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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关键技术标准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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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 技术规范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 前 言 为规范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内容、程序、方法及要求,确保数据库结果质量,促进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管理和共享,依据《中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 1014-)(以下简称《规程》)相关要求,制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其中,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依据《基础农田数据库标准》(金土工程试行)、《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 1016-),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依据《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 1015-)。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依据当地域实际需要,对本规范未尽事宜制订补充要求,但不得和本规范相抵触,并须报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土地调查办”)立案。 本规范附录A、附录B、附录C………. 附录R均为规范性附录。 本规范由国土资源部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全国土地调查办 本规范关键起草人:温明炬、韩永顺、张炳智、孙毅、曾珏、高莉、李琪、吴明辉、辛丽璇 参与编写人员:杨祝晖、戴建旺、胡小华、陈红兵、梁耘、曾巍、陈金、王莉、王永俊、刘凤君 目 录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第一部分 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 2 4 总体设计 2 4.1 建设任务 2 4.2 数据库体系结构 2 4.3 数据库逻辑结构 3 4.4 数据库内容及分层 4 4.5 数据字典 5 4.6 数据库管理系统设计 5 4.7 基础要求及技术指标 5 4.8 数据库建设关键步骤 6 5 准备工作 8 5.1 方案制订 8 5.2 人员准备 8 5.3 软硬件准备 8 5.4 管理制度建立 9 5.5 数据源准备 9 6 数据采集和处理 12 6.1 数据采集标准 12 6.2 数据采集方法 12 6.3 各要素数据采集 22 7 数据入库 26 7.1 数据入库步骤 26 7.2 数据检验 27 7.3 数据库参数设置 28 7.4 矢量数据入库 28 7.5 DEM数据入库 29 7.6 正射影像数据入库 29 7.7 元数据入库 29 7.8 系统运行测试 29 8 质量控制 30 8.1 质量控制标准 30 8.2 数据源质量控制 30 8.3 数据采集质量控制 30 8.4 接边拓扑处理质量控制 30 8.5 数据入库质量控制 31 8.6 数据建库信息管理 31 9 数据库结果要求 31 9.1 结果内容及要求 31 9.2 结果质量评价 33 10 数据库更新 36 10.1 更新目标和标准 36 10.2 更新方法及要求 36 11 数据库管理功效 36 11.1 数据处理功效 36 11.2 数据管理和应用功效 37 第二部分 城镇土地调查(城镇地籍)数据库建设 38 12 总体设计 38 12.1 建设任务 38 12.2 数据库逻辑结构 38 12.3 数据库内容 39 12.4 数据库管理系统设计 40 12.5 基础要求及技术指标 40 12.6 数据库建设关键步骤 40 13 准备工作 41 13.1 方案制订 41 13.2 人员准备 41 13.3 软硬件准备 41 13.4 管理制度建立 42 13.5 数据源准备 42 14 数据建库 44 14.1 数据建库过程 44 14.2 数据采集方法 45 14.3 数据采集方法选择 48 14.4 各要素数据采集 49 14.5 数据检验 49 14.6 数据入库 50 14.7 结果输出 51 15 质量控制 51 15.1 质量控制标准 51 15.2 数据源质量控制 