资源描述
泉州市**桥市政工程
招标编号:******号
招 标 人: 泉州市**区**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2008年9月4日
《项目专用本》使用说明
(一)本招标工程的招标文件由《泉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07-12D版)和本《项目专用本》组成。《泉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07-12D版)(以下简称“泉州2007-12D版招标文件范本”)由招标人和投标人自行购买和使用,或自行到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与投标信息网上下载(**)。
(二)本招标工程《项目专用本》是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对招标项目做出的专门约定。《项目专用本》是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和投标人应当将《项目专用本》与“泉州2007-12D版招标文件范本”配合使用。
(三)招标人编制《项目专用本》时,原则上应当按照“泉州2007-12D版招标文件范本”的格式和内容填写,《项目专用本》中带下划线的空格由招标人根据招标工程的实际情况和要求填入具体内容。
(四)对于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人应按本《项目专用本》第一章招标公告的格式和内容编制招标公告,并按有关规定在出售招标文件之前在媒体上刊登。在媒体上刊登的招标公告内容应与《项目专用本》上招标公告的内容一致。
(五)《工程量清单》和《招标项目图纸》均为本《项目专用本》的组成部分,应与《项目专用本》同时发给投标人(潜在投标人)。
(六)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使用范围:**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的小规模项目。
目 录
第一卷 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招标公告………………………………………………………………执行《专用本》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执行《专用本》
二、招标文件补充修改条款…………………………………………执行《专用本》
三、投标须知………………………………执行“泉州2007-12D版招标文件范本”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协议书格式
一、通用条款…………………………执行国家GF—1999—0201示范文本条款内容
一、专用条款……………………………………………………………执行《专用本》
二、合同协议书格式……………………………………………………执行《专用本》
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执行“泉州2007-12D版招标文件范本”
一、总则………………………………………执行“泉州2007-12D版招标文件范本”
二、评标委员会………………………………执行“泉州2007-12D版招标文件范本”
三、投标文件评审……………………………执行“泉州2007-12D版招标文件范本”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与定标…………………执行“泉州2007-12D版招标文件范本”
五、附则………………………………………执行“泉州2007-12D版招标文件范本”
第二卷 工程建设标准
第四章 工程建设标准…………………………………………………执行《专用本》
第三卷 图纸
第五章 图纸……………………………………………………………执行《专用本》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执行《专用本》
第七章 招标控制价预算书……………………………………………执行《专用本》
第四卷 投标文件
第八章 资格审查文件…………………………………………………执行《专用本》
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执行“泉州2007-12D版招标文件范本”
第一卷
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评标定标办法
招 标 公 告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受 泉州市**区**街道办事处 (招标人)的委托对 泉州市**桥市政工程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招标编号: ******号
2.工程规模: 约17万元
3.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 详见施工图纸及预算书
4.标段划分: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5.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6.质量标准: 合 格
7.工期要求: 30日历天
二、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1. 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应 具有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 ;
4.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 投标保证金为 0.5 万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应于开标前一天,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帐户名称: 泉州市**区财政局 ;
①开户行: **区建行**支行 ; 帐号: **;
②开户行: 商业银行**支行 ; 帐号: **。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6、招标公告、答疑纪要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和**区发展和改革局网(**)发布。
三、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本项目支持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网址:**区发展和改革局<**>)。但投标人必须以不记名的方式,于2008年 9 月 5 日至 9 月 11 日(每天上午 8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8 时 00 分<不含节假日>),到**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发展和改革局”窗口招标代理机构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回执等资料,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预算书)每份售价200元人民币。投标人如需购买本项目图纸,每份售价 1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包括资格后审文件)实行不记名办法,购买招标文件不必提交任何证明。
四、投标人应于2008年 9 月 17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投标报名回执,否则将不受理。
五、招标活动日程安排(北京时间)及地点
内 容
时 间
地 点
主 持
获取招标文件
2008年9月 5 日 8 时00分至
2008年9月11日18时00分止
**区
招标办
招标代理机构
提交质疑书
2008年9月12日11时30分止
领取答疑纪要
2008年9月12日15时00分至
2008年9月12日16时00分止
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期)
2008年9月17日 9 时00分止
招标代理于 8 时 30 分开始接收
开标
2008年9月17日 9 时00分
**区招标办地址:泉州市**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发展与改革局”窗口
联系电话:**
