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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轻轨工程
第一册 轨道土建工程
册说明
一、 《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土建工程”( 以下简称本定额) 包括土石方及围护、 桥涵工程, 地下车站和地下区间工程, 措施项目三部分共二十二章。
二、 本定额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新建、 扩建工程, 不适用于改造和维修工程。
三、 本定额中的材料材质、 型号、 规格、 强度等级按常见标准编制, 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 允许换算。
四、 定额中凡注明厚度的子目, 设计要求不同时, 执行每增减厚度的相应子目。
五、 结构钢筋搭接应按设计图纸注明或规范要求计算, 图纸未注明搭接的按以下规定计算搭接数量:
1.钢筋φ10以内, 按-12m长计算1个搭接;
2.钢筋φ10以外, 按8m长计算1个搭接;
3.现浇钢筋混凝土墙, 按层高计算搭接。
六、 桥梁部分现浇混凝土结构需另行执行混凝土泵送子目, 地下结构的混凝土泵送在子目中综合编制。
七、 金属构件和混凝土构件价格不包括加工厂至安装地点的运输费, 其费用另行计算。
八、 地上工程( 高架车站、 高架区间) 和地下工程( 明挖、 盖挖、 暗挖车站和区间) 的主体结构、 附属结构和装修工程单独执行工程水电费子目, 其它项目的工程水电费已综合在相应子目中。
九、 声屏障及疏散平台执行第四册供电工程相应子目。
十、 人防工程的土建结构部分执行本册第十章和第十一章相应子目, 人防门设备安装执行第五册智能与控制系统、 机电工程相应子目。
十一、 地面车站、 地下车站和地下区间的地面以上建筑工程执行北京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相应子目; 站前广场执行北京市市政和通用安装专业工程等相应子目。
十二、 车辆段和停车场工程按如下规则划分:
1.综合楼、 食堂、 锅炉房、 围墙和大门等静载区执行北京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相应子目;
2.轨行区地面以下部分执行本册相应子目, 地面以上建筑工程执行北京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相应子目;
3.场内的道路、 涵洞、 管道、 园林绿化等工程, 执行北京市市政工程等相应子目。
十三、 高架车站工程按如下规则划分:
1.轨道下的桩基、 承台、 墩柱和箱梁等项目执行本册相应子目;
2.车站及附属的钢筋混凝土结构、 钢结构、 幕墙、 二次结构等项目执行北京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相应子目, 其人工和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15。
十四、 地下车站和地下区间项目执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以外其它册相应定额子目时( 如装饰工程等) , 其人工和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15。
十五、 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 本章包括: 明挖土石方, 大型支撑挖土石方, 暗挖土石方, 盖挖土石方, 竖井挖土石方, 填方和土石方及泥浆运输7节共93个子目。
二、 大型支撑挖土石方适用于有围护结构且带支撑的基坑开挖子目。定额中已包括湿土排水费用, 若采用井点降水, 费用另行计算。
三、 采用桩锚支护的基坑挖土石方执行大型支撑挖土石方相应子目, 其人工和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0.75。
四、 盖挖土方以盖挖顶板下表面划分, 顶板下表面以上的土方执行明挖土方相应子目, 顶板下表面以下的土方执行盖挖土方相应子目。
五、 竖井挖土石方适用于采用倒挂井壁法施工的竖井, 若采用桩撑或连续墙支护的竖井( 含施工竖井、 风井、 独立盾构井等) 则执行大型支撑挖土石方子目。竖井挖土方( 含施工竖井、 风井、 独立盾构井等) 按不同土质综合编制。
六、 本定额的土质根据普氏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综合编制, 定额分类以岩性范围为主要判定标准( 见下表) 。
定额分类
岩性范围
可挖性分级( 普氏)
围岩基本分级(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判断标准
一、 二类土
粉土、 砂土和粘性土( 包括素填土、 杂填土、 粉土、 粉质粘土、 粘土、 粉细砂、 中粗砂等)
I
Ⅵ
天然容重1.5~2g/cm3, 松散
三类土
松散~中密的碎石土( 包括卵石、 碎石、 圆砾等, 不包含块石、 漂石等) , 坚硬、 硬塑的粘土和粉土
Ⅱ
V
粒径大于20~200mm颗粒物含量约占总质量的30~70%, 中密
四类土
中密以上的碎石土( 包括卵石、 碎石、 圆砾) 和块石、 漂石类土、 第三纪土体
Ⅲ
IV-V
