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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政要集校》叙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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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政要集校》叙录   《贞观政要》10卷40篇,是唐太宗君臣探寻致治之道的一部重要言论集,包括为君之道、政体、任贤、纳谏、文教、务农、刑法、征战、安边以及太子诸王教戒、处理政务的态度和做法,直至如何居安思危、慎终如始,深受唐、宋以来有作为的帝王的重视。   然而,这样一部治政要籍,自问世及至五代时期,知之者甚微,长期以来存在着“三不详”的问题:编着者吴兢的生年和晚年经历不详,《贞观政要》成书和进奏时间不详,其书流传和版本情况不详。   《旧唐书》虽有《吴兢传》,却未载其编录《贞观政要》。整部《旧唐书》没有一处正式提到这本书,只在《文宗纪》下的“史臣曰”中有“帝在藩时,喜读《贞观政要》”一句,说明该书在唐代并未流传。北宋时,《新唐书》、《资治通鉴·唐纪》中虽多次提及此书,可《新唐书·吴兢传》仍然未载其编录《贞观政要》,只在《艺文志》二《杂史类》有吴兢《唐书备阙记》10卷、《太宗勋史》1卷、《贞观政要》10卷,都列在“不着录”范围,表示唐代未着录,是宋代的藏书。南宋时,两大藏书家、目录家都着录了该书,但晁公武《郡斋读书志·杂史类》仅择吴兢书序的片语只言,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典故类》的着录则集中反映了当时对该书的了解情况,全文     《贞观政要》十卷   唐吴兢撰。前题“卫尉少卿兼修国史”。按《新、旧书》列传,兢未尝为此官。而书亦不记岁月,但其首称“良相侍中安阳公、中书令河东公”,亦未详为何人。《馆阁书目》云“神龙中所进”,当考。   从这段着录看,南宋时关于吴兢与《贞观政要》的成书已经出现诸多疑问。   半个多世纪后,元代刻印的王应麟《玉海》,其《艺文·政要宝训类》着录《贞观政要》,引《书目》的考证   序云“有唐良相曰侍中安阳公源乾曜、中书令河东公张嘉贞,爰命下才,备加甄录。”……乾曜、嘉贞开元八年五月始拜是官,至九年九月张说亦相。若二公并相之时,盖可知矣,其上于开元八年、九年欤。   这一说法,为多数学者沿用,直至清修《四库全书总目》。四库馆臣却是另一种说法     其书在当时尝经表进,而不着年月,惟兢自序所称侍中安阳公者乃源乾曜、中书令河东公者乃张嘉贞。考《玄宗本纪》,乾曜为侍中、嘉贞为中书令,皆在开元八年,则兢成此书,又在八年以后矣。书中所记太宗事迹,以《唐书》、《通鉴》参考,亦颇见抵牾。……史称:“兢叙事简核,号‘良史’,而晚节稍疏牾。”此书盖出其髦年之笔,故不能尽免渗漏。   这又给人以《贞观政要》乃吴兢“髦年之笔”的说法。   宋、元之际,不仅藏书家、目录家已经弄不清《贞观政要》成书的情况,就是各种传本也颇多“传写谬误”,所以才有元代戈直的“会萃众本,参互考订”,但又造成章之分合不当与新的脱讹。   为什么这样一部编着自其问世,便有如此多的疑问呢?这一切,只能回到编着者吴兢所处的时代中去寻找原因。  一、吴兢生平事迹   吴兢,汴州浚仪人。生卒年记载稍有不同,《旧唐书》卷102《吴兢传》记为   天宝八年,卒于家,时年八十余。   《新唐书》卷132《吴兢传》则简化为     天宝初,入为恒王傅。……卒,年八十。   如果“天宝八年,卒于家”的记载无误,究竟“时年八十余”,还是“年八十”?根据《旧唐书》的记载,吴兢卒于玄宗天宝八载,以此上推80整年,则为公元669年,即高宗总章二年。古人惯用虚岁,“年八十”实为79岁,上推为公元670年,即高宗咸亨元年。但若为“八十余”,实际年龄至少为80周岁,则生年不当晚于公元669年。由此,对其生卒年出现三种表述情况:669-749年,约669-749年,670-749年。   