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统一思想,加强市级项目评审工作
一、提高对财政评审的认识
1、充分认识财政评审的意义。事前评审、事中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形成一套完整的项目预算管理流程,事前评审是加强项目预算管理的第一道关,钱还没有花出去,审减资金容易控制,也比较容易提高效率。因此财政投资评审是加强项目预算管理的重要内容,大势所趋。
2、财政评审同预算管理的关系。财政评审是预算管理的左膀右臂,通过财政评审改变以往部门定项目,财政“买单”的预算管理模式,促使项目预算编细、编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我市在“十五”时期共评审2831个项目,评审金额500多亿元,直接核减27.1亿元。
3、转变预算管理意识。历来各部门对预算都是重分配轻管理,通过财政评审有利于各部门对项目进行精细化管理,增强项目的事前论证、审核,逐步做到计划由立项部门定,而财政实施预算管理职能,对其进行审核,并通过审核发表意见,对项目主管部门进行监督。这样形成一种“倒逼机制”,加强财政事前控制力。
二、全面推行市级项目的评审机制
对市级项目的评审是局党组的统一要求,需要各项目部门及部门预算管理处的理解和支持。除有政策明确规定的项目以外,一般性项目和经常性项目中的“信息化运行维护类”等专业技术复杂的项目均需评审。
1、一般性项目和需评审的经常性项目,评审中心要按照评审操作规程,在充分审查资料和勘察现场的基础上,对项目实施方案和投资总预算进行详细审核。如项目没有设计概算或施工预算,可直接对项目估算进行审核。对于无实施方案,也无概(预)算的项目,视同项目不具备评审条件,评审中心填写理由后退回部门预算处室。
2、财政评审时,项目部门向评审中心补充的材料要与项目库申报的有关信息一致,补充的材料与项目库出入过大的,评审中心填写理由后退回部门预算处室。
三、认真落实市级项目评审各环节的职责和具体要求
1、各项目部门要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北京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预[2005]975号)以及市财政局有关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细化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申报项目要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报送申报文本,包括项目申报书、支出预算明细表、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申报数额较大或专业技术复杂的项目还应有专家评估、评审意见;项目要有明确的实施目标、具体的实施方案以及与实施方案相对应的支出预算明细表;项目要严格按照项目类别申报,除确实不能对应到规定的项目类别的项目,才能使用其他经常性项目和其他一般性项目类别,更不得将一般性项目作为经常性项目申报。
2、各部门预算处室应对上报的项目进行严格的审核。首先依据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对申报项目的合理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督促项目部门规范、细化项目;其次,在送审时,提出相应的审核意见和评审意见;对因情况发生变化,申报项目库时的相关信息和项目预算数额发生变化,部门预算处室审核后,将项目退回项目部门修改后再上报。
四、市局各部门预算处室应做好市级项目审核工作
市局各部门预算处室是市级项目审核的第一责任人,财政评审是辅助处室审核、对处室具体补助数额核定提供专业性依据。
1、各部门预算处室首先要对市级项目进行形式审核,即审核“办法”规定的申报文本是否符合填报要求,相关材料是否齐全。
2、对项目进行内容审核,重点审核申报项目的申报理由是否充分,是否符合相关的方针政策,是否符合项目部门发展规划,是否属于财政资金支持的方向和范围,初步审核项目是否具备实施条件等。
上述审核及其他审核要求不通过的,要退回或淘汰,不能进入下一流程。
3、各部门预算处室要在项目库中的填写初步审核意见,同时需要通知或告知评审中心的相关要求和说明也要在审核意见中注明。
4、项目要经部门预算处室处长确定后再按轻重缓急送审,对于暂不具备评审条件、暂无资金安排的项目,应暂缓送审。
加强市级项目预算管理是目前财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引进项目事前评审机制是加强预算管理的必然要求,希望各部门预算处室提高认识,认真落实项目审核和评审工作。
2006-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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