51 15.3 数据采集质量控制 51 15.4 数据入库质量控制 52 15.5 数据建库信息管理 52 16 数据库结果 52 16.1 结果内容及要求 52 16.2 结果质量评价 54 17 数据库更新 55 17.1 数据库更新目标和依据 55 17.2 数据更新方法及要求 55 18 数据库管理功效 55 18.1 数据采集和处理功效 55 18.2 数据管理和应用功效 56 第三部分:土地调查数据库安全管理和维护 57 19 土地调查数据库安全管理和维护 57 19.1 基础要求 57 19.2 管理制度 57 19.3 数据库安全 58 19.4 数据库维护 60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作业情况统计表 61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重大问题协商处理处理情况统计表 62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图历簿 63 附 录 D (规范性附录) 数据源说明表 64 附 录 E (规范性附录) 数字形式数据源说明表 65 附 录 F (规范性附录) 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检验内容表 66 附 录 G (规范性附录) 数据源质量检验表 68 附 录 H (规范性附录) 质量控制检验及处理表 69 附 录 I (规范性附录) 交接检验卡 70 附 录 J (规范性附录) 数据入库前质量检验表 71 附 录 K (规范性附录) 数据入库后质量检验表 72 附 录 L (规范性附录) 数据库安全运行检验表 73 附 录 M (规范性附录) 文字汇报编写参考提要 74 附 录 N (规范性附录) 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结果质量评价指标 76 附 录 O (规范性附录) 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缺点分类表 77 附 录 P (规范性附录) 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库结果质量评价指标表 78 附 录 Q (规范性附录) 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库结果扣分标准表 79 附 录 R (规范性附录) 土地调查数据库管理员日志记录表 81 1 范围 本规范要求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内容、程序、方法、结果质量要求、结果质量评价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功效要求等,适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县级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和城镇土地调查(城镇地籍)数据库建设、更新和维护。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规范性文件中条款经过本规范引用而成为本规范条款。本规范公布时,所表示版本均为有效。全部规范性文件均会被修订,使用本规范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规范性文件最新版本可能性。 GB/T 17941.1 数字测绘产品质量要求 GB/T 18315 数字地形图系列和基础要求 GB/T 18316- 数字测绘产品检验验收要求和质量评定 GB/T 19231 土地基础术语 GB/T 7929 1:500、1:1000、1:地形图图式 GB/T 5791-93 1:5000、1:10000地形图图式 GB/T 21010- 土地利用现实状况分类 GB/T 13989 国家基础百分比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 TD 1001-1993 城镇地籍调查规程 TD/T 1016- 国土资源信息关键元数据标准 TD/T 1014-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 TD/T 1016- 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 TD/T 1015- 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 CH/T 1008-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 1:10000、1:50000数字高程模型 CH/T 1010-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 1:10000、1:50000数字栅格地图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底图生产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本规范采取下列术语及定义。 