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 目 录第一篇 监理实施办法5第二篇 监理实施规程33第三篇 监理工作规章制度100第四篇 施工监理程序细则122第五篇 施工监理表格汇编274第一篇 监理实施办法目 录0. 项目概况1. 总 则1.1 定义1.2 监理服务的范围1.3 目的1.4 编制依据1.5 监理工作的原则1.6 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1.7 监理工作依据1.8 监理工作目标1.9 质量保证体系1.10 关于施工监理对象1.11 本办法适用范围2. 项目监理机构与职责2.1 本项目监理机构2.2 监理组织机构2.3 监理机构的组织原则2.4 各级监理机构及岗位职责0. 项目概况厦门至*国家高速公路是国家规划的“7918”国
2、家高速公路网的“第十六横”,它东起福建厦门,经江西、湖南、广西、贵州,西至四川*,全长约2295公里;*至*高速公路是厦蓉高速在江西境内的一段,位于江西省南部,它同时是江西省“三纵四横”高速公路主骨架网中“第四横”的一部分。本项目为世行贷款江西*公路项目,路线起于*市云石山乡陂下村,与厦蓉线江西隘岭(闽赣省界)至*段高速公路(待建高速公路,将于2007年年底建成通车)终点相连接,终点位于*市黄金开发区蟠龙镇谢塘村,与厦蓉线*城西段高速公路(已建成高速的公路)起点相连接,该*公路项目路线里程约117公里,经*市、会昌县、于都县、赣县、*市章贡区、*市黄金开发区,路线所经区域均隶属于*市。设计标准
3、根据本项目在公路网中的功能和作用、交通量预测结果以及沿线的地形条件等因素,本项目按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6.0米,按照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及其它有关标准、规范,所采用主要技术指标见下表:主线主要技术指标指标名称单位采用指标公路等级四车道高速公路服务水平二级设计速度公里/小时100路基宽度米26.0(整体式)、13.0(分离式桥涵宽度米大中桥25.5,小桥涵26.0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特大桥设计洪水频率1/300桥涵、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100一般最小平曲线半径米700最小停车视距米160最大纵坡4%最小坡长米250凸型竖曲线
4、一般最小半径米10000凹型竖曲线一般最小半径米4500路面型式沥青混凝土立交匝道设计速度公里/小时60-3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主要工程量本项目路线全长为117.12公里,其主要工程数量见下表:序号项目名称单位全线合计1路线长度公里117.122路基土石方千m323224.353土方千m311453.934石方千m312539.255平均每公里土石方千m3198.306防护工程m359132.637排水工程m3156606.58平均每公里排水、防护m31340.609沥青砼路面(含互通立交)千平方米2672.2510特大桥m/座4636/411大桥m/座11968.2/4212中桥m/
5、座1281/1913小桥m/座014主线上跨分离立交m/座1571/3115桥梁总长m/座19456.3/9616平均每公里桥长M166.1217涵 洞道15218通道道26019特长隧道m/座4175/120长隧道m/座3877/221中隧道m/座524.275/122短隧道m/座210/123隧道总长m/座8786.275/524平均每公里隧道长M75.0225分离立交处1964/3626其中:支线上跨处393/527互通立交处628征用土地(其中耕地)亩11766.68/3927.229拆迁房屋m225835930拆迁电力、电讯米1127.14工期计划 本工程拟于2006年11月开工建设
6、,2009年10月建成通车,总期期为36个月。 本工程控制工期的项目主要是特大桥、隧道以及互通立交等大型构筑物工程。路基工程施工期为24个月。路面工程施工期为30个月,交通工程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保修期5年。1. 总 则1.1 定义本监理实施办法中的名词术语的定义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077-95)中常用名词术语及合同文件、技术规范中定义相同。1.2 监理服务的范围本项目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防护排水、互通立交、交通工程、房建场地建设及环境保护工程在质量、进度、费用、安全、合同管理等事宜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工作。1.3 目的为加强*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合理控制工期
7、和投资,提高投资效益及工程管理水平,使施工监理工作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办法。1.4 编制依据本办法依据交通部交工发(1992)378号公路工程监理办法、交通部交公路发(1995)371号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及*高速公路工程合同文件制定。1.5 监理工作的原则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遵照“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认真贯彻有关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做好施工监理工作。1.6 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监理工作必须以系统的机制、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技术经济手段,严格的规范化方法和工作程序,接受业主的委托,从维护国家利益出发,公正地对本工程项目施工进行监督管理;并
