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技楼
改扩建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编制时间:
**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技楼改扩建工程
招标文件备案表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或章)
日 期: 2009 年 8 月 日
招标代理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或章)
日 期: 2009 年 8 月 日
行业主管部门: (盖章)
日 期: 2009 年 8 月 日
县监管办: (盖章)
日 期: 2009 年 8 月 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4
前附表一 4
前附表二 5
前附表三-----重要事项说明 6
一、总则-----------------------------------------------------------------------------------------------------8
1、工程概况 8
2、投标资格 8
3、投标费用及交易会员证 8
二、招标文件 9
4、招标文件的组成 9
5、招标文件的澄清 9
6、招标文件的修改 9
7、投标报价 9
8、业主预算价 9
9、结算办法 9
10、投标货币 10
三、投标文件 10
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 10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10
13、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1
14、投标文件递交 12
15、投标文件的更改与撤回 12
16、投标有效期 13
17、投标保证金 13
四、开标、评标、定标 14
18、开 标 14
19、评 标 15
20、定 标 17
21、授予合同 17
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 17
22、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8
23、质量与验收 18
24、合同价款与支付 18
25、材料和设备供应 19
26、设计变更 19
27、竣工验收与结算 19
28、奖罚 19
29、保修期限与其他 20
第三章 技 术 标 准 20
30、技术标准: 20
第四章 图 纸 21
31、招标人提供下列图纸:**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技楼改扩建工程施工图。 21
第五章 资格后审办法和施工招标计分评标办法 21
32、资格后审办法: 21
33. 施工招标计分评标办法 21
34、工期不符合业主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 22
第一章 投标须知
前附表一
项号
内 容 规 定
1
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技楼改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镇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要求质量标准:合 格
工期要求:2009年11月30日前完成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中的内容及业主指定内容
2
资金来源:地方财政及省专项资金补助
3
投标人资质等级: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详见招标文件
4
投标有效期:60个工作日
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8月26日9时整(以**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书签收单为准)
投标文件递交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广电大楼六层)
5
业主预算价:849966.00 元(含预留金)
投标下浮率范围:3%-8%(含预留金)
有效报价范围:824467.02元至781968.72元(含预留金)
6
投标保证金:壹万元(以到帐为准)
收 款 人:**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分公司
开 户 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支行营业部
账 号:
递交截止时间:2009年 8 月 26 日 9 时前(递交保证金时必须由投标人企业帐户转入指定帐户,不接受其它方式,保证金直接返还投标人企业帐户,若无投标人企业帐户接收,保证金扣留,提请有关部门决定)。
7
交易席位费、招标文件资料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
8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9
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
序号
工作内容
时 间 安 排
地 点
1
发布招标公告
2009 年8月13日
**日报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
出售招标文件和办理交易证
2009年8月20日起办理交易证、购买招标文件
获取方式1、网络下载:** 2、书面索取:**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书面为准)
3
现场踏勘
2009年8月22日前自行前往
新镇镇
4
投标人质疑时间
2009年8月23日15时前
提交方式:
1、传真:**2
2、书面递交:**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
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
获取方式1、网络下载:** 2、书面索取:**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书面为准)
6
招标人发布紧急公告时间和媒介
投标截止时间1日前
7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09年8月26日9时整止
投标文件递交至: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开标时间
与投标截止时间同一时间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
预中标公示
公示5个工作日
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县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第一名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可把中标权授予第二名,依次类推,直至查询完所有预中标人为止。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发中标通知书
公示结束后
1、书面发送给中标单位;
2、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告知其他投标人中标结果。
11
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
招标单位指定地点
12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不计息)
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通过银行直接汇至投标人帐户
前附表二-招标活动日程安排
前附表三-----重要事项说明
序号
事项
解释说明或注意事项
备注
1
资格
后审
开标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人资格。
详见招标文件
2
开标时必须到场的人员
a、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b、投标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
详见招标文件
3
开标验证时必须提交的证件原件
a、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有效身份证明;
b、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明及2008年6月至2009年6月在委托企业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c、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身份证明;
d、以临时注册建造师参加开标的:提交注册证书或由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应与网上公告一致)和有效身份证明。
e、注册地在**市的叁级项目经理证书、工作手册、有效身份证明。
4
开标时和资格标同时提交证件的
原件包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目前没有在建工程证明、**市以外的投标人和注册建造师当前不处于严重不良行为公示(限制)期间的证明、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的资格证书原件。
详见资格材料标部分
5
业主最高限价及成本价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有限报价范围的作废标处理。
详见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编制注意事项
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内容齐全,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要求签字、盖章。
