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南社会科学/我国环境犯罪研究的可视化分析 吴何奇摘 要: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法律保障梳理我国环境犯罪研究脉络与研究重点对后续理论研究具有重要价值 本文以 年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的 篇刊载于核心期刊的环境犯罪研究论文为样本采用文献计量分析方法与可视化技术运用作者关键词耦合分析、关键词聚类、关键词突现等方法对样本数据的作者、机构、关键词等进行了分析处理得出了时段内国内环境犯罪研究现状、重点与发展脉络 结果表明国内环境犯罪研究经历了明显的三个阶段环境犯罪研究存在核心作者群研究主题趋于集中但作者间的合作程度较低研究机构集中于高校实务部门的参与程度较低环境犯罪研究的热点与重点主题集中于环境犯罪的基础理
2、论研究与犯罪治理对策研究这与国内刑法学研究范式基本一致关键词:环境犯罪 文献计量 知识图谱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基金项目:上海政法学院青年科研基金项目:“医疗数智化刑事法保障研究”(编号:)作者简介:吴何奇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讲师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在站博士后上海一、引言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始终坚持“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是让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的变化的重要原因生态文明建设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生态文明”被写入宪法体现了新时代背景下党和国家对生态文
3、明建设的高度重视以及对社会经济发展路径转变、优化升级的深刻理解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开辟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法制保障对此学者们基于不同视角、研究方法对环境犯罪治理及其相关内容展开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形成了大量有价值的文献成果 基于此梳理环境犯罪的研究现状、知识发展脉络对于把握该领域的研究重点和未来趋势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学界关于环境犯罪的综述性研究多建构于资料整理后的观点梳理但定性评述难以覆盖环境犯罪问题的跨度较广研究时间()难以反映热点主题的演进趋势定量评估的缺乏成为该领域文献分析的症结 不同于自然科学研究成果载体类型的多元丰富人文社科的研究成果集中网络首发时间:2023-02-22
4、 14:35:45网络首发地址:https:/ 因此对文献中关键词的分析有利于把握本学科领域研究的现状与趋势 本文通过使用.(.)与 软件予以可视化呈现进而对环境犯罪研究进行文献计量、研究热点与演进趋势分析揭示热点主题之间的内在关系并对知识图谱作出解释与评价以期为国内环境犯罪研究提供参考二、研究数据与研究方法(一)数据来源中国知网()收录范围广涵盖“学术期刊”“学位论文”“会议”“报纸”等多种文献类型鉴于核心期刊承载着各学科领域的权威性、前瞻性成果本文以发表于(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期刊的文献资料作为数据来源以“环境犯罪”为主题词进行检索检索时间不限截止到 年共导出文献 篇 为了保证数据的精确
5、性和结果的合理性笔者在本文所进行的文献计量分析是建立在对原始数据预处理的基础上通过使用.(.)对原始数据进行预处理:同义词合并:例如将“污染环境罪”“侵害环境犯罪”等意思相近的关键词合并为“环境犯罪”将“刑法典”“刑法修正案”“环境刑法”等同义词合并为“刑法”添加缺失字段:由于期刊排版偏好、知网网络首发功能等因素的影响不少数据或缺失作者单位、或缺失发文年份笔者逐一考证具有缺失字段的相关文献查缺补漏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剔除重复文献以及会议通讯稿、约稿函、公告等与环境犯罪研究关联度不高的文献最终得到时间跨度为 年至 年的有效文献 篇(二)研究方法文献计量学是借助文献的各种特征数量采用数学和统计学的方法
