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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流程管理模式及方法探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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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案件流程管理模式及方法探寻【内容提要】建立案件流程管理模式是当前检察机关为提高案件质量而倍受关注的热点问题,在建立案件管理机构上要结合实际,科学设置审慎对待。案件管理的具体运作实施,要完善相应的管理规则、运行模式和考评机制。【关键词】案件流程 管理保证案件质量是检察监督的生命线,规范案件流程则是保证案件质量的关键。在我国目前法律体系框架内,积极探寻案件流程管理的最佳模式和方法,是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最直接和有效的手段。我们辽源市西安区检察院本着这一主旨,对案件流程模式和方法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摸索和探寻,通过参考和借鉴各地检察机关的作法,结合本院的一些实践,在理论和思路上开始形成了带有自己

2、特点和规律的案件流程模式雏形,对今后全面制定和推行案件流程管理机制打下了基础。一、构建案件管理机制建立案件管理机制是案件流程管理模式的首道工序,也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涉及到案件管理机构职能的确立与划分、管理机制的建立、以及案件质量监督等诸多要素的构成,因此,必须统筹规划、科学安排。建立案件管理机构。建立案件管理机构是保证案件流程管理模式正常运转的基础性条件,也是确保案件流程管理取得实效的关键。因此,必须予以确立和完善。基于检察机关目前机构和人员设置等因素的制约,如何建立一个既合理又高效的案件管理机构,很难作出准确的决断。从探寻的角度出发,本着务实的原则,我们提出两种构建设想:第一种是由检察

3、委员会专职委员牵头并负责,分别从侦查监督、公诉、反贪、渎职侵权检察、民事行政和控告申诉检察等业务科室各抽一名人员,组成案件监督管理委员会。这种组合的好处是:一是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作为该机构负责人,可融会贯穿于各科室具体业务的监管之中,便于协调管理;二是所有组成人员都是来自各业务科室,代表着不同的业务层面,不同的视觉,在研究处理案件时,可以产生较好的互补性,便于交流、反馈和提高工作效率;三是控申科抽出的人员可作为本机构内勤人员,负责对整个案件流程的管理与监测,可利用控申部门首先获得案件线索的优势,及时向管理机构提供有价值的案件信息,促使案件流程管理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第二种是由控告申诉检察科承担

4、此功能。多数人认为现行的检察业务分工上,控申部门事实上已经承担着部分案件管理功能,如立案侦查环节中不服不立案的,批捕环节中要求赔偿的,起诉环节中要求赔偿的,判决环节中不服判决申诉和错案赔偿申请的,目前都是通过控申部门来具体运作和解决。根据法律规定,公民对检察机关和法院的处理决定不服有控告申诉的权利,这既是对公民权利的保障,也是对检察机关办案的监督,控申部门通过受理申诉来制约业务部门的办案。应该说是一种被动的事后监督。如果把立案侦查环节中的撤案,批捕环节中的复议、复和改变,起诉环节中的撤案不诉、撤回起诉和退回侦查,判决环节中的判决无罪、二审改判等一系列事中和事后监督事宜,一并交由控申部门来完成,

5、再赋予其更加全面的监督职能,控申部门就可以对检察机关所办理的全部案件进行完整的管理。笔者认为上述两种方案各有利弊,但更倾向于前者。前者利于工作的开展,但也有不便于管理的弊端。后者虽便于管理,但开展工作不便于协调。我们深信,无论启用那一种构建方式,只要认真把握其内在规律,并加以科学的配置和调理,都会收到预期的效果。案件流程管理基本步骤。案件流程实际是一种人为的程序控制,这种控制不是盲目的,而是带有逻辑特征的,它体现了管理职责”、“资源管理”、“活动过程”、“测量、分析和改进”过程中形成的封闭式逻辑循环的现代监控理念,是实现增值并持续改进的长效约束机制。因此是规范办案程序,促进严格执法,提高执法水