粒径大于20~200mm颗粒物含量超过总质量的70%, 密实
松石
各类软质岩: 砂岩、 泥岩、 页岩、 片岩、 片麻岩、 石膏等, 破碎~极破碎岩体、 强风化岩体等
Ⅳ
Ⅲ-IV
天然容重2.1~2.2g/cm3, 抗压强度小于200kg/cm2, 岩体松散破碎
次坚石
各类较坚硬岩、 较破碎岩体、 中等风化的硬质岩等;
V
Ⅱ
天然容重2.2~2.Sg/cm3, 抗压强度200~800kg/cm2, 岩体较完整
普坚石
各种完整~较完整的坚硬岩、 新鲜的坚硬岩: 砾岩、 硅质胶结的砂岩、 石英岩、 大理岩、 花岗岩等
Ⅵ
I
天然容重2.5~2.7g/cm3, 抗压强度800~ kg/cm2, 岩体完整
七、 土壤含水率大于25%执行挖湿土相应子目; 土壤含水率大于40%执行挖淤泥相应子目。
八、 土方回填不包括购土费用, 发生时另行计算。
九、 淤泥、 流砂和湿土运输执行盾构渣土运输子目。
十、 土石方运输子目中不包括渣土消纳费用, 渣土消纳费应按有关部门相关规定另行计算。
十一、 成孔深度是指地面标高与设计桩底标高之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明挖土石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二、 大型支撑挖土石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三、 区间暗挖土石方按设计结构外围断面面积( 其中拱、 墙部位以设计结构初衬外侧各增加100mm) 乘以设计长度以体积计算。
四、 车站暗挖土石方按设计结构外围断面面积( 其设计结构外围断面面积为初衬外侧各增加100mm的宽度乘以顶板初衬结构外增加100mm至设计底板( 或垫层) 底的高度) 乘以车站设计长度以体积计算。
五、 盖挖土石方按设计结构外围断面面积乘以设计长度以体积计算( 其设计结构外围断面面积为地下围护结构里侧之间的宽度乘以设计顶板底至底板( 或垫层) 底的高度) 。
六、 竖井挖土石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七、 挖湿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挖淤泥、 流砂按设计图示位置、 界限以体积计算。
八、 填方按挖方体积减去自然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 包括基础垫层及其它构筑物) 以体积计算。
九、 明暗挖土石方、 淤泥、 流砂运输按外弃的工程量以体积计算。
十、 盾构掘进的外弃渣土按结构设计图示外径计算断面面积乘以系数1.08再乘以掘进长度以体积计算。
十一、 桩基础和连续墙的泥浆量均按截面面积乘以成孔深度以体积计算。
第二章 围户及支护工程
说明
一、 本章包括: 钻孔灌注桩, 人工挖孔桩, 地下连续墙, 护坡, 基坑及边坡支护5节共163个子目。
二、 本章定额适用于明挖和盖挖的围护及支护等工程, 同时适用于桥梁的桩基工程。
三、 定额中不包括桩基、 连续墙和预应力锚索等专项检测费用, 发生时另行计算。
四、 预应力锚杆、 砂浆锚杆和土钉均按钢筋φ22编制, 设计不同时, 允许换算。
五、 埋设钢护筒的公称直径指对应的设计桩径, 钢护筒按周转摊销编制, 使用时不得调整。
六、 钻孔子目中的H表示成孔深度, 指地面标高与设计桩底标高之差。
七、 回旋钻机、 冲击钻机及旋挖钻机钻孔按孔径、 深度和土质划分子目, 遇到特殊障碍时, 其费用另行计算。
八、 钢筋制作安装主要用于圈( 冠) 梁、 挡土墙、 构造柱等构件。
九、 人工挖孔桩护壁混凝土模板在定额中综合编制, 不再另行计算。
十、 连续墙钢筋笼上的预埋钢构件执行型钢制作子目。
十一、 连续墙钢筋制作安装按成槽深度划分子目, 槽深超过45m时, 其费用另行计算。
十二、 预埋管分钢管和塑料管编制, 主材与设计不同时, 允许换算。
十三、 钻机灌注桩、 地下连续墙和锚索成孔等子目不含泥浆外弃, 泥浆外弃执行第一章相应子目。
十四、 锚索钢绞线按φ12.7和φ15.2编制, 钢绞线含量已综合考虑预留长度。
十五、 喷射混凝土按C20编制, 设计强度等级不同时, 按附录配比换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钻孔灌注桩
1.埋设钢护筒按每孔2m以长度计算, 特殊情况另行考虑。
2.回旋钻机、 冲击钻机、 旋挖钻机钻孔按成孔深度以长度计算。
3.圈( 冠) 梁混凝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4.灌注混凝土分成孔方式按设计桩长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5.钢筋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乘理论重量以质量计算。
6.钢筋笼和预埋钢管按设计图示尺寸乘理论重量以质量计算。
7.预埋塑料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8.凿除桩顶钢筋混凝土按桩截面面积乘以0.5m以体积计算。
二、 人工挖孔桩
1.人工挖孔桩土方按护壁外缘包围的面积乘以设计深度以体积计算。
2.混凝土护壁、 灌注桩芯混凝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三、 地下连续墙
