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
(施工分册)
1 总 则
2 术 语
3 基 本 规 定
7 建筑工程施工准备文件
8 建筑工程竣工文件
目 录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7 建筑工程施工准备文件
7.1 施工组织设计
7.2 技术交底
7.3 施工日志
8 建筑工程竣工文件
8.2 工程竣工报告
8.3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8.4 工程质量保修书
8.5 竣工图
建筑工程施工文件附表(基本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准备文件部分)
条文说明
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
(施工分册)
1 总 则
1.0.1 为提高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提高施工过程控制,完善工程技术资料,统一全省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依据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结合我省情况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的编制、整理归档。水利、交通、铁路等专业工程中与本规程有关专业相符的可参照使用,同时,应按相关专业有关规定执行。
1.0.3 单位(子单位)工程中电梯分部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的要求及其相关记录表格,仅供电梯安装单位使用参考。
1.0.4 执行本规程时,尚应遵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建设工程: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2.0.2 建筑工程:指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0.3 施工文件:指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而填写、收集、整理的文字记录、图纸、表格、音像材料等必须归档保存的文件。
2.0.4 立卷:按照一定原则和方法,将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分门别类整理成案卷,也称组卷。
2.0.5 归档:文件形成单位完成其工作任务后,将形成的文件整理立卷后,按规定移交档案管理机构。
2.0.6 单位工程:具备独立的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
2.0.7 子单位工程: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列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3 基本规定
3.0.1 施工单位应按本规程规定,将工程施工文件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3.0.2 建设、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应按本规程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积极协助施工单位完成工程施工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
3.0.3 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各分包单位应按本规程规定,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承包单位。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自行发包给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文件,并应及时向监理(建设)单位移交。
3.0.4 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见附表A.0.1),主要是考核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的综合水平,如项目多,表中空格不够,可增添附页。该表由施工单位填写,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结论,归入本规程的施工准备文件。
3.0.5 建筑工程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使用本规程各专业的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附有相关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附有相关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0.6 建筑工程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见附表A.0.2),由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按国家相关规范及本规程规定,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填入表中验收记录栏。表中验收结论由监理(或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后填写。综合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的验收组进行验收,对验收结果进行商定后,建设单位根据参加验收各方所提意见填写验收结论。
3.0.7 建筑工程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见附表A.0.3),必须按本“规程”的规定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经监理(或建设)单位逐项细致、认真地对照核查,提出核查意见交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填写核查结论。
3.0.8 建筑工程的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见附表A.0.4)中,资料核查部分必须按本规程的规定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经监理(或建设)单位逐项对照核查,提出核查意见,交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填写核查结论;主要功能抽查部分,由项目验收组成员商定抽查项目进行资料抽查,有疑义时可对实物局部(或全部)进行现场实测,并由验收组填写抽查结论。
