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doc

上传人:二*** 文档编号:4701653 上传时间:2024-10-10 格式:DOC 页数:140 大小:1.09MB 下载积分:5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40页
本文档共140页,全文阅读请下载到手机保存,查看更方便
资源描述
施工分包招标文件 项目专用本 二OO七年二月 说 明 1. 本文件仅适用于______高速公路施工分包招标。 2. 本文件是参照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和本地区及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的补充文件,必须与范本同时使用,单独使用无效。 3. 当本文件与《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不一致时,以本文件为准。 总 目 录 第一卷 第1篇 投标邀请书………………………………………………………………4 第2篇 投标人须知………………………………………………………………7 第3篇 合同通用条款……………………………………………………………21 第4篇 合同专用条款……………………………………………………………83 第二卷 第5篇 技术规范(另册)………………………………………………………111 第三卷 第6篇 投标书与投标担保格式 ………………………………………………113 第7篇 工程量清单(另册) …………………………………………………126 第8篇 投标书附表格式 ………………………………………………………127 第9篇 合同格式(见范本) …………………………………………………130 第10篇 履约担保格式 …………………………………………………………131 第四卷 第11篇 图纸(另册) …………………………………………………………133 附 卷 第1篇 评标办法…………………………………………………………………134 第 一 卷 第1篇 投标邀请书 第2篇 投标人须知 第3篇 合同通用条款 第4篇 合同专用条款 第1篇 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 致 (投标人全称) : 1、_____项目的施工招标工作现已完成,我单位作为_________项目施工第 合同段的中标单位,现邀请你/你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参加该项目第_____工区的分包投标。 2、招标范围为该工区的路基工程、被交路改建路面工程、桥涵工程(含交叉工程)、隧道工程(如有)等的施工及缺陷修复。 3、符合条件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请在收到本邀请书后3天内(即在2007年__月__日17:00之前)按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金额为人民币80万元的投标担保和金额为人民币220万元的信誉担保(银行电汇)。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担保和信誉担保,视为投标人放弃本次投标机会。同一投标人在该项目最多只允许中两个工区的标,如果投标人希望中两个工区的标,则应同时提交两倍金额的投标担保和信誉担保。 投标保证金帐户: 户 名: 开户银行: 保证金帐号: 4、无论投标人希望中一个工区还是两个工区的标,投标人必须对该项目的六个工区同时投标。如果投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但未按时递交六个工区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担保和信誉担保。 5、投标人应凭本邀请书、购买人身份证于2007年__月__日至2007年__月__日9:00~17:30(北京时间)前到 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应自备交公路发[2003]94号《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对于招标人自编部分和六套施工设计图纸,投标人还应缴纳人民币10万元的押金向招标人借阅。本次招标结束后投标人将招标文件和六套设计图纸返还业主,并领取押金。 6、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考察并召开标前会议,现场考察的交通工具由投标人自备。 现场考察时间: 2007年__月__日9:00(北京时间) 集 合 地 点: 标前会议时间: 2007年__月__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地 点: 7、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07年__月__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 ,招标人不接受迟交的文件,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进行开标,投标人应亲自或委派其授权代理人按时出席。 8、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Email)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补遗书、澄清函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9、请投标人在收到本邀请书24小时(以发出时间为准)内,以传真方式回函确认。如果你/你单位不准备参与投标,亦请尽快通知我们。 招标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 招标人: 2007年2月5日 第2篇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投标人须知修改表 附件 工程说明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应和投标人须知一起阅读、理解。 