6、平的根本保证。1、受案方式。案件受理是检察机关管辖案件的“进口”,也是案件管理的第一道关口。为把住案件受理关,案件管理机构必须对进入检察环节的案件实行受案管理,即对受理的案件进行形式要进行审查,也就是审查案件是否应由检察机关管辖,受案应具备的有关材料等等。受案方法可分为三种形式:其一,未进入诉讼环节案件的管理,包括控告案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请求刑事赔偿案件的受案管理;其二,已进入诉讼环节案件的管理,包括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和本院移送审查决定逮捕、审查起诉案件的受案管理;其三,非诉讼案件的管理,包括外地协查案件、上级院指定管辖案件的受案管理。通过严格的受案管

7、理,为案件办理、报送形成正确导向,提高受案质量。2、流程监控。凡在检察机关进入诉讼环节的案件,案件管理机构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规章制度,对案件的整个诉讼过程进行程序性审查,即审查各办案部门的办案活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对案件的非结论性处理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等,以便及时了解各类案件在不同诉讼环节的办理情况,准确地掌握各类案件在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案件质量监督。程序管理是实体监督的基础,实体监督则是检验程序管理效果的主要标准。对案件的实体监督,主要通过考评案件,分清办案质量的优劣,促进和提高办案质量。1、案件评估的依据。按照刑法、形式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有关

8、办案工作规定、奖惩细则、案件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参照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制定案件评估内容和方法。2、案件评估的范围。主要是检察机关各业务部门办结的案件,包括侦察监督部门、公诉部门、自侦部门、民行部门及控申部门办理的案件。重点评估的案件主要包括撤消的案件;撤回起诉的案件;决定刑事赔偿的案件;复议、复核或刑事申诉复查后改变原决定的案件;二审法院改判的案件等。3、案件评估的标准。评估案件质量的标准主要是检察机关执法的依据,即法律标准。检察机关办案或工作依据的是相关法律及检察机关依此制定的规章制度。用法律标准来评估办案工作,不仅能体现司法公正,也能反映办案的法律、政治、社会效果三者之间辨证统一的关系。

9、4、案件的评估的方法。为保证案件评估的全面性,对案件的评估可采取多种形式,包括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案件进行检查评估;对于特殊的案件,实行个案检查评估;对各类案件的办理情况实行阶段性的检查评估;对各办案部门的业务数据进行综合分析,从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案件管理机构对经过评估的案件要提出明确意见并呈报检察委员会审核。对评估结果公开通报。评估结果的考核。评估是基础,考核是手段,最终目的是提高办案质量,提高办案人员的整体素质,达到公正司法的目的。案件管理机构按照一定的标准,可将经过评估的案件分为优质案件、合格案件、疑难案件、有瑕疵案件、错误案件等五类。检察委员会作为检察机关的决策机构,应责成相关办案部门

10、对后期两类案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案件管理机构进行监督并在考核中予以兑现相应的处罚,以增强办案人员的责任心,提高其办案水平和办案能力。二、案件管理的具体运作和实施我们认为对案件流程管理与实施,就是用制度管案、用制度办案的过程,因此建立健全案件流程中的管理规则是十分必要的。对此,我们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采取缺啥补啥的原则,对原有的制度进行完善。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管理规则。为适应全省检察机关改革后的办案管理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形成责权明确、奖罚分明、规范、有序的办案管理新格局,我们制定了西安区检察院办案流程管理规定。在第一章总则中,对流程应遵循的原则、流程管理的范围、流程管理的方式作了明确规

11、定和细化。在案件流程管理中,对案件线索的管理,其中包括案件线索受理管理、审查管理、分流管理、立案管理、存查管理、答复管理等六项职责进行了明晰量化。在职务案件流程管理中,对立案管理、侦查管理、侦查终结管理、移送起诉管理、撤消案件管理、案件考评管理做了详细的规定。同时,对侦查监督案件流程管理的4项内容,对公诉案件流程管理4项内容,对监督管理3项内容,对控告,申述和赔偿案件流程管理的9项职责,民事行政案件流程管理中的4项内容,流程管理工作程序与方法都进行了准确的定位和科学的界定。基本形成了较为全面、系统、规范、实用的案件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后,案件管理避免了盲区和死角,避免了随意性