3.1 调查底图 surveying base map 以航空、航天标准分幅数字正射影像图(DOM)为基础,添加图廓、行政境界等要素,形成标准分幅调查底图。[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底图生产技术要求 4.7 调查底图] 3.2 拓扑关系 topological relation 指满足拓扑几何学原理各空间数据间相互位置关系,即用结点、弧段和多边形所表示实体之间邻接、关联和包含等关系。 3.3 位置精度 positional accuracy 空间点位获取坐标值和真实坐标值符合程度。 3.4 属性精度 attribute accuracy 指获取属性值(编码值)和真实值符合程度。 3.5 逻辑一致性 logical consistency 空间数据在逻辑关系上一致性。 3.6 完备性 self-contained 数据内容完备地表示了需要表示信息。 3.7 质量控制 Quality Control 为达成规范或要求对数据质量要求而采取作业技术或方法。 第一部分 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 4 总体设计 4.1 建设任务 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任务是建立国家、省、市(地)、县四级数据库,包含基础地理、土地利用、土地权属、基础农田等内容,集影像、图形、属性、文档等数据于一体,互联共享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 4.2 数据库体系结构 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涵盖国家、省、市(地)、县四级数据库。其中县级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是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体系基础,经过外业调查、数据加工处理、数据库建设而成;市(地)、省、国家级土地调查数据库以县级数据库为基础集成整合而成。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体系结构见图1。 国家级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 数据建库 汇交 集成整合 汇交 集成整合 汇交 集成整合 农村土地调查 数据库体系结构 图1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体系结构图 省级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 市(地)级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 县级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 4.3 数据库逻辑结构 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由主体数据库和元数据组成。主体数据库由空间数据库、非空间数据库组成;元数据由矢量数据元数据、DOM元数据和数字高程模型(DEM)元数据等组成。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逻辑结构见图2。 矢量数据 栅格数据 农村 土地 调查 数据库 空间数据库 主 体 数 据 库 非空间数据库 扫描文件 库 元 数 据 库 统计表格 汇报文本 其它数据 土地权属数据 DOM DEM 数据栅格地图(DRG) 土地利用数据 基础地理数据 数 图2 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逻辑结构图 矢量数据元数据 DEM元数据 DOM元数据 基础农田数据 数 其它元数据 4.4 数据库内容及分层 4.4.1 数据库内容 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内容关键包含: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土地利用数据、土地权属数据、基础农田数据、栅格数据、表格、文本等其它数据,具体内容以下: a)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包含测量控制点、行政区、行政区界线、等高线、高程注记点、坡度图等; b) 土地利用数据:包含地类图斑、线状地物、零星地物(可选)、地类界线等; c) 土地权属数据:包含宗地、界址线、界址点等; d) 基础农田数据:包含基础农田保护片、基础农田保护块等; e) 栅格数据:包含DOM、DEM、DRG和其它栅格数据; f) 元数据:包含矢量数据元数据、DOM元数据、DEM元数据等; g) 其它数据:包含开发园区数据等。 