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开县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11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
中共开县纪委
开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开县监察局
关于印发《开县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级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现将《开县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开县纪委
开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开县监察局
9月8日
开县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为解决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不规范不透明的问题,按照中共重庆市纪委、重庆市经济信息委、重庆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渝纪发〔 〕35号)、重庆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治工发〔 〕2号)的要求, 9月,各区县要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统一链接至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实现互联互通。为此,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开县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协调领导小组”),
协调领导小组由县经信委主任周政治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喻亮、县经信委副主任徐俊华任副组长,县检察院、县发改委、县城乡建委、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移民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银监办等有关部门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为成员。其主要职责:分析把握全县工程建设领域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形势,研究对策,制订工作计划。
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经信委,由县经信委副主任徐俊华任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在协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县工程建设领域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信息交流、督促检查和信息汇总上报等日常事务。
二、工作内容
(一)建立开县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
9月10日之前,由县经信委会同县政府电子政务办和县委宣传部新闻科,在“开县信息公开网行政公开栏” 页面中建立“开县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实现与“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链接,搭建好项目信息公开平台,为各项目审批部门、项目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等单位发布项目信息分配管理权限。
(二)集中统一公开全县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
1.项目信息公开的主体。按照“谁主管、谁发布”的原则,项目管理单位做好信息收集、结构化处理、发布和维护等工作;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信息由审批部门收集、审核和发布;项目招标投标信息由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入场交易项目的信息,未入场交易项目的信息由项目主管部门发布;项目建设管理信息和从业单位、主要从业人员信息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项目主管部门依据管理权限审核、发布;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审批和出让信息由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收集、审核和发布;相关企业基础信息由企业登记主管部门依据职能公开;相关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的基础信息由建设资质管理部门依据职能公开。
2.项目信息公开的内容。各审批部门、项目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等单位按照《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基本指导目录(试行)》(附件1),以项目为中心,以审批流程为主线,于 9月底在“开县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页面相应位置上主动公开 1月1日以来的建设项目相关信息,重点公开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建设项目的相关信息。
3.项目信息公开的要求。各审批部门、项目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等单位按照审批和管理权限,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准确、规范公布项目信息,原则上应于行政审批决定作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布。对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要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相应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4.规范不良行为信息公开。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涉及的各方主体不良行为的监督检查并依法作出处理,要按照“谁查处、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违法违规档案记录,不良行为信息公开达到全覆盖。不良行为信息应于行政处理决定做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布。公布的基本内容应包括被处理当事人名称、违法行为、处理依据、处理决定、处理时间和处理机关等。
5.统一信息发布表现格式。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表现形式为电子数据,包括结构化数据和非结构化数据。非结构化数据包括办公文档、纯文本、表格、网页、图片、音频、视频。根据GB/T20916- ,文本文档采用XML格式,图片采用JPEG格式,音频采用WAV格式,视频采用AVI格式。办公文档、纯文本、表格和网页中的中文采用简体中文字符。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审批部门、项目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等单位落实项目信息公开工作责任领导、责任人员(信息发布管理员),建立相关工作台账,按照要求做好信息收集、审核、发布工作。填写《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工作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情况表》(附件2)于9月20日之前报县经信委。另开县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协调办公室牵头,适时组织各部门工程项目信息发布管理员进行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二)强化信息反馈。各审批部门、项目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等单位要对本部门发布的项目名称及条数进行月统计,于次月2日前将统计表(附件3)报县经信委。县经信委将信息条数汇总后于次月5日前报市经信委。
(三)加强监督检查。县经信委要统筹协调好各部门的信息收集、审核和发布工作。对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收集,并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适时组织专门力量对执行本方案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将对单位分管领导实行后进约谈。
中共开县纪委 开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开县监察局
9月8日
主题词:专项治理 工程建设 项目信息公开 通知
中共开县纪委办公室 9月9日印发
(共印20份)
附件1:
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基本指导目录(试行)
一、项目审批 公开信息
(一)项目审批信息
项目建议书批复结果信息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结果信息
初步设计方案批复结果信息
节能评估审查批复结果信息
规划选址意见批复结果信息
用地批复文件结果信息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结果信息
施工许可(开工报告)审批信息等内容
(二)项目核准信息
项目核准结果等内容
二、项目建设管理公开信息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建设时间
建设单位(项目法人)信息
参建单位信息等内容
(二)招标投标信息
招标事项
招标公告
投标资格预审公告
中标结果等内容
(三)征地拆迁信息
征地拆迁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用地审批意见
项目涉及征地
拆迁公告
工作方法原则
已支付的拆迁补偿情况等内容
(四)重大设计变更信 息
设计变更管理依据
审批单位
项目变更时间
变更原因
变更内容等内容
(五)施工管理信息
项目进度计划
完成情况等内容
(六)合同履约信息
施工单位项目考核
参建单位主要相关人员按合同履约到场信息
设备材料采购情况等内容
(七)质量安全检查信 息
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质量安全监督
项目质量鉴定
评定结果等内容
(八)资金管理信息
(八)资金管理信息
项目资金到位
使用等内容
(九)交(竣)工验收信息
交(竣)工验收时间
交(竣)工验收结果等内容
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专项验收时间及结果信
水保专项验收时间及结果信息
环保专项验收时间及结果信息
档案专项验收时间及结果信息
消防等专项验收时间及结果信息
交付使用时间等内容
三、项目从业单位公开信息
(一)良好行为记录信息
从业单位的良好行为记录信息
(二)不良行为记录信息
从业单位的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等内容
四、项目从业人员公开信息
(一)良好行为记录信息
主要从业人员的良好行为记录信息
(二)不良行为记录信息
主要从业人员的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等内容
五、土地使用权审批和出让信息
(一)土地招标拍卖挂 牌出让信息
位置
土地面积
建筑密度
容积率
规划用途
出让年限
竞价起始时间
竞价截止时间
拍卖起叫价
竞买保证金等内容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结果信息
受让方名称
土地位置
宗地面积
容积率
规划用途
土地成交价格
签约时间等内容
(三)建设用地审批信 息
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
用地位置
用地用途
申请用地面积
批准时间等内容
六、矿业权审批和出让信息
(一)探矿权审批信息
许可证号
项目名称
探矿权人
勘察单位
勘察矿种
有效期
经纬度极值坐标
勘察面积
地理位置
发证机关等内容
(二)探矿权出让信息
探矿区名称
矿种
面积
经纬度拐点坐标
出让方式
竞买保证金
起拍价
招拍挂时间等内容
(三)采矿权审批信息
许可证号
采矿权人
矿山名称
经纬度
矿种
总面积
有效期
发证机关等内容
(四)采矿权出让信息
采矿权名称
矿种
面积
经纬度拐点坐标
出让方式
竞买保证金
起拍价
拍卖时间等内容
附件2:
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工作
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情况表
单位:(盖章)
姓 名
职 务
联系电话
备注
责任领导
责任人员
填表人员: 填表日期:
报送时间: 9月20日前
报送地点:县经信委信息化科 传真:85871354 邮箱:
联系人:董少冰 联系电话:85871345
附件3:
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报表单位(盖章):
序号
发布项目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
1
2
本月应发布条数
本月已发布条数
累计应发布条数
累计已发布条数
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报送时间:每月2日前
报送地点:县经信委信息化科 传真:85871354 邮箱:
联系人:董少冰 联系电话:85871345
上一篇: 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县工程建设项目交易问题收集处理工作办法的通知
下一篇: 招标投标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其适用规则(渝发改标【 】1665)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