招标人:泉州市**区**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泉州市**区 地址:泉州市**路****大厦9E
邮编:** 邮编:**
查询电话:** 查询电话: **
E-mail: E-mail:**
传真:** 传真:**
联系人:** 联系人:**、**
2008年9月4日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1.1
工程名称
泉州市**桥市政工程
2
1.1
建设地点
泉州市**区**桥
3
1.1
建设规模
约17万
4
1.1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
1.1
质量标准
合格
6
2.1
招标范围
详见施工图纸及预算书
7
2.2
工期要求
施工总工期:30日历天
8
3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9
4.1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10
4.3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 后 审
11
8.1
最高控制价(A)等
概算建安工程投资额为 17 万元
最高控制价(A)为 16.6 万元
风险包干系数为 0 %
12
8.2
采用的定额及造价信息
1、2005年福建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3、2003年《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4、2005年《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5、2005年《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
6、闽建筑[2007]11号文、闽建筑[2007]15号文;
7、2008年6月泉州材料信息价格。
13
13.8
安全施工措施等费用
安全施工费 694 元、文明施工费 694 元、
临时设施费 772 元、环境保护费 0 元。
14
15.1
投标有效期
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5
16.1
投标保证金金额
投标保证金金额:0.5万元;招标人指定银行帐号如下:
收款单位: 泉州市**区财政局;
①开户行: **区建行**支行,
账 号: **;
②开户行: 商业银行**支行,
帐 号: **。
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要求受理银行录入本工程招标编号
16
17.1
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三份副本。
17
19及20.1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 泉州市**157号老城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三楼38#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08年9月17日9时00分
18
23.1
开标
开标时间:2008年9月17日9时00分
地点: 泉州市**157号老城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三楼38#会议室
19
28.3
评标方法及标准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0
32.1
担保金额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 %)
招标人提供的支付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 / %)
履约担保提交的时间为收到中标通知书的10日内(签订合同之前)
本工程担保金提交方式: 电汇或转帐
21
评标定标办法22.5
中标价计算的有关参数
中标价(设定为B)计算公式为:
B=可竞争项目造价×(1-K)+不可竞争项目造价
可竞争造价= 163840 元;
不可竞争造价= 2160 元;
K的取值范围为: 6 %~ 8 %;
步距为: 0.1 %;待抽个数 21 个。
具体K值对应球号是:
球号
K值
球号
K值
球号
K值
1
6.0
8
6.7
15
7.4
2
6.1
9
6.8
16
7.5
3
6.2
10
6.9
17
7.6
4
6.3
11
7.0
18
7.7
5
6.4
12
7.1
19
7.8
6
6.5
13
7.2
20
7.9
7
6.6
14
7.3
21
8.0
二、招标文件补充修改条款
1、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必须按泉鲤政文[2007]32号文规定办理,须按泉鲤政文[2007]32号文的增资程序审批,由施工单位在变更发生前及时报送业主按程序审批,否则视同施工单位已将变更价款考虑在原合同价中。
2、招标文件范本“第一章《投标须知》”第9.1条款修改为: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采用不记名方式按招标文件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送达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具体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和媒体上予以澄清或答复。招标代理机构也可主动地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和**区发展与改革局(**)上予以澄清。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和**区发展与改革局(**)上予以发布。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3、招标文件范本“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第10.2条款修改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成员应从福建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专家名册中抽取,人数为≥3人的奇数,评标委员会中工程造价类专家应不少于专家总人数的60%。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全部从福建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专家名册中抽取。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招标人确定或者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或投票)产生。
4、招标文件范本“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8.5条款修改为:投标文件标函袋可自行设计,并在封面标明工程名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私章、编制日期,否则将不予接受。
5、招标文件范本“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1.1条款修改为: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6、招标文件范本“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2.1条款修改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并于签订施工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金额和方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金。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达到协议书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后28天。
7、删除招标文件范本合同专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以专用本为准。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协议书格式