1.导墙开挖、 混凝土导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导墙钢筋按设计图示尺寸乘理论质量计算。
3.挖土成槽、 混凝土浇筑按设计图示墙中心线长乘以厚度乘以槽深以体积计算。
4.锁口管吊拔、 接头箱吊拔、 清底置换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段计算, 定额中已包括锁口管的摊销费用。
5.型钢制作安装和连续钢筋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乘理论重量以质量计算。
四、 砂石滤沟、 砂滤层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五、 护坡、 块石锥型坡、 台阶、 混凝土垫层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六、 预应力锚杆、 砂浆锚杆、 土钉、 预应力锚索成孔和钢绞线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钻孔深度计算。
七、 钢筋网制安按设计图示尺寸乘理论重量以质量计算。
八、 喷射混凝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第三章 地基处理及加固工程
说明
一、 本章包括: 地基处理, 地基加固2节共30个子目。
二、 定额中不包括复合地基检测, 变形监测等费用, 发生时另行计算。
三、 换填项目适用于路基部分的地基处理, 如基坑换填执行本章子目, 其人工和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1。
四、 地基加固中分层注浆、 压密注浆的空钻执行钻孔定额子目, 空钻长度一钻孔深度一加固深度或桩长。
五、 分层注浆、 压密注浆、 高压旋喷子目中使用的注浆材料, 设计不同时, 允许换算。
六、 水泥搅拌桩若水泥掺量与定额用量不同, 可根据设计要求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换填砂、 石屑、 块石、 灰土, 水泥稳定土, 挤密砂桩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二、 振冲碎石桩按设计桩截面乘以桩长以体积计算。
三、 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四、 铺土工布、 土工格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五、 分层注浆、 压密注浆按设计图示以加固土体体积计算。
六、 钻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旋喷桩钻孔仅计算空钻部分长度) ; 喷浆按设计图示以加固土体体积计算。
七、 水泥搅拌桩按设计截面面积乘以设计长度以体积计算。
第四章 桥梁下部结构
说明
一、 本章包括: 打桩工程, 现浇混凝土, 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 钢管柱, 砌筑工程5节共46个子目。
二、 挖土石方执行本册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相应子目。
三、 钻孔灌注桩及人工挖孔桩执行本册第二章围护及支护工程相应子目。
四、 现浇混凝土泵送费执行本册第七章混凝土泵送相应子目。
五、 下部结构钢筋( 钢筋笼除外) 执行第五章桥梁上部结构相应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打预制混凝土方桩按设计图示截面积乘以桩长( 包括桩尖) 以实体积计算。
二、 打预制混凝土管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 包括桩尖) 计算。
三、 钢管桩管内钻孔取土和钢管桩填混凝土按桩的截面面积乘以桩长以体积计算。
四、 钢板桩、 钢管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乘理论重量以质量计算, 连接螺栓和法兰用量已综合编制, 不另行计算。
五、 现浇和预制混凝土结构( 基础、 承台、 墩柱、 桥台、 台帽、 挡土墙、 盖梁等) 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不扣除钢筋、 铁件、 预留压浆孔道和螺栓所占体积。
六、 砌筑工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不扣除嵌入砌体中钢筋、 铁件、 沉降缝、 伸缩缝以及单孔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体积。
第五章 桥梁上部结构
说明
一、 本章包括: 现浇混凝土, 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 钢筋及钢构件, 支座及锚具安装, 压浆管道和压浆, 桥面防水层及伸缩缝, 桥面栏杆及防撞墩, 钢构件油漆8节共93个子目。
二、 钢箱梁制作安装按单跨重量200t以内编制, 大于200t钢箱梁另行计算。
三、 先张法钢筋、 钢绞线子目已包含伸出孔道的工作长度, 不另行计算。
四、 后张法钢筋或钢绞线子目不含锚具, 需单独执行相应的锚具子目。
五、 设计的锚具规格与定额不同时, 允许换算。
