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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建造合同准则实施细则》及财务报表分析复习题
一、 填空题或选择题
1、 各单位经理和项目部经理对建造合同准则的执行负有领导和管理责任。要保证建造合同会计核算工作的有序进行, 对建造合同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 完整性负责。
2、 公司规定, 项目经理是项目部执行建造合同准则的第一责任人, 对工程结算( 含分包结算) 、 合同预计总收入、 合同预计总成本以及各会计期间确认的合同收入、 合同成本等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负责。
3、 公司直属项目部( 或指挥部) , 应在工程中标后的一个月内与参建的公司内部分公司签订《内部施工协议》, 并在协议中明确工程施工范围及合同金额等。
4、 项目部应成立由项目经理任组长, 经营、 工程技术、 设备物资、 财务等部门组成的执行建造合同准则管理小组, 负责项目部执行建造合同准则的各项管理工作。
5、 对期末会计报表反映的”已完工尚未结算工程价款”项目和”已结算尚未完工工程”项目, 应高度关注。公司规定, 如”已完工尚未结算工程价款”项目或”已结算尚未完工工程”项目的期末余额占累计已结算工程价款金额的比例达到5%及其以上时, 会计人员应会同经营部门进行专题分析说明, 并随当期会计报表上报所属公司财务部门。
6、 对合同预计总收入、 合同预计总成本, 公司统一实行”按季预测调整、 按季上报审批”制度。但下列两种情况除外, 如当季末合同预计总收入、 合同预计总成本与上季度相比增减变化金额低于1%时, 项目部应按预计增减变化金额, 如实调整合同预计总收入、 合同预计总成本, 不需报上级公司审批; 如建造合同实施过程中, 工程项目出现重大变化, 合同预计总收入、 合同预计总成本与上季度相比, 增减变化金额将超过10%时, 项目部应在出现重大变化的当月调整合同预计总收入、 合同预计总成本, 并应及时报上级公司审批。
7、 对建造合同的执行结果能否可靠估计的判断是一个动态过程。公司规定原则上采用招投标办法承揽的建造合同、 当前有或将来有设计图纸和概预算资料的建造合同, 均应判断其结果能够可靠估计。
8、 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 公司统一按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合同完工进度统一采用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9、 如果合同预计总成本将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 应计提合同预计损失准备, 将合同预计损失立即确认为当期费用。
10、 项目部在调整合同预计总收入、 合同预计总成本时, 必须有充分的书面资料做支持, 并得到上级公司的审批认可。否则, 均不得擅自调整。更不得经过调整合同预计总收入、 合同预计总成本人为调节营业收入和利润。
11、 合同预计总收入是指预计完成合同项目全部工作内容可从工程发包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包括: 合同初始收入、 合同变更收入、 合同索赔收入、 合同奖励收入。
12、 对暂未签订承发包合同或虽已签订了承发包合同但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工程价款总额的, 可暂采用中标价作为合同初始预计总收入, 待签订合同明确工程价款总额后或能够准确估计时再作调整。
13、 公司直接组建项目部进行项目管理、 分公司参与施工的建造合同, 分公司项目部按与公司直属项目部签订的《内部施工协议》中明确的工程价款金额, 作为合同初始预计总收入。公司直属项目部按与业主签订的工程价款总额扣除分公司项目部的工程价款金额后, 作为合同初始预计总收入。
14、 如签订的建造合同总金额中包含合同暂定金或计日工, 则应以扣除合同暂定金和计日工后的有效合同金额作为合同初始预计总收入。
15、 因合同变更、 索赔、 奖励等形成的收入的确认, 仅指合同变更收入、 合同索赔收入、 合同奖励收入应计入合同总收入, 并不是说将其在当期损益中确认。而应当按照完工百分比法在当期进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16、 因合同变更增加合同收入时, 在取得工程发包方正式签证认可的书面文件时确认, 并在当季末按批复的金额调增合同预计总收入。
17、 因合同奖励形成的收入, 在实际收到工程发包方的奖励款项时确认, 并在当季末按实际收到的奖励款项金额调增合同预计总收入。
18、 合同预计总成本是指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预计要发生的、 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全部耗费, 包括自行完成工程项目的直接费用、 间接费用和分包工程项目的分包成本。一般不包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19、 确定合同初始预计总成本, 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 依据工程量清单和工、 料、 机数量及各种施工资源的实地价格编制工程项目的施工成本预算, 计算合同预计总成本。
20、 在建造合同实施过程中, 当工程变更已实施, 发包方已签证确认变更数量或变更单价、 变更金额的, 应根据发包方的签证确认资料, 测算调整合同预计总成本。
21、 在建造合同实施过程中, 如人工、 材料、 施工设备台班的市场价格发生变化, 或项目分包方案、 分包合同发生调整以及其它原预计合同总成本的编制依据发生变化, 将导致合同预计总成本发生变化时, 项目部应对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进行重新预测, 并于当季末对合同预计总成本进行调整。
22、 在预计分包工程成本时, 如果分包合同约定的合同金额包含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 则在确定合同预计总成本时, 应以分包合同约定的合同金额, 扣除相应的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后的金额, 作为分包工程的预计总成本。
