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安全生产组织保障制度汇编
76
2020年5月29日
文档仅供参考
受 控
新疆瑞伦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XJRL/AQBZH—
新疆哈密市黄山南铜镍矿
安全标准化
内部资料DA03-01
新疆瑞伦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标准化编制小组
三、安全生产组织保障
(一)安全生产组织保障相关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RLAQBZH/DA03-01-01)
2、安全机构与人员任命的管理制度 (RLAQBZH/DA03-01-02)
3、员工参与制度 (RLAQBZH/DA03-01-03)
4、安全生产权益保障制度 (RLAQBZH/DA03-01-04)
5、安全生产文件与资料的识别和控制制度 (RLAQBZH/DA03-01-05)
6、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管理制度 (RLAQBZH/DA03-01-06)
7、安全生产外部联系与沟通制度 (RLAQBZH/DA03-01-07)
8、安全标准化系统评定制度 (RLAQBZH/DA03-01-08)
9、供应商与承包商管理制度 (RLAQBZH/DA03-01-09)
10、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RLAQBZH/DA03-01-10)
11、职工工余安全管理制度 (RLAQBZH/DA03-01-11)
1、 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另行编制)
2、 安全机构与人员任命的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确保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安全
管理 规定进行生产经营,确保公司的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与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命。
3、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机构设置及人员任命。
4、内容与要求
4.1 安委会
4.1.1 公司根据自身的状况和需求,设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公司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公司安全管理委员:
4.1.2 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成立应以文件形式对外公布
4.1.3 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均应书面任命。
4.1.4 委员会成员接受安全管理培训,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能力。
4.1.5 委员会中包括若干名员工代表、工会人员和技术人员。
4.1.6 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跟踪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审 查安全工作进展和确定发展方案,布置新的工作要求,形成会议纪要并由主任签 发。会议纪要包括研究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方案等。
4.2 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4.2.1 依据<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19 条规定,需要成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
4.2.2 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成立应以文件形式对外公布,而且该部门 应该独立设置,与生产部及其它职能部门为同级部门,专管安全。
4.2.3 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应该至少配备 3 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负责安全管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具 备必要的知识和能力,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兼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均应由公司书面任命。
4.2.4 当由于实际需要安全管理人员有变动时,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及时对任命进行更改。
5、 相关文件
5.1 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文件 5.2 安监部成立文件 5.3 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命文件。
3、 员工参与制度
1、目的 本公司实行员工参与管理制度,目的在于增进员工满足心理,发挥员工的潜能,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
2、范围 员工参与管理的范围包括公司的一切事务;但当涉及主管威信时或对参与员工的地位不利时,一般不宜由员工参与。