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 具 体 信 息 或 数 据 1.1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1.1 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高速公路施工分包工程 1.2 工程说明:详见附件1——工程说明 1.3 工期:12个月 3.2 应更新的资审资料:不适用 5.1 现场考察集合地址: 时间: 2007年__月__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5.2 取得《参考资料》和查阅详细资料、承包合同的地点: 6.1 标前会议时间:2007年__月__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地 点: 11.6 指明合同是否调价:不调价 12.1 投标文件有效期:开标之日起60天内 13.1 投标担保和信誉担保的形式和金额:本项目招标人只接受以银行电汇方式提交的现金担保,每个工区的投标担保金额均为人民币80万元,信誉担保金额均为人民币220万元。 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 具 体 信 息 或 数 据 13.2 投标保证金帐户: 户 名: 开户银行: 保证金帐号: 投标人应确保上述款项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能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帐号上,否则,其投标担保和信誉担保视为无效。 14.1 有无技术性选择方案:无 15.1 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中标单位需提供电子版。 16.3(1) 送交投标文件的地址: 16.3(2) ______________高速公路施工分包第 工区投标文件 16.3(3) 开标时间: 2007年__月__日9:00(北京时间) 17.1 投标截止期:2007年__月__日9:00(北京时间) 17.2 投标截止期7天前 20.1 开标时间:2007年__月__日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32.1 履约担保金额:合同价的10%(需提交现金担保)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提交。 33.1 签订合同协议书时间: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 投标人须知修改表 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对范本第2篇《投标人须知》的修改如下: 条款号 原条款 修改后的条款 3.1 原文见《范本》 原条款修改为: 投标人必须收到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书,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各项资质证明资料。 3.2 原文见《范本》 原条款修改为: 本款不适用 3.3 原文见《范本》 原条款修改为: 所有投标人均应独自参与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5.2 原文见《范本》 原条款文末增加: 招标人在招标图纸中提供的本工区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资料均属于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他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 7.1 原文见《范本》 原条款第一自然段修改为: 招标文件分《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版)和《项目专用本》,由下述各卷册内容组成,招标文件的《项目专用本》是对《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凡《项目专用本》与《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不一致之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此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有编号的补遗书和其他正式有效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本款末第四卷 第11篇 图纸后添加: 附 卷 第1篇 评标办法 10.1 原文见《范本》 原条款修改为: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内容: (1) 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 (2) 投标担保和信誉担保; (3) 授权书; (4) 承诺函; (5) 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6) 投标书附表; (7) 投标预算书; (8) 按本须知规定应填报的其他资料。 以上内容都必须使用招标文件第三卷中提供的格式或大纲,除另有规定者外,投标人不得修改。 10.3 原文无 增加10.3款如下: 投标人还必须随投标文件递交一份(另装订成册的)投标预算书01表~08表。投标预算书应按交通部概预算编制软件的有关格式编写,其中各工程项目的报价应与工程量清单中相应项目的报价保持一致。 