六、 压浆管道、 灌浆主材和泄水管不同时, 允许换算。
七、 钢构件油漆适用于现场刷漆的工程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现浇混凝土梁、 板、 接头及灌缝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不扣除钢筋、 铁件、 预留压浆孔道和螺栓所占的体积。
二、 预制混凝土梁、 板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其中预制空心构件按设计图示尺寸扣除空心部分体积。
三、 先张法预应力钢筋( 钢绞线) 、 厂制钢筋、 连接钢板及预埋件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乘理论重量以质量计算。
四、 后张法预应力钢筋( 钢绞线) 按设计图示尺寸乘理论重量以质量计算, 其长度按设计图规定的预应力钢筋( 钢绞线) 预留孔道长度加伸出孔道的工作长度计算。
五、 钢箱梁、 钢桥梯按设计图示尺寸乘理论重量以质量计算, 不扣除孔眼的质量, 焊条、 铆钉、 螺栓、 焊缝等不另增加质量。
六、 板式橡胶支座按设计规格以dm3计算。
七、 盆式橡胶支座按设计图示以数量计算:
八、 张拉锚具按设计图示以数量计算。
九、 压浆管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预留孔道压浆按设计孔道断面面积乘以孔道长度以体积计算。
十、 桥面防水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十一、 桥面防水保护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十二、 泄水管、 伸缩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十三、 金属栏杆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乘理论重量以质量计算。
十四、 不锈钢栏杆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十五、 预制混凝土挂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十六、 混凝土栏杆、 扶手和防撞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十七、 钢构件油漆按钢构件重量以质量计算。
第六章 箱涵顶进
说明
一、 本章包括: 挖土方、 设备安装、 钢筋混凝土结构制作、 顶进、 接缝处理等1节共26个子目。
二、 箱涵顶进过程中的挖土方按不同土质综合编制, 外弃土方执行本册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相应子目。
三、 不含顶进过程中的轨道防护、 路基加固等项目, 发生时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箱涵顶进挖土方按设计结构外围尺寸乘以长度以体积计算; 预制箱涵的基坑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二、 顶进设备安拆按设计分重量等级以项计算。
三、 安拆钢刃脚和钢平台按设计图示尺寸乘理论重量以质量计算。
四、 箱涵顶进按自重及顶进行程以长度计算。顶进总长度系指箱涵浇筑位置的尾端至最后顶进就为后尾端之间的距离。箱涵上刃脚人土前的移动为空顶, 上刃脚后的顶进为吃土顶进。若箱涵整体顶进自重超过3000t以上时, 其所需的设备、 安装及顶进等费用以3000t为基数进行换算, 即4000t一3000t+1000t, 5000t=3000t+ t, 6000t=3000t×2, 7000t一3000t×2+1000t, 以此类推。箱涵的自重除包括顶进部分箱涵自重外, 还应包括顶进时必须拖带的设备重量在内。
五、 现场预制箱涵、 工作坑滑板、 后背块安装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六、 箱涵外壁处理、 滑板面层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七、 箱涵接缝处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或面积计算。
第七章 其它工程
说明
一、 本章包括: 混凝土泵送, 混凝土预制构件运输和金属预制构件运输3节共12个子目。
二、 预制构件按5km以内和每增加5km编制, 不足5km时按5km计算。
三、 若混凝土预制构件在8m3到60m3之间时, 按内插法计算。
四、 混凝土预制构件运输和金属预制构件运输是指从构件加工场地至施工现场的运输。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混凝土泵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二、 混凝土预制构件运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分别按单体体积执行相应子目。
三、 金属构件运输按设计图示尺寸乘理论重量以质量计算。
第八章 竖井工程
说明
一、 本章包括: 锁脚锚管, 竖井初衬钢筋, 竖井二衬钢筋和竖井混凝土4节共9个子目。
