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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xx公司
目 录
一、开工前准备工作 1
二、基础、主体工程质量控制的关键要素: 2
三、地基与基础工程 2
(一)、砼基础 2
(二)、砼灌注桩 7
(三)、静力压桩 9
四、主体结构工程 11
(一)、脚手架和支架搭设 11
(二)、砼结构 11
(三)、砌体结构 12
五、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 13
(一)、一般抹灰工程 13
(二)、门窗安装工程 14
(三)、饰面砖 15
(四)、玻璃幕墙 16
(五)、涂饰工程 17
(六)、护栏和扶手安装 18
六、建筑屋面 19
七、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 19
八、见证取样 20
(一)、见证取样程序 20
(二)、见证内容 20
九、房屋建筑工程须旁站部位: 24
(一)建筑地基与基础 24
(二)建筑主体结构 24
(三)安全生产旁站监理 24
十、须制定专项安全方案的工程 25
十一、专项方案须专家论证的工程 26
十二、建筑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28
海口市xx公司
一、开工前准备工作
1、开工前监理人员应收集并熟悉下列文件:
①监理合同②施工合同③招标文件⑤投标文件⑥设计图纸⑦相关规范⑧图集。
2、开工前要求施工单位上报的文件:
①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报审表②施工进度计划及报审表③施工项目经理部及管理人员审核表④拟进场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报审表⑤拟进场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及报审表⑥各项安全技术专项方案及报审表(达到专家论证要求的须有专家论证报告)⑦施工控制测量资料及报审表⑧商品砼供应合同及厂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文件(必要时对厂家进行现场考察)复印件⑨分部分项工程划分⑩开工报告。监理人员对上述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后在报审表中签署意见报总监审批。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核要点:
(1)施工方案的内容应与实际工作内容相符。
(2)施工方案的审批程序要合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由项目经理组织编制,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并签字盖章报监理、业主审批。在审批环节,方案不符合审批程序要求的,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审批。对方案提出修改、完善建议的,按照要求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3)审查施工方案的编制依据是否充分。编制依据应包括:执行的相关合同要求、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设计图纸、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业主项目管理体系文件等等。
(4)施工方案中管理目标必须明确,且符合施工合同和总体方案管理目标的要求。
(5)施工方案中组织机构、人员、职责必须健全和对应,人力资源必须落实到位,尤其是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质量、安全员等。对于组织机构,人员、职责分工不明确的,审查时提出明确的监理意见,避免施工质保体系的运行无法得到有效控制。
(6)审查施工方案中对关键内容是否遵循PDCA循环原理,是否做到有计划、有实施、有检查、有纠偏措施。
(7)对于符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规模达到专家论证要求的,审查施工方是否按照要求对方案组织了专家审查,并按照专家的审定意见进行了完善。
(8)对于重大方案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方案,采取专题会议审查的方式,邀请各方代表共同审查,控制审查关。
(9)对于方案中的施工工序、工艺流程,审查其是否按照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和设计技术要求来描述,避免程序性错误带来的监管风险。
(10)对于施工方案中设备资源配置的审查,以满足工作要求为准。不建议提出更高的标准配置,避免日后索赔的发生。
(11)对于施工方案中列出的质量管理措施,必须认真核查,确保满足质量检查环节中关键控制点的全覆盖。对于安全生产管理,审查以危险作业、环境控制为重点。
(12)施工方案编制不认真或不按要求进行修改完善的,方案不予审批。
(13)特殊季节如雨季、汛期、冬季等环境下的质量及安全控制的内容,审查其采取措施的针对性。如无质量及安全控制内容、不符合现场环境条件等,审查时需要提出建议,要求施工方对方案的内容进行完善。
二、基础、主体工程质量控制的关键要素
1、平面位置、标高。
2、基底承载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模板的强度、刚度、稳定性是否达到要求,是否能够保证结构的尺寸、线形。
4、钢筋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5、砼的质量控制。
6、后浇带的质量控制。
7、防水(地下室防水、厨房防水、屋面防水)
三、地基与基础工程
(一)、砼基础
(相关规范GB50204-2002《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施工流程:测量放样—基坑开挖及支护—垫层浇筑—模板—钢筋—砼—回填
1、测量放样
施工单位对原地面进行测量并报监理复核,监理须对测量成果进行复核,并详细记录测量结果。
2、基坑开挖及防护
