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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XXX小学
关于组织开展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告家长书
家长朋友: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切实解决家长不能按时接孩子放学,破解学生校外负担过重,促进学生个性、全面发展,努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教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9〕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课后服务工作告知如下:
一、课后服务的基本原则。
第一、坚持公益普惠原则,采取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坚持公益导向,不营利;第二、坚持自愿选择原则,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第三、坚持服务公开原则,公开课后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安全措施、收费标准等,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二、服务具体安排。
1.服务范围及对象。主要针对我校全体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随迁子女和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特殊群体。
2.服务时间及内容。周一至周五下午正常行课结束后至18:00期间(因周四下午要召开教师会,不开展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学生课后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社团活动、阅读交流、专题教育和作业辅导等。
三、组织方式及责任
1.坚持学生自愿、家长申请、班级确认、学校统一实施。
2.家长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放学后的接送工作,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当天课后服务的,需提前向班主任请假。课后服务期间私自离校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家长自负;家长不在规定时间18:00内接回孩子而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家长自行承担;家长在接送学生途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家长自行承担。
3.根据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巴中市财政局通知:课后服务经费由财政、学校、学生家长三方共同承担,家长每期每生承担360元。
XXXX小学
2019年3月12日
XXXX小学学生课后服务家长申请表
班级
学生姓名
联系电话
是否自愿参加课后服务:
家长签字:________ 2019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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