23、 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够可靠地估计, 则不能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应区别以下两种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 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 合同成本在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 合同成本不能收回的, 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 不确认收入。
24、 在建造合同执行过程中或合同完工后, 处理残余物资、 边角余料等取得的收益不作为合同收入, 而应直接冲减合同成本。
25、 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是指已经形成工程形象进度的工程实体和工作量所耗费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包括: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使用费、 其它直接费、 分包成本、 间接费用。
26、 项目部对分包成本的归集、 核算必须及时、 准确, 分包成本的确定必须与分包单位完成的工程形象进度和工作量保持一致。
27、 月末, 项目部对已领用但尚未用于工程实体的未安装、 使用或耗用的材料, 必须办理假退库手续, 以保证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的真实性以及合同完工进度的可靠性。
28、 在核算已经发生的成本时, 要正确划分当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 不同成本核算对象之间的成本界限、 未完合同成本与已完合同成本的界限。不得以估计成本、 预算成本或计划成本代替实际成本。
29、 公司要求, 各单位必须做好建造合同成本核算的各项基础工作。要严格执行公司有关财产物资的收发、 领退、 转移、 报废和清查制度; 建立、 健全与成本核算有关的各项原始记录和工作量统计制度; 制定或修订工时、 材料、 费用等各项内部消耗定额; 完善各种计量检测设施, 严格计量检验制度, 使成本核算具有可靠的基础。
30、 公司规定, 项目部经营部门应按合同约定的方法和时间及时办理工程价款结算。中间计量( 结算) 资料应于发包方确认后的2个工作日内, 送交项目部财务部门。竣工结算资料应于发包方确认后的5个工作日内送交项目部财务部门。
31、 公司规定, 与分包单位的分包结算工作, 凡分包工程工期超过2个月的, 项目部经营部门必须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实行按月预结算, 其预结算值应与分包工程的实际形象进度保持一致。同时规定, 项目部经营部门应于每月26日之前, 将当月各分包单位的分包结算资料送交项目部财务部门,
32、 对于公司设立直属项目部、 分公司参建的工程项目, 如发包方能按合同约定的方法和时间办理工程价款结算, 直属项目部经营部门应在发包方确认审签中间计量( 结算) 后的2个工作日内, 完成对分公司项目部中间计量( 结算) 的确认批复工作, 中间计量( 结算) 资料由直属项目部编制人员、 审核人员、 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后, 批复给分公司项目部。
33、 公司规定, 如项目部累计确认的收入与累计确认的工程结算两者差额达到5%及其以上的, 项目部经营部门、 财务部门应就其产生差额的原因进行具体分析, 并在当期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说明书中进行专题分析说明。
34、 公司规定, 项目部经营部门上报的产值统计报表, 其当期完成的产值、 累计完成的产值应与财务部门当期确认的收入、 累计确认的收入相一致。如经营部门确认的产值与财务部门确认的收入出现差异, 且两者相差2%及其以上时, 两个业务部门应共同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 并在当期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说明书中进行专题分析说明。
35、 公司规定, 项目部应于每月末组织工程技术、 经营、 物资、 财务等相关部门人员对建造工程的已完工作量、 未完工作量进行盘点, 并将工程盘点表随当期产值统计报表交项目部财务部门一份。
36、 从确定合同完工进度及确认各期合同收入、 合同成本的计算公式能够看出, 预计合同总收入、 预计合同总成本、 归集实际发生的成本是执行建造合同准则的三项关键工作, 只要这三项工作做好了, 执行建造合同准则工作基本就有了保障。
37、 依据我公司采用的确定合同完工进度方法, 确认各期建造合同收入和费用的计算公式为:
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预计总收入×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收入
当期确认的合同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成本
38、 项目部购建的一次性临时设施, 应当在工程建设期内摊销完毕, 摊销方法采用工期法, 按月进行摊销。对于可周转使用的临时设施, 应按受益年限采用直线法按月摊销。
39、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报表, 是一张静态报表。资产负债表根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一基本会计恒等式, 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和流动性强弱顺序, 把企业在一定日期的资产、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项目予以适当排列编制而成。它反映了企业资产、 负债、 所有者权益的总体规模和结构。资产负债表采用账户式结构, 即在表的左方列示资产, 右方列示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反映三者之间的勾稽关系, 使左右双方保持平衡。
40、 利润表是反映企业一定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的报表, 是一张动态报表。利润表根据”收入-费用=利润”这一会计等式, 按照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将企业在一定时期的全部收入、 费用项目进行适当分类、 汇总、 排列后, 计算出利润并形成会计报表。