6、来对某一研究领域的研究现状予以呈现、评价进而对该领域的研究趋势进行展望 是识别作者、文献以及二者之间相互关系的有效工具 本文运用.(.)与 软件对国内环境犯罪研究相关文献进行共词分析、耦合分析与可视化呈现 其中共词分析方法是内容分析方法的一种主要原理是一组词两两统计他们在同一篇文献中出现的次数以此为基础对这些词进行聚类分析从而反映这些词之间的亲疏关系进而分析这些词所代表的学科和主题的结构变化耦合()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系统运动方式之间通过各种相互作用而彼此影响以至联合起来的现象基于.(.)进行耦合计算后利用 进行聚类和可视化呈现能够分析不同作者研究主题的相似程度三、国内环境犯罪研究概况(一)国
7、内环境犯罪研究的年代分布历年发文量能够直观反映出相关研究发展的进程 通过分析发文时间、发文数量以及发文趋势分布图能够衡量该领域研究的变化和趋势判断研究主题在学术界所受到的关注程度 根据发文量的统计分析(图)截止 年 月刊载于 期刊的文献共计 篇 年至今我国的环境犯罪研究大体上可分为三个阶段环境犯罪研究的萌芽阶段(年)当前刑法中的环境犯罪即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污染环境罪”与第三百三十九条规定的“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走私固体废物罪”于 年颁行的刑法典尚未强调对污染环境行为的惩治更多地关注对环境资源的保护对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构成犯罪的行为通常适用环境保护的前置法比照刑法
8、的相关条文来实现对刑事责任的追究即依据海洋法森林法渔业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中规定的涉及环境犯罪的刑事责任条款 但由于这些刑事条款较为笼统且没有规定具体的刑罚不利于对实施污染环境的行为人定罪量刑 因此这一时期学者研究的旨趣在于刑法介入环境保护的必要性以及污染环境犯罪具体条文的构想直到 年颁行的刑法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规定“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我国环境犯罪刑事立法才得到了初步发展 但由于当时的立法者并未意识到污染环境犯罪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刑法典中的重大环境法 律污染事故罪的罪过形式是过失严重限制了适用该条法律惩罚环境污染行为的空间导致可供学者研究的司法判例屈指可数环
9、境犯罪研究的快速发展阶段(年)随着 年 月 日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四)对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罪状的修改以及 年 月 日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进行的修订删除了“土地、水体、大气”这三个排放、倾倒、处置对象的规定扩张了“固体废物”的范围扩大了刑法条文的适用范围 不再以“重大污染环境事故”“财产和人身”作为构成污染环境罪的限制性规定污染环境罪因此由结果犯调整为危险犯立法中的一系列调整体现了国家对污染环境行为的打击趋于严厉环境犯罪刑事立法得以进一步发展 随着国家对环境的刑法规制日渐重视国内环境犯罪研究的理论成果持续增加并在 年攀至顶峰(篇)图 国内环境犯罪研究历年发文量环境犯罪研究的稳
10、固发展阶段(至今)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习近平总书记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为环境犯罪研究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新课题与新思考 因此 年至今围绕环境犯罪刊载于 期刊的文献数量持续稳定发展(二)国内环境犯罪研究力量分布根据环境犯罪领域内发文量的多少能够发现本领域的核心作者以及在该领域影响较大的研究机构 根据普莱斯定律 .(表示核心作者/机构的最低发文量 表示所有作者/机构中发表数量最多的发文量)计算核心作者的最低发文量根据统计环境犯罪领域发文量最高的是山东大学的侯艳芳教授(篇)发文量最高的机构为山东大学法学院(篇)因此发
11、文量 的属于该领域的核心作者满足这一发文量的作者共计 位发文量 的属于该领域影响较大的研究机构符合这一发文量的机构共 家限于篇幅本文仅显示环境犯罪研究领域发文量的前十的作者(见表)以及环境犯罪研究领域发文量排在前十的机构(见图)表 环境犯罪研究发文量前十的作者作者发文量侯艳芳赵星董邦俊焦艳鹏蒋兰香安然王秀梅吴献萍付立忠赵秉志图 环境犯罪研究发文量前十的机构(三)基于关键词的研究人员耦合分析上述分析能够展示国内环境犯罪研究力量的分布但未能揭示学者之间的隐性关系 为了进一步挖掘研究人员之间隐含的潜在关联关系呈现以学者为表征的学科研究架构笔者通过耦合分析方法构建基于关键词的作者耦合网络 通过作者与关