3、方式 员工参与管理可采用参加座谈会、研讨会、专门会议等形式。员工有权利提出意见,权利以各种方式参与管理。
4、奖惩 员工参与管理提出有创意的意见,公司对其实施适当奖励。
5、员工参与计划的修订 员工参与管理计划的修订员工参与管理的计划,应随形势的不断变化而变化,消除缺点。
6、管理人员与员工的会谈 会谈必须由各部门管理人员主持,必要时要邀请有关专家及技术人员参加。要鼓励员工提出意见与建议。会谈每月举行一次,主要用来客观地衡量工作成果,并选择最适当的工作方法。
7、人员辅导 每次会谈快结束时,必须由与会的专家及技术人员对参与管理的员工给予个别的指导和考评。
4、 安全生产权益保障制度
1 目的
确保员工关心的问题得到积极响应,保证员工在安全状况异常的情况下拒绝工作而不会受到惩罚,保证员工参与安全生产活动。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全体员工。
3 职责
3.1 主要负责人
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公司员工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3.2 综合管理部
3.2.1 建立、健全劳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
3.2.2 监督检查新、改、扩建工程职业卫生”三同时”执行情况;对影响员工安全、健康的作业场所,督促有关部门或单位采取治理措施。
3.2.3 对员工和单位报送的有关安全、健康信息和建议进行汇总,逐项解决。
3.2.4 定期对生产作业现场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并对监测数据进行汇总。
3.2.5 负责对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状况,进行调查、分析、统计、报告和处理。
3.2.6 负责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督促员工在作业过程中正确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3.3 生产部
3.3.1 对生产工艺和生产过程进行危害因素评价,并提出整治方案。
3.3.2 对产生职业病危害影响员工安全、健康的作业场所从工艺、技术上加以改进。
3.3.3 对保证职工健康,改进劳动条件的工程项目优先考虑安排。
3.4 综合管理部
3.4.1 负责制定员工职业健康体检制度和计划、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等。
3.4.2 负责员工的体检和健康监护。
3.4.3 组织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分级鉴定。
3.4.4 按照工作强度、工作性质合理安排人员。
3.4.5 督促用人单位严格遵守国家<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延长工作时间。
3.5 生产部
做好员工上岗前及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
3.6 各部门负责人
3.6.1 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本单位员工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3.6.2 根据年度职业性健康体检计划,组织员工到本矿职工医院进行健康检查。
3.6.3 精心组织生产,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泄漏;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时,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使其达到卫生标准。
3.6.4 在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立即组织事故抢险救援,防止危害进一步扩大。
3.7 员工代表职责
3.7.1 负责收集、反馈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有关安全问题。
3.7.2 代表员工提出在安全生产中反映的有关安全问题。
3.7.3 确保员工关心的问题得到积极响应。
3.7.4 保证员工在安全状况异常的情况下拒绝工作而不会受到惩罚。
3.8 员工
3.8.1 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
3.8.2 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治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3.9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口管理。
4 工作程序
4.1 员工信息收集与反馈
4.1.1 以车间为单位,做好员工有关安全、健康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工作。
4.1.2 收集方式如下:
a) 班组:班前会、班组安全学习、员工汇报;
b) 综合管理部: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职代会员工代表的提议。
4.1.3 收集频率:
a) 班组长应将员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写入交班记录本,每班班后报送上一级部门;
b) 车间每月汇总后报送安技部;
c) 安技部应及时将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职代会员工代表的提议递送总工办。
4.1.4 员工所提出的安全生产事项,班组能解决的不推给车间,车间能解决的不推给公司。
4.2 员工的权利与义务