3.0.9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中“室内环境检测报告”项,应在建筑工程竣工时按规定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建筑工程室内氡、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的含量指标进行检测。
3.0.10 质量控制资料及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时,如某项核查未达到本规程规定的相应“核定原则”,则该项目核查结果应定为“不符合要求”。
3.0.11 各类核查资料出现“不符合要求”项目时,如该项目关系到结构安全、人身健康和重要使用功能或影响环保和公众利益时,则该单位工程不具备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条件,必须进行技术鉴定处理,达到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后,方可重新验收。
3.0.12 建筑工程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见附表A.0.5),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抽查。抽查数量及质量评价规定按下表《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抽查数量及评价表》执行。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抽查数量及评价表
项目
序号
观 感 抽 查 项 目
抽 查 数 量
建筑与结构
1
室外墙面、变形缝、水落管及屋面
全数检查
2
室内墙面、室内顶棚、室内地面
按不同类型各自总量的10%抽查,且不少于3个自然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3
楼梯、踏步、护栏
按楼层数的10%抽查,且不少于3层
4
门窗
按不同类型各自总量的5%抽查,且不少于3樘,不足3樘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外窗,按不同类型各自总量的10%抽查,且不少于6樘,不足6樘时应全数检查
给排水与采暖
1
管道接口、坡度、支架
管道接口、支架按不同类型各抽查不少于10个,不足10个时应全数检查;管道坡度按不同类型各自总量的10%抽查,且各不少于5段,不足5段时应全数检查
2
卫生器具、支架、阀门
按不同类型各自总量的10%抽查,且不少于5组(处),不足5组(处)时应全数检查
3
检查口、扫除口、地漏
按各自总量的10%抽查,且各不少于5处(个),不足5处(个)时应全数检查
4
散热器、支架
按不同类型各自总量的10%抽查,且不少于5组(处),不足5组(处)时应全数检查
建筑电气
1
配电箱、盘、板、接线盒
配电箱(盘、板)按各自总量的10%抽查,且各不少于5台,不足5台时应全数检查;接线盒一般按总量的5%抽查,且不少于10个
2
设备器具、开关、插座
按各自总量的10%抽查,且不少于10个,不足10个时应全数检查
3
防雷、接地
防雷、工作、重复接地及系统保护接地应全数检查;线路、设备接地及等电位联结等按各自总量的10%抽查,且不少于10处,不足10处时应全数检查
智能建筑
1
机房设备安装及布局
按各自总量的10%抽查,且各不少于5台,不足5台时应全数检查
2
现场设备安装
按各自总量的5%抽查,且不少于10台(个),不足10台(个)时应全数检查
通风与空调
1
风管、支架
按总量的10%抽查,且不少于5件,不足5件时应全数检查;洁净工程按制作总量的20%抽查,且不少于5件,不足5件时应全数检查
2
风口、风阀
按总量的10%抽查,且不少于5件,不足5件时应全数检查;洁净工程按制作总量的20%抽查,且不少于5件,不足5件时应全数检查
3
风机、空调设备
按总量的10%抽查,且不少于1台
4
阀门、支架
按总量的10%抽查,且不少于5件,不足5件时应全数检查;洁净工程按制作总量的20%抽查,且不少于5件,不足5件时应全数检查
5
水泵、冷却塔
全数检查
6
绝热
按总量的10%抽查,其中风管部件、阀门不少于2个,管道阀门、过滤器不少于5个,不足最低数时应全数检查
电梯
1
运行、平层、开关门
按电梯台数的50%抽查,不足10台时应全数检查;每部电梯除首层及顶层必查外,中间层抽查数量每10层抽查1层,不足10层抽查1层;自动扶梯运行应全数检查
2
层门、信号系统
按电梯台数的50%抽查,不足10台时应全数检查;每部电梯除首层及顶层必查外,中间层抽查数量每10层抽查1层,不足10层抽查1层
3
机房
按电梯台数的50%抽查,不足10台时应全数检查;自动扶梯机房按自动扶梯梯台数的50%抽查上下机房,且不少于5台,少于5台时应全数检查
质量评价:
(1)抽查结果有90%及以上的点、处符合相应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外观质量,其余量不得有影响使用功能或明显影响外观质量的缺陷,评价为好。
(2)抽查结果有80%及以上的点、处符合相应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外观质量,其余量不得有影响使用功能或明显影响外观质量的缺陷,评价为一般。
(3)抽查结果达不到80%的点、处符合相应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外观质量,评价为差。评价为差的子目应进行返修。
3.0.13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及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是全面系统地反映工程主要结构技术性能、使用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质量记录证实文件,各类证据、数据必须及时、真实、可靠、齐全,并统一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0.14 各类检(试)验报告中的数据应按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进行采集、检(试)验而得,检(试)验结果所代表的批量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
3.0.15 原材料、构配件进场检(试)验报告及施工试验报告应由企业实验室负责出具,当本企业试验室无法检(试)验时,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见证检测报告必须由有资质检测单位出具。出具的检(试)验报告必须按本规程的表格填写,字迹清晰、数据真实、结论明确,不得涂改或错填、漏填,并予以编号,具有可追溯性。复印件应注明原件存放处。
3.0.16 检(试)验、测试所用的检(试)验测试设备、仪器等必须定期由相应的计量检测单位进行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3.0.17 出厂合格证应随产品供货提供,重要设备应提供质量保证书及安装技术和使用说明书。进口材料或设备应提供商检证和有关中文技术说明书。