8、根据施工合同文件,监督和证实承包人是否严格按照施工承包合同的要求组织施工,对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进行控制。1.6.1 质量控制根据本工程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细则、质量验收标准和设计文件,完善承包人自检和监理单位抽检的质量保证体系;以严格的监理方法、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进行中间检验和验收;重视事前预防监理,杜绝施工质量事故,做到分项工程全部合格,确保优良工程。1.6.2 进度控制要求承包人根据施工承包合同提出总体工程进度计划、年度进度计划和月度进度计划,指导承包人运用网络法计划技术,找出影响工期的关键线路,并在实施过程中建立数据采集制度,跟踪分析施工中产生的进度偏差,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调整进
9、度计划,保证工程在合同工期内竣工。1.6.3 投资控制认真核实工程数量,签发付款凭证;严格审查工程变更、价格调整;认真做好现场施工记录,掌握第一手资料,把好计量关,控制工程投资。1.6.4 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始终关注、检查任何涉及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建议。1.7 监理工作依据 1.7.1 监理服务合同。 1.7.2 业主与第三方签订的有关合同文件。 1.7.3 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1.7.4合同指定使用的技术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试验规程等。1.7.5 国家、交通部、江西省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等。1.7.6本工程监理手册。 1.7.7 本工程实施过程中
10、,业主与监理工程师组织召开或参加的有关会议纪要、函电及其文字记录,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各种图纸、指令等。1.7.8 其它。1.8 监理工作目标 1.8.1 工程质量目标 1.8.1.1 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95以上,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评分93分以上。 1.8.1.2 杜绝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一级一般质量事故,有效防止发生二、三级一般质量事故,尽可能少发生质量问题。 1.8.1.3 消除质量通病。 1.8.1.4 争创部优,国优工程。 1.8.2 工程工期目标 按照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 1.8.3 工程投资目标按照上级单位批准的概算内完成全部工程。 1.8.4 合同
11、管理 合同管理有依据,有程序,避免合同纠纷的产生。1.8.5安全目标:不出重大安全责任事故。1.8.6廉政目标:达到廉政合同要求。1.8.7环保目标:环保达标。1.9 质量保证体系本项目实行“政府监督,社会监理,承包人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1.10 关于施工监理对象参与本工程施工的所有承包人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必须服从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管理,配合监理单位搞好施工监理工作。必须按投标时承诺的管理、技术人员和机械设备组织到场,严格执行施工合同。按合同要求建立和加强自身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各级质量管理责任制。按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1.11 本办法适用范围江西省*
12、至*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2. 项目监理机构与职责2.1 本项目监理机构本项目按二级监理机构设置,整个项目设一个监理工程师代表处、一个试验检测中心、四个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高驻办)。监理工程师代表处、试验检测中心和高驻办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以及履行施工监理职责的要求设置内部机构,并依据合同负责日常施工的全部监理工作。代表处是本项目监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对试验检测中心、高级驻地办的工作实行统一管理;试验检测中心对代表处负责,并指导检测高级驻地办的试验检测工作。监理工程师代表处、试验检测中心和高驻办受业主工程管理部门协调管理,并对业主负责。2.2 监理组织机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协调管