4.2.1 员工的权利:
a) 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b) 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c) 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d) 有危险有害因素的知情权;
e) 批评、检举、控告和建议权;
f) 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和紧急避险的权利;
g) 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h) 法律规定的其它劳动权利。
4.2.2 员工的义务:
a) 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义务,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b) 接受安全生产方面的教育与培训的义务;
c) 报告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的义务。
4.3 拒绝制度
4.3.1 以下活动员工有权拒绝操作:
a) 新员工入公司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以及调换工种时未经同一级别安全教育的工人,有权拒绝上岗作业;
b) 特殊性作业或危险作业前,未采取安全措施或未设安全监护人员或作业人员不清楚作业程序、预防事故的方法和措施,无操作证等,其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c) 在各项作业中,凡发现作业指挥者不按安全规定或违反有关规定的错误指挥、错误指令,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d) 凡登高作业(超过地面2米以上),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或安全用具不全,工人有权拒绝作业;
e) 凡各种运转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信号装置、过载装置等不健全或有缺陷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f) 凡岗位人员有直接伤害人身安全或近期可能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隐患,经本岗位工人提出,未及时(24小时以内)解决又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岗位工人有权拒绝作业;
g) 凡大中修作业,原有的安全设施受到破坏,施工后未能恢复,使用单位有权拒绝作业;
h) 作业现场无照明或有障碍物堵塞安全通道的,对作业人员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作业人员有权提出改进意见,如当班内不能及时解决或不采取防范措施及未改进现场条件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i) 对于违章指挥工人冒险作业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任何人均有权越级上报直至矿领导;
j) 对于班组长以上干部当班喝酒或酒后上岗,或私自开车,工人有权拒绝其指挥,并有权向上级领导反映情况,有权要求对其进行违纪批评处理;
k) 其它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的,员工有权拒绝操作。
4.3.2 当员工做出拒绝操作时,车间领导要马上重视此项作业,发现作业的危险性,并及时指派相关人员解决,如果单位不能解决,应上报车间安环科。
4.3.3 出现的拒绝操作,各科室、车间要组织相关人员调查原因,给予合理的解释。总工办监督此项解释的公正性。
4.4 员工参与
4.4.1 员工应积极参加下列安全生产活动:
a) 全厂的年度、季度、阶段、安全生产月活动;
b) 车间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c) 周四安全学习;
d) 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意识提升;
e) 应急演练活动。
4.4.2 下列安全生产活动应有员工代表参与:
a) 任务分析活动的回顾;
b) 设计与流程变化评审;
c) 当发生重大变化时进行的变化管理评审;
d) 安全手册更新;
e) 安全生产会会议;
f) 与外部权力机构沟通安全生产事项;
g) 每年的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
h) 相关安全过程的行动;
i) 变化管理的评审和回顾;
j) 参与安全问题的调查;
k) 事故、事件调查的回顾。
4.5 保障措施
4.5.1 综合管理部、车间等有关部门对收集的有关安全、健康信息和建议应及时制定出整改和解决的方案,并跟踪落实。
4.5.2 采用问题解决小组的方式来处理安全问题,并对问题解决小组的人员进行培训。
4.5.3 员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它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政工科和员工代表参加。政工科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各部门对综合管理部提出的意见,应当及时研究,给予答复。
4.5.4 综合管理部应代表员工向单位或有关方反映员工的意见和要求并提出解决意见。对于员工的合理要求,单位应当予以解决。
4.6 培训教育
4.6.1 培训科应照<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制度>要求做好新员工的入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职业卫生。