一、专用条款
合同条款采用国家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规定的条款。
一、合同通用条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二、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内容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合同履行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2) 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
(3) 中标通知书
(4) 招标文件(含澄清、修改、补遗)
(5) 投标书及其附件
(6) 本合同条款及其补充条款
(7)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 图纸
(9) 工程量清单
(10)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合同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使用汉语
3.2适用法律及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并应同时满足泉州市人民政府相关规定。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国家、福建省、现行的法律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基本建设的规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本工程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建设标准”及第六章“图纸”。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由发包人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①本工程设计要求;
②地方政府及国家现行有关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定、规程和标准;
③地方政府及国家没有规定的,按发包人指定的规范、标准和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的有关要求执行。
4、图纸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发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当日,向承包人提供图纸肆套。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用于与本工程无关的任何事项。
4.2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4.4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无 。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监理工程师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本身具有的权力,但下列10项必须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未详之处详监理合同):
(1)设计变更;
(2)工程延误索赔或签证,工程量及费用增减的索赔或签证;
(3)工程款支付;
(4)停工通知;
(5)工期延长;
(6)分包商的确定;
(7)主要材料的确定;
(8)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审定;
(9)其他重要突发事件处理见本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约定的权限,以及发包人以书面形式委托监理工程师的其它权限;
(10)发包人认为须取得批准方可行使的其他重要事项。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驻施工现场工程师
职权:代表发包人现场施工协调、施工进度监督,办理工程变更,隐蔽工程验收,工程洽商,工程进度款拨付等手续签证。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按通用条款第8.1款规定的内容于开工前5天提供。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按通用条款第8.1款规定于开工前5天接通至施工现场。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开工前5天开通至施工现场。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按通用条款第8条8.1款第5点约定的内容于项目开工前5天提供。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按通用条款第8.1款第6点规定的内容于开工前5天提供。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5天。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协调保护办法,并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同时办理费用与影响工期签证手
续。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 。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①每月1日提供当月施工进度计划;
②每月27日提供当月施工完成量统计报表。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由承包人负责。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由承包人负责。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手续: 按通用条款第9.1款第5点规定执行。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工程竣工验收未交给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保护,承包人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出资修复;发包人提前使用后发生的损坏,由承包人负责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古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根据现场具体情况,由承包人制订措施,报发包人(或监理人)审批,若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按通用条款第9.1款第8点规定,承包人承包范围由承包人负责。
(9)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施工期间发生的水电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1)图纸会审后五天内提供。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接到方案后七天内批准。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
13、工期延误
13.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发包人的设计变更符合泉政文[2003]352号文第十五条、泉政文[2003]353号文第四条、第十条、第二十三条和闽建筑[2006]26号文第四条规定引起的工作量增加或额
外增加的工作量,改变了经批准的施工方案实施中的组织安排,同时也改变了实施的工期网络图关键路线工序的。据提供所述资料经招标人和监理单位共同确认签证延长天数的书面文件为准。
(2)符合本合同专用条款第39.1条约定不可抗力规定的,据政府公告的、气象和地震等部门提供所述资料经招标人和监理单位共同确认签证延长天数的书面文件为准。
(3)凡涉及到工期顺延的,承包人应于情况发生之日起14日内以书面形成式向发包人提出报告,逾期提出的发包人不以确认,视为不影响工期。
