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7 ,大小:17.27KB ,
资源ID:4612455      下载积分:6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4612455.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全市新型城镇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施方案.docx)为本站上传会员【天****】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全市新型城镇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施方案.docx

1、全市新型城镇化农业转移人市民化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省、X市新型城镇化规划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 市实际,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积极稳妥扎实推进全市农业转移人 市民化,促进城镇健康协调发展,加快建成机制活、产业优、百姓 富、生态美的现代化新X,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 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到X年,力争常住人城镇化率达到 65.4%,农村地区人密度进一步降低,并向中心、市区、镇区有序转 移。 (二)城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教育、基本服务、基本医疗卫生、保障 性住房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

2、推进人管理制度改革 优化、完善全市城乡统一的户登记管理制度,全面实行以居民 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为基本依据的户迁移政策。全面放开 城镇落户限制。完善流动人居住证制度,提升流动人服务管理水 平。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二)有序推进就地城市化 对市域内由农村户转为城镇户的人员,允许在一定时期内保 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林地承包经营权、集体用地收 益权。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卫计局等 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完善信息管理利用制度 1. 通过建设城市公共基础数据库、数据共享交换中心、信息管 理与服务门户、大数据挖掘与分析系统等,将分散在各

3、个业务部门的 数据通过数据共享与交换平台集中汇聚,构建面向全市统一的大数据 综合服务平台;将人库、法人库、电子证照库以及医疗、交通、教 育、公共视频、社会信用等业务数据纳入多部门共享,为各类智慧应 用提供权威的、唯一的城市基础数据支撑。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牵头,市发改局、公安局、教育局、民政局、 人社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城乡规划局、行政执法局、交通运输 局、卫计局、统计局、市监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数字办等相 关单位配合。 2. 依法提供法人涉税信用信息查询;积极创造条件实现自然人 涉税信用信息的记录评估和依法查询。 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地税局 3. 配合做好信息管理利用工作,

4、主动融入,服务大局,为推进 人基础信息库建设提供计生基础数据支撑;同时,进一步完善计生 信息业务系统,落实与公安、民政等部门在出生入户、婚姻、火化等 方面的信息通报制度,提高信息质量。 责任单位:市卫计局、公安局、民政局 (四)建立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 1. 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一春潮行动”,对在我市各 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求职、失业等实名制登记的农民工,参 加就业公共服务机构、省级重点以上技工院校组织的职业培训或按项 目运作培训获得职业培训结业证书的进行补贴。争取每年面向农村新 成长劳动力和拟转移就业劳动者开展政府补贴培训70人,培训合 格率达到90%以上,就业率达到80%

5、以上。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2. 鼓励农民工通过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对在我市的各级公 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求职、失业、就业等实名制登记的农民工(含 外省来X务工人员),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 可按规定享受培训资金补贴。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3. 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实现培训对象广覆盖、 培训方式多样化、培训内容多层次,建立与我市产业发展相匹配、与 充分就业相适应的现代职业培训体系,形成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和稳定 就业的良性互动工作格局。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政府每年加大财政资 金投入,加强对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和培训师资队伍的建设,提升培训 质量,扎实推进技能

6、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大批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的高技能人才。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 4. 广泛开展职工职业技能竞赛、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实施 职工技能大提升行动,组织农民工积极参加各行各业开展的争创“工 人先锋号”劳动竞赛、“安康杯”竞赛、节能减排竞赛及企业“六型” 班组竞赛等活动。弘扬工匠精神,选拔技术技能型农民工参与各级“工 匠”命名评选活动。推动各级、各行业普遍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 技术比武活动,每年授予一批“金牌工人”荣誉称号,形成“培训、 练兵、比武、创新、晋级”五位一体的职工技能提升活动模式,实现 职工技能提升活动制度化、常态化、品牌化。开展职工“五小”创新 活动,