13、理监理工程师代表处试验检测中心行政综合部工程合约部工程技术部施工单位SC4高级驻地办SC3高级驻地办SC2高级驻地办SC1高级驻地办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施工单位2.3 监理机构的组织原则2.3.1各监理单位在设置本项目监理机构时,应综合考虑本项目的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工程的实际情况以及监理服务人员的具体情况,并满足监理合同要求;2.3.2监理工程师代表、试验检测中心主任、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由各监理单位委派,报业主批准。各级监理人员或部门负责人分工应与投标文件中承诺配置的监理人员保持一致,由监理工程师代表、试验检测中心主任、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办理授权,确定后报业主备案;2.3.3派驻到本项目的主要监
14、理人员在监理服务过程中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如确需更换时,应提前14天报业主审批,在得到业主的书面批准后方可更换并执行合同专用条件的相关条款。2.4 各级监理机构及岗位职责2.4.1监理工程师代表处及部门职责2.4.1.1监理工程师代表处职责全面负责本项目监理工作的协调和管理,指导和监督各监理机构依据施工合同文件对辖段内的工程进行“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1、熟悉合同文件、施工技术规范、监理规范、图纸,了解施工现场;2、组织检查、监督、指导和统一辖段内各级监理人员的工作,坚持经常性的工地巡视;3、对各监理单位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考核评价,及时解决和处理提出的问题;办理各监理单位的计量支付证
15、书;4、根据项目办编制的项目管理手册编制本项目监理规划,组织各监理单位编写监理实施细则;5、按照挡案管理要求组织编制监理竣工文件和施工竣工文件;6、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参加高级驻地办主持的常规工地会议;7、签发开工令;8、组织交桩和技术交底工作;9、审批高级驻地办审核的承包人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年度计划、阶段性计划、月计划;10、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处理、核实工程变更、索赔和技术问题的专题讨论,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经上级部门或业主批准后,下发工程变更令;11、参加关键工程中间交工验收工作;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12、参与清单核查工作,随时掌握全线各合同段清单项目数
16、量变化情况(包括各种变更和索赔等而引起的数量的变化)。制定工程量清单分解的原则;13、审定各高级驻地办签发的计量资料及证书,签发支付证书及最终支付证书;建立本项目各项工程计量支付台帐,;14、及时汇总试验检测中心和各高级驻地办的监理月报、快报等各种业务报表,并上报、归档;15、抓好监理人员的廉政建设工作,加强职业道德教育,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16、负责组织项目实施中有关方面之间的协调工作;17、积极配合、接受政府监督部门的监督与检查;18、监督各高级驻地的环保监理工作。19、监督各高级驻地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20、督促各高级驻地落实农民工资发放问题;21、组织安全事故调查,并提出调查报告
17、;22、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并提出调查报告;23、执行业主根据国家政策和合同规定发出的指令并组织落实。2.4.1.2工程技术部的职责1、全面理解掌握合同文件、技术规范、设计图纸、计量方法以及其他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对其中的遗漏、错误及含糊不清的问题提出澄清意见;2、审核高驻办上报的承包人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及主要的施工工艺、总体进度计划、年度计划、阶段计划、月度计划并报监理工程师代表批准;3、检查、督促试验检测中心、高级驻地办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检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检查试验检测中心、高驻办试验室和承包人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完成情况是否满足规定要求;4、审核试验检测中心和高级驻地办提交的承包人的
18、特殊技术处理措施、特殊工艺技术措施和特殊工程材料的审查报告,确认其可行性;5、检查、监促、指导和统一全线各级监理人员的工作,坚持经常性的工地巡视,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监理工程师代表;6、组织交桩和技术交底工作以及各类形式的专题会、方案论证会,协助监理工程师代表组织各专业、岗位的监理人员进行业务知识的学习、交流,力促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7、参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并及时将调查处理意见上报监理工程师代表;8、负责编写监理代表处监理月报,及时汇总试验检测中心、高级驻地办上报的监理月报、快报等各种业务报表,上报并归档, 9、督促各高级驻地办抓好安全生产、环境保
19、护工作,组织对安全环保设施、设备及措施进行定期检查考核,发现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下达整改通知书,必要时提出停工建议;10、审查承包人的计量技术支持资料,参加合同履约检查工作;11、参加关键工程的中间交工验收和各合同段工程交、竣工验收;12、组织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处理工程变更和工程索赔事项;13、参加高级驻地办主持的常规工地会议;14、按照档案管理要求组织编写监理竣工文件和施工竣工文件;15、参加对试验检测中心、高级驻地办的月度监理工作的考评考核和对承包人的月度检查;16、 参加业主主持的阶段检查;17、 完成监理工程师代表交办的其他工作。2.4.1.3工程合约部职责1、学习有关法律、法规