二、 锁脚锚管主材按DN32×3.25的焊接钢管编制, 设计管径和材质不同时, 允许换算。
三、 钢格栅中螺栓已综合编制, 重量不另行计算。
四、 本章适用于倒挂井壁法竖井施工, 若竖井( 含风井、 独立盾构井等) 采用桩撑或连续墙施工, 其围护结构执行本册第二章相应子目。
五、 竖井回填执行本册第一章相应子目, 圈梁、 圈梁钢筋执行本册第二章相应子目。
六、 喷射混凝土按C20豆石混凝土编制, 设计强度等级不同时, 允许按附录换算。
七、 内衬混凝土按C25预拌混凝土编制, 设计强度等级不同时, 允许换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锁脚锚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二、 钢格栅、 钢筋网片、 连接筋和二衬钢筋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乘理论重量以质量计算; 钢筋搭接用量另行计算。
三、 喷射混凝土和二衬混凝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第八章 竖井工程
说明
一、 本章包括: 锁脚锚管, 竖井初衬钢筋, 竖井二衬钢筋和竖井混凝土4节共9个子目。
二、 锁脚锚管主材按DN32×3.25的焊接钢管编制, 设计管径和材质不同时, 允许换算。
三、 钢格栅中螺栓已综合编制, 重量不另行计算。
四、 本章适用于倒挂井壁法竖井施工, 若竖井( 含风井、 独立盾构井等) 采用桩撑或连续墙施工, 其围护结构执行本册第二章相应子目。
五、 竖井回填执行本册第一章相应子目, 圈梁、 圈梁钢筋执行本册第二章相应子目。
六、 喷射混凝土按C20豆石混凝土编制, 设计强度等级不同时, 允许按附录换算。
七、 内衬混凝土按C25预拌混凝土编制, 设计强度等级不同时, 允许换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锁脚锚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二、 钢格栅、 钢筋网片、 连接筋和二衬钢筋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乘理论重量以质量计算; 钢筋搭接用量另行计算。
三、 喷射混凝土和二衬混凝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第九章 盖挖、 暗挖车站桩柱工程
说明
一、 本章包括: 盖挖车站钢管柱, 暗挖车站洞内灌注桩及钢管柱2节共50个子目。
二、 钢套筒和钢管柱分深度编制, 深度是指地面标高与设计钢套筒或钢管柱底标高之差。
三、 钢套筒主材按摊销3次编制, 螺栓和法兰重量不另行计算。若钢套筒无法拔出时, 按一次性投入计算并扣除残值。
四、 钢管柱主材按成品编制, 螺栓重量不另行计算。
五、 钢筋笼制作安装按深度划分子目, 深度是指地面标高与设计桩底标高之差。
六、 洞内机械钻孔分土质、 深度和孔径编制, 遇有岩层时另行计算。
七、 洞内人工挖孔桩护壁混凝土模板已综合在相应子目中, 不另行计算。
八、 洞内钢筋笼安装如采用直螺纹套筒连接, 执行本册第十四章相应子目。
九、 洞内钻孔和人工挖孔的渣土、 泥浆外运执行本册第一章相应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钢套筒安装、 拆除和钢管柱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乘理论重量以质量计算。
二、 定位器按设计图示以数量计算。
三、 桩顶混凝土凿除按桩截面面积乘以0.5m以体积计算。
四、 钢管柱外填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五、 孔桩抽泥浆按桩截面面积乘以地面至钢管柱底的设计深度以体积计算。
六、 灌注桩预拌混凝土按桩截面面积乘以设计长度以体积计算。
七、 钢管柱预拌混凝土和封口预拌混凝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八、 钢筋笼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乘理论重量以质量计算。
九、 洞内机械钻孔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十、 洞内人工挖孔、 护壁、 桩芯混凝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十一、 洞内钢筋笼和洞内钢管柱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乘理论重量以质量计算。
十二、 钻孔产生的泥浆和渣土按桩截面面积乘以成孔深度以体积计算。
第十章 盖挖、 暗挖结构工程
说明
一、 本章包括: 小导管, 大管棚, 洞内锚杆, 初衬钢筋, 喷射混凝土, 地下注浆, 盖挖、 暗挖车站混凝土结构, 暗挖区间混凝土结构, 二衬钢筋及钢构件9节共71个子目。
二、 暗挖工程中的材料垂直运输及洞内水平运输均综合在相应子目中。
三、 小导管主材按DN32×3.25的焊接钢管编制, 设计管径和材质不同时, 允许换算。
四、 自进式锚杆子目中连接套按10m长锚杆( 每节长3m) 综合编制, 设计不同时允许换算; 白进式锚杆使用的十字合金钻头及后配套根据杆径大小执行相应子目。