4.6.2 培训科应做好新员工上岗前及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如实告知员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它情况。
4.6.3 培训需求的识别应针对所有员工和所有作业过程,并充分考虑:
a)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
b) 员工和管理层的意见和建议;
c) 技术发展的需要;
d) 变化管理的要求;
e) 风险评价结果;
f) 相关方的要求。
4.6.4 培训科应定期对员工代表进行相应的培训。
5、安全生产文件与资料的识别和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公司安全标准化系统文件与资料的识别、控制和管理,并根据安全生产管理的变化,及时给予修订或废除,依据安全生产管理的需求及时建立、更新标准化文件与资料,确保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产生、使用、评审、修订和控制各个环节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和防止使用失效或作废文件与资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新疆瑞伦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业公司安全标准化系统文件和资料的识别、控制与管理。
第三条 公司各部门科室职责
1. 安技部是安全标准化系统文件和资料的主控部门,负责组织安全标准以及程序文件的编制、修改、发放、回收和管理。各有关部门科室均需予以配合。
2. 外部文件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由相关部门科室识别、控制,安全室备案。
3. 各使用部门科室应加强对标准化文件的识别和保管。
第二章 细 则
第四条 公司的安全标准化系统文件分类为:
1. 安全标准。
2. 程序文件。
3. 外部文件,包括:法律、法规、法令、标准、规范、规程、设备(材料)技术资料、上级主管部门及地方政府下发的文件。
4. 安全记录。
第五条 标准化系统文件的制定
1. 安全标准由安全管理科组织编制。
2. 程序文件由安全管理科组织主管该项工作的部门科室编制,而且要有员工参与。
第六条 文件的评审
安技部负责组织人员对已编制的安全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应有公司职工代表参与,评审频率为每年一次。
第七条 文件的发布
文件需经公司安委会审查后,总经理批准发布,且在文件批准时确定实施日期、发放范围。
第八条 文件的修订
1. 安全标准化系统文件根据安全生产的变化,在运行中需要修订时,全面收集部门科室及公司下属各单位的意见,有公司职工参与文件的修订过程,并在规定的审批权限内进行审批。每年的管理评审应对安全标准和程序文件的有效性、适宜性进行评审。
2. 为使文件更改得到控制,保证文件有效性,应对其版本、更改状态标识予以控制。
(1) 版本标识采用中文第一版,第二版……;
(2) 修改状态标识用阿拉伯字符0、1、2,3……表示,0表示未更改,1表示第一次更改,2表示第二次更改……。
第九条 文件的换版
经过修订或更新文件经过审核批准后,及时做好文件更改记录,主管部门按文件发放登记表发放给原文件持有部门科室及单位。
第十条 文件的作废
作废的安全标准化系统文件经向主管领导请示批准后,方可进行销毁。需作资料保留的,应统一放置专用文件柜内。
第十一条 文件的发放
1. 有效文件的发放按分级管理原则,安全管理科将文件分发至各相关科室、车间等单位,各部门科室、单位分发至各有关岗位,员工。
2. 各级文件发放单位在文件发放过程中,认真填写<文件发放登记表>,记录文件的发放对象及数量,领用单位及个人做好签收记录。
3. 不在文件发放范围者,确因工作需要,经向主管部门领导请示批准,办理借阅文件登记手续后,方可借阅。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印,特别是向本公司外部人员提供有效文件。
4. 如文件丢失,应向主管领导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由公司有关部门补发。
第十二条 文件的归档与管理
所有存入软盘的有效文件应进行适当标识、编目,由编制、修改部门指定专人管理保存。更改或换版时做到及时更新。
第十三条 外部文件的确认与管理
1. 外部的技术文件,由各主管职能部门进行确认、登记,并控制管理。
2. 对现行有效的规程、规范、标准,由主管职能部门发放,并及时发布文件版本更新的通知。
3. 外部的行政文件, 由公司综合办公室填写收文登记并提请公司领导确认,以决定传阅、复制分发。
4. 外部的设备(材料)技术资料、图纸、设计变更等由专人进行确认登记,以决定传阅、复制分发。
第十四条 安全规章制度
1.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在尾矿库安全生产管理中,必须制定和完善下列安全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重大隐患整改制度、危险物品和物料管理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特种作业管理与审批制度、特殊工种管理制度、事故和事件管理制度、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十五条 安全记录要求
安全管理科及公司下属其它单位应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记录和资料及时进行存档保留,存档的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 管理评审报告;
2. 事故、事件记录;
3. 风险评价信息;
4. 员工培训记录;
5. 标准化系统评价报告;
6. 事故调查报告;
7. 检查记录;
8. 职业卫生检查与健康监护记录;