(1)基坑开挖及防护均应按照已批复的专项方案实施。
(2)土方开挖到位后,施工单位经自检合格后报请验收,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等共同对基坑进行验收,检查基坑尺寸、基底高程、地基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并要确保基坑边坡稳固,坑底排水畅通。验收合格后监理在报验表及基础验收记录中签字。土方开挖检验方法及允许偏差见规范(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表6.2.4):
3、垫层浇筑
(1)砼垫层施工前已检测地基承载力且检验合格,基底应平整、干燥无积水。
(2)施工垫层前设置标高控制标杆,标杆间距适当加密,并加强复测和修整。
(3)砼浇筑前检查开盘鉴定,合格后签署砼浇筑令(浇灌申请书),允许进行砼浇筑。
(4)砼垫层一般采用平板振动器振捣,施工过程中应保证振捣连续。浇捣方向由远及近,后退浇筑。
(5)砼浇筑完成后及时养护,监理人员在巡视过程中应检查砼的养护情况。
4、钢筋
(1)钢筋进场后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等质保证明并在材料报验表中签字。且钢筋外观质量须符合要求,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无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同时检查钢筋直径,避免使用“瘦身钢筋”。
(2)钢筋进场后按频率进行见证取样并送至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同意用于本工程。
(3)监理在每日巡视过程中要注意检查钢筋加工情况,检查钢筋下料长度、焊缝位置、接头位置、焊缝长度(单面焊≧10D,双面焊为≧5D,D为钢筋直径)、绑扎搭接长度(≧35D)、箍筋的尺寸和间距,重点要检查节点部位箍筋加密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提醒施工单位整改。钢筋加工的偏差应符合《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表5.3.4)要求:
(4)焊接施工焊条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焊工是否持证上岗,焊缝长度是否满足要求。焊工第一次施焊前应对其进行现场考核,由其现场制作焊接试件,送到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合格,同意该焊工在本项目进行焊接施工。
(5)钢筋安装完成后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报请验收,监理检查钢筋规格、间距、锚固长度、搭接长度、保护层厚度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钢筋工程检查方法及允许偏差见规范GB50204-2002《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表5.5.2):
5、模板
(1)模板进场后监理人员要进行外观质量检查,起毛、变形严重的模板不能使用。
(2)监理在每日巡视过程中应检查模板的安装质量,模板支撑方式及间距、拉杆间距等应符合批复的专项方案要求。模板拼缝须严密,模板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3)模板安装完成后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报请验收,监理检查轴线、模板内部尺寸、高度及模板质量和支撑情况,符合要求后同意进入下道工序并在报验表中签字。模板安装工程检查方法及允许偏差见规范GB50204-2002《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表4.2.7):
(4)模板拆除应确保砼表面及棱角不受损伤。模板拆除后,如发现砼有质量缺陷,应报监理验收,同意处理方案后方可对缺陷进行处理,如施工单位擅自做主对砼进行修饰,则修饰部位应凿开清除恢复原样经验收同意处理方案后方可进行。
6、砼
(1)砼到场后检查开盘鉴定,并在砼浇筑令(浇灌申请书)上签字。
(2)砼浇筑之前监理检查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是否到位,检查泵车、振捣棒等施工机械和机具是否到位,是否有备用机具(现场至少有一台振捣棒备用),夜间施工须具备夜间施工条件并严格按照夜间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3)浇筑过程中,监理人员须全过程旁站,并做好旁站记录。在浇筑地点按频率抽测砼坍落度,并监督施工单位做好试块(至少三组九块)。浇筑过程中须检查振捣质量,要做到不过振不漏振。
(4)砼施工完成后进行验收,验收项目及方法和允许偏差见规范GB50204-2002《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表8.3.2-1):
7、回填
基础施工完成后按要求分层回填至±000,回填压实度须符合设计要求。土方回填检查方法及允许偏差见规范(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表6.3.4):
(二)、砼灌注桩
(相关规范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施工流程:测量放样—钻机就位—成孔—下放钢筋笼—清孔—砼灌注
1、检查桩位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钻孔设备规格、数量须满足投标文件要求,钻孔施工方案须已批复。
2、钻机就位后监理要检查钻机是否保持水平,钻头直径是否满足设计要求,钢护筒直径和长度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3、钻进过程中检查钻渣是否与勘探报告相符,如差异较大须向建设单位汇报,由建设单位通知设计单位提出意见。
4、钻孔完成后施工单位自检合格通知监理验孔,监理检查孔径、孔深和沉渣厚度等指标,满足设计要求后同意下放钢筋笼。
5、钢筋笼直径、骨架长度、间距等须符合设计要求。