11.3 原文见《范本》 原条款(1)段内容修改为: 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由业主以承包人和业主的联合名义投保。投保的范围与条件应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合同条款的规定。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费均由业主自行承担,投标人无须计入投标报价中。 11.5 原文见《范本》 原条款修改为: 投标价中临时用地租用费(含拆迁补偿),按合同专用条款第42.3款的规定办理。 11.6 原文见《范本》 原条款修改为: 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和总额价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与合同专用条款第70.1款的规定不予调整。 11.8 原文见《范本》 原条款修改为: 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对于提交了调价函的投标文件业主有权按废标处理。 11.9 原文无 增加11.9款如下: 凡是合同段内与已建铁路、公路、通讯缆线、供水、输油、输气管道、居民住宅区等有交叉、干扰的地段,投标人应在不干扰铁路、公路正常运营以及注意保护地下管线、不干扰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施工组织,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在现场设置施工和安全标志,并在必要时疏导现有交通流;凡是合同段内与其他在建工程有互扰的地段,投标人应做好与其它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凡是合同段内地形复杂、路基需深挖高填、存在软土路基等不良地质条件、场地狭窄的地段,投标人应按照施工要求制定完善的施工组织计划;凡是合同段内含有跨河桥梁工程的,投标人应合理安排工期以尽可能避开汛期进行水中施工,确保施工的安全和施工质量。投标人应将其采取上述措施而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招标人将不另行支付。如因投标人采取的措施不力,造成河道阻塞或者影响铁路、公路、通讯缆线、供水、输油、输气管道等正常安全运营、居民的正常生活而给其它部门或个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或由上述原因造成本工程工期的拖延或施工费用的增加,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1.10 原文无 增加11.10款如下: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施工过程采取交通安全保护措施以及环保措施和文明施工所需的费用,并计入工程量清单相关细目的单价中。若投标人中标后,所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工程交通安全和环境保护的需要,招标人有权指令其进一步采取补救或纠正措施,投标人应承担由于其措施不当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费用。 11.11 原文无 增加11.11款如下: 施工及生活用电、用水和施工便道由投标人自行调查解决,所需费用均应含入工程量清单各支付细目的单价中,招标人将不另行支付。 13.1 ~13.6 原文见《范本》 原条款修改为: 13.1 本项目招标人只接受以电汇方式提交的现金担保,不接受投标人所提交的银行汇票、转帐支票等方式的担保。投标人应确保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金额为人民币80万元/工区的投标担保和金额为人民币220万元/工区的信誉担保由投标人注册地的开户账户一次性电汇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上述担保无效。同一投标人在本合同段最多只允许中两个工区的标,如果投标人希望中两个工区的标,则应同时提交两倍金额的投标担保和信誉担保。无论投标人希望中一个工区还是两个工区的标,投标人必须对本合同段的六个工区同时投标。如果投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但未按时递交六个工区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担保和信誉担保。 13.2 投标担保和信誉担保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本须知12.2款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文件有效期,则上述担保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13.3 将投标担保和信誉担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的凭证复印件应装入投标文件的正、副本之中,禁止以夹页、信封等形式装入投标文件中。未按规定提交投标担保和信誉担保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 13.4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后5天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担保和信誉担保。 