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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纽斯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洁净室监测管理规程
颁发
部门
质量部
新订□ 修订■ 复审□
页码
第 1 页 共 2 页
文件性质
技术文件□ 管理文件■ 操作文件□
文件编码
ZL-SMP-034-01
起
草
年 月 日
审
查
年 月 日
批
准
年 月 日
执行日期
年 月 日
依据
《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17405-1998
分发
部门
质量部、生产部、设备部、生产车间
一、目 的:建立洁净室监测管理规程,保证洁净室环境符合GMP要求,保证产品质量。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洁净室(包括对洁净度有要求的空气)洁净度监测管理。
三、职 责 者:生产部门严格执行,QA监督执行,QC负责定期检测,设备部负责净化设备的维护。
四、内 容:
1 相关定义:
1.1 洁净室(区)
需要对尘粒数和微生物数含量进行控制的房间(区域)。其建筑结构、装备及其使用均具有减少该区域内污染源的介入、产生和滞留的功能。
1.2 静态测试
洁净区净化空气调节系统已正常运行状态,工艺设备已安装,洁净区内没有生产人员的情况下进行的测试。
1.3 动态测试
洁净区已处于正常生产状态下进行的测试。
2.1 洁净区室洁净等级
洁净等级均为300,000级的有制剂车间、口服液车间洁净区和软胶囊车间洁净区;洁净采样车;洁净等级为10,000级的压缩空气,制粒机、包衣机送风等与保健品直接接触的气体。洁净等级为10,000的还有QC微生物限度检查室,洁净等级为100级的有QC洁净工作台。
2.2 监测
2.2.1 温湿度
2.2.1.1 标准规定:温度18-26℃,相对湿度45-65%(有特殊工艺要求的房间除外)。
2.2.1.2 空调操作人员通过温湿压差监控系统进行调控,每月实地测一次,及时校正。各班组每班进行监测记录。
2.2.1.3 验证协调员每两年组织校验一次该监控系统。填写《温湿度记录表》。
2.2.2 静压差
2.2.2.1 标准规定:洁净等级不同的相邻房间静压差>5 Pa洁净区与室外大气的静压差>10Pa。
2.2.2.2 产尘房间与相邻房间呈相对负压,空调操作人员通过温湿压差监控系统进行调控,每月实地测一次,
文件名称
洁净室监测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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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码
ZL-SMP-034-01
及时校正。各班组每班进行监测记录。
2.2.2.3 验证协调员每每两年至少组织校验一次该监控系统,填写《洁净区压差记录表》。
2.2.2.4 压缩空气,制粒机、包衣机鼓、送风等每两年监测并验证一次。
2.2.3 尘粒最大允许数(静态)
2.2.3.1尘粒最大允许数(静态)
表1 洁净室(区)空气洁净度级别表
洁净度级别
尘粒最大允许数(个/m3)
微生物最大允许数
(沉降菌/皿)
≥0.5μm
≥5μm
100级
3,500
0
1
10,000级
350,000
2,000
3
100,000级
3,500,000
20,000
15
2.2.3.2 监测周期
2.2.3.2.1 100级洁净工作台每月监测一次。
2.2.3.2.2 300,000级车间和300,000级采样车尘埃粒子每3个月监测一次。
2.2.3.2.3 10,000级微生物限度检查室每月监测一次。
2.2.4 沉降菌
2.2.4.1 标准规定:见表1。
2.2.4.2.1 QC检验员按以下规定定期监测。100级洁净工作台和10,000级微生物限度检查室每个月监测一次。
2.2.4.2.2 300,000车间、300,000级采样车每3个月监测一次,当监测状态为动态,结果超出规定时,分析原因,并于当月监测静态。
2.2.4.2.3 压缩空气微生物数按《厂房、设施验证方案》方法每两年监测验证一次,细菌数不得超过300cfu/m3。
2.3 空气净化系统长期停运,须待车间臭氧消毒后,全面监测沉降菌。必要时监测尘粒数。
2.4 洁净区更换高效过滤器后,应检测尘粒数对其净化效果进行确认。
2.5 以上静态监测结果必须符合规定,否则按《车间洁净度发生偏差处理管理规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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