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附件6 :
温岭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合同
合同编号:
供货商(供方):
采购方(需方):
为了保护供、采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浙江省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严格遵循台州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合同的相关规定和“复印机、传真机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书”中的相关承诺,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采购的产品所需资金来源构成为:预算内( );预算外( );自筹( );付款方式为:财政直接支付( );采购单位直接支付( )。
以上按实际情况打“√”确认,涂改无效。
二、合同采购协议供货物品的品牌、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单价、数量、金额。
序
号
品牌
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
数量
基准价
优惠率
协议供货价格
调整
价格
实际采购价格
合计
1
2
3
4
合计:人民币(大写)
注:1、本次招标确定的协议供货价格为采购单位购买中标产品时的最高限制价格,需方在签订每一单采购合同前,可以就中标产品的价格、服务条款、付款方式与供货商进行进一步的洽谈。若单次采购金额大于人民币50万元时,采购单位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重新认定采购方式。
2、优惠率=(1-投标报价/基准价)×100%
3、“调整价格”指中标供应商根据需方的采购规模,在协议供货价格基础上给予的优惠。
4、“实际采购价格”=“协议供货价格”-“调整价格”
三、保修期:上述产品的保修期为( )月;免费更换时间为交货后( )月;故障响应时间为:( )小时内;故障排除时间为:( )小时;备品备件提供时间为:( )小时。
四、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供货商于 年 月 日前将货物送至以下指定地点交由需方指定收货人:
1、货商应在交货前向需方提供交货计划;
2、运输、保险和装卸的费用由供货商承担。
五、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时间:
1、装箱单;
2、供方保证一次开箱箱率大于98%(百分之九十八)。
3、提出异议时间:
六、货款结算:需方在货物验收合格后 工作日内全额支付给供货商货款(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七、违约责任:
1、供货商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需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三的滞纳金;供方逾期30日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且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
2、需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供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三的滞纳金;需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供方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3、供货商在协议有效期内违反本合同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的,将予以没收履约保证金,损失赔偿不足部分,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外发生质量问题的,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八、因合同执行而产生问题的解决方式:(可多选)
1、双方协商解决( );
2、向供货商指定协调人反映( );
3、向招投标中心反映( );
4、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投诉( );
5、提请仲裁( );
6、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供货商指定协调人电话:
市政府采购办投诉电话:0576—6222046
九、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三份,供货商、需方、市采购办各一份。
2、本合同应经需方负责政府采购的部门或财务部门审核并加盖需方财务专用章后方为有效。
3、本合同必须根据《温岭市协议采购供货通知单》签订。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需方(签章):(以及财务部门章) 供货商(签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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