9. 安全生产会议记录;
10. 安全活动记录;
11. 法定检测记录;
12. 任务观察记录;
13. 许可文件与资料;
14. 应急演习信息;
15. 纠正与预防行动记录;
16. 承包商和供应商信息;
17. 维护和校验记录;技术资料、图纸。
第十六条 安全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内容真实、准确、清晰,记录的格式应规范、简洁明了,便于操作。
(1) 技术资料、图纸不允许涂改,生产操作记录、检查记录等原始记录不能随意涂改,确需进行更改,应按规定做好标注。
(2) 记录不得污损、失落,若发现失落和污损须及时修补,在交接时均得进行自检与互检,以防漏填,对不完善的记录承接人有权拒收。
2. 填写及时、签署完整
各部门实施记录的人员要认真规范填写记录,保证所记录的活动真实、数据准确、记录完整,记录的传递应做到及时。
3. 编号清晰、标识明确
安全记录应编号清晰明了,以保持可追溯性,并具有唯一性的准确标识,记录的名称应准确概括其活动内容,不得重名。
4. 易于识别与检索
(1) 所有存入软盘的有效文件与资料应进行适当标识以便于检索,并由编制、修改部门指定专人管理保存。
(2) 记录的贮存应有适宜的贮存条件,应分类保存。
(3) 应有防盗、防火、防霉烂、防虫蛀和防潮等措施。
(4) 在文件与资料保存中,要满足:识别与检索、可追踪性、存储有效、可读性、保持期限、维护效果和可获取性等要求。
5. 完整反映相应过程
(1) 记录的最终保存者收到记录后,做到专柜存放。
(2) 专人负责各项记录管理,做到妥善保管记录,确保不丢失、不损坏。
(3) 完成记录使用要求后,应及时整理存档,对超过保存期限或已作废的记录进行销毁时,应请示主管领导后方可销毁。
6. 明确保存期限
一般的文件与资料需保存3年,事故制度文件及涉及重大安全问题或生产工艺的变化、设计、评价等资料要永久保存。
第十七条 文件与资料文件的管理要求
1. 收文登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收文日期、来文机关、文件与资料名称、文件与资料字号、发文日期及阅文签字等。
2. 文件与资料管理人员要根据领导指示,将文件与资料送交承办人,承办人要在收文登记簿上签字登记以备查找;承办人按文件与资料要求完成后,要及时将文件与资料交还保管人员保存。
3. 对外发出的文件与资料要建立发文登记,发文登记内容包括:发文时间、发文机关、文件与资料名称、文件与资料字号、发文范围等。
4. 安全管理科拟稿发出的文件与资料、专题材料,都要将文件与资料的原稿和一份正式文件与资料存入档案。
5. 每年档案管理人员要对各种文件与资料进行评审,及时修订或废除不适宜的文件与资料。
6. 对文件与资料要按年代、保管期限、内在的和历史的联系进行分类整理装订成册。
7. 建立档案目录以便查找,使档案资料更好地为工作服务。
8. 建立和认真执行文件与资料借阅制度和文件与资料保密制度,确保文件与资料的安全和完善。
第十五条 公司各科室(车间)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文件与资料都要有具体人员负责管理,文件与资料的修改都应及时按照下表进行登记和说明。
文件与资料修改记录:文件与资料号 文件与资料页码 更改标记 更改人/日期 校审人/日期 生效日期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安全管理科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6、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综述
(一)目的意义
合理化建议、小改小革和管理创新活动是一项开发群众智力资源,挖掘企业潜力的群众性活动;是员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提升主人翁意识,提高员工整体素质,推进企业技术进步,提升管理水平,提高效益的重要手段;也是为了激励员工开展合理化建议、小改小革和管理创新活动的积极性,集结并发挥公司全体员工的聪明才智,不断提高公司各项工作及管理水平和增加效益的有效途径。
(二)基本原则
1. 公司每一位员工均可参加这一活动;
2. 活动要贯穿于每一位员工的日常工作中,做到日常化、规范化,不搞突击,平常只要有好的建议或项目即可随时申报。
(三)适用范围
公司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小改小革和管理创新活动。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合理化建议,是指有关改进和完善企业单位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方面的办法和措施;所称的小改小革,是指对机器设备、工具、工艺技术等方面所作的改进和革新。管理创新,是指对规范企业管理手段、措施、方法等方面的创新,最终使企业做到基业长青,打造百年基业。
合理化建议、小改小革和管理创新的内容是:
(一)工业产品质量和工程质量的提高,产品结构的改进,生物品种的改良和发展,新产品的开发;矿产资源储量的增加。
(二)更有效地利用原材料、自然条件及节约能源;
(三)生产工艺和试验、检验方法,安全技术,物资运输、储藏、养护技术以及设计、统计、计算技术等方面的改进;
(四)工具、设备、仪器、装置的改进;
(五)发现设计上的重大缺陷,并提出修改方案,从而避免了工程较大的返工浪费。
(六)提供有益的矿山资源,给公司评估开采效果显著的;或者在风险勘探有一定成果者,达到一定规模并具有一定开采价值。
第三条 在企业管理的组织、制度、方法和手段等方面提出带有改进、创新因素的方法和措施,经实施后对提高企业素质、管理效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对降低成本有明显的作用和成效。
第四条 企业管理包括质量、标准、计划、预算、考核、物资、设备、财务、销售、人事、信息等方面的管理以及企业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企业职业道德建设。
第二章 评审条件
第五条 按本办法给予奖励的合理化建议或小改小革项目,应同时具有进步性、可行性和效益性。
