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广电代办点实施方案邢
9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设立广电业务代办点实施方案
第一章:项目概述
一、项目实施背景
随着“三网融合”概念的不断强化,随着公司当前宽带、付费频道、双向互动等业务推广力度的不断加大,在整合和丰富视频内容、服务内容,向双向、互动、全业务发展的同时,也应不断拓展公司的销售渠道、宣传渠道、业务办理渠道,建设和完善公司的销售体系,增强公司的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公司当前只有营业厅单一的业务办理和推广渠道,用户在了解和办理业务时不便捷、不通畅、不及时的缺点日益凸显。构建公司的社会营销渠道能够有助于树立公司品牌形象、加快业务推广。移动、联通、电信等企业用户当前的缴费办理、放号等基础业务有60%-80%是经过专营店和代理点完成的。营销渠道体系的不完善将制约和影响公司长远发展。为方便用户就近办理业务,促进公司业务特别是宽带、付费等增值业务的发展,在市场份额的激烈争夺中抢占先机,公司鼓励各分公司设立广电业务代办点、构建多样业务营销渠道、提升用户的服务体验。市公司根据当前现状,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二、推广意义
发展广电业务代办点是公司现有业务销售渠道的有效补充和扩展,有助于丰富和完善公司经营体制,实现公司规模经营,便捷用户的业务办理流程,推动增值业务的发展。
第二章:项目主体内容
一、关键词:
快速筹建,规范发展:经过在各市区、乡镇选点试建,总结规范化、标准化的推广经验。
分配任务指标,建立考核机制:制定全年的建设任务、工作要点与进度安排,并将个人绩效与渠道建设任务、用户实际发展完成情况挂钩。
统一营销渠道识别系统(门店、VI):统一的VI识别系统,配发各类业务政策宣传单页、海报、展示架等,增强品牌感知度。
二、项目名称:广电业务代办点
广电业务代办点是公司服务用户的基层营业终端。一般设在社区、卖场、街道和村镇,代办点在其辖区内开展宽带、付费、互动等业务宣传推广、收单、代收费等工作(暂不代收基本收视费),并根据不同业务享受不同比例的提成收益,具体开展业务内容根据公司的授权范围进行。
三、代办点推广建设部门:各分公司
选点原则:辖区内人口密度较大;现有广电用户数量较多;数字电视平移和双向网络改造已基本完成的区域;在农村具有一定用户规模的村镇;优先考虑在当地具有一定影响和号召力的商店/人士等。
四、项目组织机构
类别
姓名
职务
职责
领导小组
刘黎明
总经理
全面
副总经理
项目负责人
曲雅伟
市场部经理
市场营销/代办点政策制定
分公司负责人
王岩伟
市中分公司副总
市中
苗丽杰
环翠分公司副总
环翠
赵丽芳
高区分公司总经理
高区
蔡仁伟
经区分公司副总
经区
丁信永
临港分公司副总
临港
许苏建
文登分公司副总
文登
郭黎明
荣成分公司副总
荣成
丁广玉
乳山分公司副总
乳山
五、代办点的发展对象:
(1)城区的社区商店;
(2)乡镇超市(人气聚集旺铺,在当地具有一定号召力);
(3)大型报刊亭等人流量大、处于城市中心的经营场所;
(4)村镇中具有影响力和号召力的个人;
(5)其它。
六、代办点建站支持:
(1)免费为新增代办点制作门头(以公司提供的VI标准制作);
(2)根据业务量免费提供宣传单页、海报、展示架等;
(3)经过“代办点俱乐部”、培训等方式定期举办活动,提升代办点的各项知识技能,增强对广电网络的归属感、认同感;
(4) 对核心代销商进行星级奖励、门店补贴、合作年限等多方面激励,设立长期激励和晋升制度;
(5) 对所在辖区内开展活动时,给予优惠、阶段销售奖励等措施;
(6) 代办点提取发展的宽带、付费频道缴费等业务不同比例的拥金。
七、佣金提取原则:
1、代办点发展的业务计入所属分公司任务指标,并按公司规定提取业务推广费。分公司可依据辖区内实际情况给代办点制定具体的任务指标和考核办法,并根据考核结果从业务推广费中提取代办点的佣金。
2、分公司对代办点按月进行考核,当月兑现。
八、分公司项目实施监督与管理:
1、代办点建设质量监督:
分公司对该辖区内的代办点建设全过程(选点、合约签订、绩效考核、业绩及佣金结算、资金管理)的质量进行监督与控制。
2、资金使用管理:
分公司针对包括新增代办点的门头制作费用;代办点业务佣金及保证金管理等内容,设计具体监管方法。
九、代办点审批流程、管控及工作内容
1、代办点审批流程与管控