3.0.18 本规程所有工程施工文件的纸面尺寸统一采用A4幅面(297mm×210mm),书写应采用不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或兰黑墨水。
3.0.19 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时,施工单位应按本规程规定将所有施工文件整理立卷后随工程竣工报告一并报建设(监理)单位。
附表:A.0.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A.0.2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A.0.3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A.0.4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A.0.5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7 建筑工程施工准备文件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施工组织设计的分类
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工程对象的不同可分为: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
(1)施工组织总设计是以一个建设项目或建筑群为编制对象,用以规范其施工全过程各项活动的技术、经济、组织的综合性文件,应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技术方案先进性,其内容包括:
1)工程概况:包括建设地点、项目的性质与规模、建筑结构及各专业的设计简介、水文地质条件、建筑物周边条件与所处地区的环境条件、工程特点难点或复杂程度,承包合同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要求、主要工程量等;
2)施工总体部署:包括施工组织管理机构的设置、专业分包队伍的选定和分工安排、总进度计划控制、施工原则要求、施工顺序流向或分期分段施工计划安排等;
3)主要施工方法:
a.重点单位工程的重要结构施工方案的选择;
b.主要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如:水平和垂直运输、模板、钢筋连接和混凝土工程施工方案的选择,大型机械设备的确定;
c.对建筑业新技术的应用及其他科研项目的确定;
4)施工准备计划:包括障碍物清除、场地平整、道路围墙、施工用水用电及其设计、排水系统、现场临时设施、平面控制网及水准点的设立、测量、检测、试验、科研、计量等设施设备及准备工作、有关的技术培训工作等;
5)施工总进度计划;
6)资源需用量计划:包括材料、劳力、施工机具、构件、半成品等需用量和需用时间计划。其中特殊材料应单独列报;
7)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a.建设项目施工总平面图上的一切地上、地下已有的和拟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的位置和尺寸;
b.各种临时设施的布置位置。如临时道路、临时生产生活办公用房、材料仓库及堆场、施工机械及加工场、搅拌站、水源、电源及临时供水、供电和动力设施、消防保卫设施;
c.测量放线标桩位置;
8)主要管理措施:
a.质量体系和技术措施;
b.安全与消防措施;
c.环保节能与现场文明施工措施;
d.测量网点保护措施;
e.新技术应用与科研成果推广措施;
f.冬雨季施工措施。
(2)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以一个单位工程为编制对象,用以指导其施工全过程各项活动的技术、经济、组织的综合性计划文件。其内容包括:
1)工程概况;
2)施工部署:包括施工组织管理的分工、专业分包队伍的任务安排,流水段划分与施工顺序,试(检)验计划及检验批划分;
3)施工方法: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
4)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5)施工准备工作计划:包括单位工程的用水用电方案设计及水、电、排水系统布置等;
6)资源需用量计划:包括分期的材料、半成品、劳力、机具需用量计划,以及特殊材料需用量的单独计划;
7)单位工程施工平面图或分阶段施工平面图;
8)各种质量安全技术管理措施。
(3)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是以分部、分项工程为编制对象,用以指导其施工活动的技术、经济、组织的具体性计划文件。其内容包括:
1)概况,施工方法,采用的机具,材料半成品劳力计划及要求,质量、安全、消防、环保要求及措施,劳动组织及施工进度;
2)施工方案中的有关设计计算及依据。
7.1.3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要求
(1)施工单位应按工程建设标准、设计文件、合同文件、环境条件等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由若干个相联系的单位工程组成的建筑群和规模较大、技术复杂、工期较长的重点建设项目,均应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其所含的每个单位工程应分别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3)由单个单位工程组成的工程项目,其施工组织总设计与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可一并编制。
(4)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分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此外,地基处理、桩基工程、地下支护工程、大型土石方工程、混凝土工程、预应力砼工程、大体积混凝土工程、钢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地下防水工程、雨季施工、幕墙工程等也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5)采用新结构、新技术、新材料的工程及结构复杂、技术难度大的工程应编制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7.1.4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批、审查程序
(1)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编制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主持并组织有关施工技术人员与施工分包单位进行编制,施工总包单位技术部门审核,技术负责人审批。