进步性,是指建议者所提的方案、措施相对于本单位(或集团公司)原有事物有所改进、完善和提高。
可行性,是指方案、措施在实践中能够实施。只指出问题、现象或仅提出建议、设想的名称而无解决问题具体办法的,不能视为合理化建议和小改小革。
效益性,是指方案、措施实施后能够带来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技改项目按节省的资金计算(含自行组织施工的项目),由各实体制定管理办法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六条 在岗位责任制范围内提出的建议,具有改进、革新因素并能取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可视同合理化建议和小改小革。学习、借鉴国内外已有的先进技术、经验、成果,首次应用于采纳单位的,也视为改进、革新因素。
第三章 奖励评定标准
第七条 员工(集体或个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或者进行的小改小革,应经过实施,在一个年度以上(含)取得节约或创造价值的实际成效,方能获得奖励。
第八条 对被采用的、能够直接计算经济效益的合理化建议、小改小革和管理创新项目,奖励分为六个等级(见表1),矿产资源项目奖励分五个等级(见表2)。
表1
等级
年节约或创造价值
奖金额
荣誉奖
特级
500万元以上
按年节约或创造价值的5-10%计算
奖 状
一
100万元以上
按年节约或创造价值的2-5%计算
奖 状
二
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按年节约或创造价值的2-5%计算
奖 状
三
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按年节约或创造价值的2-5%计算
奖 状
四
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按年节约或创造价值的2-5%计算
表 扬
五
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
按年节约或创造价值的3-5%计算
表 扬
注:本条所称”以上”,含本数;所称”以下”,不含本数。
表2
等级
矿产资源储量规模
奖励标准
荣誉奖
备 注
一
具有开采价值的特大型矿山
500万元
奖状
矿业类型国家标准
二
具有开采价值的大型矿山
350万元
奖状
矿业类型国家标准
三
具有开采价值的中型矿山
280万元
奖状
矿业类型国家标准
四
具有开采价值的小型矿山
50万元
奖状
矿业类型国家标准
五
已投入生产的矿山自行探矿增储,矿石达到工业品位,并具有一定的开采价值,且储量在10000吨以上的矿石量。
每吨1元
奖状
对于已投入生产的矿山企业,①矿山采矿回采率(以设计指标或国家标准为准,或以企业规定的回采率为准,且贫化率在规定以内),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奖励2万元;②选矿作业回收率:比上年作业回收率提高一个百分点,或者与管理先进的矿山企业比较,综合回收率提高一个百分点,奖励3万元(镍生产企业当月回收率稳定在90﹪以上,奖励2万元)。
镍精矿指标(以含镍6.5﹪为基准,且回收率不低于上年平均回收率)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奖励3万元。
第九条 合理化建议,小改小革和管理创新项目的年节约或创造的价值,指扣除实施费用后的净增价值。其计算方法是自采用之日(应理解为实施后见经济效益之日)起,按十二个月计算,能够跨年度。实施费用的分摊办法,由采纳单位一次分摊完毕。
第十条 节约价值计算方法是:
(一)工时节约价值=(原定额工时-改进后定额工时)×计算期前一年平均工时费用×计算期实际产量-工艺改革费用
(二)原料、燃料、材料、动力、工具等节约价值=(原实际平均先进单位消耗定额-改进后实际单位消耗)×该物资单价×计算期的实际产量-工艺改革费用
(三)工程设计节约价值=(单项工程的审定预算-合理化建议和小改小革实施后的单项工程决算)×相同设计的单项工程施工项数-施工工艺改革等实施费用
以上各项中所称的工艺改革费用,是实施费用的组成部分,包括为改革工艺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及工艺改革后需增加的费用支出。工艺改革费用中属于添置固定资产的,按其折旧年限平均分摊,其它一次分摊。
本条第一款(二)项中所称的物资单价,是指计算期内的国家牌价。没有国家牌价的物资,按实际价计算。如系替代材料,其单价应为替代前、后材料的单价差。
第十一条 新工艺创经济价值计算方法是:
创经济价值=(老工艺产品或半成品等的平均先进单位成本-新工艺产品或半成品等的单位成本)×计算期的实际产量
新工艺产品的成本指工厂成本,新工艺半成品的成本指工厂内部核算成本,均包括工艺改革费用。
第十二条 技术服务等其它方面创经济价值,由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自定计算方法,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第十三条 对被采用的、不能直接计算经济效益的合理化建议,小改小革和管理创新项目,如有关管理、产品质量、安全技术等,应根据其解决问题的重要性、应用范围、进步水平,根据本办法第八条中给予一定奖励。
第十四条 合理化建议,小改小革和管理创新项目经评审确定作为技术储备的,在本办法第八条表一中第五等级的限额内酌情给予奖励。
第十五条 作为技术储备的项目如以后投入实际应用,应当按照应用后的经济效益大小,评定相应的奖励等级。实际应用后发放奖金时,应当剔除已经先行发给的奖金额。
第十六条 必须实施若干年后才能一次性见效的合理化建议,小改小革和管理创新项目(如建筑工程等),可预先估算其节约或创造价值的总额,除以实施年限,作为该项目的年节约或创造价值。
第四章 奖励办法