建库单位应依据《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要求进行数据库结构设计,对属性数据结构表等内容可进行扩充。 4.4.2 数据分层 空间要素采取分层方法进行组织管理。依据数据库内容和空间要素逻辑一致性进行空间要素数据分层,各层要素命名及定义参见《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中5.1空间要素分层部分相关内容。 4.5 数据字典 依据《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定义相关属性字段名、值域和数据描述等建立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运行所必需数据字典。关键包含地类编码、行政区和权属单位等数据字典。 4.6 数据库管理系统设计 数据库管理系统设计包含总体结构设计、功效模块设计、系统外部接口设计、数据结构和数据库设计、界面设计等内容,系统设计要根据优异性、高效运行、建库和更新有机结合等标准进行。 4.7 基础要求及技术指标 4.7.1 数学基础 a) 坐标系:采取“1980年西安坐标系”; b) 高程基准:采取“1985国家高程基准”; c) 地图投影:采取“高斯-克吕格投影”; d) 分带方法: 1:2 000标准分幅图按1.5°分带(可任意选择中央子午线),1:5 000、1:10 000标准分幅图按3°分带,1:50 000标准分幅图按6°分带。 4.7.2 分幅和编号 采取国家基础百分比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具体参见《国家基础百分比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 4.7.3 土地利用分类 土地利用分类采取《土地利用现实状况分类》(GB/T 21010-),按《规程》中要求对《土地利用现实状况分类》中05、06、07、08、09一级类和103、121二级类进行归并。 各地依据实际情况,可在全国统一二级地类基础上,依据隶属关系续分三级类,并进行编码排列,但不能打乱全国统一编码排序及其所代表地类及含义。 4.7.4 数据交换格式 数据库交换格式采取《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要求数据格式。 4.7.5 数据组织 在横向上,数据要组织成逻辑上无缝一个整体。在纵向上,多种数据要在空间坐标定位基础上进行相互叠加和套合。在物理存放上能够把连续实体分离到不一样存放空间和存放单元中进行存放。 4.8 数据库建设关键步骤 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包含县级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和市(地)、省、国家级土地调查数据库集成整合。市(地)、省、国家级土地调查数据库是经过对县级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集成整合而成(具体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整合技术规范》)。县级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关键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建库准备:关键包含建库方案制订、人员准备、数据源准备、软硬件准备、管理制度建立等; 第二阶段为数据采集和处理:关键包含基础地理、土地利用、土地权属、基础农田、栅格等各要素采集、编辑、处理和检验等; 第三阶段为数据入库:关键包含矢量数据、栅格数据、属性数据和各元数据等检验和入库; 第四阶段为结果汇交:关键包含数据结果、文字结果、图件结果和表格结果汇交。 县级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步骤见图3。 结果汇交阶段 入库阶段 图3 县级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步骤 入库前数据质量检验 合格 不合格 数据采集和处理阶段 外业核实 补充完善 拓扑处理 数据采集 数据接边 数据质量检验 自检 互检 抽检 专检 运行测试 不合格 合格 入库后数据检验 矢量数据入库 DEM数据入库 正射影像数据入库 元数据入库 其它数据入库 采集前数据源质量检验 不合格 合格 表格结果 图件结果 果 文字结果 不合格 数据结果 准备工作阶段 人员准备 软硬件准备 管理制度建立 制订建库方案 数据源准备 其它工作准备 数据质量检验 是 提交检验和验收 5 准备工作 5.1 方案制订 各级调查机构可依据实际情况制订数据库建设方案,关键包含数据库建设目标任务、方法、技术路线、组织管理、进度安排等内容,但其相关内容不得和本规范相抵触。 