12、,使管理做到有依据,考评有标准,实现了科学管理。另外,由于建立案件考评机制,实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准确定位,实行优者奖劣者罚,使案件管理工作充满了活力。构建案件管理运行模式。案件管理主要是对检察机关受理案件的情况和办案流程进行监控,其依据是西安区检察院办案流程管理规定。案件管理中心实行受案审查,即进入检察环节的各类案件一律由案件管理中心受理登记,再由管理中心移送具体承办部门。在检察机关进入诉讼环节的案件,由案件中心对其整个诉讼过程进行程序性审查,即案件承办部门必须按时将案件移送表返交案件管理中心,案件管理中心,据此制作案件情况统计表,每个月末向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呈送一份,以便了解各类案件

13、在不同诉讼环节的办理情况,准确地掌握各类案件在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立案件质量考评机制。通过对案件实行多种形式的考评,分清案件的质量的优劣好坏,然后对其进行奖罚,促进办案质量的提高。首先对各类法律文书的检查。案件管理中心不定期地抽查各类案件的法律文书及相应的工作卷,然后对案件进行程序、实体审查。通过检查,总结经验,找出问题,在此基础上编写简报,呈报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向有关部门通报。其次对各类特殊案件的检查监督,其范围包括:1、判决无罪的案件;2、不起诉的案件;3、撤回起诉案件;4、撤消案件;5、复议、复核或申诉复查后改变原决定的案件;6、捕后退回公安机关另处的案件;7、二审法院改判案件;8、

14、提起抗诉而法院未改判的案件;9、决定刑事赔偿的案件。对这些案件实行一案一评,先由案件承办人具体分析原因进行自我批评,案件承办人部门填写复核意见;然后案件管理中心在案件承办人自我批评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考评并提出意见,报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研究,明确责任归属;最后由案件管理中心将考评结果通知相关部门。相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兑现奖惩。三、实施案件流程管理的几点好处一是理顺了管理监督关系。由案件管理中心按统一的规范和要求,对各个办案部门和办案环节进行有效的管理,既实现了各办案部门的规范化操作,又解决了检察机关各部门之间配合制约不够的现实问题,使各办案部门能够作为一个整体在参与诉讼的全过程的同时,服从管理,自

15、觉接受监督,做到严格执法,秉公办案。二是把握了案件受理关口。案件管理中心对进入检察环节的案件实行受案审查,统一了检察机关管辖案件的进口,对案件报送、办理形成正确导向,为案件的具体承办部门节约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及时向案件移送部门传送相关信息,提高了受案质量。三是提高了办案工作效率。凡在检察机关进入诉讼环节的案件,案件管理中心对案件的整个诉讼流程进行监控,促进办案人员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牢固树立程序法和实体法并重的观念,严格遵守办案程序,自觉提高办案效率,保证了各类案件在检察环节的快速畅通。四是增强了案件质量意识。对案件的管理及案件质量的监督是手段而非目的。在当前检察机关普遍推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

16、任制的情况下,通过对案件的管理监督,进一步激励和规范主诉检察官办案,增强了办案的质量意识,使其自我加压,学习新的业务知识,掌握新的业务技能,以适应办案工作的需要,保障了办案质量。五是提升了干警综合素质。我院在开展案件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坚持群策群力,集思广益,可以把这项活动作为岗位大练兵的重要内容,要求全体干警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提供相应的建议,并在办案实践中严格遵守案件管理的有关规定,这就为全体干警提供了一个学习的机会,也是对原有的办案方式和执法行为进行对照反思的过程,更是全体干警提升综合素质的过程。案件管理作为一项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并且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在现有的基础上,将继续采取边实践边总结,边研究边探讨的办法,使这项工作不断得到充实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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