第十七条 奖励应及时下发,必须实施十二个月后才能实际累计出年节约或创造价值的项目,应从实际累计出年节约或创造价值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发给奖金;能够预先计算出年节约或创造价值的项目,应从决定采纳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给奖金;必须实施若干年后才能一次性见效的项目,应从估算出年节约或创造价值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给奖金的三分之一,待全部节约或创造价值实现后,补发差额部分。
第十八条 个人提出或完成的项目,奖金全部发给本人。如本人已调离采纳单位的,采纳单位应负责将奖金、奖状转发本人。
集体提出或完成的项目,应按贡献大小合理分配奖金,主要提出者和主要实施者的奖金不应少于奖金总额的60%。
第十九条 在特殊情况下,采纳单位能够自主决定延长或缩短保留期。
第二十条 获奖项目不得重复得奖。一个合理化建议或小改小革和管理创新项目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奖励条例的评审条件时,应当按照奖金额较高的条例给予奖励;一个合理化建议或小改小革和管理创新项目经再次评审提高了奖励等级,再次发放奖金时只补发差额部分。
内容相同的合理化建议,以申报的日期为准,奖励领先递交者。
第二十一条 奖金由合理化建议和小改小革和管理创新项目的采纳单位支付。各单位支付的奖金不纳入考核工资总额,在成本费用中列支。
第二十二条 合理化建议、小改小革和管理创新项目的提出者获得奖励后,其获奖事迹记入本人档案,可作为评选先进、考核晋级、聘任职务等的依据之一。
第五章 评审机构与程序
第二十三条 组织管理
集团公司建立合理化建议,小改小革和管理创新评审委员会
主 任:集团公司董事长
副主任:集团公司总经理(常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委 员: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四条 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以及组织、宣传、发动、审查工作。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企管部。各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对员工实施的项目进行整理、分类、转达、申报、存档。
第二十五条 合理化建议,小改小革和管理创新项目应当填写<合理化建议,小改小革和管理创新项目申报与审批表>,必要时应附有图纸、数据、资料等。
评审委员会对大项目应及时进行评审。决定是否应当采纳。小项目由各实体负责审查,并决定是否实施。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关于合理化建议,小改小革和管理创新项目奖励的评审工作,由各单位申报,先由有关业务部门对年节约或创造价值进行核算,然后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决定奖励等级和奖金额。
第二十七条 合理化建议,小改小革和管理创新项目的奖励等级先由采纳单位自行审查,然后上报集团公司审批。
第二十八条 经采纳的合理化建议,小改小革和管理创新项目,采纳单位应及时列入实施计划,积极创造条件,并在资金、材料、人力、工时等方面给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 合理化建议,小改小革和管理创新项目在实施中经过试验并鉴定成功后,应将有关技术资料归档保存。
第三十条 对已经采用的合理化建议,小改小革和管理创新项目,必须加强管理,有关设备由设备部门负责维护,未经原审批单位同意,不得擅自拆除。
第三十一条 对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较高而本单位无法实施的合理化建议,小改小革和管理创新项目,应报集团公司研究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个人依照本办法获得的奖金,由企业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三十三条 凡是确定的授奖项目,要张榜公布。对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者,要进行批评教育,并扣回已发的奖金,情节严重的,还要给予经济处罚。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合理化建议和小改小革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 1月1日起施行。
合理化建议、小改小革和管理创新项目申报与审批表
提交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单位
(部门)
职 位
出生年月
学 历
入职时间
合理化建议类型
□节约成本 □增加产量 □提高质量 □管理创新 □企业文化
合理化建议主题
合理化建议具体叙述
合理化建议实施后预计产生的效益描述(采用数据或事实进行描述说明)
部门领导审核
专业部门审核
评审委员会审批
注:经评审小组审批后方可采纳、实施。
合理化建议、小改小革和管理创新项目成果评审表
评审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单位
(部门)
职 位
出生年月
学 历
入职时间
合理化建议类型
□节约成本 □增加产量 □提高质量 □管理创新 □企业文化
合理化建议主题
评审标准
(实际达成成果描述)
□ 半年节约成本或增产价值 (评审工作小组填写,可附其它材料说明)
□ 发现与解决问题的重要性
□ 质量明显提高
□ 流程与技术的改进
□ 工作流程、方法的改进
□ 为企业获得荣誉、对企业文化起促进作用
评审领导委员会
综合评述
奖励等级
奖励金额
评审小组签核
合理化建议、小改小革和管理创新项目统计表
序号
日期
姓名
建 议 名 称 及 内 容 摘 要
分 类
受理
单位
受理意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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