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西省*区*风电场工程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公司风电工程项目部山西*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二00七年三月山西太原 甲方:*公司风电工程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山西*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山西省*区*风电场1.2工程地点:山西省*区西北部*公社一带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方式2.1工程承包范围:风电场工程全部土建施工,不含场内道路,场地平整;风电场工程全部安装施工(含设备安装和电气仪表安装),
2、不包括包括110KV升压站;安装1250千瓦的风力发电机组27台。2.2工程概况2.3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不包括电缆、桥架、电气盘柜、大型设备,采用定额计价方式。三、合同工期31开工日期: 2007年4月20日 3. 2竣工日期: 2008年9月20日 四、合同价款4.1 本合同价采用定额计价方式确定,定额套用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06年版)建筑工程取12%的管理费,材差按山西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计算,安装工程按定额人工费的70%计取管理费,主材单价按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计算,工程量按施工图加变更计算。(营业税、城乡维护建设费、教育费附加费为甲方支付, ;水电费的承担方 乙方 )。4.1
3、.1合同单价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变更工程 风险范围的计算 按4.1条执行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签证工按41.2元/工计算,其他发生双方协商 4.1.2合同单价的组成: 按定额解释执行。 五、材料供应51工程中发生的材料由乙方承担。52乙方采购的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并报甲方认可,乙方对材料质量负责,各项指标应符合施工要求。材料到货后按规定入库保管的,乙方负责及时入库管理。并做防水、防潮、防盗工作。53乙方采购的材料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合时,乙方应按甲方或业主、监理要求的检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54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
4、须经甲方代表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加的合同价款,由乙方承担。六、合同文件执行标准、适用法律,合同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61适用法律法规:执行现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62适用标准、规范:行业现行标准规范,如没有行业的执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63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6.3.1本合同及补充协议。6.3.2中标通知书。6.3.3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补遗。6.3.4乙方投标文件。6.3.5标准、规范、有关技术文件。6.3.6其它有关文件6.4上述各合同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应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七、图纸71图纸提供日期:开工前7天72图纸提供套数:4套施工图2套技术文件
5、。八、甲方驻工地代表。甲方驻工地代表:邢实伟九、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驻工地总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十、甲方工作10.1开工前向乙方移交符合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及施工所需的资料。10.2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技术资料等。10.3办理工程量签证。10.4按合同约定办理结算和付款。十一、乙方工作11.1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分包。11.2按合同约定或甲方指定日期按时开工和及时竣工,确保工程符合甲方要求。11.3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现场运行的设备管道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11.4及时将其在施工过程
6、中发现的工程设计或技术规范中的错误、遗漏、误差和缺陷及时通知甲方。11.5及时报送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通知、结算资料及甲方要求的其它资料。11.6 已完工程交付甲方前,乙方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应自费予以修复。11.7遵守业主、监理及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卫生、质量、治安等管理规定,接受业主的安全、质量、治安的监督检查,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及质量缺陷。业主的监督检查和指令并不能减轻和免除乙方的责任。11.8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法令和规章,禁止实施有损甲方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责任。11.9乙方在合同生效后14天内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
7、(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十二、工期和进度12.1 工期。乙方应按合同工期完成本工程。并接受甲方根据工程总进度提出的工期修改计划。除不可抗力或甲方代表认可的其它原因,工期一律不予顺延。12.2进度。施工中如乙方不能按时完工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人力、机械等加班加点赶工,乙方必须服从,因赶工增加的费用乙方自负,工期不予顺延。十三、检查、中间验收和返工13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业主代表依据合同发生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
8、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如经返工工程质量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择施工单位施工,因此而导致甲方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132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应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等。工程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工程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如甲方未能按时参加检查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当甲方提出重新检验时,乙方应予以配合。如检验结果不符合合同要求,费用由乙方承担; 检验结果符
9、合合同要求,费用由甲方承担。133 乙方应在竣工验收之前7日内提供1套竣工图,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十四、工程质量等级14.1工程质量等级要求:本工程质量目标要求达到:合格。满足业主有关本工程及国家关于此类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创优质工程。14.2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十五、安全施工甲、乙双方共同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环境保护法、职业病防治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
10、工作规程(DL5009.1-2002)等有关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的规定、规程、规范、标准的要求。151工程分包安全工作目标:不发生人身死亡及重伤事故;不发生施工设备、机械等财产损失事故;不发生火灾事故;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不发生施工现场责任交通事故;不发生坍(垮)塌事故;不发生有损于甲方施工业绩、声誉的其它安全事故;严格控制各种违章行为,人身轻伤率控制在5以内。152甲方安全责任:15.2.1乙方被录用前,甲方按照公司“三标一体”有关程序的要求,对乙方的施工资质、安全资质、安全施工条件等进行审查。15.2.2甲方督促、审核与批准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指特殊作业、危险作业施工项