详见招标文件
7
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地在**市的具有房建叁级资质的项目经理。
8
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的要求
a、 投标单位可以委托中介机构编制标底。
b、 投标单位委托中介机构编制的,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委托编制标底协议书
c、 同一编制单位只能为一家投标单位编制标书,两家及两家以上单位的标书同时由一个单位编制的,其标书均作废标处理。
9
对证明原件的管理要求
总得分前三名的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市以外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当前不处于严重不良行为公示(限制)期间的证明原件留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查。
招 标 公 告
**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技楼改扩建工程施工招标现已具备条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技楼改扩建工程
二、招标单位:**县**中心卫生院
三、工程概况:本工程建筑面积554M2,二层框架结构,檐口高度6.9米,工程概算为85万元。
四、对投标人的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取得安全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或注册地在**市内的叁级项目经理。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入围投标人,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将于2009年8月20日起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并供下载,招标文件以书面为准。
六、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元,招标文件资料费为贰佰元。
七、本公告同时在《**日报》及网上公告,网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电 话:
**县**中心卫生院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09年8月12日
一、总 则
1、工程概况
1.1本工程建筑面积554平方米,檐口高度为6.9米,二层框架结构,基础采用柱下独立基础及条基,屋面为水泥彩瓦屋面,窗采用塑钢推拉窗,门为实心门。
1.2**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技楼改扩建工程已具备施工条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施工企业。
1.3现场条件:进出场道路、施工用水水源、施工用电电源由招标单位在施工前接通至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内的交通、饮水、污水排放、生活用电、通信等由承包单位统一规划布置,并承担相应费用。
1.4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施工管理工作。
1.5按照**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有关规定,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投标资格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投标人, 具体要求如下:
2.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取得安全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有注册地在**市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叁级资质的项目经理或建筑工程资质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
2.3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证)、企业负责人(A类证)、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A类证)、项目负责人(B类证)和项目专职安全员(C类证)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2.4预备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态,当前不处于严重不良行为公示(限制)期间。
2.5项目负责人当前无在建工程.
2.6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不得在本项目中兼任项目负责人。
2.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投标费用及交易会员证
3.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自负。
3.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办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会员证,凭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会员证参加开标会议。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组成
4.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6条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招标文件必须经**县行业主管部门和招管办备案后有效。
4.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按前附表二所列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通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形式予以解答。
5. 2、招标人发布紧急公告,将在开标1日前将通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知所有投标人。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招标人通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知所有投标人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并经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修改的招标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6.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
6. 3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
6.4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招标公告(邀请书)、投标须知、合同条件、规定格式、要求说明、技术规范和资料等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他条件不能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招标人在任何环节可拒绝其投标或作废标处理,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7、投标报价
要求投标人在业主预算价下浮3-8%内报价。
本工程采用费率招标,各投标人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承受能力确定报价。
8、业主预算价
业主预算价为849966元。(含预留金)。
9、结算办法
9.1结算编制依据: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原则上参照现行2003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03版)》执行。
9.2工程量确认
①工程量以现行《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相关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②由设计变更等可调整的因素引起工程量变更的由承包单位计量、监理工程师、业主代表及主管部门核准。
9.3构成建设工程造价的各项费率依据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及相关规定计取(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按费率的中值计取)。规费、税金按规定费率计取。
9.4材料价格:参考施工期**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分部),其他材料按实际发生价格以签证为准。
9.5工程造价
按上述规定计算后减去中标下浮费用。其计算公式为:工程造价=按上述规定计算的总费用×(1—中标下浮率)。
10、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合价和总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三、投标文件
