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心血库记录和电脑化管理制度每个输血科(中心血库)都应该有手工和电脑化记录的系统,并建立涉及系统的政策和操作。记录必须被完整的保存和保护。一、记录1. 必须设立本科室所做的所有试验的操作手册,操作手册必须包括试验的名字、原理、标本要求、试剂和仪器、步骤、结果、注解(方法的有效性、干扰因素、局限性等)、参考书籍、回顾表等。2. 必须设立质量控制记录手册,登记每天试剂质控结果、各种冰箱水浴箱温度。3. 设立各种反应的观察和结果记录手册或单子,应记录工作人员在工作时所观察到的所有反应结果、结论和处理办法。4. 设立规章制度手册,要求包括各种常规工作制度、安全制度、人事制度、奖罚制度、紧急情况的处理原
2、则。5. 开展采供血业务的中心血库,必须设立献血员手册,包括基本档案、体检情况、采血记录、延期和注销记录等。6. 其它手册,包括试剂进出登记、血液及成分收发登记、紧急发血签名单、电话通知记录、机器维修保养记录。二、记录保留1. 一般保留的记录(1)献血员的医疗史、体格检查、同意书、检查疾病试验的结论标签、献血记录。(2)其他来源的血液,包括数量和血液的证明、采集部门的证明。当然,中间部门的资料也可以使用,只要他们有采集部门血液数量和证明的资料即可。(3)完成血液成分准备的特定设施和所执行功能的资料。(4)每个血液及成分的最后处理。(5)姓名、签名和缩写或身份代码,以及那些被授权签名或缩写或阅读
3、报告和记录工作的日期。(6)永久延期的献血员的通知。(7)对潜在的受血传播疾病危险的受体的通知。2. 至少保留五年的记录(1)献血员及献血的记录:献血员ABO&RH血型、血型鉴定的困难、严重的输血副反应、机采程序的临床记录、发放以前血液的观察记录。(2)病人记录:ABO&RH、血型鉴定的困难、严重的输血副反应、临床有意义的不完全的抗体、交叉试验的结论、放血、机采和门诊病人输血的治疗记录。(3)另外记录:储存温度、血液及成分的观察结果、成分试剂和仪器的控制试验和简练的试验检查(包括时间、完成的试验、观察结果、结论、完成试验的指定人员)。3. 延误的记录(1) 已经放在永久延误和保持不明确审查的人
4、的记录。(2) 为保护受体暂时延误的献血员的记录在延误期间也应被保持。三、电脑管理使用电脑系统时,必须包括发展计划、系统设置、有效的功能、资料完整性、人员培训、系统维护、操作的程序和政策。1. 必须有最后接受前资料的显示系统。2. 科室必须有另外一个可选择的系统,以确保在电脑化的资料无效的时候继续操作。3. 系统的修改必须被授权和文件记录,在操作和软件中的所有改变都应以完整的技术细节和可理解的语言记录提供给使用者。4. 记录系统应能够查找每个血制品的来源和去处,并能重新检查所提供的特殊血制品记录和调查受体证明的副反应。5. 每个试验的真实观察结果应立即被记录,完成试验的结论也应被记录。6. 应有一个手段指定专人完成下列有意义的步骤:收集、处理交叉试验、血液及成分的发放。7. 通过网络加强与各临床科室、血液中心、国内外同行的联系,探讨各种疑难输血病例,选择组织配型相合的供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