投标人接到退还担保通知后,应在30天内到招标人处办理退还投标担保和信誉担保手续,逾期不办,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3.5 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1) 购买了招标文件但未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或 (2) 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 (3) 投标人不接受依据本须知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 13.6 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其投标担保和信誉担保将被同时没收: (1) 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贿赂评标专家或招标人工作人员,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招投标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或 (2)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或 (3) 中标人未能按本须知第32条和33条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书。 14.1 原文见《范本》 原条款修改为: 本工程不考虑选择方案,提交了选择方案的投标文件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 15.2 原文见《范本》 原条款修改为: 如投标人为自然人、则投标文件正本应打印,并由投标人亲自或由其授权的代理人逐页签署全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除外封面外,其余均应逐页签署)。 如投标人为企业法人、则投标文件正本应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逐页签署全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除外封面外,其余均应逐页签署)。 15.3 原文见《范本》 原条款修改为: 投标文件的任何一页都不应涂改,不应有行间插字或删除。 15.4 原文见《范本》 原条款修改为: 如果投标文件由企业法人的授权代理人签署,其代理人的授权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授权人和被授权人亲笔签名,禁止使用印章或签名章。经公证机关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签名、投标人的单位公章的真实性作出有效公证后,原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如果由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书。 如果投标人为自然人,并且投标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投标人应出具公证书,经公证机关对投标人签名的真实性作出有效公证后,公证书原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如果投标人授权其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则其代理人的授权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授权人和被授权人亲笔签名,禁止使用印章或签名章。经公证机关对投标人的签名、授权代理人的签名的真实性作出有效公证后,原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 16.1 原文见《范本》 原条款修改为: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及投标预算书应分别包装在内层封套里,然后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内外层封套上都要加贴封条,并在内层封套上注明“正本”或“副本”或“投标预算书”标记。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 16.2 原文见《范本》 原条款修改为: 本项目不提交选择报价。 16.3 原文见《范本》 原条款修改为: 16.3 在外层封套上应写明: ①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② 高速公路项目施工分包第 区段投标文件(用黑体一号字体) ③ 在2007年 月 日上午9:00时前不得开封。 外层封套上不应有任何投标人的识别标志。 16.5 原文见《范本》 原条款修改为: 投标文件必须以面交的方式递交,如投标文件因密封不严、格式内容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招标人概不负责。 17.2 原文见《范本》 本条中送达修改为传真至。 20.7 原文见《范本》 原条款修改为: 招标人设有各工区的投标控制价上限,将在补遗书中向各投标人公布。如果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控制价上限,则其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第22条~第28.1款 原文见《范本》 原条款修改为: 具体评标条款详见附卷《湖南宜章至广东连州凤头岭(湘粤界)高速公路施工分包招标评标办法》。 28.6 原文无 增加28.6款如下: 招标人如发现中标候选人所报工程量清单细目中的单价存在严重的不平衡,招标人有权在保持其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对明显存在不平衡的工程细目单价进行调整,使其趋于平衡,中标候选人应无条件予以书面确认。 