12、键词的二模网络通过 软件进行可视化分析 在图 耦合网络中节点颜色的相同表征研究人员研究主题的趋近其中高铭暄、董邦俊、陈洪兵、张福德、李梁、安然、赵星的节点颜色一致侯艳芳、曾粤兴、周兆进的节点颜色一致其余湖南社会科学 年第 期作者的节点颜色一致节点之间线条的粗细体现了不同研究人员之间的耦合强度线条越粗表明研究人员之间的耦合强度越大即二者研究主题的相似度越高 不同于其他学科研究通常以机构形成较为稳定的学术团体法学研究往往缺乏团队合作的思路 例如侯艳芳教授与安然博士虽同属山东大学法学院且都从事环境犯罪的研究但二者的研究方向并不接近图 国内环境犯罪研究作者关键词耦合网络四、国内环境犯罪研究重点问题分析
13、通过对作者、机构的频次统计能够展示环境犯罪领域研究力量的分布 但若要揭示环境犯罪研究领域的热点主题仍需基于文献中关键词出现频次的高低进一步挖掘 关键词是对文献主题的高度概括和集中描述出现频次较高的关键词可以体现环境犯罪研究领域的重点问题因此本文首先运用 软件对国内环境犯罪研究领域的样本文献进行关键词共现的聚类分析绘制知识图谱以可视化呈现国内环境犯罪研究领域的研究热点 在通过 软件进行可视化呈现之前通过选取需要分析的知识单元本文通过构建环境犯罪研究文献关键词的 的共词共现矩阵(表)根据该矩阵绘制出国内环境犯罪研究高频关键词聚类密度可视化知识图谱(图)表 高频关键词的共现矩阵(部分)序号环境犯罪刑
14、法生态文明危险犯严格责任法益环境法益因果关系环境犯罪刑法生态文明危险犯严格责任法益环境法益因果关系 图 国内环境犯罪研究关键词聚类知识图谱表 关键词点度中心性(部分)标签点度中心性标准化点度中心性环境犯罪刑法.危险犯.生态文明.法益.生态法益.严格责任.恢复性司法.犯罪构成.风险社会.其次为了进一步呈现不同关键词之间的关联关系本文基于共词分析法绘制共现聚类图(图)以便对环境犯罪研究进行类型化诠释从而更全面地揭示国内环境犯罪研究的重点 在共词共现分析的聚类图中线条代表关键词之间的联系线条的粗细代表关键词之间的关系密切程度线条越粗表明该主题为环境犯罪研究领域的研究重点根据图 可以看出“生态文明”“
15、刑法保护”“刑事立法”“环境污染”“生态法益”以及“恢复性司法”属于同一聚类的研究主题“环境犯罪”“危险犯”“法益”“因果关系”等其他主题属于同一聚类 据此国内环境犯罪研究集中于两个方面:环境犯罪的基础理论研究与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环境犯罪的治理研究 从线条粗细程度看涵盖“严格责任”“危险犯”“法益”等主题在内的环境犯罪基础理论研究属于重点研究中的热点问题法 律图 国内环境犯罪研究关键词社区聚类图(一)环境犯罪基础理论研究环境犯罪基础理论研究立基的是法解释学的研究范式 对于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 年的刑法没有进行直接规定对严重污染环境行为予以刑法惩治的法律依据是用于防止污染环境的专门立法中的刑事条款
16、同时德日刑法理论的引入也对开展刑法解释学研究提供了理论供给刑法解释学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严格责任”“危险犯”“法益”等围绕该罪犯罪构成开展的解释学研究成为该领域最具热度的研究主题 国内学者围绕环境犯罪的早期研究通常是对新增罪名犯罪构成要件的介绍以及对该罪在适用初期所暴露问题的批判学者通常基于比较法的视角介绍其他国家、地区环境刑法的立法经验反思我国环境刑事立法的不足具体包括如下几点内容第一环境犯罪是否适用严格责任的争论 受英美法系国家环境立法的影响有学者主张环境刑法应突破刑法的主观罪过构成要件效仿英美国家在环境犯罪刑事责任的认定方面采用严格责任以实现对污染环境行为的严惩 例如雷鑫教授认为将严格
17、责任移植于我国环境犯罪刑事立法对完善我国的环境刑法具有重要意义 既包括实体法层面的犯罪预防也涵盖程序法层面的控方举证义务的降低进而更有效地遏制环境犯罪之所以产生上述观点原因在于刑法修正案(八)施行以前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主观罪过形式在理论与实务中被广泛认为是过失 高铭暄教授等人认为虽然过失是多数情况下行为人对犯罪结果的心理态度但不排除其主观上出于故意的情形但仅从刑法第 条的规定难以认定本罪主观上存在故意的罪过形式张绍谦教授指出参考刑法分则其他关于过失犯罪所采用立法范式“所得出的结论只能是本罪主观方面只有过失不包括故意”支持环境犯罪以过失作为主观要件的学者认为将污染环境犯罪的主观方面规定为过失实