(1)拟申请/发展的代办点向所在辖区的分公司提交《广电业务代办点建点申请书》、营业场所概述、工作人员情况、业绩销售目标、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根据申请建点的提交材料,各分公司依据市公司的建点规定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和实地考察。满足公司各项要求的申请者与分公司签订《广电业务代办点合作协议》, 由分公司负责业务授权及培训后。
(3)代办点签订合作协议时一次性向公司缴纳1000- 元的业务保证金。双方协议终止后,公司与代办点结清各项费用,并退还保证金。
(4)代办点需完成与公司签订的业务销售指标,公司依据《代办点
奖惩方案》结合代办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奖惩。若代办点连续三个月没有完成公司业绩指标或有其它违约行为,公司有权扣除其相应保证金,并有权与情节严重者取消合约。
(5)代办点自签约时起最短合作期限为一年(公司主动解约的除外)。代办点不足一年提出解约,各分公司依据管理办法扣除相应的保证金。
(6)各分公司负责对代办点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
2、 代办点工作内容:
(1)负责辖区内用户的广电增值业务办理、业务咨询、推广、市场情况反馈等工作;
(2)负责在本辖区内张贴、发放公司的业务宣传单页,在经营场所展示公司的业务和服务内容;
(3)主要受理辖区内用户的广电宽带、付费节目、双向互动等业务(后期条件成熟后可论证基本收视费代收),及时将用户办理的业务信息向所属分公司提报,并做好用户资料的整理、归档、保存。
(4)在接待用户咨询业务时,应按照代办点业务培训的要求,做到准确、详实。对不确定、不了解的业务,及时向所属分公司咨询后将信息转达给客户。
十、代办点的职责:
代办点受所辖分公司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在分公司授权的指定区域内推广和销售公司的业务,是社会销售渠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代办点的基本职责为:
(1)与分公司签订合作协议,认真执行协议中的各项规定,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规定的销售任务。
(2)严格在业务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未经公司同意,不得经过任何形式开展公司授权范围以外的业务。
(3)在经营活动中所使用的称号、标志,提供的业务报价、服务方式及服务时限等所有与公司业务、权益相关的内容均应遵照公司相关规定。
(4)在用户业务咨询、办理、代收费过程中,应维护公司和用户的利益,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标准做好服务工作,并有责任将本区域内的市场信息情况(包括用户反馈、建议和投诉及其它相关运营商的销售信息及市场行为等)及时向分公司指定人员反馈。
(5)未经公司同意,代办点不得擅自将用户资料等信息向任何组织、任何个人提供或泄露;
(6)同分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后,业务经营范围仅限我司所授权的业务,不得经营其它与公司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业务。
十一、分公司建立代办点流程分解:
(1)经过调查、走访等形式筛选质量较高的代办点备选地点,洽谈并达成合作意向;经过发布招募信息,在申请建点者中选择符合公司各项要求的;
(2)签订合作协议,对代办点进行业务培训
(3)对代办点的门头、展示架/栏、展板等进行统一设计、张贴
(4)代办点开始受理业务
第三章:项目推进时间表
4-5月份
制订代办点实施方案;完成代办点门头设计、合作协议和考核标准;分公司在城区主要社区、乡镇商店等选择1-2家试点,打造样板。
5-6月份
各分公司在试点基础上总结经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规范实施标准,组织推广;开展代办点培训。
4月27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