6、导管下放前须先做闭水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首盘砼数量应保证导管初次埋深≧1.5M,施工过程中导管随灌随拔,但必须确保埋入砼2~4M。
7、灌筑应连续不间断,灌注高度须高出设计桩顶1~2米。高出桩顶部分在承台钢筋安装前凿除。
8、钻孔桩检查方法及允许偏差见规范(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表5.6.4-2及续表):
9、砼浇筑完成后,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按要求数量对孔桩进行承载力试验。
(三)、静力压桩
(相关规范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静压桩施工流程:测量定位→压桩机就位→吊装喂桩→桩身对中调直→压桩→接桩→再压桩→(送桩)→终止压桩→切割桩头。
1、静压桩施工前要检查桩位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预应力管桩进场后,监理人员检查管桩外观质量和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并在材料报验表中签字。检查压桩设备规格、数量是否满足要求。
3、压桩前先测量桩的垂直度并检查桩头质量,合格后方可送桩。送桩应连续进行,压桩时管桩须垂直,压力符合要求,接桩时焊接质量须满足要求。
4、静压桩检查方法及允许偏差见规范(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表5.2.5)如下表:
(四)、地下防水工程
(相关规范GB50208-200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防水砼
(1)砼到场前监理人员要检查开盘鉴定,并在砼浇筑令(浇灌申请书)中签字。
(2)砼应分层浇筑,分层振捣,浇筑完成拆模后监理人员应检查地下室墙体变形缝、施工缝及后浇带、穿墙管道、预埋件等位置是否有渗漏,表面是否平整,是否有蜂窝、麻面等缺陷。表面裂缝宽度不得大于0.2mm,并不得贯通。
2、卷材防水
(1)卷材防水材料到场后监理人员要检查防水材料及主要配套材料的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并在材料报验中签字。
(2)防水层基层应表面洁净、平整,无空鼓、松动、起砂和脱皮现象,阴阳角处应呈圆弧形。
(3)卷材防水层搭接须牢固,密封严密,无皱折、翘边和鼓泡。
(4)卷材搭接宽度允许偏差为-10mm。
四、主体结构工程
(一)、脚手架和支架搭设
1、脚手架和支架搭设要制定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审核后在报审表中签署意见,并经总监审批后实施。
2、支架搭设过程中监理要仔细检查,检查钢管是否具有合格证;检查支架纵、横向间矩、步矩、剪刀撑间距和角度、钢管搭接长度、调节螺杆长度等是否符合规范和已批复的专项方案要求;检查立杆支承是否牢固;检查地面排水是否通畅。
3、脚手架应确保高出施工作业层一层,脚手架的纵横步距和剪刀撑间距及角度、钢管搭接长度等也应符合批复的专项方案和规范要求,脚手板在施工层及上下各一层均应满铺,安全网应至下而上满挂。
(二)、砼结构
(相关规范GB50204-2002《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钢筋
(1)钢筋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报请验收,监理须对钢筋规格、根数、锚固长度、箍筋间距等指标进行检查,保护层垫块质量、厚度、数量等也应符合要求。钢筋进场检查合格监理在材料报验表中签字,钢筋工序验收通过后监理在验收记录表中签字。
2、模板
监理人员在日常巡视过程中要检查模板安装情况,模板支撑方式及加固形式要符合模板专项方案要求,框架柱合模前柱底要凿毛并冲洗干净,消防及水电预埋应完成并验收合格。模板安装完成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验,监理检查模板内部尺寸、垂直度等指标,验收合格后同意进入下道工序并在报审表中签字。
3、砼
砼浇筑前要检查:①模板支架是否验收并签字②施工人员是否足够,是否有守模、守筋人员③设备是否齐全,是否有备用设备④砼标号是否符合要求(查砼浇灌申请书)⑤用于制作试块的试模是否已准备⑥浇筑顺序是否符合施组⑦模板是否湿润。
砼泵送前应先行泵送水和砂浆,以对泵管进行湿润和检查泵管是否畅通。泵送的砂浆应废弃,不得用于浇筑部位。泵送结束后要及时清管,以避免泵管内残留砼硬化而堵塞泵管。
砼浇筑过程中监理要全过程旁站并做好旁站记录,掌握砼振捣情况,要求做到不过振不漏振,并在浇筑地点抽测坍落度并监督试块的制作。砼应浇筑至低于梁底2~5cm(或按设计要求)。
4、现浇结构
拆模后,监理人员须对砼外观质量及尺寸偏差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对于一般质量缺陷,要求施工单位按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对于严重质量缺陷,施工单位须上报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按认可的方案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监理人员对验收记录进行签认。
(三)、砌体结构
(相关规范GB50203-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砖到场后,监理人员要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质量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并进行见证取样送检。砖外观质量也应符合要求,砖块应边角整齐,色泽均匀。
2、砌筑砂浆应饱满,粘结性强,并做到随拌随用。施工过程中应按频率做砂浆试块。
3、砌筑前砖块应洒水湿润,并应做到上下错缝、内外搭砌,灰缝应横平竖直,厚薄均匀,灰缝厚度一般为10mm。
4、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对不能同时砌筑又必须留置的应留成斜槎,不能留斜槎的除转角处外可留直槎,直槎必须做成凸槎,留直槎处应加设拉结钢筋,拉结钢筋120墙为1Ф6,240墙为2Ф6,且间距不大于500mm。