(2)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由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主持并组织有关施工技术人员与分包单位进行编制,施工总包单位技术部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审核、审批。
(3)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由承包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并组织有关施工技术人员或分包单位进行编制,施工单位技术部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审核、审批。
(4)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均应在施工前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后实施;分部、分项或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应在施工前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后实施;规模大、结构复杂或属新结构、特种结构的工程,其施工组织设计应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后实施。
(5)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在实施前,应办理文件的报审手续,见施表7.1。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要求,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可按地下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工程等施工阶段的进展分别进行编制,并在各阶级实施前分别办理文件的报审手续。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也可分施工阶段进行编制,并在各阶段实施前独立办理报审手续。
(6)根据工程规模与难易程度不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从报送监理单位到审定意见的回复应控制在10d内。施工单位应根据审查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或重新编制。
(7)施工单位应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文件组织施工。
7.2 技术交底
7.2.1 基本要求和内容
(1)技术交底包括设计交底、单位工程技术交底、主要分项工程技术交底。
(2)技术交底的内容:
1)设计交底:介绍设计意图和要点,强调施工中应注意的事项,回答施工单位提供的疑问,解决图纸中所存在的问题。
2)单位工程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的交底,包括施工部署、施工准备、主要施工方法、施工进度计划、资源计划、总平面布置、主要技术与管理措施、分项施工方案、施工质量与安全措施等。
3)分项工程技术交底:结合工程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详细安排分项工程的工艺规程操作方法、质量标准、检查验收要求等内容。如作业条件、施工准备、操作工艺规程、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安全措施、成品保护和文明施工。
(3)技术交底的形式:
1)会议交底,适用于设计交底、单位工程技术交底和分项工程技术交底。
2)书面交底,适用于对施工班组长和工人的技术交底。
3)施工样板交底,适用于施工工艺的交底。
4)岗位技术交底,适用于岗位工艺操作的交底。
(4)基本要求:
1)设计交底应在工程施工前进行,单位工程技术交底应在工程开工时进行,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应在分项工程施工前进行,并为施工留出一定的准备时间。技术交底不得后补。
2)技术交底记录见施表7.2,交底结束后,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应履行签字手续。
3)技术交底记录由总包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汇集整理,并对分包单位的技术交底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各分包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将技术交底记录及时整理,并适时向总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移交。
4)工长、班组长在接受技术交底时,应将问题弄懂搞清楚,以便带领工人正确施工。
7.2.2 技术交底程序
(1)设计交底: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有关人员参加,设计人员进行交底。
(2)单位工程技术交底: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审批后,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及参与施工的各专业分包单位施工技术负责人参加,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交底。
(3)分项工程技术交底:由施工单位及分包单位项目经理组织,专业施工员、工长与施工班组长参加,施工单位及分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交底。对施工班组具体操作人员的交底,应由专业施工员或工长、班组长组织进行。
7.3 施工日志
7.3.1 施工日志是单位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对有关施工技术和管理工作的原始记录,是施工活动各方面情况的综合记载,是查阅施工状况全过程十分重要和可靠的根据之一。
7.3.2 施工日志的内容
(1)日期、天气、气温(最高温度、最低温度)。
(2)工程部位、施工班组。
(3)施工活动记载如下:
1)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起止日期;
2)施工阶段特殊情况(停电、停水、停工、窝工等)的记录;
3)质量、安全、设备事故(或未遂事故)发生的原因,处理意见和处理方法的记录;
4)设计单位在现场解决问题的记录(若变更设计应由设计单位出变更设计联系单);
5)变更施工方法或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特殊措施和施工方法的记录;
6)进行技术交底、技术复核和隐蔽工程验收的摘要记载;
7)有关领导或部门对该项工程所作的决定或建议;
8)其他(砂浆试块编号、混凝土试块编号、同条件养护试块的存放、见证取样等)。
7.3.3 施工日志的要求
(1)施工日志应从工程开始起至工程竣工止,由施工员或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逐日进行记载,要求记载的内容必须连续和完整。
