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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区雨水污水整治工程招标文件.doc

上传人:二*** 文档编号:4692490 上传时间:2024-10-10 格式:DOC 页数:20 大小:61.04KB 下载积分:5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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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水利水电小额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 (试行范本) 招 标 编 号: 项 目 名 称:***************安置区雨水污水整治工程 招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 ***************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日期: 2009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评标及定标 (六)授予合同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组成(格式) 第四部分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第五部分 工程预算造价文件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一)总则 1 工程说明 1.1 项目名称:***************安置区雨水污水整治工程 1.2建设地点: ********** 1.3建设规模: 约300米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质量标准:合格 1.6 招标范围:按图纸并结合工程量清单 1.7施工总工期:60日历天 1.8 资金来源:自筹 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人直接从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站下载小额工程的招标信息,需要施工图纸的,直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购买。 3 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不分主、增项差别)的企业。 3.2凡在莆田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规定资质条件且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与投标。 4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5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 本招标工程项目不允许违法转包、分包。确需分包的,应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并经招标人同意。 7 本文件依据市政府莆政综[2007]224号文制定。招投标活动的有关问题处理按照市政府莆政综[2007]224号文件执行。 (二)招标文件 8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由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文件组成(格式)、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施工图纸、修改和澄清的答疑文件组成。 9 现场踏勘 9.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能被投标人利用的现有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9.2 参加现场踏勘等咨询活动不是强制性的,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9.3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10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答疑会。 11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投标人对工程情况和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预算价)有疑问的可于2009 年 9 月 18 日17:00前直接登录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http://)向招标人提出(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招标人将于 2009 年 9 月 21 日17:00前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公布澄清及修改的答疑内容。 12 工程预算价 472784 元(人民币)。 13 工程发包价 工程发包价=工程预算价×(1-下浮率),为 416050 元(人民币)。本工程下浮率为 12 %。 14 合同承包价 招投标双方应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对工程发包价即为合同承包价 。 15 投标保证金的缴交和退还 15.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壹万 元整(¥10000 元),投标人必须按规定交纳。 银行账户名称:***************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支行市府分理处 账 号:******************* 15.2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应当转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专户,并写明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或招标项目编号。缴交时间确认以招标文件指定银行在截标时出具的对账单为准。截标时,市招投标中心应当负责查询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入账情况,并及时通知招标人。 15.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基本帐户按招标项目单标单笔一次性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银行帐户。若因投标人分批分笔缴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的投标保证金统计失误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5.4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须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即招标文件上注明的招标编号)或招标项目名称,若招标文件指定银行出具的对帐单或投标人汇款凭证上有体现招标项目编号或招标项目名称,则视为该投标人已提交投标保证金。 15.5开标完成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次日退还至其基本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五日内退还至其基本账户。 15.6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5.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 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的; (2) 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不按规定签约的; (3) 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6 投标工期及质量 16.1本招标工程项目总工期不超过 60 日历天。逾期未能完成,将按每日 1000 元赔偿招标人损失。 16.2工程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若质量验收评定不能达到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17 工程预算价编制说明 17.1工程预算价编制依据 17.1.1《福建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上、下册(1997版); 17.1.2《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 17.1. 3 水利部[中小型]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1992版); 17.1.4福建省水利厅关于颁发《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办法》的通知(闽水【2005】计财73号文); 17.1.5 除条石按市水利局审批单价即粗料石(含毛条石、整毛石)244元/m3,外运红粘土15元/m3外,其它材料单价按照2009年第4期信息价。 17.2 招标人编制工程预算价时,根据工程大小、技术复杂程度、施工难易程度、施工自然条件、工期长短,按 2 %的风险包干系数计入工程预算价,风险因素包括下列范围: 17.2.1工程量清单核对澄清之后,仍有错、漏,导致工程预算价不准确的; 17.2.2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价格变化的; 17.2.3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不可抗力的除外)变化而采取的临时措施的; 17.3不可竞争费用(包括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规费、税金)计入工程预算价时应列明。 17.4 本工程税率按 3.381 %计取。 17.5临时支护(岸线延长米)视地址情况并经招标人及监理单位同意后方可支护,工程量按实结算。 