11、目的施工)并备案,监督其严格实施。15.2.3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问题及安全隐患,及时向乙方下发安全整改通知书,要求乙方按有关规定或要求限期整改。检查发现有严重安全问题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施工并进行整改,待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允许乙方继续施工。对于乙方在限期内拒不整改,或多次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情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责令乙方限期退场。 15.2.4甲方对乙方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进行监督。发现有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或安全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以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没有取得相应有效的特殊工种操作证的,坚决予以清退。15.2.5甲方监督乙方定期组织作业人员
12、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有职业禁忌症者、老、弱、病、残者、未成年者、以及其他不适合电力建设施工作业的人员应坚决予以清退。15.2.6甲方发现乙方将承包的工程再次转包给其他单位时,甲方有权立即解除与乙方的工程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进行的经济处罚。15.2.7乙方若屡教不改,拒不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责令乙方限期退场,以后永不录用。15.2.8甲方对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情况(包括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和施工现场)及分包工程安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15.2.9甲方应积极支持乙方搞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尽可能地为乙方提供一切相关
13、便利条件。15.2.10甲方有义务积极协助乙方搞好在事故应急状态下的救援及事故处理工作。153乙方安全责任:15.3.1乙方的行政负责人是安全施工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对乙方的安全施工负全责。必须高度树立安全施工意识,牢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以人为本”的安全思想,在策划、布置施工任务时,要把安全工作当成头等大事来抓,调动一切资源充分满足安全生产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要求。15.3.2乙方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保证管理体系、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各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台帐(表、册、卡等)记录及施工各相关操作规程等安全管理基础资料。15.3.3乙方必须按施工人员总数的3%的比例设置一定数量
14、的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员岗位证书。十六、工程量的核实确认乙方应在每月25日前向甲方报送当月已完工程量报表及施工图预算,甲方审核确认后作为付款依据。十七、最终验收17.1乙方在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应向甲方提供竣工资料及验收报告。17.2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17.3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验收的日期。十八、工程结算及付款18.1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同步于业主向甲方支付的关于本工程的价款。18.2工程预付款: 乙方工程
15、人员和机械进厂后5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758万的工程预付款。18.3工程进度款:甲方每月按乙方上月实际完成进度的80%付款。乙方必须在每月20日前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编制施工进度报表,进度款付至合同价款的80%时停止付款,竣工结算完成后除预留的质保金外支付剩余工程款,10%作为质保金。18.4工程结算:工程结算每月进行一次,由乙方在每月20日前甲方报送结算书,结算书经甲方审核并报甲方总部复审、审计确认后生效。结算书经甲方审定后作为付款依据并调整进度款支付额度。18.5竣工结算:工程完工后15天内,乙方向甲方(所在项目部)经营科递交竣工结算书、一月内竣工结算递交到公司经营管理部办理竣工结算。18.
16、6工程质保金:质量保证金数额为合同价的5%,保修期自本项目整体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一年,无任何质量问题全部付清。18.7工程款的支付由项目部按合同第18.3办理付款,付款方式为银行转帐方式支付。188工程进度结算到60%甲方按每月进度款的10%扣除预付款。十九、工程保修19.1保修期:本工程保修期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自本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19.2保修责任: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24 小时内,应尽快组织人员无偿修复,否则甲方有权选择其它施工队伍进行修复,修复费用从乙方预留的质保金内支付,不足部分仍由乙方承担。保修期内出现严重质
17、量问题,保修期从修复验收通过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保修金在连续计算的保修期满一年及两年后无息予以支付。二十一、争议与处理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出现争议,应首先采用协商解决的办法。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 太原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争议发生后,除本合同中提到的情况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合痛,保持施工的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除出现以下情况,双方均同意停工外,不得停止施工,否则视为违约:双方协议停止施工。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二十二、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各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因灾
18、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1、 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2、 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3、 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甲方承担。4、 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确定。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认定标准:战争、动乱、地震、洪水、突发性地下水等不可抗力造成至少连续三天不能施工。二十三、文件传达双方的信息传递应采用书面文件形式。送出的文件应有送出方负责人签字并盖章,文件应交给对方负责人,对方负责人应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接收时间。二十四、合同生效与终止24.1合同生效日期: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24.2合同终止日期:质保期满质保金支付后合同终止。二十五、合同份数合同正副本份数: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4 份,甲方执有2份,乙方执有 2 份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地址: 地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经办人: 经办人: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