各地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方案应报上一级主管部门立案。 5.2 人员准备 人员准备关键包含人员分工和技术培训等工作。 建库人员关键包含项目责任人、技术责任人、专业质量检验员和作业员等。项目责任人负责数据库建设项目标组织管理工作;技术责任人负责数据库建设项目标技术管理工作;专业质量检验员关键负责实施质量管理制度,对审核内容进行质量检验;作业员负责具体建库工作。 各级调查机构应组织对建库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5.3 软硬件准备 5.3.1 软件准备 软件关键包含操作系统、GIS软件、数据库管理软件等,选择时应考虑以下多个方面: a) 软件适应性和完备性:所选软件应满足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采集和管理需要,并含有一定通用性和针对性; b) 和硬件兼容性:所选软件应能够适应该前多种主流计算机类型和外部设备; c) 和其它软件接口能力:所选软件应能够和目前多种主流计算机软件和工具软件相互连接、相互支持; d) 模型化能力:关键指地理信息系统(GIS)软件要含有建立数学模型能力,方便制订土地管理方面辅助决议模型; e) 二次开发能力:关键指地理信息系统(GIS)基础软件要含有二次开发能力,以满足土地管理等各方面应用需要; f) 数据交换能力:能够根据《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要求交换格式交换数据,同时能够和主流GIS系统进行数据交换; g) 用户界面友好性:所选软件应界面简单,操作灵活、方便。 5.3.2 硬件准备 当数据库在局域网中运行时,硬件平台应包含网络设备(如服务器、机柜、交换机、网络集线器、调制解调器、光纤线路、网络线路、UPS电源等)、计算机、数据输入输出设备(如数字化仪、扫描仪、绘图仪、打印机等)、数据储存设备(如磁盘、光盘等)等。 当数据库在单机环境下运行时,硬件平台应包含计算机、数据输入输出设备(如数字化仪、扫描仪、绘图仪、打印机等)、数据储存设备(如磁盘、光盘等)等。 硬件选择应考虑以下几方面内容: a) 硬件性能:能够满足图形数据编辑和显示; b) 和其它硬件兼容性:多种硬件设备能够协同工作; c) 和软件兼容性:要兼容操作系统、数据库软件和其它应用软件。 5.4 管理制度建立 建库单位应建立培训、统计、汇报、协商、安全、控制等方面管理制度,以确保数据库结果质量。 a) 培训制度 建库单位对具体建库人员进行建库内容、步骤、方法和质量要求等方面技术培训。 b) 作业统计制度 对建库过程各步骤作业情况进行统计,统计表见附录A。 c) 作业问题汇报制度 对作业过程中关键问题实施汇报制度,立即向技术责任人汇报作业中碰到问题,提出处理措施。 d) 重大问题协商处理制度 对建库过程中重大问题立即和对应土地调查机构协商处理,重大问题协商处理处理情况统计表见附录B。 e) 数据安全制度 对数据库建设过程中关键过程数据和质量控制统计必需保留,以确保数据可追溯查询。同时建立数据安全保密制度,设置专门安全保密机构,制订对应安全保密技术方法,确保数据安全。 f) 质量控制制度 对建库过程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关键包含数据库建设方案质量控制、数据源质量控制、数据采集质量控制、数据入库质量控制、数据库结果质量检验和验收等。 5.5 数据源准备 5.5.1 数据源内容 5.5.1.1 调查底图及调查界线资料 a) 调查底图 采取统一下发调查底图。 b) 调查界线 采取统一下发国界、省界、市界、县界等行政区界线和沿海滩涂界线及海岛界线等。 c) 控制面积 采取统一下发各行政辖区控制面积。 5.5.1.2 已经有土地调查结果资料 a) 土地权属资料 1) 以往调查编制权属界线图; 2) 以往调查签署《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土地权属界线争议原由书》等; 3) 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国有土地、集体土地登记资料; 4) 政府最新划定、调整、处理争议权属界线图件、说明及相关文件等确权材料; 5) 集体土地登记发证资料; 6) 土地征用、划拨、出让、转让等相关资料; 7) 建设用地审批文件等资料。 b) 土地利用资料 已经有土地利用数据库、土地利用图、调查手簿、外业调查底图、田坎系数测算原始资料等资料。 c) 基础农田资料 依据数据库建设相关要求,向相关部门搜集确定后基础农田区块(地块)图件、数据等资料,同时搜集基础农田计划、划定、调整和补划相关文件或资料等。 d) 专题调查资料 关键包含行业分类、开发园区、工业用地、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资料。 e) DEM资料 关键包含覆盖调查区域DEM数据。 f) 其它资料 除以上资料以外其它相关数据和资料。 5.5.1.3 外业调查资料 a) 农村土地调查统计手簿; b) 外业调查工作底图; c) 田坎系数测算表; d) 变更调查外业统计表; e) 控制点数据; f) 土地权属调查表等。 