五、 大管棚根据不同孔径按钻机成孔、 套管跟进成孔、 夯管、 顶管四种工艺编制。
六、 大管棚适用于暗挖结构洞内施工, 若在洞外作业或地面作业( 穿铁路路基) 时, 人工、 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0.9。
七、 管棚的土方外弃执行本册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相应子目。
八、 大管棚主材规格、 壁厚与设计不同时, 允许换算; 管内不含填充材料, 执行本册相应子目。
九、 小导管、 大管棚和锚杆不分土质类别综合编制。
十、 锚杆分砂浆锚杆和自进式锚杆两种, 主材不同时, 允许换算。
十一、 格栅子目中已包含螺栓, 不另行计算。
十二、 喷射混凝土不分拱顶、 侧墙和拱底, 综合编制。
十三、 盖挖顶板混凝土执行本册第十一章明挖结构顶板子目。
十四、 混凝土结构子目中混凝土泵送均按地泵考虑。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小导管、 袖阕管、 大管棚和锚杆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二、 自进式锚杆钻头及后配套按设计图示以数量计算。
三、 钢格栅、 钢筋网片和连接筋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乘理论重量以质量计算, 搭接用量另行计算。
四、 喷射混凝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五、 地下注浆按设计要求以体积计算。
六、 结构混凝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不扣除构件内钢筋、 预埋铁件及单孔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体积。
七、 二衬钢筋和钢构件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乘理论重量以质量计算。
第十一章 明挖结构工程
说明
一、 本章包括: 明挖车站混凝土结构, 明挖区间混凝土结构, 明挖结构钢筋及金属构件3节共26个子目。
二、 现浇构件的钢筋按绑扎和焊接综合编制, 如设计采用机械连接时, 执行第十四章相应子目。
三、 混凝土泵送均按泵车编制, 不再另行计算。
四、 混凝土楼梯包括休息平台、 平台梁、 斜梁及楼梯与楼板连接的梁、 踏步板及踏步。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混凝土柱按设计图示截面面积乘以高度以体积计算。
1.柱高自柱基上表面( 或板上表面) 至上一层板或梁的下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2.构造柱高按设计高度计算, 嵌入墙体部分并入柱身体积。
3.依附柱上的牛腿和柱帽, 并入柱身体积计算。
二、 混凝土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梁与柱连接时, 梁长算至柱的内侧面; 伸人墙内部分的梁头并入梁的体积计算。
2.主梁与次梁连接时, 次梁长度算至主梁的内侧面。
3.梁高自梁底算至板底, 反梁自板顶算至梁顶。
4.下翻地梁算入底板内, 上翻地梁按梁单算。
三、 混凝土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靠墙的倒角并入墙混凝土计算, 不靠墙的倒角并入相邻板混凝土计算。
四、 混凝土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墙的体积按墙的设计中心线长度乘以墙高和厚度计算。
2.墙垛( 附墙柱) 、 暗柱、 暗梁及墙突出部分并人墙混凝土计算。
3.墙的体积中, 板与墙相叠加部位按墙计算。
五、 现浇混凝土不扣除构件内钢筋、 预埋铁件及单孔面积≤0.3mz的孔洞所占体积。
六、 混凝土楼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七、 明挖结构钢筋及钢构件按设计图示尺寸乘理论重量以质量计算, 钢筋搭接用量另行计算。
第十二章 防水工程
说明
一、 本章包括: 明挖防水, 盖挖、 暗挖防水, 施工缝和变形缝3节共17个子目。
二、 防水保护层按5cm编制, 厚度不同时按比例换算。
三、 防水子目中主材如与设计规格、 型号不同时, 允许换算。
四、 明挖、 盖挖和暗挖防水主材含量已包含搭接, 不再计算面积, 附加层单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明挖防水、 盖挖和暗挖防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不扣除单孔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面积。
二、 工缝、 变形缝分不同材料,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第十三章 盾构工程
说明
一、 本章包括: 盾构机安装、 拆除, 车架安装、 拆除, 盾构掘进, 盾构管片, 衬砌压浆, 柔性接缝, 洞口钢筋混凝土环圈, 负环段管片及隧道内管线拆除, 盾构其它工程9节共78个子目。
二、 本章盾构子目按不同土质综合编制, 遇漂石等特殊地层时, 可另行计算。