18、则加重了污染行为人主观上的预见义务回应了强化犯罪预防的需要然而一旦将该罪的主观罪过形式认定为过失故意破坏环境的不法行为则不宜以本罪定罪量刑同时环境犯罪中行为主体的罪过形式难以判定因此一些环境法学者提出了环境刑事责任的严格刑事责任论然而罪过责任是我国刑事责任的本质缺乏主观罪过的行为不能成立犯罪因此效仿英美法国家在环境犯罪中适用严格责任在这一时期招致了广泛的批评 有学者认为我国刑法调整的范围窄于英美法系国家刑罚惩治的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环境不法行为在其看来由于我国与英美法系国家在犯罪概念上的巨大差异考虑到我国前科消灭制度的缺位在环境犯罪中适用严格责任存在“效率价值吞噬公正价值的风险”有学者认为我
19、国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是以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为主刑事责任为辅前后者最本质的区别在于刑法的严厉性与非难意味 社会非难以人格上的可谴责性为前提不考虑行为主体的主观方面而将民法中的严格责任适用于刑法中缺乏正当性对于上述反对观点有学者在肯定主客观相统一的刑事责任归责原理的同时认为完全否定严格责任适用环境犯罪的论据存在对英美刑法严格责任本质的误读“在英美刑法中运用严格责任仍然要求被告人在实施违法行为时具有犯意”而非行为人没有故意或过失严格责任的本质是在欠缺有力证据证明行为人毫无过失时推定其存在“至少有过失”的罪过心理尽管支持在环境犯罪中引入“严格责任”的学者对这一归责原理同样保持着审慎的态度主张“严格责任
20、”在环境犯罪中的“有限适用”但在环境犯罪的早期研究中由刑事古典学派确立的主观责任原则俨然成为刑事责任理论中不可松动的基本原理随着刑法修正案(八)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修改为污染环境罪根据新法及后续出台的环湖南社会科学 年第 期境污染刑事案件解释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本罪的主观罪过形式由过失调整为故意 鉴于环境公害的频发学者纷纷重新审视在环境犯罪中植入严格责任的必要性过往持严格责任“否定论”观点的学者也逐渐认同环境犯罪适用严格责任合理性 年“两高三部”发布的纪要中围绕主观过错认定的表述使得该罪的归责原理更趋近于相对严格责任即“行为人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无须承担刑事责任”据此引入相
21、对严格责任被认为是优化环境犯罪构成的方式此种归责理念被认为能够解决环境犯罪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的证明责任难题第二环境犯罪刑事立法中的危险犯问题 有的学者认为 年刑法关于环境保护的刑事立法以造成危害结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设计存在缺陷容易放任污染行为对环境的破坏因此不同于适用严格责任之争的嬗变学者对于在环境刑法中设置危险犯的态度较为统一 唐士梅提出在环境刑法的设计中增设危险犯并以处罚环境犯罪具体危险犯为主骆群指出通过在环境犯罪中规定危险犯来实现犯罪成立的标准能够体现刑法的引导和威慑力“已成为世界环境刑事立法的共同趋势”对于刑法修正案(八)对污染环境罪的修改徐航等人认为这体现了我国刑法将该罪由结果犯转向
22、危险犯的定位在前述内容的基础上侯艳芳进一步分析了将污染环境罪设计为具体危险犯而非抽象危险犯的合理性高铭暄等人基于刑事政策的视角认为将污染环境罪设置为具体危险犯“是一种兼顾刑法明确性与惩罚性的良好选择”但为了避免刑法处罚范围的过度扩张需通过司法解释为“具体的危险”的认定提供依据第三环境犯罪法益问题研究 法益即法律所保护的利益与价值 在环境犯罪研究中学者较为普遍的使用环境法益来指代环境犯罪所侵犯的客体随着环境污染问题的严重理论界围绕环境犯罪法益的讨论日趋激烈 王世洲教授注意到德国刑法学界对环境刑法法益的界定从“人类环境”的利益迈向“生态环境”的利益的脉络自此关于环境刑法所保护法益的探讨伴随着“生态
23、文明”“人类中心主义”等主题的开展而不断延续学者对其的界定也由人身财产迈向环境法益、直至生态法益 对于这一发展脉络有学者解释在传统刑法中由于不具备将“生态环境领域关涉人的生活的利益”类型化、标识化的能力立法者仅将人身、财产等便于类型化的法益作为犯罪行为侵犯的对象 但随着这些价值形态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被量化的可能立法者与司法者能够对生态法益具有较为清晰的认识这个概念自然应运而生由于生态法益为超个人法益法益的抽象化也意味着刑法对环境的保护更加积极环境犯罪的入罪门槛相应降低 为了避免因生态法益与人类法益的紧张对峙导致的利益极端化问题有学者认为应塑造二者并进的法益理念这就要求在环境刑事立法中对生态法益予