20、,熟悉合同文件、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及其它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和材料,对其中的遗漏、错误及含糊不清的问题提出澄清意见;2、指导协调全线合同管理工作,编制有关合同管理制度、规定、办法,组织全线合同管理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和交流;3、解释合同条款,协助解决合同争端;4、审定各高级驻地办上报的计量资料及证书,签认计量支付证书及最终支付证书,建立本项目各项工程计量支付台帐;5、审定并签认试验检测中心、高级驻地办申报的监理服务费计量支付表;6、参加工程量清单核查,随时掌握全线合同段清单项目数量变化情况;7、审核处理经高级驻地办审查提交的变更、延期与费用索赔报告;8、组织或参与合同履约检查。督促、检查承包人工程
21、分包和办理工程保险事宜;9、督促、检查承包人民工工资发放情况;10、参加对试验检测中心、高级驻地办的月度考评考核和对承包人的月度检查,参加业主组织的阶段性检查;11、 负责监理工程师代表处的信息管理工作;12、 负责试验检测中心、高级驻地办监理人员和承包人的主要管理人员的考勤管理;13、 参加各合同段的交工、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验收工作;14、 及时报告计量支付、工程变更、费用索赔等合同管理情况;15、 参加高级驻地办组织的相关或重要工地会议;16、 配合工程技术部做好组织编写监理竣工文件和施工竣工文件的工作;17、 完成监理工程师代表交办的其他工作。2.4.1.4行政监察部职责1、 制定监理
22、工程师代表处日常后勤管理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制度的执行;2、 负责监理工程师代表处后勤管理工作,提供后勤保障;3、 负责监理工程师代表处文件收发、归档的管理工作;4、 负责监理工程师代表处文秘、政治学习、宣传报道、工程简报、安全保卫、资产管理和廉政建设工作;5、 负责监理工程师代表处内部财务管理工作;6、 会同其它部门建立监理工程师代表处的工程声像、图片档案资料;7、 负责监理工程师代表处考勤工作,办理请销假手续;负责填写晴雨表;8、 负责本项目监理党建工作;9、 负责接待来访人员,必要时安排好食宿;10、 完成监理工程师代表交办的其它工作。2.4.2监理工程师代表处岗位职责2.4.
23、2.1监理工程师代表(副代表)职责1、 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负责和主持监理工程师代表处的各项工作,对工程项目的监理业务具有决定权;2、 组织、检查、监督、指导和统一辖段内各级监理人员的工作,坚持经常性的工地巡视,掌握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动态以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情况,及时主持处理工程中发生的一般、重大质量事故和重要合同事件;3、 主持编写监理手册,审批监理实施细则;4、 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参加试验检测中心、高级驻地办主持的重要工地会议;5、 审批高级驻地办审核的承包人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总体施工计划、年度施工计划和阶段施工计划、月度计划;6、 签发工程开工令;7、 组织相关部门研究、
24、处理、核实工程变更、索赔和技术问题的专题讨论,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经上级部门或业主批准后,下发工程变更令;8、 签发动员预付款、中期计量及支付证书、最终支付及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9、 组织编制监理竣工文件和施工竣工文件;10、 对试验检测中心、高级驻地办的监理工作及监理人员的能力、表现、职业道德进行考核评价,及时解决和处理检测中心和高级驻地办提出的问题;11、 解释或纠正合同文件中不明确或不一致的地方;12、 抓好监理人员的廉政建设工作,加强职业道德教育,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13、 负责组织项目实施中有关方面之间的协调工作;14、 执行业主根据国家政策和合同规定发出的指令并组织落实;15
25、、 完成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16、 监理工程师副代表协助监理工程师代表的工作,并对监理工程师代表负责。2.4.2.2道路工程师职责1、 熟悉合同文件、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及其有关的文件和资料;2、 负责检查指导路基、沿线防护、排水设施等工程施工监理工作;3、 参与审核高级驻地办上报的施工单位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总体进度计划、年度计划和阶段计划,提出审查意见,并对进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4、 坚持经常性巡视工地,掌握现场质量、进度动态,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通报高级驻地办;5、 参与处理路基工程变更事宜,参与审查与处理承包人的路基工程变更事项;6、 参加道路工程交、竣工验收;7、 协助高