41、 现金流量表是反映企业一定期间内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信息的会计报表, 是一张动态报表, 表明企业获得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能力。现金流量表是以现金为基础编制, 现金包括: 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其它货币资金和现金等价物。现金流量表是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已经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信息的基础上, 进一步提供企业现金流量信息, 揭示企业财务状况变动的原因。
42、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持有的以备出售, 或者依然处在生产过程中, 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 库存的、 加工中的、 在途的各种材料、 在成品、 产成品、 包装物、 低值易耗品、 周转材料等。对施工企业来讲, 存货项目中还包括已完工未结算工程价款。
43、 ”已完工未结算工程价款”项目的金额, 为累计确认的工程成本和毛利大于累计办理工程结算的差额, 反映施工企业在建施工合同已完工部分但尚未办理结算的价款。期末, 作为一项流动资产在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内列示。
44、 ”已结算未完工工程价款”项目的金额, 为累计确认的工程成本和毛利小于累计办理工程结算的差额, 反映施工企业在建施工合同未完工部分但已办理了结算的价款。期末, 作为一项流动负债在资产负债表”预收账款”项目内列示。
二、 判断题( 范围)
1、 因实施合同变更而发生的成本费用, 无论发包方是否对变更工程签证确认, 其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均应按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成本。
2、 在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的情况下, 采用完工百分比法, 根据合同完工进度在月、 季、 年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
3、 合同变更收入, 是指工程发包方为改变合同规定的作业内容而提出的调整所形成的工程价款收入。
5、 项目部发生的营销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不计入合同成本, 而应作为期间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6、 采用完工百分比法时的常见等式:
A、 合同完工进度=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100%
B、 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成本
C、 累计已确认的收入=上期末累计合同毛利+上期末累计合同总成本
7、 当工程变更已实施, 但发包方尚未签证确认变更数量或变更单价、 变更金额的, 应根据与发包方的商定情况, 合理测算调整合同预计总成本。
8、 分包成本是指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分包给具体施工单位时的工程成本。
9、 对已签订了承发包合同, 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程价款总款的; 合同初始总收入应按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工程价款总额确定。
10、 建造合同的会计核算主体为公司、 分公司的项目部。
11、 因工程变更引起合同工程量或单价发生变化, 导致合同成本增加或减少时, 应于当季末对合同预计总成本进行调整。
12、 预计分包成本的确定:
①如果分包合同约定的合同金额包含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 则在确定合同预计总成本时, 应以分包合同约定的合同金额, 扣除相应的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后的金额, 作为分包工程的预计总成本。
②如果分包合同中约定了收取分包单位管理费的, 则在确定合同预计总成本时, 应以分包合同约定的合同金额, 扣除按合同规定的收取权利费方法计算的管理费后的金额, 作为分包工程的预计总成本。
③如果在分包合同实施过程中情况发生变化, 需要修订分包合同的, 则分包工程的预计总成本也要做相应调整。
13、 合同预计总成本是指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预计要发生的、 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全部耗费; 包括自行完成工程项目的直接费用、 间接费用和分包工程项目的分包成本。
14、 合同初始预计总成本的确定, 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按工程量清单和工、 料、 机等各种资源的实地价格编制工程项目的施工成本预算, 计( 测) 算合同预计总成本。
15、 在建造合同实施过程中, 如果出现发包资金不到位导致长期不能支付工程、 或工程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或出现重大技术障碍等无法继续施工的情况, 造成连续停工三个月, 且在以后三个月内预计无复工的可能, 导致对建造合同未来执行情况不能做出合理估计时, 应判断合同结果暂不能可靠估计。
16、 因订立合同而发生的有关费用, 不计入合同成本, 而应直接作为期间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17、 计提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的依据为相关的预计合同总收入资料、 预计合同总成本资料、 累计完工进度资料、 以前会计期间计提损失准备的资料等。如果计提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的依据不充分或无依据, 则不得计提合同预计损失准备。
