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全市新型城镇化农业转移人市民化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省、X市新型城镇化规划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 市实际,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积极稳妥扎实推进全市农业转移人 市民化,促进城镇健康协调发展,加快建成机制活、产业优、百姓 富、生态美的现代化新X,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
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到X年,力争常住人城镇化率达到 65.4%,农村地区人密度进一步降低,并向中心、市区、镇区有序转 移。
(二)城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教育、基本服务、基本医疗卫生、保障 性住房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推进人管理制度改革
优化、完善全市城乡统一的户登记管理制度,全面实行以居民 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为基本依据的户迁移政策。全面放开 城镇落户限制。完善流动人居住证制度,提升流动人服务管理水 平。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二)有序推进就地城市化
对市域内由农村户转为城镇户的人员,允许在一定时期内保 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林地承包经营权、集体用地收 益权。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卫计局等 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完善信息管理利用制度
1. 通过建设城市公共基础数据库、数据共享交换中心、信息管 理与服务门户、大数据挖掘与分析系统等,将分散在各个业务部门的 数据通过数据共享与交换平台集中汇聚,构建面向全市统一的大数据 综合服务平台;将人库、法人库、电子证照库以及医疗、交通、教 育、公共视频、社会信用等业务数据纳入多部门共享,为各类智慧应 用提供权威的、唯一的城市基础数据支撑。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牵头,市发改局、公安局、教育局、民政局、 人社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城乡规划局、行政执法局、交通运输 局、卫计局、统计局、市监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数字办等相 关单位配合。
2. 依法提供法人涉税信用信息查询;积极创造条件实现自然人 涉税信用信息的记录评估和依法查询。
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地税局
3. 配合做好信息管理利用工作,主动融入,服务大局,为推进 人基础信息库建设提供计生基础数据支撑;同时,进一步完善计生 信息业务系统,落实与公安、民政等部门在出生入户、婚姻、火化等 方面的信息通报制度,提高信息质量。
责任单位:市卫计局、公安局、民政局
(四)建立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
1. 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一春潮行动”,对在我市各 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求职、失业等实名制登记的农民工,参 加就业公共服务机构、省级重点以上技工院校组织的职业培训或按项 目运作培训获得职业培训结业证书的进行补贴。争取每年面向农村新 成长劳动力和拟转移就业劳动者开展政府补贴培训70人,培训合 格率达到90%以上,就业率达到80%以上。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2. 鼓励农民工通过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对在我市的各级公 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求职、失业、就业等实名制登记的农民工(含 外省来X务工人员),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 可按规定享受培训资金补贴。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3. 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实现培训对象广覆盖、 培训方式多样化、培训内容多层次,建立与我市产业发展相匹配、与 充分就业相适应的现代职业培训体系,形成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和稳定 就业的良性互动工作格局。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政府每年加大财政资 金投入,加强对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和培训师资队伍的建设,提升培训 质量,扎实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大批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的高技能人才。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
4. 广泛开展职工职业技能竞赛、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实施
职工技能大提升行动,组织农民工积极参加各行各业开展的争创“工 人先锋号”劳动竞赛、“安康杯”竞赛、节能减排竞赛及企业“六型” 班组竞赛等活动。弘扬工匠精神,选拔技术技能型农民工参与各级“工 匠”命名评选活动。推动各级、各行业普遍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 技术比武活动,每年授予一批“金牌工人”荣誉称号,形成“培训、 练兵、比武、创新、晋级”五位一体的职工技能提升活动模式,实现 职工技能提升活动制度化、常态化、品牌化。开展职工“五小”创新 活动,征集职工创新成果参加国际、国家级发明展览会、6 18职工 创新成果展及参评X市“科技进步奖”。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五)建立健全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制度
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接收为主,全面 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教师编制、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三统一”, 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市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农业转移 人教育待遇无差异。义务教育阶段的农业转移人随迁子女,按照 相对就近入学原则,通过电脑派位等方式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学。 接受政府委托面向随迁子女招生的民办学校,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同 等的优惠政策。将农业转移人随迁子女纳入当地普惠性学前教育。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
农业转移人在城镇单位就业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其办理参加城 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待遇与城镇职工一 致。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民政局、卫计局、X医保X管理部
(七)改善农业转移人基本医疗卫生条件
1. 根据常住人配置城镇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将常住农业转移 人及其随迁家属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对象,免费提供健康教育、妇幼 保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老年人健康管理、避孕节育等基本公 共卫生计生服务并逐步向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拓展。延伸基层公共卫生 和基本医疗服务,在农业转移人聚集地设立卫生服务机构或个体全 科诊所。
2. 优化医疗卫生资源的规划布局。加大政府投入,扩充全市优 质医疗资源总量,合理调整卫生资源布局和结构,提高医疗服务可及 性、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完善以市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 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以村卫生室(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的 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形成具 有侨乡特色的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满足人 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3. 健全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与城市大医院之间分工协作、分级诊 疗、双向转诊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重大疾病防控、妇幼保健、 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落实流动人基 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
4. 持《居住证》的农业转移人,可以在居住地办理生育服务 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责任单位:市卫计局、财政局、X医保X管理部
(八)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住房公共服务均等化
1. 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在工业 园区、企业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可申请在工业园区或企业投建(筹集) 的公租房,申请政府统筹分配的公租房;持有《居住证》的农业转移 人可申请限价房,对放弃土地承包权或宅基地使用权的进城落户人 员,在原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后又符合申请条 件的保障对象,可优先安排保障房。多渠道筹集保障房房源,综合运 用资金补助、审批和用地支持、税费优惠等政策,支持鼓励民营企业 和环卫、公交(交通)、公立医院、高等院校等特殊行业,利用自有 用地投建公租房;在持续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同时,打通商品 房与安置房及保障房转换通道,增加保障房房源供应,引导房地产开 发企业向农业转移人优惠出售商品住房,力争X年,城镇常住人 保障性住房覆盖率达到25%。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
2. 积极探索建立农业转移人住房公积金制度,督促非公企业 逐步将进城务工的农业转移人纳入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 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势,扩大制度惠及面,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改 善农业转移人居住条件,实现“住有所居”目标。
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市公安局为主牵头,市发改局、经 信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城 乡规划局、行政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林业局、卫计局、统 计局、市监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国税局、地税局,市总工 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乂市医保X管理部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 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适时研究解决农业人转移市民化工作中的重 大问题,协调落实各项工作,推动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保障各项任 务顺利完成。
(二)稳步推进实施。各部门要对照本方案,结合工作职能,制 定工作计划,分阶段、分目标有序推进。在户籍制度改革、产业升级 转型、土地制度改革、城市规划体系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社会 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等关键环节,明确责任分工、时限要求,层层分解 目标,逐级落实任务,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三)强化目标管理。对重点改革事项实行项目管理,提高改革 的科学性,防范和减少风险。对重大发展改革举措和政策,适时组织 开展事前咨询论证和事后跟踪评估。建立目标责任制度,确保工作积 极稳妥推进。建立改革年度报告制度,及时报告改革试验中发现的问 题、积累的经验、形成的典型。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职能部门要主动服务,积极参与、支持 我市农业转移人市民化工作。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意愿,充分调动 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专家咨询作用,共同推进各项工作。 积极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的作用,广泛宣传农业转移人市民化的政 策措施和阶段性成果,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推动城镇化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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