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农民拆迁保障住房建设
项目施工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XX
建 设 单 位:XX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5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另册) 75
第六章 图纸(另册) 97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98
第八章 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80
第九章 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 11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XX农民拆迁保障住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XX农民拆迁保障住房建设项目已由XX号文批准立项,招标人为长沙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XX拆迁保障住房建设项目;
2、工程地点:位于XX路以北;
3、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8.26万平方米,由20栋建筑组成,包括1#~15#高层住宅楼、16#商住楼、17#~18#商业楼、19#综合楼、20#幼儿园,工程总投资额约94000万元;
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建筑、装饰、安装工程及附属工程等,具体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安装工程(包括弱电、强电、给排水、消防、暖通及机电设备等)、园林景观(含照明)、人防工程、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不含二次装修及户内精装修)、室外总图配套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土方开挖及外运工程等建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阶段的施工等,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资金来源:自筹。
8、工期要求:630日历天。
9、保修: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报价部分采用附表6〈1〉)。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专业壹级建造师资质,且具备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高级职称;
6、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湖南省以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须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
9、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湘建建[2010]109 号文件及长住建发[2013]146号文件要求配备(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36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0人、安全员10人、质量员9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须具备相应的有效岗位证书,安全员还需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执业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且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有在建项目;
10、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技术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11、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并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提供官方查询网址);
12、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全 称:
开户银行:XX支行
帐 号: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XX项目施工”。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XX项目施工”),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分支机构提交无效)。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9日起至投标截止前登录雨花公共资源交易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资料,请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八、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5年 6月13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答疑文件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雨花公共资源交易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敬请留意,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30日9:00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XX
十、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XX
十一、根据XX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原件除外。
入库地址: XX中心。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招标人
XX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名称
XX拆迁保障住房建设项目施工
3
建设地点
位于XX路以北
4
资金来源
自筹
5
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来源已落实
6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建筑、装饰、安装工程及附属工程等,具体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安装工程(包括弱电、强电、给排水、消防、暖通及机电设备等)、园林景观(含照明)、人防工程、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不含二次装修及户内精装修)、室外总图配套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土方开挖及外运工程等建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阶段的施工等,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7
计划工期
630日历天
8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
保修要求
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
10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和信誉
见本项目招标公告第5条
1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2
踏勘现场
不统一组织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
13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9日起至投标截止前登录雨花公共资源交易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资料,请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14
投标人提出质疑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5年6月13日17:00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15
招标人澄清时间与方式
招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雨花公共资源交易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6
偏离
不允许
17
分包
专业工程经招标人书面批准后允许合法分包
18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无
19
招标文件澄清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20
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6月30日09:00时
2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投标预算书提供电子文档2份(光盘,采用PKPM软件编制,光盘内应包含PKS和TPS文件)
22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起90日历天内
23
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②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全 称:
开户银行:XX支行
帐 号:
③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④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⑤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XX项目施工”。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XX项目施工”),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分支机构提交无效)。
24
近二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13年、2014年度
25
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竣工验收的工程为有效,按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计算。
2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27
签字或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商务标正、副本签章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文件技术标要求封面盖章,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投标报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施工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等应按要求签字(或盖章)。
(3)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汇总表和预算书封面都应由本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盖其执业专用章,并附注册造价师证书复印件。如委托具有相应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预算的,应附委托合同原件、注册造价师证书复印件,并在上述规定处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
(4)开标一览表、预算书封面和投标报价汇总表没有本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盖其执业专用章,没有附注册造价师证书复印件的;委托中介机构编制预算,但没有附委托注册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的委托合同原件、注册造价师复印件、没有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的。其投标报价计零分,并且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算术平均。
28