(四)质量与验收
15、工程质量
15.3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5.3.1 主要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持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推行预拌砼质量责任保险制度和不合格砼现场报废制度。鼓励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进行施工。
15.3.2 省优质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和本省现行有关工程标准规范,评价标准按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和本省相关规定执行。创建省优质工程的质量控制重点应突出原材料、过程工序质量控制及功能效果测试。省优质工程应当采用性能优良的材料和设备,或经双方认可的样板材料。
15.3.3 严格施工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并即时取得相关人员的验收及签认。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人派驻代表和监理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承包人应指派专人对质量检查、隐蔽验收和工程签认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并及时汇总,做到即签、日报、周结、月清。凡不能及时提供签认手续而产生清、决算结帐纠纷的,不得以此为由阻挠或影响发包人、监理单位的工程实施安排及工程建设进度、清退场移交和竣工验收移交。
15.3.4 承包人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发包人等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单位签证后实施。
15.4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与返工
16.1由于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进行检查和返工,工期不予顺延,并由承
人负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因返工产生的所有材料、人工费用等。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按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部位。
19、工程试车
19.5试车费用的承担: / 。
(五)安全施工
按通用条款第五条规定执行。
(六)合同价款及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合同,工程量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未包括的风险范围:
a、因非中标人原因的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实物工程量变化;
b、地质变化引起工程实物工程量变化;
c、招标人的工程量签证引起的工程实物工程量变化。
除以上三种外的其它情况均包括在风险费中,投标人报价时自行考虑在各综合单价中。投标人一旦中标,即按中标价和调整后的劳动保险费差值总额签订合同。对风险范围内的工程造价包干,施工过程和竣工结算时不再调整合同价。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风险范围以外若工程实物工程量有变化的,可按实际发生工程量增减,并按下列办法计算相关费用:
采用固定价格并已计取相应风险费用的,各投标人开标前应综合考虑日后政策性调整、“三材”、特贵材及各种设备市场价格的浮动等因素造成的工程造价变动,上述原因造成的工程造价变动招标人不予调整。若约定采用固定价格但未计取相应包干费用的工程,在合同约定施工范围以内的建筑安装工程主要材料、设备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以内(含10%)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主要材料、设备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超出10%的,其超出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主要材料一般指:
建筑工程:水泥、钢筋、商品砼、砌块材料
安装工程:电线、电缆
市政工程:水泥、钢筋、商品砼、沥青砼、给水管、排水管、电线、电缆
(一) 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
①在实物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按招标人招标最高控制价综合单价X(1-下浮系数K值)计算。
②不在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按照省市造价主管部门颁布的施工期间的定额、费用标准、价格信息及下浮系数K值计算。若定额缺项的,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招标人会同监理工程师、工程预决算审核部门审核后确定。
(二)材料变更时价格确定
①招标最高控制价预算书材料价格明细表已有的材料,根据招标人招标最高控制价预算书中的材料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单价X(1-下浮系数K值)计算。
②招标最高控制价预算书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材料,按照《泉州工程造价管理》施工期间公布的材料单价与中标价降幅系数的乘积计算。
③《泉州工程造价管理》没有公布的材料,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价格,招标人经市场询价后会同监理工程师、工程预决算审核部门询价审核后确定并报送造价管理部门备案。
(1)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
(2)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约定: /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招标文件中采用暂定金额项目的,不属于风险包干范围,中标后按实际情况由双方另行协商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本工程不支付工程预付款。
扣回工程款时间、比例: 无 。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时间: 承包人每月27日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
26、工程款(进度表)支付
26.1工程进度款:中标人按当月实际进度,在每月28日前向招标人(或监理单位)报送完成工作量报表和下月施工进度计划表,招标人(或监理单位)应在十天内给予审批并支付至当月完成合同工程量及经甲方签证认可工程的85%。
26.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量的85%,审计结算后再支付至工程量的95%。
26.3剩余决算价款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扣除保修期内用于工程保修费用后,余款
待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再清算。
(七) 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4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合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
(4)到货点与与一览表不符: /
(5)供应数量与与一览表不符: /