5.5.2 数据源要求 5.5.2.1 统一性要求 对上级统一下发数据资料,各相关单位不得更改,必需和其保持一致,如有问题确需要修改,应立即报上级单位同意。 5.5.2.2 正当性要求 a) 数据源必需采取审查验收合格资料和数据; b) 土地权属、基础农田等相关资料须确保其正当性; c) 对每一标准分幅图建立图历簿,见附录C; d) 填写数据源说明表,见附录D,当数据源为数字形式时,还要填写数字形式数据源数听说明表,见附录E; e) 对其它数据源起源须作说明,并提交对应证实文件。 5.5.3 质量要求 a) 采集图件质量要求 采取国家统一下发DOM作为数据采集基础数据源,其结果要求及检验内容参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底图生产技术要求》。其它采集图件质量要求以下: 1) 数学基础、覆盖范围等符合《规程》要求; 2) 精度满足《规程》和本规范要求; 3) 相邻图幅自然接边,图斑界线闭合,多种注记标注清楚; 4) 行政区划要素和定位基础要素位置正确,多种标注齐全。 b) 农村土地调查统计手簿 1) 调查手簿内容须符合填说明; 2) 调查手簿逻辑一致性检验正确; 3) 其统计项能和对应图形要素信息正确关联; 4) 要求资料完整,且含有法律效应。 c) 其它数据源 1) 其它数据源资料格式符合《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且满足建库要求; 2) 数据精度符合要求。 5.5.4 数据源处理标准 a) 正当性标准:在数据源处理检验过程中,要求土地利用、土地权属、基础农田、DOM、DEM等数据必需含有法律依据或经过检验验收合格; b) 真实性标准:在数据和资料正当前提下,对数据源数据和资料处理和检验必需有充足可靠依据; c) 严格检验标准:在数据源数据和资料处理检验过程中,指派专员对数据源数据和资料质量进行严格检验,并根据数据质量要求做好具体统计立案,以备查阅; d) 优先选择电子数据标准:依据数据源数据和资料处理难易程度,在确保其正当性、现势性和真实性前提下,优先选择易处理电子数据,以提升数据采集效率。 6 数据采集和处理 6.1 数据采集标准 6.1.1 现势性标准 在数据采集和处理过程中,依据数据源类型、时点、介质等方面具体情况,优先选择符合《规程》及《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要求、含有较强现势性数据和资料作为采集数据源。 6.1.2 合理继承标准 为了充足利用第一次土地调查、土地利用更新调查等调查结果,对已经有数据和资料,经过正当性、真实性、精度、现势性等方面核实和认定后,对其进行对应处理,合理继承可用数据和资料。 6.1.3 简便易行标准 在数据采集和处理过程中,各地依据各自具体情况,选择简单易行技术步骤和处理方法,提升数据采集工作效率。 6.2 数据采集方法 本规范列出了数据采集过程中关键步骤,各步骤前后次序可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本规范对数据采集步骤设计不作具体要求,在满足数据建库各项工作内容和质量要求前提下,由建库单位自行设计。 6.2.1 矢量数据采集 6.2.1.1 矢量数据采集方法 依据不一样数据源可有以下多个采集方法: a) 基于数字正射影像数据提取 当数据源为DOM时,依据影像特征,参考已经有土地利用数据库等数据或资料进行内业解译。具体工艺步骤见图4。 数据拓扑处理 数据接边 入库 图4 基于数字正射影像数据提取工艺步骤图 内业解译 分层矢量化 检验修改 是否合格 N Y 检验修改 是否合格 N Y 检验修改 是否合格 N Y 元数据制作 元数据文件 元 数据制作 已经有土地利用数据库 DOM b) 扫描矢量化 当数据源是纸介质图件时,可对其进行预处理、扫描、纠正、矢量化等处理。具体工艺步骤见图5。 图5 扫描矢量化工艺步骤图 图件扫描 纸介质图 图 件 扫 描 数据拓扑处理 数据接边 入库 分层矢量化 检验修改 是否合格 N Y 检验修改 是否合格 N Y 矢量化编辑 检验修改 是否合格 N Y 元数据制作 元数据文件 元数据制作 预处理 几何纠正 c) 矢量数据转换 当数据源为矢量数据时,应优异行数据格式、数学基础、数据精度、现势性等方面检验,然后进行数据转换和对应处理。具体工艺步骤见图6。 图6 矢量数据转换工艺步骤图 矢量数据 平面坐标系统和投影方法等 精度 现势性 数据接边 检验修改 是否合格 N Y 入库 检验修改 是否合格 N Y 检验修改关键方面 检验修改 是否合格 N Y 元数据制作 元数据文件 元数据制作 数据拓扑处理 d) 基于外业电子数据采集 当数据源是由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全站仪或PDA等外业设备采集电子数据时,可直接导入点位坐标串数据、数字线划图(DLG)或外业采集GIS数据,并按手簿统计补充完善相关数据。具体工艺步骤见图7。 图7 基于外业电子数据采集工艺步骤图 元数据制作 电子数据 手簿统计 入库 数据转换 数据导入 检验修改 是否合格 N Y 检验修改 是否合格 N Y 检验修改 是否合格 N Y 元数据制作 元数据文件 补充完善 e) 基于PDA3S一体化采集手段 当数据源为DOM时,能够经过3S+PDA一体化外业设备结合已经有土地利用数据库等数据和资料采集电子数据。