17.6工程量清单中临时施工道路(兼围堰)项目中的围堰含纵横围堰,按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包干。 17.7土方及淤泥外运运距4KM包干,土方及淤泥外运车辆机械及运输路线应遵守城管有关规定,土方堆放点由投标人自行确定,但不得乱堆乱放,否则引起的纠纷及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18 工程合同价控制 18.1实行投标风险包干的工程,除地质变化、非中标人原因的设计变更引 起工程量增减的情形外,一律不再调整合同价。 18.2 发生工程量增减,按下列办法计算相关费用: 18.2.1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 (1)在工程预算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预算内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及下浮率计算。 工程预算内的项目综合单价=预算内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1-下浮率) (2)不在工程预算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照市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颁布的招标同期的消耗量定额、费用定额、材料(设备)信息价或市场价及下浮率计算。 不在工程预算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本项规定计算的综合单价×(1-下浮率) (3)若定额缺项的,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招标人会同工程预(决)算审核单位审核确定,报市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定额缺项单价(或议价)=经双方确认的单价×(1-下浮率) 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 18.2.2材料变更的价格确定 (1)中标人材料价格明细表已有的材料,根据中标人材料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单价计算。 (2)中标人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材料,按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介公布的建设工程投标期间材料单价计算。 (3)上述发布媒介没有公布的材料单价,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价格,经招标人会同工程预(结)算审核单位审核确定,报市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18.3 工程竣工结算参照荔城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9]35号《关于研究荔城区北洋河道整治一期、二期工程竣工结算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的内容进行结算。 19 材料价格风险控制 因招标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的材料上涨价差由招标人承担;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的材料上涨价差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招标人承担。 20 本工程发包承包实行发包价包干制度,发包后原则上不得进行工程量变更和追加工程造价。因地质等不可预见原因和设计变更确需追加工程造价的总额达到发包价的3%及以下的,应当按项目管理权限送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超过发包价的3%的,招标人应事先报县区级以上行政监督部门、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审核。追加造价总额不得超过发包价的10%。 21 主要材料、设备要求 本工程使用主要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标准、品牌: P.O42.5R水泥:红狮、三德、厦门岩城牌,采用同期综合信息价。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22 投标文件的组成 22.1 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格式中的所有表格,均可视内容扩展),包括完整地填写投标函,中文打字并装订成册。 22.2 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1)投标承诺函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含临时)复印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3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应密封完整。外包封上应写明:①招标人名称;②招标编号;③投标人的名称、地址与邮政编码,包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盖章。 24投标文件的提交和投标截止时间 24.1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09年 9 月 23 日 15:30 时,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为:************************。 24.2投标人须随带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 24.3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2)投标文件外包封未按要求密封或盖章的; (3)投标人代表未随带有效身份证的; (4)投标人未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 (6)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和指定银行对帐单上 均没有体现投标人、投标项目编号或投标项目名称的。 (五)开标、评标、定标 25 开标 25.1开标会定于2009年 9 月 23 日 15:30 时在**********中心(****************)进行,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行政监督部门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25.2开标程序: (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 (2)确定进入公开抽取程序的合格投标人名单,并由招标人当场公布; (3)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 26 评标 26、1评标 26.1.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 26.2 投标文件或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不合格标处理,不得进入随机抽取程序: 26.2.1投标人没有在莆田市内注册登记、没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承包商企业; 26.2.2 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6.2.3投标承诺函未按要求格式填写或签字、盖章的; 26.2.4投标人的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6.2.5未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等复印件或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26.2.6近三年内,曾被本市级以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记入不良行为的; 27 确定中标人 27.1从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一家中标人。 27.1.1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宣布抽取规则; 27.1.2按提交投标文件的顺序,由每个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公开抽取、登记代表该投标人号码,并当众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 27.1.3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一个号码,该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 27.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撰写开标情况报告,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签字确认后入档。 27.3 经过审查,只有一家合格投标人的,招标人可以直接指定该投标人为中标人。 27.4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将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站和招标人所在单位公示。 28中标通知 在开标完成后3日内根据中标结果,招标人以“中标通知书”的形式通知中标人。 (六)授予合同 29签订合同 29.1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不得再进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9.2招标人应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十五日内将施工合同原件提交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29.3中标单位逾期不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并取消投标保证金。 30 履约担保 30.1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先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必须用现金汇入招标人的指定账户。 