18、 工程项目分包与自行完成的界定。一般情况下, 以综合单价( 包括工、 料、 机费用) 方式进行的工程分包, 按分包工程处理; 以劳务单价和单纯设备租赁方式进行的工程分包, 按自行完成工程处理。
19、 如果分包合同中未约定预付分包工程款, 且又未对分包工程进行结算( 或预结算) 的, 项目部不得支付分包工程款。
20、 如项目部累计确认的收入与累计确认的工程决算两者差额达到5%及其以上的, 项目部经营部门、 财务部门就应就其产生差额的原因进行具体分析, 并在当期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说明书中进行专题分析说明。
三、 简答题
1、 执行建造合同准则应遵循的”三同步一配比”原则。( 建造合同实施细则第五条)
2、 两级公司经营管理部门在执行建造合同准则方面应履行哪些职责? ( 建造合同实施细则第八条)
3、 两级公司设备物资、 人力资源、 技术质量管理部门在执行建造合同准则方面应分别履行哪些职责? ( 建造合同实施细则第八条)
4、 应依据哪些资料编制合同预计总成本。( 建造合同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
5、 在执行建造合同准则工作中, 项目部经营部门应履行哪些工作职责? ( 建造合同实施细则第九条)
6、 在执行建造合同准则工作中, 项目部设备物资部门应履行哪些工作职责? ( 建造合同实施细则第九条)
7、 在执行建造合同准则工作中, 项目部技术质量部门应履行哪些工作职责? ( 建造合同实施细则第九条)
8、 简述资产负债表的作用。( 见”企业会计制度讲解”之四317页)
四、 论述题
1、 结合本职岗位, 阐述如何保证执行建造合同准则工作顺利进行, 提高建造合同准则执行效果?
2、 结合本单位情况, 阐述本单位在执行建造合同准则工作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3、 结合本单位实际, 阐述如何抓好公司《<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实施细则( 试行) 》( 简称建造合同准则实施细则) 和《建造合同准则实施管理办法》的贯彻执行。
五、 计算分析题
华冶集团所属某分公司 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如下。请根据表中数据计算该分公司 应收账款周转率、 存货周转率、 流动资产周转率、 资产负债率、 速动比率、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 成本费用利润率, 并分析该单位资产质量状况和债务风险情况, 并提出改进措施。
( 备注: ( 1) 可将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净值、 存货净值视同余额, 用于相关指标的计算和分析; ( 2) 在中冶集团内部, 上述各项指标的良好值如下: 应收账款周转率为5.2次, 存货周转率为3.7次, 流动资产周转率为1.4次, 资产负债率为79%, 速动比率为72%,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为-13.6%, 成本费用利润率为3.9%)
相关计算公司如下:
应收账款周转率( 次/年) =主营业务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年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2
存货周转率( 次/年) =主营业务成本/平均存货余额; 平均存货余额=( 年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 /2
流动资产周转率( 次/年) =主营业务收入/平均流动资产总额; 平均流动资产总额=( 年初流动资产总额+期末流动资产总额) /2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速动比率=( 流动资产-存货) /流动负债*100%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流动负债*100%
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 成本费用总额=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资产负债表
12月31日 单位: 万元
项目
行次
期末
金额
年初
金额
项目
行次
期末
金额
年初
金额
流动资产:
1
流动负债:
20
货币资金
2
6
60
应付账款
21
2,166
1,924
应收票据
3
310
预收款项
22
1,460
1,665
应收账款
4
2,750
2,200
应付职工薪酬
23
1
预付款项
5
210
590
应交税费
24
207
173
其它应收款
6
210
200
其中: 应交税金
25
198
163
存货
7
1,700
1,400
其它应付款
26
165
112
其中:原材料
8
100
100
流动负债合计
27
3,998
3,875
已完工未结算工程价款
9
1,600
1,300
非流动负债:
28
流动资产合计
10
4,876
4,760
长期应付款
29
5
非流动资产:
11
非流动负债合计
30
5
固定资产原价
12
33
17
负 债 合 计
31
3,998
3,880
减: 累计折旧
13
12
9
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 :
32
固定资产净值
14
21
8
实收资本( 股本)
33
800
800
减: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5
资本公积
34
10
10
固定资产净额
16
21
8
盈余公积
35
90
80
无形资产
17
1
2
未分配利润
36
非流动资产合计
18
22
10
所有者权益合计
37
900
890
资 产 总 计
19
4,898
4,77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8
4,898
4,770
利 润 表
12月31日 单位: 万元
项目
行次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 营业总收入
1
7,100
8,000
其中: 营业收入
2
7,100
8,000
其中: 主营业务收入
3
7,100
8,000
其它业务收入
4
二、 营业总成本
5
6,699
7,500
其中: 营业成本
6
6,200