三、 盾构工程中φ是指设计图示结构外径。
四、 车架安拆子目中的吨位是指单台车的重量。
五、 土压平衡盾构掘进的土方以吊出井口至堆土场地为止, 场外运输执行本册第一章相应子目。
六、 盾构机在穿越密集建筑群、 古文物建筑及堤防江河、 重要管线的基础、 桩群, 且对地表沉降有特殊要求者, 其措施费用另行计算。
七、 采用泥水平衡盾构掘进时, 其排放的泥浆至沉淀池为止, 场外运输执行本册第一章相应子目。
八、 盾构管片分钢筋混凝土管片和钢管片两种, 其中钢管片主要用于负环段或联络通道开洞处。
九、 管片成环水平试拼装已综合考虑管片的宽度和成环块数等因素, 执行时均不得调整。
十、 预制钢筋混凝土管片制作已含管片精模摊销费用。
十一、 管片密封条分氯丁橡胶条和三元乙丙橡胶条两种, 主材不同时, 允许换算。
十二、 盾构基座用于盾构机组装、 始发和接收阶段, 按钢结构编制, 若采用混凝土基座, 执行明挖车站混凝土结构相应子目。
十三、 手孔封堵材料以水泥加外掺剂为主, 主材不同时, 允许换算。
十四、 盾构过站按长度260m车站编制, 长度不同时可按比例调整。
十五、 泥水平衡盾构掘进不含泥水分离系统, 可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盾构机吊装吊拆按设计安拆次数以台·次计算。
二、 车架安装、 拆除按设计方案和单线盾构配套的台车数量以节计算。
三、 盾构掘进按以下标准以长度计算:
1.负环段: 从拼装后靠管片起至盾尾离开工作井内壁止( 始发井长度) 。
2.始发段: 从盾尾离开工作井内壁至盾尾距工作井内壁10倍盾构结构外径止。
3.正常段: 从始发段掘进结束至到达段掘进开始的全段长度。
4.到达段: 按刀盘距接收工作井外壁5倍盾构结构外径长度计算。
四、 预制混凝土管片按设计图示尺寸体积加1%以体积计算, 不扣除钢筋、 铁件、 手孔、 预留压浆孔道和螺栓所占体积。
五、 管片钢筋按设计图示尺寸乘理论重量以质量计算, 钢筋搭接用量另行计算。
六、 管片试拼装按每200环管片拼装1组( 3环) 以组计算。
七、 钢管片按设计图示尺寸乘理论重量以质量计算。
八、 预制混凝土管片运输以管片混凝土体积计算, 钢管片运输按钢管片重量计算。
九、 管片设置密封条和管片嵌缝均按设计图示以环计算。
十、 衬砌压浆按管片外径和盾构壳体最大外径所形成的充填体积计算。
十一、 临时防水环板和钢环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乘理论重量以质量计算。
十二、 临时止水缝和柔性接缝环每环长度按结构中心线周长以长度计算。
十三、 拆除临时钢环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乘理论重量以质量计算。
十四、 拆除洞口环管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十五、 洞口钢筋混凝土环圈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其钢筋和模板不另行计算。
十六、 负环管片拆除按负环段长度计算。
十七、 隧道内管线拆除按隧道设计长度加50m以长度计算。
十八、 盾构基座按设计图示尺寸乘理论重量以质量计算。
十九、 堵手孔处理按设计图示以数量计算。
二十、 密封舱添加材料按盾构掘进长度( 不含负环段) 计算。
二十一、 盾构过站按设计过站次数以台·次计算。
第十四章 地下其它工程
说明
一、 本章包括: 洞内回填, 拆除工程, 钢筋接头, 植筋, 水钻开孔5节共27个子目。
二、 回填材料分素土、 3:7灰土、 级配砂石和混凝土四种, 主材不同时, 允许换算。
三、 拆除混凝土子目未含废料外运和消纳费用。
四、 钢筋接头按直螺纹套简编制, 设计不同时, 允许换算。
五、 植筋子目中植筋胶按国产胶编制。
六、 直螺纹套筒接头和植筋子目中书均指图纸标明的钢筋直径。
七、 水钻开孔区分砌体和混凝土结构。
八、 水钻开孔孔径按φ300以内编制, 超出该范围时按设计方案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洞内回填按设计图示填充量以体积计算。
二、 拆除混凝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三、 直螺纹套筒接头按设计图示以数量计算。
四、 植筋按设计钻孔深度以长度计算。
五、 水钻开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第十五章 工程水电费
说明
一、 本章包括: 地上和地下工程水电费2节共6个子目。
二、 本章工程水电费是指地上工程( 高架车站、 高架区间) 和地下工程( 明挖、 盖挖、 暗挖车站和区间) 的主体结构、 附属结构和装修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所消耗的水电费。
三、 土石方工程、 围护及支护工程、 地基处理及加固工程、 盾构工程、 降水和监测工程的工程水电费已包含在相应子目中, 不另行计算。
四、 建筑物高度2.20m及以上者计算全面积, 高度不足2.20m者计算1/2面积。
五、 箱涵工程水电费执行地上区间相应子目。
六、 竖井( 风井) 工程水电费执行地下暗挖车站相应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高架车站、 地下车站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面积计算。