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
11.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使用中文(汉语)。
11.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分为商务标和资格材料标(注:本文件附件和附表的编号按商务标和资格材料标分别编号)包括下列内容:
12.1商务标部分
(1)封面(附件一);
(2)投标书(附件二);
(3)授权委托书(附件三);
(4)投标保证金承诺书(附件四);
(5)**县建设工程投标总报价书(附件五);
(6)项目负责人到岗率承诺书(附件六);
12.2 资格材料标部分
(1)封面(附件一)
(2)申请人致函(附件二);
(2)投标申请人一般情况表(附表一);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6)相关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一览表(附表二)复印件(必须提供法人代表、企业经理和企业技术负责人(以上人员以企业资质证书为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企业聘书为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施工现场的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复印件;
(7)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复印件: a、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或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b、通过公告尚未领取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有效证明复印件或临时建造师注册有效证明复印件(与网上公示一致)。C、项目经理证书和项目经理工作手册复印件。
(8)建造师目前没有在建工程证明:建造师提供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目前没有在建工程证明复印件。
(9)**市以外的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当前不处于严重不良行为公示(限制)期间的证明复印件;
(10)项目负责人2006年至今的主要业绩情况介绍(附表三)。
(11)企业2006年至今的主要业绩情况和在建工程情况(附表四、五)。
(12)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班子一览表(附表六),必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的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13)提供的资料须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注:①投标单位所提供的项目负责人目前没有在建工程证明(无在建证明所指的在建工程是指进入招投标中心进行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且以初步验收为准(未初步验收的定为在建工程))、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当前不处于严重不良行为公示(限制投标)期间的证明的出具时间必须在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之后,且在有效期内,证明不符合要求的作无效证明处理。
②提供的资料须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以上资料须在开标时提供原件(身份证除外)供评委审核,如不能提供原件的作无效标处理。
13、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3.1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3.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或加盖印鉴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13.3全套投标文件原则上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若有修改则修改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加盖法人代表印鉴或签字,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14、投标文件包封与递交
14.1投标文件的包封:
(1)投标文件分为二个包封,一个为商务标,一个为资格材料标;
(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并标明“投标文件正本”或“投标文件副本”,密封在包封中;
(3)本工程的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单独密封包装成一包;
(4)本工程的资格材料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单独密封包装成一包;
(5)所有包封都应写明招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及投标人名称。
(6)所有投标文件外包封必须密封包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14.2资格材料标有关原件的包封与递交
(1)资格材料标中的原件(委托书原件、项目经理证书和工作手册原件或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或已通过公告尚未领取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有效证明或临时建造师证书原件、委托代理人2008年7月至2009年7月在委托企业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原件除外)单独密封包装成一包,并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递交之后不允许再次补充原件或拿取原件;
(2)包封应标明投标人名称;
14.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上述14.1规定包封的;
(3)资格材料标原件未按14.2规定递交的
14.4投标截止期
(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商务标、资格材料标、资格材料标中的原件包)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 8 月 26 日 9 时整。送达地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招标单位可能以补充文件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单位与投标人在原投标截止期间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14.5不论投标人是否中标,招标单位概不退还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5、投标文件的更改与撤回
15.1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允许投标人更改补充或撤回投标文件,这种要求必须书面提出并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
15.2更改的投标文件其编写、密封、标记和送达等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
15.3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补充或撤回,否则,其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并取消其投标资格。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开始计算。
16.2本工程投标有效期为60个工作日。
17、投标保证金
17.1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单位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现金或银行保函),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17.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单位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拒绝其参与投标。
17.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详见前附表二,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可冲减履约保证金。
17.4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将不予返还投标保证金:
(1)自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之日起至开标会议结束之前,投标人未经业主同意中途退出投标或擅自撤回其投标文件的;业主可以视其情节严重程度不予返还0.5—1万元投标保证金。
(2)开标会议结束之后,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预中标单位撤回投标文件,未经业主同意退出投标的,业主可以不予返还全部投标保证金。
