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协议书甲方:乙方:甲方总承包的 楼的消防工程由乙方中标,乙方已于2006年3月2日进场并开始施工。为保证施工进度及施工的安全管理,保证工程如期验收交工,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一、乙方施工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规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程序施工。二、施工安装人员应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三、乙方对自己使用的电力设备及线路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安装架设,严禁乱扯乱拉,导线不允许有破损现象,应保持各电动工具及电器有良好绝缘。四、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应相互保护工具设备及产成品,不得对其进行破坏,双方要教育工人对半成品的保护。五、双方要加强团结,说话客气,并注意处理好各施工单位
2、及甲方的关系,遇到问题协商解决。六、乙方要使用的设备如:塔吊、升降机等,乙方应与甲方协商,并由甲方领导具体安排使用 。七、经甲乙双方领导协商,乙方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大写: ) 元的工程配合费。 八、本工程的前期预留消防配管有甲方负责疏通到位,土建及墙体填塞等工程有甲方签证自行进入决算。九、本工程的前期预留孔洞不符合施工安装要求的,双方共同协商,由建设单位拿走施工意见后双方积极配合解决。十、双方技术资料要相互交流,对工程中出现的变更及说明应及时通知对方,避免双方有不必要的损失。十一、凡涉及消防的相关技术资料(即山东广安消防技术服务中心工程检测时需要的相关材料),由甲方施工的,甲方务必将资料收集齐全,交于监理:乙方施工的,乙方应将资料收集齐全,交于监理。工程竣工时,乙方负责汇总并送于山东广安消防技术服务中心进行申报检测,由于资料汇总不全等原因而延误,责任自负。十二、水电供应(a)水:根据工程用量,乙方以市场价格支付。(b)电:设电能表,根据实际用量,乙方以市场价格支付。甲方: 乙方:经办人: 经办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