二、 高架区间按设计梁板外缘宽度乘以长度以面积计算。
三、 地下区间( 不含盾构) 按二衬结构设计外缘宽度乘以长度以面积计算。
第十六章 围堰工程
说明
一、 本章包括: 筑拆草土围堰, 筑拆圆木桩围堰和筑拆钢板桩围堰3节共8个子目。
二、 定额中未包括施工期内发生潮汛冲刷后所需的养护及加固费用。如遇特大潮汛发生等不可抗力的损失时, 可另行处理。
三、 麻袋围堰如使用其它材料装土围筑, 允许换算。
四、 围堰施工中若未使用驳船, 而是搭设栈桥, 则应扣除子目中驳船费用而执行相应的脚手架子目。
五、 围堰的施工断面指围堰所临时搭建的挡水设施的剖面; 围堰中心线指围堰中间部分沿长度方向的线。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麻袋围堰和土石围堰按围堰的施工断面面积乘以围堰中心线长度以体积计算。
二、 圆木桩围堰和钢板桩围堰按围堰中心线长以长度计算。
三、 堰高按施工期最高水位+50cm计算, 堰底按清淤后河床最低点计算。
四、 施工围堰的尺寸按有关设计施工规范确定, 堰内坡脚至堰内基坑边缘距离根据河床土质及基坑深度而定, 但不得小于1m。
第十七章 洞内临时设施和临时钢支撑
说明
一、 本章包括: 洞内临时设施和临时钢支撑2节共16个子目。
二、 洞内临时工程子目适用于暗挖或盖挖施工时所铺设的洞内临时性工程, 按季度测算, 不足一季度按一季度计算。
三、 洞内临时设施包含洞内通风、 洞内供水、 动力电缆、 照明、 临时轨道, 定额是按单层设计结构断面面积在35m2以内编制的; 当单层设计结构断面面积在60m2以内, 其人工、 材料、 机械乘以系数2; 当单层设计结构断面面积在90m2以内, 其人工、 材料、 机械乘以系数3; 当单层设计结构断面面积在120rr12以内, 其人工、 材料、 机械乘以系数4; 当单层设计结构断面面积在160m2以内, 其人工、 材料、 机械乘以系数5。
四、 临时钢支撑分钢管和型钢两种形式, 按现场制作编制, 适用于明挖基坑, 若用于洞内施工时其人工、 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2。如设计采用混凝土支撑, 执行第二章圈梁等相应子目。
五、 钢支撑制作按一次性投入量编制, 周转次数和摊销量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自行考虑。
六、 钢支撑场外运输执行本册第十三章钢管片运输相应子目。
七、 洞内临时喷射混凝土钢支撑执行本册第十章初衬钢筋相应子目并扣除残值。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洞内通风按隧道的设计长加30m以长度计算。
二、 洞内动力按隧道的设计长加50m以长度计算。
三、 洞内供水按隧道的设计长加30m以长度计算。
四、 洞内照明按隧道的设计长度计算。
五、 洞内轨道按隧道的设计长度计算。
六、 临时钢支撑按设计图示尺寸乘理论重量以质量计算。
第十八章 模板工程
说明
一、 本章包括: 地上结构模板, 桥梁下部结构模板, 桥梁上部结构模板, 明挖车站模板, 明挖区间模板, 盖挖、 暗挖车站模板, 暗挖区间模板, 竖井及其它模板8节共74个子目。
二、 柱、 梁、 墙、 板的支模高度按6m编制, 支模高度指板上表面算至上一层楼板下表面之间的高度。超过6m部分, 执行模板支撑高度6m以上每增Im相应子目。
三、 模板按钢模板为主、 局部木模板综合编制。
四、 上部结构梁或板的模板需另行计算支架子目, 其余子目均包含支架内容, 不另行计算。
五、 暗挖区间隧道衬砌按模板台车或钢模板为主、 局部木模板综合编制。
六、 盖挖车站顶板和中板按地模编制。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混凝土结构( 楼梯除外) 模板工程量均按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积计算。
二、 悬浇梁按混凝土接触面积计算。
三、 桥梁支架按设计梁板外缘宽度乘以长度以面积计算; 满堂式钢管支架按梁板下空间体积计算。
四、 底板模板计算分段浇筑的侧面施工缝位置模板。
五、 柱
1.柱模板及支架按柱周长乘以柱高计算, 不扣除柱与梁连接重叠部分的面积。牛腿的模板面积并入柱模板工程量中。
2.柱高从柱基或板上表面算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 无梁板算至柱帽底部标高。
3.构造柱按图示外露部分的最大宽度乘以柱高计算。
六、 梁
1.梁模板及支架按展开面积计算, 不扣除梁与梁连接重叠部分的面积。梁侧面按展开面积并人梁模板工程量中。
2.梁长的计算规定:
( 1) 梁与柱连接时, 梁长算至柱侧面。
( 2) 主梁与次梁连接时, 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
( 3) 梁与墙连接时, 梁长算至墙侧面。如墙为砌块( 砖) 墙时, 嵌入墙内的梁头和梁垫的面积并入梁的工程量中。
( 4) 圈梁: 外墙按中心线, 内墙按净长线计算。
3.过梁按图示面积计算。
七、 墙
墙模板及支架按模板与现浇混凝土构件的接触面积计算, 附墙柱侧面积并人墙模板工程量。单孔面积≤0.3m2的孔洞不予扣除, 洞侧壁模板亦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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