5、砖砌体的检查方法及允许偏差见GB50203-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表5.3.3:
五、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
(相关规范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一)、一般抹灰工程
1、抹灰用材料进场后监理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并在材料报验中签字。
2、抹灰施工前监理须对基层进行检查,基层表面的灰尘、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洒水湿润。
3、抹灰层与基层之间须粘结牢固,抹灰层无脱层、空鼓,面层无爆灰和裂缝。
4、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平整。
5、抹灰工程的检验方法及允许偏差见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表4.2.11:
(二)、门窗安装工程
1、门窗尺寸、材质、开启方向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产品合格证及性能检测报告。
2、木门窗的结合处和安装配件处不得有木节或已填补的木节,木门窗如有允许限值以内的死节及直径较大的虫眼时应用同一材质的木塞加胶填补,对于清漆制品木塞的木纹和色泽应与制品一致。
3、门窗框和厚度大于50mm 的门窗扇应用双榫连接,榫槽应采用胶料严密嵌合并应用胶楔加紧。
4、胶合板门不得脱胶,不得刨透表层单板。
5、木门窗框安装必须牢固,预埋木桩防腐处理、固定点的数量位置和固定方法应符合要求。
6、木门窗表面不得有刨痕、锤印,割角拼缝须严密平整,门窗框扇裁口应顺直,刨面应平整,槽孔应边缘整齐无毛刺,木门窗与墙体间缝隙的填嵌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7、金属门窗扇必须安装牢固并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
8、金属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大面应无划痕、碰伤、漆膜。
9、金属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填嵌饱满并采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10、金属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或毛毡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脱槽。
11、木门窗检查方法及允许偏差见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表5.2.18:
12、铝合金门窗检查方法及允许偏差见表5.3.12:
(三)、饰面砖
1、饰面砖进场后监理要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
2、饰面砖的品种、规格、图案颜色和性能须符合设计要求,进场前施工单位须提供样品经业主、设计、监理各方统一确认,并由监理封存,材料进场后监理将材料与样品进行对比,如一致同意使用,如差异较大要求施工单位退场。
3、饰面砖粘贴用的找平、防水、粘贴和勾缝材料质量及施工方法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4、饰面砖粘贴必须牢固,满粘法施工的饰面砖工程应无空鼓、裂缝。
5、饰面砖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缝和缺损。
6、墙面凸出物周围的饰面砖须整砖套割吻合,边缘整齐。墙裙、贴脸突出墙面的厚度须一致。
7、饰面砖接缝应平直、光滑,填嵌须连续、密实,宽度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8、饰面砖检查方法及允许偏差见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表8.3.11:
(四)、玻璃幕墙
1、 玻璃幕施工前施工单位须上报玻璃幕墙施工专项方案并经监理审批,施工时监理人员按照已批复的施工方案进行检查。
2、玻璃幕墙组成的材料进场后监理要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
3、幕墙施工前监理要检查预埋件、连接件、紧固件施工情况,各部件须安装牢固无松动,预埋件应在主体结构施工时进行预埋,不得临时钻孔,各部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须满足设计要求。
4、各种连接件、紧固件的螺栓须有防松动措施,焊接连接施工须保证焊接质量,焊工应持证上岗并经现场考核合格。
5、玻璃幕墙四周、玻璃幕墙内表面与主体结构之间的连接节点、各种变形缝、墙角的连接节点要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6、玻璃幕墙应无渗漏,结构胶和密封胶的打注须饱满、密实、连续、均匀、无气泡,宽度和厚度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并应做到横平竖直、深浅一致、宽窄均匀、光滑顺直。
7、玻璃幕墙开启窗的配件应齐全,安装应牢固,安装位置和开启方向、角度须正确,开启灵活,关闭严密。
8、玻璃幕墙安装完成后表面应平整、洁净,整幅玻璃色泽均匀一致,不得有污染和镀膜损坏。
9、明框玻璃幕墙的外露框或压条须横平竖直,颜色、规格符合设计要求,压条安装牢固,隐蔽节点的遮封装修须牢固、整齐、美观。
10、明框玻璃幕墙的检查方法和允许偏差见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表9.2.23:
(五)、涂饰工程
1、涂料进场后监理要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并在材料报审表中签字。涂料的颜色、图案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2、涂料施工前监理要检查基层情况,基层含水率不得大于10%。
