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园林公司员工养老保险金管理规定32020年5月29日文档仅供参考 园林公司员工养老保险金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省政府号令和市政府号文,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根据政发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 养老保险金的缴纳要求(一)公司按规定及时为在册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建立员工个人账户。新进人员一个季度内办理完毕。(二)公司依法为员工代扣缴养老保险金,并建立养老保险金缴纳台帐。第三条 养老保险金的缴纳标准(一)员工缴纳基数:员工缴纳养老保险金基数为员工的月平均工资数。根据规定要求,一年核定一次,全年保持不变。(二)员工缴纳金额:员工月度缴纳金额=年度全部工资收入12 个月 8 % (市规定缴
2、纳比例)(三)对公司新录用的员工,以其在公司首月的全部工资收入为缴纳基数。(四)员工养老保险金基数最低数和最高数按市有关规定执行。第四条 有关规定(一)员工缴纳养老保险金按实扣记载,次年的首季度内,交员工核对签字。(二)财务部按季度缴清员工养老保险金。并将社会保险处返回的结算表交计财部做帐。(三)对无故拖欠、不按时缴纳养老保险金的或将养老保险金挪作它用的有关责任人,公司将追究其责任。(四)员工调离本单位应在一个季度内及时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由于员工个人原因欠缴养老保险金的,养老保险关系不予转出。(五)对拒不缴纳养老保险金的员工,企业不记载其缴纳年限。第五条 本规定解释权和修改权在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第六条 本规定自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经过之日起正式执行要确定发文日期,其它文件也存在类似问题,如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的表述不严谨。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只要公司成立就必须实施。当然,我不清楚当前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