投标文件份数
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商务标和投标函部分(合订为一本)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技术标一式五份,不分正副本。
29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为明标,必须胶装,不使用活页装订。
30
封套上至少写明
招标人名称:
项目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和投标函部分或技术标)
在 年 月 日09:0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31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与方式
递交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
32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33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6月30日9: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34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组成:由经济类和技术类专家组成,共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5
是否授权
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不超过3名中标候选人并排序。
36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 银行保函形式;
履约担保的金额: 为合同价格的10%;
履约担保提供时间:由中标人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4日内向招标人提供。
37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和招标代理服务费
1、招标人和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招标人和中标人须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湖南省物价局湘价服【2014】33号文件规定。
2、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收费标准计取,文件约定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38
其他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入围或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入围资格或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2)评标以前,投标人及其拟任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的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其达不到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3)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前,中标候选人及其拟任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的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其达不到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5)招标文件中所设置的内容、条款及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省市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招投标有关规定为准;
(6)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投标截止前十日向招标人提出,否则视同认可。
(7)根据XX号文,投标人应如实、详细、正确提供主要工程业绩汇总表和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表,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将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的主要工程业绩和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39
评标办法
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报价部分采用附表6〈1〉)
40
招标控制价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Ⅰ)(投标报价评审采用附表6〈1〉),不设标底,但设招标控制价,其内容包括:(一)工程总造价;(二)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如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砖石工程、混凝土工程、钢筋工程等)(三)各措施项目清单费(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等)(四)其他项目费(其中: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五)规费(其中:养老保险费、职工教育经费)(六)税金;(七)人工工资、主要材料、机械台班数量汇总表。
本项目设有招标控制价,投标人投标报价总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总价均不能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在投标截止15日前发布于雨花公共资源交易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请投标人自行查阅。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投标人对所公示的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请于2015年6月19日17:00时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专区”提出,如投标人对发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提出任何异议,招标人则认为所有投标人已认同发布的招标控制价。
41
本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湘建建[2010]109 号文件及长住建发[2013]146号文件要求配备(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36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0人、安全员10人、质量员9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须具备相应的有效岗位证书,安全员还需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执业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且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有在建项目。
(2)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即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专业壹级建造师资质,且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专业高级职称;施工员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标准员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标准员岗位资格证书;机械员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械员岗位资格证书;材料员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材料员岗位资格证书;资料员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料员岗位资格证书。
(3)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提供官方查询网址);
(4)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开标当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注:另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商务标中《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和《主要工程业绩汇总表》电子版拷贝在U盘内与关键岗位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一同提交,查询在建情况后现场返还U盘。
42
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人说明
召开开标会议时,省内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准时参加。
省外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准时参加。如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出具法定代表人特殊原因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相关证明:(1)法定代表人若因住院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提供三甲(含)以上等级医院出具的正式住院证明原件。(2)法定代表人若因出国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国机票复印件和护照(含签证页)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参加开标会议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3
奖项加分
《信誉评审计分表》序号 2中“工程获奖情况”:对鲁班奖、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芙蓉奖、省优质工程、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奖项进行加分。
1.总 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和保修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本标段的保修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不作资格条件;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技术负责人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按须知前附表规定自行组织踏勘现场,但不能与招标人接触,不能透露投标人名称。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0招标答疑
1.10.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5年6月13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1.10.2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雨花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澄清文件,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偏离
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
1.12 分包
专业工程经招标人书面批准后允许合法分包。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9)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及规定的方式提出,以便补齐。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及规定的方式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雨花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澄清文件,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招标人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雨花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修改文件,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备案的书面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投标函部分、技术标组成。