(2)施工日志应以单位工程为对象,对于同一建设项目的不同单位工程,也可同册记载,但内容必须按幢号分别记录。
(3)施工日志见施表7.3。
8 建筑工程竣工文件
8.2 工程竣工报告
8.2.1 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必须编写工程竣工报告。
8.2.2 工程竣工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概况及实际完成情况;
(2)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3)施工技术资料和施工管理资料情况;
(4)主要建筑设备调试情况;
(5)有关检测项目的检测情况;
(6)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8.3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按本规程3.0.6的规定执行。
8.4 工程质量保修书
8.4.1 根据建设部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是对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在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缺陷,予以修复。
8.4.2 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和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5)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8.4.3 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8.4.4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的格式按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建〔2000〕185号)规定执行。
8.5 竣工图
8.5.1 竣工图的基本要求。
(1)竣工图按单位工程(或子单位)进行整理。
(2)竣工图标志应具有明显的“竣工图”字样,并包括有编制单位名称、制图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和编制日期等基本内容。编制单位、制图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要对竣工图负责。
(3)竣工图图签如下图:
(4)凡工程现状与施工图不相符的内容,全部要按工程竣工现状清楚、准确地在图纸上予以修正,如工程图纸会审中提出的修改意见、工程洽商或设计变更的修改内容,都应如实绘制在竣工图上。
(5)专业竣工图应包括各部位、各专业深化(二次)设计的相关内容,不得漏项、重复。
(6)凡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项目改变以及其他重大改变,或者在一张图纸上改动部分大于40%以及修改后图面混乱,分辩不清的图纸均需重新绘制。
(7)编制竣工图,必须采用不褪色的绘图墨水。
8.5.2 竣工图应按专业、系统进行整理,包括以下内容:
(1)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2)总图(室外)工程竣工图;
(3)建筑竣工图;
(4)结构竣工图;
(5)装修、装饰竣工图;
(6)幕墙竣工图;
(7)给排水竣工图;
(8)消防竣工图;
(9)燃气竣工图;
(10)电气竣工图;
(11)智能建筑竣工图;
(12)采暖竣工图;
(13)通风空调竣工图;
(14)电梯竣工图;
(15)工艺竣工图等。
8.5.3 竣工图的类型和绘制要求
(1)竣工图的类型包括:利用施工蓝图改绘的竣工图;重新绘制的竣工图。
(2)利用施工蓝图改绘的竣工图。绘制竣工图所使用的施工蓝图必须是新图,不得使用刀刮、补贴等方法进行绘制。
(3)重新绘制竣工图必须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竣工现状。
附表A.0.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开工日期:
工程名称
施工许可证(开工证)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2
质量责任制
3
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
4
分包方资质与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5
施工图审查情况
6
地质勘察资料
7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批
8
施工技术标准
9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10
搅拌站及计量设置
11
现场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
12
检查结论:
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附表A.0.2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结构类型
层数/建筑面积
/
施工单位
技术负责人
开工日期
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竣工日期
序号
项 目
验 收 记 录
验 收 结 论
1
分部工程
共 分部,经查 分部
符合标准及设计要求 分部
2
质量控制资料核 查
共 项,经审查符合要求 项,经核定符合规范要求 项
3
安全和主要
使用功能核查
及抽查结果
共核查 项,符合要求 项,
共抽查 项,符合要求 项,
经返工处理符合要求 项
4
观感质量验收
共抽查 项,符合要求 项
不符合要求 项
5
综合验收结论
参 加 验 收 单 位
建 设 单 位
监 理 单 位
施 工 单 位
设 计 单 位
(公章)
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公章)
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公章)
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附表A.0.3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序号
项目
资 料 名 称
份数
核查意见
核查人
1
建 筑 与 结 构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
工程定位测量、放线记录
3
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4
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