26、级驻地办监督承包人建立和健全质量自检体系;8、 协助合同管理工程师对路基工程进行准确计量;9、 督促检查试验检测中心、高级驻地办、承包人关于本专业的试验检测频率是否满足规范要求;10、 参加项目月度检查、阶段检查,必要时参加试验检测中心、高级驻地办常规工地会议;11、 完成监理工程师代表交代的其它工作。2.4.2.3路面工程师职责1、 熟悉合同文件、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及其有关的文件和资料;2、 参与审核高级驻地办上报的施工单位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总体进度计划、年度计划和阶段计划,提出审查意见,并对进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3、 坚持经常性巡视工地,掌握现场质量、进度动态,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
27、理意见并通报高级驻地办;4、 参与处理路面工程变更事宜,参与审查与处理承包人的路面工程变更事项;5、 参加路面工程交工验收;6、 协助高级驻地办监督承包人建立和健全质量自检体系;7、 协助合同管理工程师对路面工程进行准确计量;8、 督促检查试验检测中心、高级驻地办、承包人关于本专业的试验检测频率是否满足规定要求;9、 参加项目月度检查、阶段检查,必要时参加试验检测中心、高级驻地办常规工地会议;10、 完成监理工程师代表交代的其它工作。2.4.2.4桥梁工程师职责1、 熟悉合同文件、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及其有关的文件和资料;2、 负责检查指导桥涵工程及所属排水工程、通道及预制构件等工程监理工作;3
28、、 参与审核高级驻地办上报的施工单位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总体进度计划、年度计划和阶段计划,提出审查意见,并对进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4、 坚持经常性巡视工地,掌握现场质量、进度动态,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通报高级驻地办;5、 参与处理桥梁工程变更事宜,参与审查与处理承包人的桥梁工程变更事项;6、 参加桥梁工程交工验收;7、 协助高级驻地办监督承包人建立和健全质量自检体系;8、 协助合同管理工程师对桥梁工程进行准确计量;9、 督促检查试验检测中心、高级驻地办、承包人关于本专业的试验检测频率是否满足规定要求;10、 参加项目月度检查、阶段检查,必要时参加试验检测中心、高级驻地办常规工地
29、会议;11、 完成监理工程师代表交代的其它工作。2.4.2.5隧道工程师职责1、 熟悉合同文件、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及其有关的文件和资料;2、 负责检查指导隧道工程及所属排水工程、通道及预制构件等工程监理工作;3、 参与审核高级驻地办上报的施工单位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总体进度计划、年度计划和阶段计划,提出审查意见,并对进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4、 坚持经常性地巡视工地,掌握现场质量、进度动态,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通报高级驻地办;5、 参与处理桥梁工程变更事宜,参与审查与处理承包人的隧道工程变更事项;6、 参加隧道工程交、竣工验收;7、 协助高级驻地办监督承包人建立和健全质量自检体系;
30、8、 协助合同管理工程师对隧道工程进行准确计量;9、 督促检查试验检测中心、高级驻地办、承包人关于本专业的试验检测频率是否满足规定要求;10、 参加项目月度检查、阶段检查,必要时参加试验检测中心、高级驻地办常规工地会议;11、 完成监理工程师代表交代的其它工作。2.4.2.6合同工程师职责1、 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合同文件、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及其相关文件和资料;2、 指导、协调全线合同管理工作,组织合同管理相关人员的业务学习和交流;3、 解释合同条款,协助解决合同争端;4、 坚持经常性地巡视工地,掌握现场质量、进度动态,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通报高级驻地办;5、 参与处理工程变更、索赔有关
31、事宜,参与审查与处理承包人的工程变更报告;6、 参加工程交工验收;7、 协助高级驻地办监督承包人建立和健全质量自检体系;8、 参加工程量清单核查,对工程进行准确计量;9、 审查计量证明资料,审核、修正、签认计量支付证书,建立计量支付台帐;10、 主持或参加合同履约检查;11、 参加项目月度检查、阶段检查,必要时参加试验检测中心、高级驻地办常规工地会议;12、 完成监理工程师代表交代的其它工作。2.4.2.7地质工程师职责1、 对监理工程师代表负责,在监理工程师代表领导下,负责本合同段地质工程的监理工作;2、 全面熟悉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掌握沿线工程的地质情况,在施工过程中对地质工程的
32、进度、质量进行全面控制,对施工中出现的地质问题,按技术规范要求及时提出处理意见;3、 负责解释、修正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中地下基础工程的重要遗漏、错误与含糊不清等疑难问题;4、 审查处理承包人提出的地质工程的重要技术、质量问题,参加相关重大技术、质量问题的处理;5、 参与审查处理地质工程变更事宜;6、 完成监理工程师代表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2.4.2.8交通工程师职责1、 对本监理工程师代表处相关交通工程质量监理负责;2、 全面熟悉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对施工过程中交通工程的进度、质量进行全面控制,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要按技术规范要求及时提出处理意见;3、 审核承包人的交通工程总体施工