若中标候选人拒绝接受上述调整,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9.1 原文见《范本》 原条款修改为: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投标文件通过初步评审,并且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 30.1 原文见《范本》 原条款末增加以下内容: 如果招标人未将合同授予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时该中标候选人并无过错责任,则招标人应给予第一中标候选人1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补偿。 32.1 原文见《范本》 原条款修改为: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按合同总价(含暂定金额)的10%提交履约担保,保证中标人按照合同规定承担该合同段工程的实施、完成和缺陷修复。中标人未按照合同规定承担该合同段工程的实施、完成和缺陷修复的,招标人有权没收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必须采用现金担保形式。 如果按评标办法的规定,中标人必须提交相应额度的追加履约保证金(现金担保),则追加履约保证金应与履约担保一同足额缴纳;否则中标人将被取消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担保。 33.5 原文无 增加33.5款如下: 中标人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4天内向招标人提交详细、切合实际、能够真正指导工程实施的施工组织设计,该施工组织设计应能满足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计划工期等要求,并获得招标人批准。如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者虽已提交但施工组织设计不具可实施性,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将合同授予下一中标候选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33.6 原文无 增加33.6款如下: 除非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中标人无法履行合同,如果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担保和信誉担保。 附件1 工程说明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湖南宜章县至广东连州凤头岭(湘粤界)公路(简称宜凤高速公路) 项目简介:湖南宜章至广东连州凤头岭公路(简称宜凤高速公路)是湖南省规划的五纵七横高速公路网的一条重要联络线,位于湖南省宜章县境内,北起宜章县城关镇,延伸接于京珠高速公路宜章互通,南至湘粤两省交界处的凤头岭,与建设中的清连高速公路对接,延伸与珠江三角洲路网相连,是湖南及相邻各省南下出海大通道的捷径,为湖南省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1.2 技术标准 本项目主要技术标准如下: 公路等级:高速公路 车道数量:双向四车道 行车道宽度:4×3.75m 路基宽度: 24.5m 最小平曲线半径:425m 最大纵坡及坡长:4.95%、700m 设计荷载:公路I级 1.3 建设规模 本项目全长48.451公里,起点于宜章县城西南面的京珠高速公路和宜章互通式立交,在京珠高速公路小塘主线收费站以北约0.8KM处设宜章枢纽立交与其连接,向西南方向高架桥跨越玉溪河,经黄土山、焦溪坪,穿越矮岭山,沿省道S324线(即1803)南侧布线,经龙标村、梅田镇东南,在跨越武水河及梅坪铁路后,再经偏溪、塔塘、塘家、长村、东溪、黄沙至凤头岭(湘粤界),与广东清连高速公路对接。 根据业主的要求,本项目分为六个路基施工工区、两个路面施工工区进行管理,各工区划分如下: 合同段 工区号 起讫桩号 长度(km) 主要工程项目 S1 1-1 AK1+622.992~K4+400 4.82 土石方:挖方1646653m3、填方726923m3,大桥629.2米/1座,涵洞6道;分离式立交267.0米/1座,通道2道;宜章枢纽互通式立交。 1-2 K4+400~K13+050 8.65 土石方:挖方2161920m3、填方1863694m3,大桥1128.0米/2座,涵洞17道;分离式立交157.5米/1座,通道7道,天桥3座;宜章西互通式立交。 1-3 K13+050~K21+000 7.95 土石方:挖方2024727m3、填方1862950m3,大桥428.5米/1座,涵洞24道;分离式立交82.5米/1座,通道4道,天桥2座;连拱隧道140米/1座;梅田互通式立交。 S2 2-1 K21+000~K29+800 8.80 土石方:挖方1775683m3、填方1402742m3,大桥232.5米/1座,涵洞25道;分离式立交105.0米/1座,通道5道,天桥1座。 2-2 K29+800~K38+600 8.80 土石方:挖方1944189m3、填方1780017m3,大桥726.0米/2座,涵洞13道;分离式立交157.5米/1座,通道7道,天桥1座;长村互通式立交。 2-3 K38+600~K48+026.988 9.43 土石方:挖方1598845m3、填方1607511m3,大桥277.5米/1座,中桥103.8米/2座,涵洞22道;分离式立交193.5米/2座,通道12道,天桥1座;黄沙互通式立交,主线收费站1处(半幅设置)。 说明:各工区具体工程数量以开工后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数量为准。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湖南宜章至广东连州凤头岭(湘粤界)高速公路项目施工第 工区分包工程,包括各工区的路基工程、被交路改建路面工程、桥涵工程(含交叉工程)、隧道工程(如有)等的施工及缺陷修复。 2.1桥涵工程 全线共有大桥8座,共计3358.93m(不含互通区主线桥),中桥2座,共计91.5m;涵洞149道(不含互通区主线涵洞)。 