3、水性涂料涂饰应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掉粉。
4、涂饰工程检查方法及允许偏差见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表10.2.6:
(六)、护栏和扶手安装
1、护栏和扶手使用的材料到场后监理要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
2、护栏和扶手的造型、尺寸及安装位置须符合设计要求。
3、护栏和扶手的预埋件的数量、规格、位置以及护栏与预埋件的连接节点须符合设计要求。
4、安装完成后护栏的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护栏安装应牢固,护栏使用的玻璃须符合要求。
5、护栏与扶手的转角弧度须符合设计要求,接缝应严密,表面应光滑,色泽应一致,并不得有裂缝、翘曲及损坏。
6、护栏与扶手安装检验方法及允许偏差见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表12.5.9:
六、建筑屋面
(相关规范(GB50207-2002《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板材保温层:
板材应有产品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板材保温层的基层应平整、干燥和干净,板材紧靠基层表面并铺平垫稳,拼缝严密,找坡正确,厚度偏差±5%且不得大于4mm。
2、卷材防水层:
(1)防水卷材应有产品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
(2)卷材铺设前基层须干净、干燥。
(3)卷材铺贴方向:屋面坡度小于3%时,平行于屋脊铺贴;屋面坡度在3%~15%时,卷材可平行或垂直于屋脊铺贴;屋面坡度大于15%时,沥青防水卷材应垂直屋脊铺贴。搭接宽度的允许偏差为-10mm。
(4)上下层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铺贴。
(5)卷材防水层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
(6)卷材防水层的搭接缝应粘结牢固,密封严密,不得有皱折、翘边和鼓泡等缺陷;防水层的收头与基层粘结并固定牢固,缝口封严,不得翘边。
(7)卷材防水层的洒布材料和浅色涂料保护层应涂刷和铺洒均匀,粘结牢固。
七、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
1、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
2、分部工程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组织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的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的验收。主体、分部工程的验收监理须提交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4、建设单位收到竣工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竣工验收时施工单位须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和竣工图,监理单位须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设计单位须提交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勘察单位须提交勘察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5、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进行检查评定,总包单位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工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
6、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7、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资料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八、见证取样
(一)、见证取样程序
1、材料进场前,施工单位备齐有关质量证明文件,在货、证核对无误的基础上,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并附相关的材料质量证明文件。
2、见证人员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与现场材料料牌或发货单进行核对,确认后监督施工人员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取样。
3、见证人员经核对无误后鉴认送样单。必要时封存样品,与施工单位人员一起送样。
(二)、见证内容
1、砌体工程
原材料抽检数量:同一厂家砖进场后,按烧结普普通通砖15万块、多孔砖5万块、灰砂砖及粉煤灰砖10万块、砼空心小砌块1万块各为一验收批,抽检数量为1 组/1 批。
试块抽检数量及地点:(数量)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m3砌体的各种类型及强度等级的砂浆,每台搅拌机至少抽检一次。(地点)现场搅拌机出料口。
2、混凝土工程
(1)水泥:按同一生产地、同一标号、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进行抽检,散装水泥一批的总量不得超过500t,不足500t也为一批;袋装水泥一批总量不得超过200t,不足200t也作为一批(第一批至少12公斤)。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超过三个月的水泥应取样复检。