33、组织设计;4、 检查承包人的质量自检系统及其运转情况;5、 制定控制交通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各种图表;6、 协同工程合约部审查工程计量的交通工程部分;7、 参加代表处组织的月度、阶段目标检查考核工作;8、 指导、检查高驻办交通工程监理工作;9、 协助监理工程师代表处理工程变更、质量事故以及索赔、延期等工作;10、 办理监理工程师代表交办的其它工作。2.4.2.9安全工程师职责1、 熟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合同文件及其它与合同相关文件和资料;2、 审查承包人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措施,开工前督促承包人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3、 经常性巡视工地,指导检查试验检测中心、高级驻地办、承包人开展的安全生产
34、工作;4、 开展全线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宣传活动,组织安全生产月度考核、评比;5、 督促高级驻地办对承包人安全设施、设备和措施定期检查;6、 督促制定完善重要工程安全事故紧急预案;7、 参加安全事故调查工作,提出处理意见供监理工程师代表决策;8、 完成监理工程师代表交代的其它工作。2.4.2.10环保工程师职责1、 熟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合同文件及其相关文件和资料;2、 指导、协调全线环保绿化工程的管理工作,制定有关的管理制度、规定、办法,组织全线有关环保方面人员的业务学习和交流;3、 负责组织环保工程质量监理工作、工艺和特殊技术处理,经常性巡视工地,检查高级驻地办、承包人开展的环保工程工
35、作;4、 督促并审核高级驻地办审查的承包人总体施工计划和重要施工方案中的有关环保部分的内容,督促高级驻地办定期召开环保工程协调会议;5、 参与处理环保工程变更事宜;6、 参加环保事故调查工作,提出处理意见供监理工程师代表决策;7、 协助业主完成环保工程验收工作;8、 完成监理工程师代表交代的其它工作。2.4.2.11监理员职责:1、 在业务上服从专业监理工程师领导,协助道路、结构、隧道、合同等工程师工作;2、 受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委派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和掌握施工动态,检查施工现场,并将检查情况及时汇报给专业监理工程师;3、 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处理有关工程变更,根据工地的具体情况提出意见给专业监理
36、工程师做决策;4、 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按期核实和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计算表;5、 绘制责任施工地段或部位的质量控制和进度控制的各种图表,并根据所掌握的一手资料及时填报各种形象图表;6、 完成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其它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2.4.3试验检测中心职责及岗位职责2.4.3.1试验检测中心职责1、 熟悉并掌握合同文件及技术规范有关条款和测量试验规程,检查、验收高级驻地办和承包人的试验室、试验仪器、设备及试验人员资质情况;组织申请试验室临时资质;审批、指导、检查各高级驻地办和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组织全线试验检测人员监理考核和质量管理体系培训;2、 按照规定的频率独立开展监理的试验、检测
37、工作,对所做的各种测量、试验结果负责;3、 审批承包人申报的并经高驻办审核的中上面层集料、C40及以上标号的砼配合比、沥青混合料组成设计(包括相应外加剂);4、 承担政府质量监督部门、项目办和监理代表处提出的各种试验;5、 组织编写试验操作手册;审定承包人提交的在技术规范中所引用的试验标准与规程;并结合工程特点,要求各合同段承包人补充和采用新的试验标准与规程,并定期检查其执行情况;6、 监督、指导高级驻地办和承包人以分项工程为基本单元管理试验检测资料,编制试验统计报表及建立分类台帐,每月向代表处呈报;对中心试验室的各种质检、测量、试验资料进行归档、汇总,并保存相关的工程原始资料;参与编制监理方
38、面的竣工文件;7、 参与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以及重要的试验工作;8、 参加驻地办主持的常规工地会议,定期主持召开高级驻地办试验工程师和承包人试验室主任联席例会;9、 参与设计交底及交桩工作;审查经驻地监理签认的承包人对控制点复测及放样测量的结果;督促高级驻地办对承包人的控制点进行独立复测,加大原始地面线、特大桥和隧道等重要控制点的抽检频率;组织各高级驻地办之间的控制点联测,在控制网复测时,当承包人与高驻办复测成果超出规范允许范围的偏差时,由试验检测中心协调处理;11、 对中心试验室设备、仪器做好维护、保养工作,使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随时检查高级驻地办及承包人工地试验室的测量、试验设备,保证