(6)到货时间与与一览表不符: /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1)凡属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材料、设备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且应满足:a、产品采购前须先提供材料样品并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确认方可采购;b、符合设计及使用要求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的规定;c、有相关的国家认可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及产品说明等相关资料;
(2)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和招投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品牌采购本工程的材料设备,并将所有材料设备列出清单,并至少在采购前15天把采购计划送给发包人,经发包人书面审核认定后方可采购;
(3)本工程所采用的有关设备、建筑材料、装饰装修材料等到货时,应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就材料设备的种类、产地、数量、规格、单价、技术参数、质量等级,按国家或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求项目进行验收或抽查试验,承包人应向验收人员提供有关产品合格证、许可证、准用证等证明(进口产品应提交海关验货证明)和出厂日期、发票等以供核对;
(4)承包人应于每月最后一天前向发包人提交《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详细填报如下数据:生产厂家、品牌、种类、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质量等级、单价、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并附送产品合格证(复印件);
(5)钢材出现锈蚀、斑点不得进入工地,本工程使用的设备材料若不符合本工程设计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具体要求,不得采购进入工地;
(6)承包人不得以劣质设备材料充抵合同规定的设备材料。
(八)工程变更:
a、按通用条款执行;
b、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及时向承包人提供设计变更文件;
c、工程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按泉鲤政文[2007]32号文规办理,须按泉鲤政文[2007]32号文的增资程序审批,由施工单位在变更发生前及时报送业主按程序审批,否则视同施工单位已将变更价款考虑在原合同价中。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1)在整个工程完成、验收后15天内,由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叁份竣工手续(其中竣工图伍套),并应交付相应的施工变更签证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等资料。原始资料必须齐全,符合工程技术档案要求。
(2)工程验收原则上以全部完成承包范围施工图内容,经承包人自行预定验收、修补完善达到交工要求,在验收之前15天内提供完整规范的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应的验收资料。
(3)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内页资料归档完毕,报备手续齐全,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的总金额为审查结论确认后结算造价85%,财务竣工决算批复后支付至95%,余下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竣工日期的确定:按通用条款第32条4款执行。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按发包方及监理方认可的总进度计划约定部位和时间。
(十) 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合格竣工,应赔偿由于误工给发包人带来的损失,具体如下:施工合同签订后,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中标合同日期竣工时,计取的赶工措施费须相应扣除,同时应赔偿因误工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其损失按每拖延1日历天向甲方支付2000元计取。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竣工决算按通用条款
规定办理。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招标文件工期奖罚规定执行。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按招标文件工期奖罚规定执行;若工程质量未达到合格标准,则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的3%违约金,并负责修至合格。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1)承包人在收到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之前,投标书内承诺配备的工地人员必须在监理工程师指定的日期进场,以保证项目管理机构有效运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管理班子其他人员必须是该工程中标时所承诺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得擅自变更。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因刑事犯罪、伤病丧失工作能力等确属不能履行职责需要变更的,所变更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中标时的条件,其余需要更换的,都不在免除责任范围内,施工期间承包方单方面提出变更中标的项目经理和项目管理班子其他成员,需经发包人同意并应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若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中途更换,承包方就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万元/人次;管理班子其他人员中途更换,承包方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万元/人次;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如在合同工期内,未经发包人同意点名发现不在岗,扣罚承包方人民币0.2万元/人次,若管理班子其他人员如在合同工期内,发包人点名发现不在岗,扣罚承包方人民币0.1万元/人次,上述违约金将从履约保证金提取(不足部分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偿)。(以上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含预算员)。
(2)本工程在施工中因质量问题或不按施工设计图纸以及违反施工规范施工的任何部位,应拆除重建;承包人必须返工、补救、修建,直到质量合格为止,其任何施工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全部负责,并同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3)监理人员和发包人现场代表将进行不定期抽查各项设备和建材材料,发现任何不合格品或承包人私自调换合同规定的合格品进入场地,发包人可对承包人予以处罚,每次处罚5万元人民币(承包人未验收的进入场地材料报发包人备案除外;普通材料不超过24小时,特殊材料按定时间),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抵,发包人发现的承包人运进场的不合格设备材料或私自调换合同规定的合格品设备材料,承包人均应立即清退出场。
(4)如出现承包人以劣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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