采集电子数据经过PDA内置GIS软件自动进行分层处理,直接导入外业采集矢量数据,并经过内业处理软件进行GPS差分、拓扑处理及属性提取等操作。具体工艺步骤见图8。 检验修改 是否合格 元数据制作 元数据文件 内业预处理 3S+PDA外业 元数据制作 数据拓扑处理 数据接边 入库 检验修改 是否合格 检验修改 是否合格 N Y 已经有土地利用数据库 DOM 内业后处理 图8 基于PDA3S一体化采集工艺步骤图 N Y N Y 6.2.1.2 矢量数据采集要求 a) 总体技术要求 1) 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采集要素内容参见《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可视具体情况增加要素; 2) 数据应分层存放,具体要求参见《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各地可视具体情况进行扩展; 3) 数字化作业时应处理好各要素间关系,各层要素叠加后应保持协调一致,具体要求参见《数字测绘产品质量要求》; 4) 点状要素须采集符号定位点; 5) 线状要素上点密度以几何形状不失真为标准,点密度应伴随曲率增大而增加; 6) 含有多个属性公共边,只矢量化一次,其它层可用拷贝方法生成,确保各层数据完整性; 7) 数据采集、编辑时应确保线条光滑,严格相接,不得有多出悬线; 8) 要素不得自相交和反复数字化; 9) 在完成编辑、修改后,全部数据层数据结构应符合建立拓扑关系要求; 10) 假如以图幅为采集单元时,需要进行相邻图幅接边处理;假如以村或宗地为作业单位时,则需要进行权属单位接边处理; 11) 弧段全部伪结点通常应是不一样属性弧段分界点; 12) 有方向性要素其数字化方向正确,需连通地物保持连通,各层数据间关系处理正确。 b) 基于正射影像地类信息提取要求 1) 矢量化要求 ① 要求不一样要素分层编码、线型、颜色和代码等; ② 图内各要素和影像套合,显著界线和矢量化底图上同名地物移位不得大于图上0.2mm; ③ 地类图斑、线状地物、土地权属等界线应以调查底图和外业调查结果为准; ④ 当同一要素有不一样起源,并发生矛盾时,应查对相关资料,讨论确定要素矛盾处理方案。 2) 数据接边要求 ① 矢量数据接边要注意图形数据和属性数据逻辑一致性; ② 当相邻图幅图廓线两侧显著对应要素间距小于图上0.6mm,可直接根据影像接边,不然应实地核实后接边;接边后图廓线两侧相同要素矢量、属性数据保持一致; ③ 不一样百分比尺数据接边以高精度矢量和属性要素为接边依据。 3) 数据拓扑要求 ① 各要素无线段自相交、两线相交、线段打折、碎片多边形、悬挂点或伪节点等图形错误; ② 数据拓扑关系正确,面要素应闭合,各相邻实体空间关系可经过完整拓扑结构描述; ③ 公共边线或同一要素含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类型特征时,应确保位置一致性; ④ 地类图斑边界须和地类界线对应重合。 4) 数据项值域要求 地类编码、行政区划代码等代码值域必需符合《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 c) 扫描矢量化要求 1) 图件扫描 ① 依据图件介质和图内要素不一样情况确定扫描方法和扫描参数; ② 为避免扫描影像歪斜失真,扫描时应注意保持扫描送纸水平,DRG和水平线角度不宜超出0.2度; ③ DRG应清楚,能正确分辨图内要素,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④ DRG数据应存放为国际工业标准无压缩TIFF或BMP格式文件; ⑤ 检验扫描影像清楚度、扫描参数、影像数据格式和信息文件正确性,并统计检验结果,不合格影像应视情况重新扫描。 2) 几何纠正 ① 选择四个内图廓点和最少五个均匀分布公里格网点为控制点,当矢量化底图图件变形误差超限时,应合适增加控制点数量,以确保纠正精度; ② 控制点选择应在DRG放大2-3倍条件下完成; ③ 纠正后DRG,其图廓点和公里格网交点坐标和理论值偏差小于0.1mm; ④ 将图廓点、公里格网点、控制点等坐标按检索条件在屏幕上显示,和理论值套合检验纠正精度,统计检验结果,不合格影像应重新纠正。 3) 坐标系统及投影变换 ① 当基础图件和数据库坐标系不一致时,需要进行坐标系转换;当包含跨带时,需要进行投影变换作换带处理,统一为同一中央经线; ② 1∶50000百分比尺数据采集四个内图廓点和最少二十五个均匀分布公里格网点作为坐标变换控制点; ③ 1∶5000-1∶10000百分比尺数据采集四个内图廓点和最少五个均匀分布公里格网点作为坐标变换控制点; ④ 依据数据跨带情况,选择任意中央经线方法或投影主带进行换带处理; ⑤ 检验数据库各要素数学基础正确性。 4) 矢量化、数据接边、拓扑关系建立等要求参见6.2.1.2b)基于正射影像信息提取要求。 