7,000
其中: 主营业务成本
7
6,200
7,000
其它业务成本
8
营业税金及附加
9
243
263
销售费用
10
50
45
管理费用
11
150
160
财务费用
12
20
25
资产减值损失
13
36
7
三、 营业利润( 亏损以”-”号填列)
14
401
500
加: 营业外收入
15
减: 营业外支出
16
1
四、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7
400
500
减: 所得税费用
18
100
125
五、 净利润( 净亏损以”-”号填列)
19
300
375
现金流量表
12月31日 单位: 万元
项目
行次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
——
——
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
6,020
5,772
收到的税费返还
3
收到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
1,054
1,54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
7,074
7,313
购买商品、 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
6
5,683
6,00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7
855
924
支付的各项税费
8
210
260
支付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
361
31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
7,109
7,50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
-35
-190
二、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2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3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4
处理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它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15
1
处理子公司及其它营业单位收回的现金净额
16
收到其它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
1
-
购建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它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19
22
2
投资支付的现金
20
取得子公司及其它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21
支付其它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
22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
-21
-2
三、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5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6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27
收到其它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30
分配股利、 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31
支付其它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
四、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5
-56
-192
加: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6
62
252
五、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7
6
60
第二部分: 《建造合同准则实施管理办法》复习题
1、 在合同预计总成本的编制中, 经营管理部门需要提供经审核后的工、 料、 机清单, 项目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颁布的相关政策性文件等资料。
2、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 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施工合同变更或补充协议、 工程设计变更、 索赔签证、 考核奖励等基础资料, 确认合同预计总收入的调整金额, 并由项目经理审核后, 当季末报上级公司经营管理部门、 财务部门共同审批。
3、 《建造合同初始预计总收入审批表》的完成时间为: 在工程开工一个月内完成。
《建造合同预计总收入调整审批表》的完成时间为: 每季度末月份的26日前完成。
《建造合同预计总成本审批表》的完成时间为: 在工程开工一个月内完成。
《建造合同预计总成本调整审批表》的完成时间为: 每季度末月份的26日前完成。
4、 合同预计总成本一经审批确定, 任何人不得擅自变动;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 如出现影响建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变化因素时, 应在每季度末对合同预计总成本进行调整。
5、 根据建造合同准则实施管理办法规定, 下列工程项目在分公司确认、 审批后, 每季度末月份的30日报送公司经营管理部备案:
①地表建筑工程( 包括路桥工程) 施工合同价款8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②矿山井巷工程( 不包括”包采”项目) 施工合同价款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③公司重点关注的工程项目