3.1.2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投标函部分合订为一本,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承诺书
(5)开标一览表
(6)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
(7)劳务分包资料
(8)投标保证金(复印件)
(9)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
(10)投标单位基本情况
(11)投标人近3年类似工程经验(含主要工程业绩汇总表)
(12)投标人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13)投标人获奖情况自评分汇总表
(14)投标人企业信用情况
(15)投标人企业认证情况
(16)投标人的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17)其它资料
(1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具体详见第八章)
3.1.3投标文件技术标按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附表2”规定的技术标书内容编制,采用明标,包括下列内容(按此顺序):
(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2)质量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
(3)安全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
(4)环境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
(5)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6)资源配备计划(含劳动力计划和主材计划);
(7)主要项目管理人员;
(8)施工设备;
(9)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注:如有合理化建议,不单独列出,各投标人将相关内容融入各相应章节。
3.2投标报价
3.2.1工程造价的单价和总价均以人民币表示,金额以“元”为单位。
3.2.2投标人应对本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等列入招标范围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3.2.3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Ⅰ)(投标报价评审采用附表6〈1〉),不设标底,但设招标控制价,其内容包括:(一)工程总造价;(二)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如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砖石工程、混凝土工程、钢筋工程等)(三)各措施项目清单费(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等)(四)其他项目费(其中: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五)规费(其中:养老保险费、职工教育经费)(六)税金;(七)人工工资、主要材料、机械台班数量汇总表。
本项目设有招标控制价,投标人投标报价总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总价均不能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在投标截止15日前发布于雨花公共资源交易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请投标人自行查阅。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投标人对所公示的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请于2015年6月19日17:00时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专区”提出,如投标人对发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提出任何异议,招标人则认为所有投标人已认同发布的招标控制价。
3.2.4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有关技术资料、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等,按湘建价[2014]113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文件中规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根椐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确定投标报价,并承担由于投标人计算差错的责任,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均不得修改。
3.2.5投标人预算书中的单价在澄清时不得修正。
3.2.6本工程取费按建筑工程及相关工程取费。
3.2.7报价依据及说明:
(1)工程施工设计图纸;
(2)湖南省建设厅湘建价[2014]113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
(3)2015年第2期《长沙建设造价》发布的材料预算价,预算价格缺项材料参照市场平均价,但投标报价不能低于企业成本价。
(4)人工工资执行湘建价[2014]112号文,其中装饰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同建安工程人工工资单价。
(5)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通知》(湘建建[2010]111号)和长住建发[2011]108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施工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单独列项,单独报价后汇入总报价,且不得低于省住房和城
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应费率标准。
(6)在合同工期范围内,主要材料价格遇到政策性调整时,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执行。
(7)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专业工程暂估项目及材料暂估项目投标人不得进行优惠,否则投标报价计零分。
3.2.8“规费”中由甲方代缴的工程排污费进入报价,结算时从工程款中扣除。
3.2.9养老保险不进入工程造价。
3.2.10公示的招标控制价中的不可预见费、暂定(估)价、暂列金额,投标人必须按公示金额进入报价,不得优惠,否则投标报价计零分。
3.2.11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
3.2.12清单综合单价包含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及税金外的所有费用,已含风险费用,其风险范围:一般自然灾害;清单工程量增减等因素。
3.2.13清单综合单价按包干价的则已包含完成该项工作的全部费用。
3.2.14投标人均需认真进行现场踏勘,认真进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编制。
3.2.1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16投标报价的编制按湘建价[2014]113号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执行,投标书需按湘建价[2014]113号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规定提供全部分析表及取费费率,每本商务标书中都必须装订表附录B—附录E(投标报价部分),另表附录B—附录L(投标报价部分)(含取费费率)单独打印单独装订一份;
3.2.17投标预算部分采用PKPM预算软件编制,预算文件刻入光盘中(须包含PKS和TPS文件,光盘上要标注投标人名称),要求光盘中的数据与纸制商务标书中的数据一致。商务标书、工程量清单及光盘一起密封在一个文件袋中。
3.2.18工程量清单
3.2.19 商务标书中投标报价部分电子文档应和文本文档一致,如不一致,以文本文档正本为准。
3.2.20其他说明
工程结算办法见合同有关条款。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按前附表23条规定。
3.4.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工作指南》予以退还;
3.4.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后,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工作指南》予以退还。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进行串标,违规违纪行为导致招标无法顺利进行;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资格后审资料(附施工项目资格后审检查一览表)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以下要求递交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格后审资料复印件或影印件(壹份提交给招标方,壹份包装后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给评标委员会)。资格后审资料主要包含以下内容(不限于):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证及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7)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相关证书(安全员另需提交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技术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
(9)湖南省外企业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10)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表(该项不属于资格后审条件,须与投标文件中内容一致);
(11)主要工程业绩汇总表(该项不属于资格后审条件,须与投标文件中内容一致);
(12)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原件;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或提供官方查询网址);
注:技术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省外企业的关键岗位人员证书真实性证明原件等证明文件原件、无在建证明等证明文件原件,投标人应将其原件与资格后审资料复印件一并提交,否则,其资格后审不合格。
如果证照因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开标现场的,应在开标时间前出示省(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年检或年审等办理部门的正式证明(原件),并加盖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
3.6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和投标函部分)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和投标函部分)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和投标函部分)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合同条款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打印或复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
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和投标函部分)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技术标不分正副本。
3.7.5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和投标函部分)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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