(3)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履约担保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的,业主可以不予返还全部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有串标行为的,业主可以不予返还全部投标保证金。
四、开标、评标、定标
18、开 标
18.1开标
招标单位将于2009年 8月 26 日 9时 整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广电大楼六层)举行开标会议。
(1)资格初验: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会员证入场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届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有效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携有效授权委托书、身份证)、项目负责人(携项目经理证书或建造师证书或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建设厅)出具的“建造师资格”注册证明、项目经理工作手册原件和身份证,以临时建造师资格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资格证书原件,或与网上公示一致的,由省厅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等按规定参加会议,若未按本规定提供相应证件或提交的证明证件达不到要求的,将被拒绝投标处理。
委托代理人在开标时应提供在委托企业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原件,未提供缴纳凭证原件的,拒绝其参加投标,作无效标处理。总经理是受委托人的可不提供。
(2)开标会议在**县监察局和县行业主管部门、县监管办监督下,由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主持。
(3)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交有效的投标保证金银行缴款凭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资格材料标中有关的原件(供核对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投标人未提交证件或者提交的证件不能证明其达到投标资格要求的将被拒绝投标或作废标处理。
(4)在开标会议结束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未经业主许可擅自离开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罚款0.5~1万元,在投标保证金中扣除;若投标人未经许可擅自离开且招标人需要其到场的,从开始联系后三十分钟内未到场者,除扣除投标保证金0.5~1万元外,同时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5)投标人不遵守开标现场管理规定,扰乱秩序的,视其情节严重程度在投标保证金中扣除0.5~1万元或取消投标资格处理。
18.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到场参加会议者;
(2) 项目负责人未按本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到场参加会议的(经招标人据其特殊情况事先批准的除外,但必须由其他人员携带其项目经理证或注册建造师资格证、身份证到场参加会议);
(3)未能提供有关原件或未通过资格后审的。
(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标志、包封的;
(5)应经法定代表人签署而未签署的;
(6)应加盖投标人公章而未加盖的;
(7)应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而未加盖的;
(8)应经委托代理人签字而未签字的;
(9)投标总报价书的总报价与投标书的投标报价不相一致的;
(10)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及规定的格式编制的;
(11)投标报价不在业主预算造价92%至97%范围内的;
(12)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有两个或多个总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14)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15)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和答疑纪要提及的其他作无效标处理的;
(16)工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7)总报价书中投标报价总额与投标价下浮百分率不相吻合的;
(18)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发现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建设工程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公告的;
(19)投标人被发现有串标嫌疑的:如(一)标书差错相同二处及以上的;(二)标书文字表述相同连续二十行及以上的,评标委员会认为严重雷同的;(三)标书由一人或同一单位制作的等。
(20)投标总报价书中投标下浮率中的Y值保留小数少于二位的
(21)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构成废标者。
18.3投标文件鉴定和公布
(1)在开标会议上,由有关单位的代表当众核查投标文件,并在**县监察局和县行业主管部门、县监管办的监督下,检查投标文件包封、标志、份数,宣读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质量目标、以及招标单位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2)宣读的内容,须经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确认。
(3)凡资格材料标或商务标中有一份标书被认定为无效标,则另一份标书也不再计分。
(4)正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18.4开标会议程序
(1)招标单位从《**县建设工程招标评标人才库》中抽签产生评标小组成员;
(2)验证到会人员合法情况;
(3)由投标人抽签产生抽签顺序, 若投标申请人少于15家时,全数入围进入资格审查;
(4)投标人按抽签顺序抽签产生资格审查排序号。
(5)资格审查排序最小号数的投标人作为投标人代表,由投标人代表和招标人代表分别在下浮率3%-8%中随机抽取一个下浮率(先被抽取的下浮点应放回抽签箱中),两者的平
均下浮率作为评标基准下浮率;
当投标申请人少于15家(包括15家)时,抽签产生投标人代表,由投标人代表和招标人代表分别在下浮率3%-8%中随机抽取一个下浮率(先被抽取的下浮点应放回抽签箱中),两者的平均下浮率作为评标基准下浮率;
(6)资格审查排序最小号数的投标人资格材料标开始拆封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达到15家为止,当不能满足15家时,提取完所有预备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7)公布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名单,拆封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的商务标书,并公布报价;
(8)评标小组审查入围投标人商务标的有效性,评审标书;
(9)汇总各项得分;
(10)宣布预中标单位。
19、评 标
19.1评标组织
(1)招标单位根据《**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的规定组成评标小组。
(2)本评标小组由五人组成,其中由招标单位代表在县招投标管理部门等单位监督下,从《**县建筑工程施工招标评标人才库》中抽签产生四人,招标单位代表一人,组长在以上抽签产生的四名《人才库》评委中产生。
19.2评标原则
(1)竞争优选;
(2)公正、公平、科学合理;
(3)合理低价,工程质量及建设工期有可行的保证措施,企业信誉及合同履约情况好;
(4)反不正当竞争等。
19.3评标办法附后
19.4投标文件的评审
投标文件的评审应根据本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和答疑纪要的规定进行评审。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单位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的口径应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由于招标人原因造成投标人的报价口径不一致者,应在评标价中统一。
19.5评标内容的保密
开标后,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参与评标的任何人都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0、定 标
20.1定标根据评标办法经评标小组百分制评分,依高分定标。
20.2评分后,总分一样由报价低者中标,总分和报价都为一样者,则由招标单位在**县监察局、县监管办、县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当众抽签产生一名中标单位。
20.3若中标单位自动放弃中标或在未能规定期限内提供履约担保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的,招标单位可把中标权授予本次评标得分为第二名的投标人,若第二名存在同样情况,招标单位可把中标权授予本次评标得分为第三名的投标人,若第三名存在同样情况,则必须重新组织招标。若第二名和第三名发生20.2条情况的按20.2条规定处理。