6、 各分、 子公司下属项目部及公司直属项目部、 指挥部应成立建造合同准则实施管理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 成员由各相关业务主管组成。具体实施责任人为项目造价管理人员、 项目会计主管, 其主要职责如下:
( 一) 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 遵循”建造合同的形象进度、 产值统计、 实际成本归集三同步, 建造合同收入与其成本、 费用相互配比”的原则, 对工程结算( 含分包结算) 、 合同预计总收入、 合同预计总成本及其调整等数据资料的真实性、 正确性、 完整性负责。
( 二) 在分公司经营部门的指导下, 在项目部相关业务部门或主管的配合下, 根据相关业务部门或主管提供的相关资料, 负责于工程开工后的一个月内完成合同预计总收入、 合同预计总成本的初次计算( 测算) 工作; 经项目经理审核后, 报上级公司经营部门、 财务部门共同审批。
( 三)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 根据相关业务部门或主管提供的施工合同变更或补充协议、 工程设计( 修改) 变更、 索赔签证、 考核奖励等基础资料, 确认合同预计总收入的调整金额( 必须有充分的书面资料做支持, 必要时应附带计算过程) ; 经项目经理审核后, 当季末报上级公司经营管理部门、 财务部门共同审批。
( 四)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 在相关业务部门或主管配合下, 根据施工合同、 分包合同、 施工技术方案、 各类资源( 工、 料、 机) 市场价格等情况的变化, 重新预测、 调整合同预计总成本( 必须有充分的书面资料做支持, 必要时应附带计算过程) ; 经项目经理审核后, 当季末报上级公司经营部门、 财务部门共同审批。
( 五) 每季度末, 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相关业务部门、 人员开展对建造合同执行情况的对比分析工作; 项目造价管理人员必须参加, 并负责判断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地估计, 如建造合同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 应对建造合同可能发生的预计损失做出合理的判断。
( 六) 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法, 及时办理与发包人和分包人的工程进度结算( 中间计量) 。
( 七) 负责收集、 整理、 填报”成本信息库”中与经营管理相关的信息资料, 并及时向财务部门提供下列相关资料:
①及时提供各种合同文件;
②按月提供各种结算资料、 统计报量资料;
③按季度提供经上级公司经营部门、 财务部门共同审批的合同预计总成本、 合同预计总收入及其调整资料;
④每月按”建造合同实施细则”的要求填报建造合同会计核算基础资料表数据。
( 八) 负责分包成本的测算、 管控工作。
( 九) 负责提供控制、 降低合同成本( 特别是分包成本) 的方案或措施, 并负责监督、 检查、 落实。
( 十) 每月末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已完工程量、 未完工程量的盘点工作。
( 十一) 建立健全与执行”建造合同实施细则”相关的基础工作台账。
7、 合同初始收入的确定按下列顺序进行:
①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工程价款总额;
②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中标价;
③若上述两项数据均没有时, 可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 或承包工程范围) 和投标文件中的报价( 或预算书) 进行测算, 确定预计数; 待施工合同明确工程价款总额后或能够准确计算时再作调整。
8、 合同预计总收入( 即合同初始收入) 的编制依据:
主要由市场开发( 营销) 部门提供下列资料:
①中标通知书
②施工合同文件( 包括附件、 附表等相关资料)
③招标文件( 包括工程量清单、 答疑书等相关资料)
④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报价与施工技术两部分)
⑤投标报价或投标系数的计算依据及调整情况说明
⑥如施工合同文件中既无合同总价也无结算系数且无中标价的, 则需提供实施合同评审前编报的工程项目评估报告( 内容应包括工程承包范围、 预计工程量、 预计造价、 预计成本、 毛利率等)
⑦其它与执行”建造合同实施细则”相关的资料
9、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时, 于当季末对合同预计总成本进行调整:
①因工程变更引起合同工程量或单价发生变化, 导致合同成本增加或减少时;
②因实施了施工图或工程量清单以外的工作内容, 或因实施了属于暂定金额或计日工作范围的作业内容, 引起工程签证事项发生时;
③人、 材、 机等各种资源的市场价格发生变化, 将导致合同预计总成本发生变化时;
④项目分包方案或者分包合同发生调整, 预计合同预计总成本要发生变化时;
⑤部分工程项目被发包方指定分包, 且指定分包工程不经过我方统一向发包方进行结算时;
⑥影响合同预计总成本的其它因素;
10、 建造合同预计总成本调整的主要依据:
①施工合同变更资料( 包括经双方确认的补充协议、 会议纪要、 工程范围划分界定等) ;
②工程变更及索赔签证资料( 包括经双方确定的工程设计[修改]变更通知单、 现场工程量签证单、 月工程进度验收单等) ;
③各期已完工程量、 未完施工盘点表( 须经各相关部门签字确认) ;
④发包单位考核奖罚资料;
⑤各期发包单位批复的结算( 中间计量) 报表;
⑥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分包合同及补充协议;
⑦各期材料物资、 机械设备的市场价格报表单;
⑧对分包单位各期的结算( 预结算) 书;
⑨建造合同会计核算资料;
⑩其它与执行”建造合同实施细则”有关的支持性资料。
11、 建造合同预计总收入调整的填报、 审核、 批准程序:
项目造价管理人员在合同实施过程中, 每季度末根据各相关部门提供合同变更、 奖励、 索赔及其它的相关资料计算相应金额, 填写《建造合同预计总收入调整审批表》一式四份; 经项目经理审核同意并签字、 盖章后, 报送上级公司经营部门、 财务部门共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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