(2)砂:按同一生产地、同一品种。(以600 吨或400 立方为一检验批)
(3)石:按同一生产地、同一品种。(以600 吨或400 立方为一检验批)
(4)外加剂:检查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成份含量应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和设计要求。
3、钢筋工程
(1)钢筋原材料
抽检数量(热轧):(直条钢筋:4 根/型号/规格,园盘钢筋:3根/型号/规格。)
同一厂家钢筋进场后,按同一牌号、炉号、等级、品牌、尺寸、交货状态进行抽检。
(1)当一次进场的数量大于该产品的出厂检验批量时,应划分为几个检验批执行。
(2)当一次进场的数量小于该产品的出厂检验批量时,应作为一个检验批执行。
(3)对连续进场的同批钢筋,当有可靠依据时,可按一次进场的钢筋处理;
(4)每批重量不大于60t,不足60t也为一批。
冷轧带肋钢筋:抗拉:按原材逐盘取样,由多少盘轧成就取多少根抗拉, 1根/盘;抗弯:每一规格型号各取2根。
(2)钢筋焊接
在工程开工正式焊接之前,参与该项施焊的焊工应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工艺试验,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试验结果应符合质量检验与验收时的要求。
(1)闪光电弧焊:按(各种规格、型号)
A、在工厂焊接条件下,以300 个接头为一检验批,不足300个时,仍作为一批;
B、在现场安装条件下按各检验批为一批;
C、抽检数量:3 根/型号。
(2)闪光对焊:按(各种规格、型号)
A、在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 个同级别、同型号的钢筋焊接为一组。当同一台班内焊接数量较少时,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 不足300个接头时仍按一批计算。
B、抽检数量:6 根/型号。
(3)电渣压力焊:按(各种规格、型号)
A、在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 个同级别、同型号的钢筋焊接为一批,不足300个仍作为一批。
B、按各检验批分别检验。
C、抽检数量:3 根/型号。
4、混凝土试块
(1)每拌制100 盘且不超过100 m3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1 组;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不足100 m3 时,取样不得少于一组;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 m3 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 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现拌(商品)混凝土按同一配合比、同一搅拌机按100 m3/一组,不足时也应为一检验批;
(5)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6)每一次取样应至少留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块的留置组数根据同条件试块留置方案确定。
地下室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防水混凝土抗渗性能,应采用标准条件下养护混凝土抗渗试块试验结果评定,试件应在浇筑地点制作。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 m3应留置一组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采用预拌混凝土的抗渗试样,留置组数应视结构的规模和要求而定。
取样地点:
(1)现场拌制的混凝土在浇捣地点。
(2)现拌(商品)混凝土在交货地点。
5、屋面工程
原材料:
(1)水泥、砂、石、外加剂按混凝土工程见证要求执行。
(2)防水材料
A、防水卷材:按500 卷为一批,不足时也按一批抽检。取样部位:距端头1M 以外处截取1.5M。
B、防水涂料:
(1)每10 吨为一批,不足10 吨按一批抽检。
(2)双组份聚胺脂中甲组份5 吨为一批。
取样方法:同一规格、品种、牌号。
取样数量:2 kg 为一批。(双组份则取双份)
钢筋(按同一牌号、炉号、等级、品牌、尺寸、交货状态,以2吨为一检验批进行抽检)。
6、地下防水工程
原材料:
(1)水泥、砂、石、外加剂按混凝土工程见证要求执行。
(2)防水材料按屋面工程要求执行。
7、地面工程
原材料:
(1)水泥、砂、石、外加剂按混凝土工程见证要求执行。
8、装饰装修工程
原材料及半成品:
(1)水泥、砂、石、外加剂按混凝土工程见证要求执行。
(2)门窗:同一厂家材料进场后,按不同型号、不同尺寸、各单位分别抽检。
(3)外墙门窗:
①同一单位工程,属高层建筑20层以上的,须抽取不同类型(推拉、平开)主规格窗各两组送检;属多层建筑外墙窗户面积大于3000或高层建筑20层以下的,须抽取不同类型(推拉、平开)主规格窗各一组送检;属多层建筑外墙窗户面积不大于3000 m2的,抽取用量最大的一组主规格窗送检。
②同一单位工程,外墙窗户由不同厂家生产的,须分别抽检。
③同一单位工程,外墙窗户面积小于150 m2的,以建设单位同意并报市质监站备案,可不进行抽样检验。
(4) 内外墙涂料:不同规格、不同品种、不同颜色各取一批,每批为2公斤。
九、房屋建筑工程须旁站部位:
(一)建筑地基与基础
1、地基处理
2、土方回填
3、砼灌注桩浇筑
4、预应力管桩施工
5、基桩静载试验过程
6、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他结构砼施工
7、防水砼浇筑
8、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
9、钢结构安装
(二)建筑主体结构
1、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
2、砼浇筑
3、预应力张拉
4、装配式结构安装
5、钢结构安装
6、网架结构安装
7、索膜安装
8、屋面防水工程
(三)安全生产旁站监理
1、基坑(槽)、管沟土壁支撑及挖土作业