5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
施工记录
7
预制构件、预拌混凝土合格证
8
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检验及抽样检测资料
9
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0
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调查处理资料
11
新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
12
1
给 排 水 与 采 暖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
材料、配件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3
管道、设备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
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
系统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
6
施工记录
7
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8
1
建 筑 电 气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
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3
设备调试记录
4
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5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
施工记录
7
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8
续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序号
项目
资 料 名 称
份数
核查意见
核查人
1
智 能 建 筑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竣工图及设计说明
2
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及技术文件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系统功能测定及设备调试记录
5
系统技术、操作和维护手册
6
系统管理、操作人员培训记录
7
系统检测报告
8
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9
1
通 风 与 空 调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
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3
制冷、空调、水管道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
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
制冷设备运行调试记录
6
通风、空调系统调试记录
7
施工记录
8
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9
1
电 梯
土建布置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
设备出厂合格证书及开箱检验记录
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施工记录
5
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6
负荷试验、安全装置检查记录
7
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8
结论:
总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表A.0.4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
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序号
项目
安全和功能检查项目
份数
核查意见
抽查结果
核查(抽查)人
1
建筑与结构
屋面淋水试验记录
2
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3
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记录
4
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
5
抽气(风)道检查记录
6
幕墙及外窗气密性、水密性、耐风压检测报告
7
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
8
节能、保温测试记录
9
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10
1
给排水与采暖
给水管道通水试验记录
2
暖气管道、散热器压力试验记录
3
卫生器具满水试验记录
4
消防管道、燃气管道压力试验记录
5
排水干道通球试验记录
6
1
建筑电
气
照明全负荷试验记录
2
大型灯具牢固性试验记录
3
避雷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4
线路、插座、开关接地检验记录
5
1
智能建筑
系统试运行记录
2
系统电源及接地检测报告
3
1
通风与空调
通风、空调系统试运行记录
2
风量、温度测试记录
3
洁净室洁净度测试记录
4
制冷机组试运行调试记录
5
1
电梯
电梯运行记录
2
电梯安全装置检测报告
结论: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抽查项目由验收组协商确定
附表A.0.5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序号
项 目
抽 查 质 量 状 况
质量评价
好
一般
差
1
建筑与结构
室外墙面
2
变形缝
3
水落管,屋面
4
室内墙面
5
室内顶棚
6
室内地面
7
楼梯、踏步、护栏
8
门窗
1
给排水与采暖
管道接口、坡度、支架
2
卫生器具、支架、阀门
3
检查口、扫除口、地漏
4
散热器、支架
1
建筑电气
配电箱、盘、板、接线盒
2
设备器具、开关、插座
3
防雷、接地
1
智能建筑
机房设备安装及布局
2
现场设备安装
3
1
通风与空调
风管、支架
2
风口、风阀
3
风机、空调设备
4
阀门、支架
5
水泵、冷却塔
6
绝热
1
电梯
运行、平层、开关门
2
层门、信号系统
3
机房
观感质量综合评价
检查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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