24、以类型化、具体化和可测量化进而实现环境刑事司法的精细化 这亦是环境犯罪基础理论研究在未来需要攻克的难题(二)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环境犯罪的对策论研究刑事立法的变动为刑法解释学提供了丰富的研究对象刑法解释学因此得以迅速发展 但解释结论总是有限如何运用刑法治理环境犯罪即环境犯罪的对策论研究自然成为该领域理论研究的另一重要主题在生态文明建设的背景下社会需要学者为环境犯罪治理提供方法论早期研究中鉴于环境刑事立法的空白此时的研究集中于呼吁在刑法典中增设环境犯罪即刑法介入环境保护的必要性 随着“生态文明”逐渐为人们所关注并发展成为人类社会文明的新兴形态学者期待刑法在环境保护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认为“刑法在生态
25、文明建设中具有不同于其他法律的独特地位和重要作用”在此背景下理论研究逐渐关注生态文明建设议题下环境犯罪刑事立法面临的挑战例如“空白罪状”立法方式对刑法调整范围的限制以及资格刑、非刑罚方式在环境刑法中的缺位对刑法功能的抑制又如法律文本的缺陷导致污染环境犯罪的司法判定严重依赖行政机关制定的标准、法条的模糊性导致该罪在刑事司法适用过程中存在较大障碍需要在刑事司法过程中加强对生态法益的识别与度量来提升法 律刑法与环境法协调随着恢复性司法的移植与本土化 近年来 理论界开始探索恢复性司法在环境犯罪治理中的适用 探索刑事治理与其他治理手段的相互融合以实现环境犯罪治理的多元共治 刑罚不是保障宪法基本权利的唯一
26、手段 更不是治理犯罪的最佳途径 除了刑罚犯罪治理还存在赔偿、治疗、和解等多种形式 由于环境犯罪的治理应注重考虑受损环境的恢复 将其作为环境犯罪刑罚的补充更能体现该制度着眼未来的价值比如在罚金刑不能被执行或不宜被执行时 基于恢复正义的价值理念让罪犯通过“补种复绿、增殖放流、护林护鸟、巡江巡河等非刑罚措施”实现生态环境的修复但若要保证刑罚制裁与生态恢复模式之间衔接的有序性 有学者认为 应将“生态环境修复优先”确立为两种责任衔接的基本原则 在此基础上 创设附条件暂缓判决制度以保证生态修复落实到位五、结论本文基于文献计量分析法 通过使用.与 软件予以可视化呈现 统计并总结了 世纪九十年代至今我国环境犯
27、罪研究的重要成果基于作者 关键词耦合、关键词聚类、突现等方式从宏观上呈现了我国环境犯罪的研究重点与发展趋势 本文以理论研究为基础以时代发展为导向 以开阔的视野理性反思与评析环境犯罪学术研究现状 得出如下结论:在发文趋势维度上 根据研究样本在时间上的分布特征 体现了环境犯罪的理论研究 对重大立法的回应 我国 年刑法分则专章专节设立“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这标志着我国环境刑法体系初步建立 但环境污染事件依旧频频爆发立基于人类中心主义的环境保护刑法体系受到质疑 引发学者热议 年刑法修正案(八)的出台施行 实现了环境犯罪从人类中心主义向环境本位的理念转换以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近年来我国积
28、极参与全球生态环境治理展现大国担当 在“双碳”目标新时代刑法以其自身机能成为生态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 年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出台施行提倡环境犯罪治理的一体化 刑法修正案(八)与刑法修正案(十一)对相关罪名的调整推动了我国环境犯罪向生态安全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倾斜的立法理念升级也带来了理论研究从基础理论向犯罪治理的转型在作者与机构维度上环境犯罪研究的学者与科研机构不断涌现山东大学法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成为主要的学术研究阵地引领学术研究动向环境犯罪研究主题逐渐集中但结合表、图 与图 作者与机构间学术合作状态不理想高等院校是环境犯罪研究的头部力量且地位难以撼
29、动理论与实务匹配程度有待考量环境犯罪研究的热点与重点主题集中于环境犯罪的基础理论研究与犯罪治理对策研究以上述主题为线索分析核心文献有助于形成对环境犯罪研究内容的规律性认识“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创新性与前瞻性的环境犯罪问题理论研究尤为重要 近年来从以法教义学为主的基础理论研究到着重解决实际问题的对策研究环境犯罪研究主题的调整体现了理论研究与深挖实践价值的有机统一参考文献: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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