d) 矢量数据转换要求 1) 数据检验 ① 要求对已经有矢量数据格式、坐标系、精度、现势性等进行检验,并针对检验问题进行修改; ② 转换坐标系为“1980年西安坐标系”; ③ 精度检验方法是已经有矢量数据和国家统一下发DOM套合,检验对应要素位置偏移精度,对不满足精度要求矢量数据需进行修改; 2) 矢量化精度、数据接边、数据拓扑建立等要求参见6.2.1.2 b)基于正射影像信息提取要求。 e) 基于外业电子数据采集要求 1) 外业电子数据检验 ① 要求对外业电子数据格式、坐标系、精度等进行检验,并针对检验问题进行修改; ② 转换坐标系为“1980年西安坐标系”; ③ 精度检验方法是外业电子数据和国家统一下发DOM套合,检验对应要素位置偏移精度,对不满足精度要求矢量数据需进行修改; 2) 数据精度、数据接边、数据拓扑建立等要求参见6.2.1.2 b)基于正射影像信息提取要求。 6.2.2 属性数据采集 6.2.2.1 属性数据采集方法 属性数据采集可分为手工录入、分析计算和直接导入三种方法。 a) 手工录入 对于从外业调查取得纸介质属性值须手工输入,其录入方法有: 1) 依据外业调查底图、农村土地调查统计手簿等逐一图斑录入属性数据; 2) 利用数据库软件集中录入属性数据,并经过标识码和矢量数据关联。 b) 分析计算 经过数值计算(图斑地类面积=图斑面积-扣除地类面积-线状地物面积-零星地物面积)、空间分析等方法,对属性项进行计算赋值。 c) 直接导入 依据《规程》和《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等对已经有土地利用数据库属性数据或外业采集电子形式属性数据进行转换、编辑、完善,并直接导入数据库中。 6.2.2.2 属性数据采集要求 a) 数据结构和编码方法符合《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要求; b) 属性数据采集以数据源为依据; c) 属性值应确保正确无误; d) 属性数据和矢量数据应保持逻辑一致性。 6.2.3 栅格数据采集 6.2.3.1 栅格数据采集方法 a) DOM由国家统一提供; b) DRG采集关键有转换法和扫描法。转换法是将矢量数据经符号化后转换为DRG数据;扫描法是对纸介质图件进行扫描、栅格编辑、图幅定向、几何纠正等工艺处理生成DRG数据; c) DEM采集关键有数字摄影测量和地形图扫描矢量化两种方法。数字摄影测量是对摄影资料进行扫描、影像定向、立体建模、DEM获取、人机交互编辑等工艺步骤生成DEM数据;地形图扫描矢量化是经过对地形图扫描、定向、矢量化编辑、高程赋值、构建TIN等工艺步骤,内插生成DEM数据; d) 对需要保留审批文件、协议、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等相关文档资料,直接采取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进行扫描或拍照,生成存档数据文件。 6.2.3.2 栅格数据采集要求 a) DOM制作要求详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底图生产技术要求》。 b) DRG采集要求 1) 图廓线、公里格网线等内容完整,图廓点、公里格网点坐标和理论值偏差小于一个像元; 2) 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图像清楚、不粘连; 3) 色彩统一、RGB值正确; 4) 和原图内容一致; 5) 数据格式采取TIFF加地理定位信息文件,或直接采取GeoTIFF; 6) 具体要求参见《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 1:10000、1:50000数字栅格地图》。 c) DEM采集要求 1) 格网间距、各网点高程精度要求参见《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 1:10000、1:50000数字高程模型》; 2) 同图幅DEM和等高线需保持一致,其高程偏差小于1个等高距; 3) DEM图幅拼接处同名点高程必需一致; 4) 达不到预定高程精度区域应划定为高程推测区; 5) 静止水域DEM格网点高程应一致,流动水域上下游DEM格网点高程应梯度下降,关系合理。 d) 存档文件采集要求 1) 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图像清楚、不粘连; 2) 色彩统一、RGB值正确; 3) 和原资料内容完全一致; 4) 存放为BMP或JPEG格式文件; 5) 需要有说明文件,附加说明文件内容无错漏。 6.2.4 元数据采集 6.2.4.1 元数据采集方法 a) 对数据采集过程中产生新数据,其元数据获取由数据生产单位同时提供; b) 对数据采集过程中使用已经有元数据资料及数据,应根据《国土资源信息关键元数据标准》要求对其元数据进行对应补充、修改及完善。 6.2.4.2 元数据采集要求 a) 数据项要求齐全; b) 数据内容正确、无漏; c) 元数据采集需根据《国土资源信息关键元数据标准》要求。 6.3 各要素数据采集 以下各采集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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