2、防腐蚀工程
3、拆除工程
4、大型机械设备(塔吊、施工电梯、井架、桩机等)的安装与拆除
5、高支模施工、支撑体系的安装与拆除
6、大模板的吊装、堆放
7、脚手架安装与拆除
8、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安全装备
9、焊接工程安全保证措施
十、须制定专项安全方案的工程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或基坑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大模板工程等。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支撑工程。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及网架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4、起重吊装工程及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以上的的起重吊装工程。
(2)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工程。
(3)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5、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18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包括整体提升和分片式提升。
(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4)挂脚手架工程。
(5)门型脚手架工程。
(6)吊篮脚手架工程。
(7)卸料平台及转运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8)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7、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1)建筑幕墙的安装工程。
(2)预应力结构张拉工程。
(3)隧道工程施工。
(4)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
(5)特种设备施工。
(6)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7)6M以上边坡施工。
(8)人工挖扩孔工程。
(9)地下暗挖、顶管及水平作业工程。
(10)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特殊工程。
十一、专项方案须专家论证的工程
1、深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 KN/m及以上。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及网架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3、起重吊装工程及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 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安装高度超过60m以上的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与拆卸工程。
(3)起重量超过200KN的单机起重吊装工程,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械的抬吊安装工程。
4、拆除、爆破工程
(1)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2)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害有毒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3)可能影响行人安全或影响交通、电力、通讯设施安全或影响周边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4)文化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5、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超过24m以上的落脚式钢脚手架工程。
(2)架体(每段高度)在15m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3)提升高度60m以上的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4)其它用于60m及以上建(物)筑物的各类脚手架工程。
6、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1)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特种设备:
①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与拆卸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机械设备的拆卸工程。
②悬挂(挑)的特种设备安装与拆卸工程。
③其它地下及周围环境复杂的特种设备安装与拆卸工程。
(3)跨度大于36m及以上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4)地下暗挖工程及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5)开挖深度超过10m的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十二、建筑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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