2.2交叉工程 路线交叉工程主要包括互通式立体交叉,分离式立体交叉、通道、天桥,其中互通立体交叉五处,通道67道(含32道涵洞兼人行通道),9座天桥。 2.3主要参考工程数量 路线全长48.451km,挖方1077.5978万m3,填方739.128万m3;防护、排水263612.6m3;水泥混凝土路面90.1463万m2;大桥3358.93m/8座,中、小桥91.5m/2座,涵洞149道;连拱式隧道1座,长度140 m。全线(含互通式立体交叉及长村服务区)占用土地4555.65亩,拆迁建筑物29986.4m2。 2.4主要工程内容: (1)路基工程 a. 清理场地:包括清除表土、垃圾及所有筑路范围内的现有建筑物、结构物、树木、电杆、水井等。 b. 临时工程:包括临时道路、便桥、便道、临时码头的修建、养护拆除;临时供电的电力系统、临时电讯系统及临时供水系统的修建、养护与拆除。 c. 土石方工程:包括路堑开挖,路堤填筑和压实,边沟、截水沟的开挖;取土坑、借土场的开挖与边坡修整,废土堆的设置等。 d. 排水工程:包括涵洞(管)、沟渠、急流槽、集水井、排水沟等和其它排水设施,以及对现有排灌设施的疏导与维护,边沟、截水沟的铺砌等。 e. 防护工程:全线所有圬工防护工程和草皮护坡等(生态防护除外) f. 软土路基处理等加固工程。 (2)桥涵工程 a. 跨越天然或人工河道的各种大、中、小桥梁; b. 各种高架桥; c. 各种类型的涵洞。 (3)交叉工程 a. 互通式立体交叉; b. 分离式立体交叉; c. 通道; d. 各种人行天桥。 (4)隧道工程:本项目在第一合同段K14+120~K14+260设有一座连拱隧道。 (5)其他工程 a. 改路、改渠、改河等; b. 人行天桥和通道的接线; 2.5工期安排 暂定2007年3月15日正式开工,工期为12个月。 第3篇 合同通用条款 (本条款参照交通部2003年颁布的《公路 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第3篇合同通用条款编写) 目 录 定义和解释 1.1 定义 1.2 标题和边注 1.3 书面通知 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代表 2.1 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 2.2 各级监理人员的任命 2.3 书面指令 2.4 监理工程师秉公办事 转包和再分包 3.1 禁止转包 4.1 再分包 合同文件 5.1 法律 5.2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6.1 图纸和技术资料的提供 6.2 工程进度受影响 6.3 图纸或指示延误和延误造成的费用 6.4 分包人未能提交相关图纸 6.5 临时工程图纸 7.1 补充图纸和指示 7.2 分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 7.3 批准不影响责任 一般义务 8.1 分包人的一般责任 8.2 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 8.3 合同文件中的差错 8.4 分包人工程资金的管理 8.5 分包人对分包工程的责任 8.6 分包人与业主的关系 8.7 承包人指令 8.8 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指令 9.1 合同协议书 10.1 履约担保 10.2 履约担保的有效期 11.1 参考资料 11.2 现场考察 12.1 分包人对承包合同的了解 12.2 投标文件的完备性 12.3 不可预见的外界障碍或自然条件 13.1 工作符合合同要求 14.1 工程进度计划的提交 14.2 工程进度计划的修订 14.3 年度施工计划的提交 14.4 合同用款计划的提交 14.5 未解除分包人的义务或责任 15.1 承包人的项目经理 15.2 分包项目经理 15.3 分包人对分包工程的管理 15.4 分包人的施工机械 16.1 分包人的职工 16.2 承包人有权反对 17.1 施工定线与放样 18.1 钻孔和勘探性开挖 19.1 安全、保卫与环境保护 20.1 工程的照管与维护 20.2 弥补损失或损害的责任 20.3 由于业主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或损害 20.4 业主的风险 21.1 工程的保险 21.2 保险范围 22.1 分包人的雇员及装备的保险 23.1 例外情况 24.1 未能取得保险赔偿额的责任 25.1 保险的凭证 25.2 足够的保险额 25.3 对承包人未投保的补救方法 25.4 遵守保险单的条件 26.1 遵守法令规章 27.1 文物 28.1 专利权 28.2 料场使用费 29.1 施工对邻近房产和群众的干扰 30.1 避免损坏道路 30.2 临时道路 30.3 水运 30.4 爆破器材的运输和保管 31.1 为承包人、业主、监理工程师提供方便 31.2 为其他分包人提供方便 32.1 分包人保持现场整洁 33.1 交工时的现场清理 33.2 交工后现场未清理的处理 劳务 34.1 职工的聘(雇)用 34.2 安全员和事故防范 34.3 妨碍治安的行为 34.4 卫生与供水 34.5 武器或弹药 35.1 劳务和分包人装备的统计表 35.2 事故报告 材料、设备和操作工艺 36.1 材料、设备和操作工艺的质量 36.2 样品费用 36.3 检(试)验费用 36.4 未规定的检(试)验费用 36.5 监理工程师对未规定的检(试)验的决定 37.1 作业的检查 37.2 检查和检验的日期 37.3 拒收 37.4 独立的检查 37.5 试验室 38.1 工程覆盖前的检查 38.2 剥开和开孔 39.1 不合格工程材料或设备的拆运 39.2 分包人不执行指令 暂时停工 40.1 暂时停工 40.2 暂时停工的补偿 40.3 暂时停工持续56天以上 开工和延误 41.1 工程的开工 42.1 永久占地的征用 42.2 未能按期办妥永久占地的征用手续 42.3 临时用地的租用 43.1 工期 44.1 工期的延长 44.2 分包人发出通知和提交具体细节 44.3 延长工期的暂时决定 44.4 要求和审批延期的拖延 45.1 工作时间的限制 46.1 工程进度过慢 47.1 拖期损失偿金 47.2 拖期损失偿金的减少 48.1 