39、其在规定精度下工作;12、 审查工程计量的质量检测资料,并签署意见;现场抽查计量工程数量的准确性;13、 按照规定参加关键工程中间交工验收工作;14、 参加研究、处理、核实工程变更、索赔和技术问题的专题讨论,负责工程变更、索赔引起工程数量变化的现场勘测,并提出审核意见; 2.4.3.2试验检测中心主任职责1、 对监理工程师代表负责,全面负责试验检测中心的工作;2、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政策、方针、法规、条例和制度;3、 熟悉并掌握合同文件及技术规范的有关条款和测量、试验规程;4、 指导、检查高驻办、承包人的试验检测工作;5、 批准检测报告,批复经高驻办审核的中上面层集料、C40及以上标号的砼配合比
40、、沥青混合料组成设计(包括相应外加剂);参加事故分析会和质量分析会;6、 督促检查高级驻地办、承包人试验室及自身各部门岗位责任制的执行,考核本项目试验检测人员的工作质量;7、 参加关键工程中间交工验收工作;8、 把好工程计量的试验检测资料关,并签署意见;9、 参与设计交底和工程变更;10、 主持召开高级驻地办试验工程师和承包人试验室主任联席例会;11、 完成代表交办的其它工作;12、 必要时参加各高级驻地办的常规工地会议。13、 参加本项目的月度检查、阶段检查、合同履约检查,参与编写监理竣工文件。2.4.3.3试验工程师的职责1、 熟悉合同条款、规范、设计图纸和试验规程,解释各类试验的规程、记
41、录等,参与合同履约检查;2、 对试验检测中心主任负责,指导、检查项目试验监理人员的各项工作,做好工程材料和成品的质量控制。试验工程师应加强与其它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联系,协调工作;3、 检查高驻办、承包人的试验检测频率是否满足规定要求;4、 督促承包人定期检查工地试验设备,检查各类设备的校验和运转情况,协同路基与结构等工程师检查自采材料的加工办法,以及各类材料的材质和规格是否满足技术规范与设计要求;5、 审查和评价试验结果;6、 负责完成规定的试验检测频率,按时签署试验报告和试验汇总表,经试验检测中心主任签字后上报、备案,建立试验台帐;7、 坚持经常巡视工地,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8、 审查承
42、包人计量资料中的试验检测资料并签认意见;9、 参加本项目的月度检查、阶段检查;10、 参加交工验收工作;11、 完成试验检测中心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2.4.3.4测量工程师的职责1、 熟悉合同条款、规范、设计图纸、施工工序、工艺和有关质量控制标准,以便更好地对项目实施进行控制; 2、 对试验检测中心主任负责,对本合同段的路线、桥梁、排水、防护、构造物等的平面位置、几何尺寸及高程按规定进行复核和抽查,核实测量资料,经常对关键工程、重要部位进行抽查性检测;3、 督促、指导高驻办、承包人进行施工准备阶段的控制点、原地面测量和复测; 4、 督促检查承包人对施工控制点的保护工作;5、 督促承包人对施工控
43、制网定期监测;6、 检查高驻办、承包人的测量资料是否满足规定要求;7、 检查测量仪器是否经国家计量部门标定,以保证所有的测量仪器在足够精度下进行工作;8、 参加本项目的月度检查、阶段检查;9、 审查承包人计量资料中的测量资料;10、 参加交工验收工作;11、 完成试验检测中心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2.4.4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及岗位职责2.4.4.1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职责1、工程质量控制a.建立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体系,按照规定的频率独立开展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建立工程质量试验检测台帐和质量月报体系,报送检测中心、代表处;b.督促承包人严格按照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进行施工,通
44、过旁站、巡视、检测、试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包括变更项目);对隐蔽工程、关键工序、重要构件的施工实行全过程旁站监督,并及时签认;c.参与交桩和技术交底工作;d.组织辖段内各承包人之间的控制点联测,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测量成果并报检测中心和代表处备案;e.审核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并定期检查其充分性、适宜性和有效性;审批承包人授权的常驻现场负责人的资质,以及其他派驻现场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资质; f.审批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原始材料(审核中上面层集料)、砼配合比(审核C40及其以上标号混凝土配合比)、无机结合料配合比、设备、外购成品或半成品的规格和质量以及工艺试验;g.审批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装备的性能和数量;h.审核承包人为实施本工程编制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报代表处批准;审批分项工程技术方案和施工工艺,对特殊技术处理方案和工艺,经与代表处和检测中心协商后批准;i.按照规定主持工程中间交工验收工作,对已交工工程中出现的缺陷、病害、剩余工程组织进行调查,确定相应责任,督促承包人修复、完成;签发中间交工证书、移交证书;j.参与编制本工程的监理规划及其监理实施细则,按规定经批准后用于本工程;k.参与验收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l.对承包人的检验、测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理,使用自备的测试仪器设备,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