20.4在预中标公示期间,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县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第一名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可把中标权授予第二名,依次类推,直至查询完所有预中标人为止。
21、授予合同
21.1中标通知书
招标单位根据开标和公示结果通知中标单位,同时通知其他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1.2履约担保
(1)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或承包合同签署前,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招标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其中:工程质量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3%、工期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2.5%、项目班子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2.5%、文明安全施工保证金为中标价的2%)当工程质量、项目班子、工期和文明安全施工达到投标书中要求时,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退还;当工程质量、项目班子、工期和文明安全施工某项达不到投标书要求时,没收该项履约保证金,并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罚。
(2)挂靠投标人或临时拼凑的施工班子,一经发现并查实后,没收履约保证金,终止施工合同,并赔偿由此给发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1.3合同签订
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根据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并须经合同管理部门审查后,须将合同副本报县监察局及县行业主管部门、县监管办备案。
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协议条款将由招标单位(甲方)与中标单位(乙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下为招标单位提出涉及投标人的主要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进行承诺。
22、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22.1进度计划
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甲方认为有必要对其进度计划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七日内提供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甲方代表将在七日内批复。
22.2工程开工
乙方收到甲方开工通知后,必须在5日内开工。
22.3工程工期
合同工期以乙方的中标工期为准,奖罚以合同工期为准。
22.4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经甲方代表确认后,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1)因设计变更或增加的工程量超过合同价的10%以上的;
(2)因甲方原因造成延误的;
(3)受不可抗力影响的;
23、质量与验收
23.1质量标准
乙方应按现行国家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工程质量按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进行验收和评定。
23.2工程质量目标
乙方标书承诺的质量目标为本工程的约定条件。不能达到承诺质量目标的,作违约论处,没收质量履约保证金;若最终未达到合格标准的,除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外,投标人还应赔偿招标单位全部工程费用,以及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23.3工程质量目标指的是投标人承诺的质量目标(如合格工程或仙都杯、九龙杯、钱江杯等优质工程) 。
24、合同价款与支付
24.1合同价款的确定
本工程的合同按第8.条第9条有关规定签订。
24.2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按工程进度支付,具体如下:
(1)工程开工前支付合同价10%的预付工程款。
(2)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付止完成工程量的80%。
(3)预付工程款从付第一期工程进度款中扣回。
(4)全部工程竣工并经验收,质量符合合同要求,付止完成工程量的80%;结算经审
计结束,档案资料缴清后付足全部工程造价的95%,留5%作为保修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14天内,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付清工程保修金。
25、材料和设备供应
25.1乙方在采购前,其样品(质量、价格等)须经施工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监理负责人员、甲方负责人签字同意)。
26、设计变更
按GF—1999—0201合同示范文本。
27、竣工验收与结算
27.1竣工验收: 按GF—1999—0201合同示范文本。
27.2竣工结算:本工程采用竣工后一次结算办法,验收达到质量要求后,乙方应在28天内提供工程结算,甲方在同等时间内提供审核意见作为结算依据。
28、奖罚
28.1工期
要求施工单位按中标工期完工,按期完成不奖不罚。延误每日罚1000元;累计超过10天以上(含10天)的,不予返还全部工期履约保证金,同时每日罚1000元,同时追求相应责任。
28.2质量
招标单位要求本工程质量确保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对该要求作出明确的承诺。
工程竣工后,按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达到投标方承诺的质量目标,不奖不罚;达不到投标方承诺的质量目标,招标方将不予返还全部质量履约保证金。若工程达不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要求,则由承包方负责返工修补至合格,并承担返工修补所需费用和工期损失。
28.3项目班子
承包单位应严格按照工程承包合同、设计施工图、现行施工规范、施工组织设计等组织施工;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不予返还全部项目班子履约保证金,技术负责人擅自更换的不予返还项目班子履约保证金。
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要求项目负责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离开工地连续5天以上(含5天),并要求在工地月累计天数不少于22天(日以8小时计算),特殊情况除外,并自觉接受甲方代表的监督。若非业主批准,项目负责人在工地月累计天数不到22天的每
日罚500元,项目负责人离开工地连续5天以上(含5天)的每次罚2000元;项目负责人连续十五天以上(含十五天)不到位或更换项目负责人的(特殊情况除外)不予返还全部项目班子履约保证金,甲方另选施工单位,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若非业主批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和质量员、安全员在工地月累计天数不到22天的每人每日罚300元。
28.4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省、市、县行业主管部门检查,有二次通报批评或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不予返还全部安全履约保证金。
29、保修期限与其他
29.1本工程保修期限按现行国家规定实行。
29.2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必须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足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29.3工程分包
(1)本工程主要部分必须由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如专业部分需分包,分包单位的确定须经招标单位同意,且分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企业资质。
(2)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住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29.4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实际对合同条款进行补充或修改。
(2)经补充或修改后的合同条款所形成的合同补充协议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 技 术 标 准
30、技术标准:
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相关现行国家、省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四章 图 纸
31、招标人提供下列图纸:**县**社区卫生服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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