交工验收和交工证书 48.2 单项工程的交工 48.3 竣工文件 48.4 竣工验收与鉴定书 缺陷责任与保修 49.1 缺陷责任期 49.2 完成未完工作和修复缺陷 49.3 缺陷修复的费用 49.4 分包人未能执行指令 50.1 缺陷的调查 50.2 保修期 变动、增加和取消 51.1 变更 51.2 变更的指令 52.1 变更后的作价 52.2 承包人确定单价的权力 52.3 变更超过15% 52.4 计日工 索赔程序 53.1 索赔通知 53.2 当时的记录 53.3 索赔的证明 53.4 不合规定 53.5 索赔的支付 分包人装备、临时工程和材料 54.1 本工程专用的分包人装备、临时工程和材料 54.2 承包人对损坏不负责任 54.3 分包人装备的租用条件 54.4 列入再分包合同 计量 55.1 工程量 55.2 未填单价或总额价的细目 56.1 工程的计量 57.1 计量方法 57.2 总额支付细目的分目 暂定金额 58.1 “暂定金额”的定义 58.2 暂定金额的使用 58.3 凭证的出示 特殊再分包人或供货人 59.1 特殊再分包人或供货人 59.2 特殊再分包人(或供货人)与分包人的责任划分 59.3 明确规定设计要求 59.4 分包人与特殊再分包人的相关支付 59.5 对特殊再分包人的支付证书 证书和支付 60.1 月结账单 60.2 月支付 60.3 保留金的扣留 60.4 保留金的退还 60.5 开工预付款的支付 60.6 开工预付款的扣回 60.7 材料、设备预付款的支付 60.8 材料、设备预付款的扣回 60.9 证书的改正 60.10 交工结账单 60.11 最后结账单 60.12 清账书 60.13 最后支付证书 60.14 承包人责任的终止 60.15 支付期限 61.1 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62.1 保修期终止证书 分包人违约 63.1 分包人的违约 63.2 分包人违约而终止合同 63.3 合同终止之日的估价与终止后的支付 63.4 契约利益的转让 补救措施 64.1 紧急补救工作 特殊风险 65.1 特殊风险 65.2 分包人对特殊风险不承担责任 65.3 特殊风险对工程的损害 65.4 由特殊风险引起的费用增加 65.5 由特殊风险而终止合同 65.6 终止合同时分包人装备的撤离 65.7 终止合同的支付 合同履行的解除 66.1 解除履行合同时的付款 合同纠纷的解决 67.1 友好协商或上级调解 67.2 仲裁 67.3 仲裁费用 通知 68.1 致分包人的通知 68.2 致承包人的通知 68.3 地址的变更 承包人的违约 69.1 承包人的违约 69.2 分包人装备的撤离 69.3 合同终止时的支付 69.4 分包人暂停工程的权利 69.5 工程的复工 费用和法规的变更 70.1 费用的增加或减少 70.2 后继的法规 70.3 工程拖期的价格调整 其他 71.1 纳税和缴费 72.1 廉政建设 73.1 共同的和各自分别的责任 定 义 和 解 释 定义 1.1 在本合同中,下列名词或术语,除文中另有要求或说明外,应具有本条所指的含义: (1) a. “业主”指本项目的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执行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单位,或其指定的负责管理本建设项目的代表机构,以及取得该当事人(单位)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单位)。 b. “承包人”指与业主签订了承包合同协议书,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负责承建本合同段工程的当事人(单位),以及取得该当事人(单位)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单位)。 c. “分包人”指其投标已为承包人所接受,并与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协议书,由承包人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取得业主批准后负责承建分包工程的当事人(单位),以及取得该当事人(单位)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单位)。 d. “监理工程师”指在承包合同中约定的、业主为实施本工程项目委托的承担本合同段工程监理工作的独立法人。监理工程师的名称将在专用条款中写明。 e. “总监理工程师”指代表监理工程师全面履行监理服务合同规定的职责和义务的总负责人(简称:总监),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业主和承包人在承包合同中约定。 f. “项目经理”指由承包人书面委派常驻现场、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承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g. “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书面委派常驻现场、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h. “分包项目技术负责人”指由分包人书面委派常驻现场负责管理分包工程的总工程师或技术总负责人。 (2) a. “承包合同”指业主和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包括合同条款(通用和专用)、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投标书、投标书附录、投标书附表、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b. “分包合同”指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环境建筑 > 公路桥梁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