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电网公司文件 国家电网工2003121号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水电工程建设监理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分公司、华北电力集团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中国安能建设总公司: 为规范公司系统水电工程建设监理招标投标工作,确保水电工程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水电行业的实际,公司制定了国家电网公司水电工程建设监理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试行),现予印发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何建议和意见,请及时向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部反映。附件:国家电网公司水电工程建设监理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试行)国家电网公司水电工程建设监理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中华人民
2、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规范水电工程建设监理招标投标活动,提高水电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结合水电行业的实际和水电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参股、控股和投资的新、改、扩建的水电工程项目的监理的招标投标。第三条 水电工程前期设计阶段的监理和水库移民的监理招标投标可参照本规定执行。第四条 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干预正当的招标投标活动,或实行地方案和部门保护。第六条 国家电网公司授权工程建设部对水电工程监理招标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第七条 本管理规定附有水电工程建设监理招标投标指南
3、,供参照使用。第二章 招 标第八条 招标人必须是本项目的法人(业主)。第九条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也可以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办理招标事宜。第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依法设立,具有水电工程建设监理招标资格,经水电行业部门认定,才能从事水电工程建设监理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业务。第十一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 由招标人通过报刊、电视、信息网络等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 由招标人向具有相应资质规定等级的三个以上监理单位发出招标邀请书。第十二条 不宜公开招标的项目,经批准后可进行邀请招标。第十三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
4、标文件应当包括监理招标项目的范围、内容、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等。由于水电工程项目工程规模比较大,施工周期长、技术复杂,监理招标项目可配合施工承建合同划分标段和确定分期,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和确定分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第十四条 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第三章 投 标第十五条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的投标人必须具有水电工程建设监理能力,并依法取得水电监理资质主管部门颁发的水电工程建设监理资格等级证书。相应等级资格只能投相应等级工程监理招标,不得越级投标。第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中
5、要求的内容,次序编制投标文件,包括监理单位业绩、监理大纲、总监理工程师及主要监理人员简历、监理的取费等。第十七条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第十八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十九条 两个以上法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6、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合法竞争。第二十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利益。第二十一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价报价竞标,也不得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第二十二条 实行监理回避制,不得“同体监理”,设计单位一般对其所设计的项目不得进行监理。第二十三条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
7、师资质,应符合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和水电工程监理工程师资质监理。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第二十四条 开标的时间和地点均应在招标文件中确定,开标由招标人负责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第二十五条 开标时,应首先由各投标人代表检查其投标文件密封完整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启封,当众宣读有效投标函的投标人名称、修改或撤回通知、投标价格、投标保证金(如投标文件已注明)以及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内容。专家的资质条件是具有从事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八年以上经历,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有丰富的水电实践经验和业务水平的专业人员。由招标人从水电建设监理分会专
8、家库中选定,特殊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第二十七条 与投标人有利益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期之前应当保密。评标过程应在保密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第二十八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确定后十五日内,招标人应将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部。第二十九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 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
9、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 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第三十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当依照本规定的重新招标。第三十一条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第三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评标委员会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第三十三条
10、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规定承担责任。第三十四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参照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范本)。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投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第三十五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第五章 罚 则第三十六条 招标投标活动中,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本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其处罚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执行。第六章 附 则第三十七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监理招标投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经审核批准后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由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部负责解释。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