30.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当截止到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之日。中标人完成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项目并通过竣(交)工质量验收后,凭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申请返回履约保证金。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一、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60__天   二、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合格____________________ __   三、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四、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及调整 2、本合同价款采用 固定价格合同 。 (1)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工程量清单核对澄清之后,仍有错、漏,导致工程预算价不准确的; 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价格变化的; 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不可抗力的除外)变化而采取的临时措施的;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18条款要求。 五、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本工程无预付款。 六、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1、工程进度款根据甲乙双方合同约定的方式,按核定完成工程量的80%拨付。当工程款支付额达到实际完成的工程价款的85%时,暂停付款,预留15%作为工程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核结算后,再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余下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金支付按保修协议执行。 2、中标人应在每月的25日向监理工程师报送当月实际完成的合同工程量报告,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收到报告后七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招标人应当在接到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意见后十四天内足额支付进度款。 3、工程款全部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 七、担保 1、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 八、质量检查 (1)中标人应接受甲方有关部门的质量检查和管理,共同把好质量关。 (2) 3.3m高程以下条石砌体立面要求同一层条石等高,砌缝等宽,宽度2.0~2.5cm,平直;3.3m高程以上条石及压顶石砌体应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机械锯边砌缝统一要求勾凹缝,缝宽3.0cm。所有条、块石砌体严禁使用旧石料,护岸岸线要求确保顺畅、自然、美观。 (3) 护岸回填严禁使用护岸及河道开挖的土方、淤泥;临时施工道路填筑使用外运沙包土、建筑渣;本工程土方回填为外购红粘土回填;土方回填时须分层夯实,每层填筑高度应符合《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压实度不小于0.90。 (4) 临时支护(岸线延长米)视地质情况并经招标人及监理单位同意后方可支护,工程量按实结算。 (5) 工程质量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验收应及时进行。 (6) 中标人应严格按本合同条款第三条的规定组织施工,随时接受招标人代表人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检验合格并签证后可继续施工。若检验不合格,中标人应按图纸和有关规范的规定返工、修改,并承担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7)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中标人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中标人承担责任,赔偿招标人的有关损失。 (8) 在工程质量保修期间,若因招标人使用原因导致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9) 双方对工程质量若有争议,可提请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九、工程质量保修书 1、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土建工程为 1 年,屋面防水工程为 5 年; (2)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 2 年; (3)供热及供冷为 2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 1 年; (5)其他约定: 按国家有关规定。 除了以上主要条款外,其余条款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GF-99-0201)执行。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投 标 文 件 ( 本) “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招 标 人: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并盖章)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邮政编码: 编制时间: 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承诺函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含临时)复印件 1、投标承诺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 {招标编号} 的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招标文件,按照《莆田市小额工程施工发包承包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价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招标人的发包价[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调整劳保费用后的价格作为承包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和工程建设标准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答疑内容(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工期 {工期} 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派 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该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任务。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人民币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汇入招标人的基建专户。 6、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承诺函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8、我方在此声明:本承诺函中所提交的声明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真实和准确的,若有弄虚作假的,愿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投 标 人: (盖章) 单位地址: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并盖章) 邮政编码:__________电话: 传真: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含临时)复印件 (加盖企业公章) 第四部分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_____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全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全称) 的 (工程项目全称)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资格后审、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签署合同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签名并盖章)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签名并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公章) 注: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开标等活动的,不必提供本授权委托书。 第五部分 工程预算造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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