7、征集职工创新成果参加国际、国家级发明展览会、6 18职工 创新成果展及参评X市“科技进步奖”。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五)建立健全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制度 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接收为主,全面 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教师编制、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三统一”, 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市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农业转移 人教育待遇无差异。义务教育阶段的农业转移人随迁子女,按照 相对就近入学原则,通过电脑派位等方式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学。 接受政府委托面向随迁子女招生的民办学校,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同 等的优惠政策。将农业转移人随迁子女纳入当地普惠性学前教育。 责任单位:

8、市教育局 (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 农业转移人在城镇单位就业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其办理参加城 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待遇与城镇职工一 致。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民政局、卫计局、X医保X管理部 (七)改善农业转移人基本医疗卫生条件 1. 根据常住人配置城镇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将常住农业转移 人及其随迁家属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对象,免费提供健康教育、妇幼 保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老年人健康管理、避孕节育等基本公 共卫生计生服务并逐步向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拓展。延伸基层公共卫生 和基本医疗服务,在农业转移人聚集地设立卫生服务机构或个体全 科诊所。 2. 优化医疗卫生资源的规

9、划布局。加大政府投入,扩充全市优 质医疗资源总量,合理调整卫生资源布局和结构,提高医疗服务可及 性、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完善以市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 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以村卫生室(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的 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形成具 有侨乡特色的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满足人 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3. 健全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与城市大医院之间分工协作、分级诊 疗、双向转诊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重大疾病防控、妇幼保健、 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落实流动人基 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 4

10、 持《居住证》的农业转移人,可以在居住地办理生育服务 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责任单位:市卫计局、财政局、X医保X管理部 (八)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住房公共服务均等化 1. 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在工业 园区、企业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可申请在工业园区或企业投建(筹集) 的公租房,申请政府统筹分配的公租房;持有《居住证》的农业转移 人可申请限价房,对放弃土地承包权或宅基地使用权的进城落户人 员,在原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后又符合申请条 件的保障对象,可优先安排保障房。多渠道筹集保障房房源,综合运 用资金补助、审批和用地支持、税费优惠等政策,支持鼓励民

11、营企业 和环卫、公交(交通)、公立医院、高等院校等特殊行业,利用自有 用地投建公租房;在持续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同时,打通商品 房与安置房及保障房转换通道,增加保障房房源供应,引导房地产开 发企业向农业转移人优惠出售商品住房,力争X年,城镇常住人 保障性住房覆盖率达到25%。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 2. 积极探索建立农业转移人住房公积金制度,督促非公企业 逐步将进城务工的农业转移人纳入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 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势,扩大制度惠及面,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改 善农业转移人居住条件,实现“住有所居”目标。 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工作

12、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市公安局为主牵头,市发改局、经 信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城 乡规划局、行政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林业局、卫计局、统 计局、市监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国税局、地税局,市总工 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乂市医保X管理部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 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适时研究解决农业人转移市民化工作中的重 大问题,协调落实各项工作,推动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保障各项任 务顺利完成。 (二)稳步推进实施。各部门要对照本方案,结合工作职能,制 定工作计划,分阶段、分目标有序推进。在户籍制度改革、产业升级 转型、土地制度改革、城市规划

13、体系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社会 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等关键环节,明确责任分工、时限要求,层层分解 目标,逐级落实任务,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三)强化目标管理。对重点改革事项实行项目管理,提高改革 的科学性,防范和减少风险。对重大发展改革举措和政策,适时组织 开展事前咨询论证和事后跟踪评估。建立目标责任制度,确保工作积 极稳妥推进。建立改革年度报告制度,及时报告改革试验中发现的问 题、积累的经验、形成的典型。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职能部门要主动服务,积极参与、支持 我市农业转移人市民化工作。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意愿,充分调动 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专家咨询作用,共同推进各项工作。 积极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的作用,广泛宣传农业转移人市民化的政 策措施和阶段性成果,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推动城镇化的良好氛围。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