根据两部《唐书》的记载,吴兢的生年只能是个概数,即生于公元669年前后,可以作如下两种表述   1.吴兢   2.吴兢,生高宗总章、咸亨之交,卒玄宗天宝八载。   《旧唐书》称吴兢“励志勤学,博通经史。”武则天当政的最后几年,魏元忠、朱敬则“深器重之”,荐其有史才。长安三年正月诏修唐史,吴兢以直史馆身份奉命与朱敬则、徐坚、刘知几等共同修撰。这是吴兢史学生涯的开始。数月后,拜右拾遗内供奉。当年,共同修成《唐书》80卷。   中宗神龙元年,桓彦范与张柬之等发动政变,武则天还政中宗。中宗以桓彦范为纳言,吴兢代桓彦范写谢表,这就是收在《文苑英华》卷573中的《为桓侍郎让侍中表》,也是现存吴兢最早的一篇文章。   不久,柳冲上表请修氏族之谱,吴兢以补阙之职奉诏预修。   神龙二年,与刘知几等预修《则天实录》。不久,武三思、韦皇后势力膨胀。补阙张景源以“母子承业,不可言中兴”,要中宗承袭武周之制。补阙权若讷针对神龙元年中宗制书“一事以上,并依贞观故事”,以“太后遗训,母仪也;太宗旧章,祖德也”为由,认为“沿袭当自近者始”。在武、韦势力的挟制下,中宗动摇了“依贞观故事”的初衷。武、韦得寸进尺,欲除掉李唐继承人,“日夜谋谮相王”,指使侍御史冉祖雍诬奏相王等与太子李重俊相“通谋”举兵造反。   吴兢身为谏官表现出与张景源、权若讷不同的立场,景龙二年针对冉祖雍之谋上疏中宗,指出诬奏相王是“贼臣等日夜同谋,必欲置於极法,此则祸乱之渐,不可不察”,强调“自昔翦伐枝干,委权异族者,未有不丧其宗社也”。这篇《上中宗皇帝疏》,被保留在《唐会要》卷62、《册府元龟》卷545中,《全唐文》卷298全文存录。   景龙四年六月,安乐公主欲韦皇后临朝称制,自为皇太女,乃合谋毒死中宗。韦皇后密不发丧,自总庶政。李隆基很快平定了诸韦之乱,由其父相王即位,是为睿宗,改元景云。几经动乱,“改中宗之政,依贞观故事,有志者莫不想望太平”,成为社会普遍的心声。姚崇、宋璟“协心革中宗蔽政”,进忠良,退不肖,赏罚尽公,请托不行,纲纪修举,“当时翕然以为复有贞观、永徽之风”。吴兢官转起居郎。   弃太宗之理本,不忍弃中宗之乱阶;忍弃太宗久长之谋,不忍弃中宗短促之计,陛下又何以继祖宗、观万国?” 职为起居郎的吴兢,对于是否“依贞观故事”的政治分野不仅身临其境,而且认识清醒。经过两年左右的较量,李隆基一举尽歼太平公主势力。玄宗亲政之后,励精图治,倚重贤相姚崇,抑权幸、爱爵赏、纳谏诤、却贡献,使得“贞观之风,一朝复振”。   这几年,吴兢迁水部郎中,兼判刑部郎中,修史如故。接着,以母丧去官。朝廷几次“夺情”欲令起复,吴兢三上《让夺礼表》,表示要恪守“三年之制”。虽然“停职还家”,却“匪忘纸札”,坚持修撰。开元三年守丧期满,以长垣县男拜谏议大夫,依前修史。  开元四年十一月,同刘知几重新修定《则天实录》30卷,新成《中宗实录》20卷、《睿宗实录》5卷,姚崇奏请褒赏刘知几、吴兢。十二月,姚崇罢相,宋璟继任。史称:“宋璟为相,欲复贞观之政”。紧接着,秘书监马怀素奏请整比图书,编次书目,吴兢以卫尉少卿之职奉诏参预编次。陈振孙说《贞观政要》书前题“卫尉少卿兼修国史”,“《新、旧书》列传,兢未尝为此官”。今天也有文章指出“陈氏所云,未免过于武断”,并引《旧唐书》同卷《韦述传》马怀素受诏编次图书,奏用“卫尉少卿吴兢并述等二十六人”一段文字,但同时又断言“《旧唐书·吴兢传》与《新唐书·吴兢传》确未载录吴兢曾任卫尉少卿一事”,实在是不应该出现的疏忽。各种版本《旧唐书·吴兢传》中,在“拜谏议大夫,依前修史,俄兼修文馆学士”句之后,紧接着清清楚楚地写着:“历卫尉少卿、左庶子。”《新唐书》不载此官,岂可殃及《旧唐书》!开元七年前后,吴兢授着作郎兼昭文馆学士。   开元八年正月,宋璟、苏颋同时罢相,源乾曜、张嘉贞接替。五月,源乾曜为侍中、张嘉贞为中书令。这就是吴兢书序中所说“有唐良相曰侍中安阳公、中书令河东公,以时逢圣明,位居宰辅”。二公并相之时,弼谐王政,缅怀故实,以“太宗时,政化良可足观”,“爰命下才,备加甄录”。吴兢受命,“于是缀集所闻,参详旧史,撮其旨要,举其宏纲”,正式编录。   此间,有一件意想不到的事,即吴兢提出辞去史职,请求外任。他的这篇《乞典郡表》保留在《册府元龟》、《全唐文》中,文字不长,特转录     臣自掌史东观,十有七年。岁序徒淹,勤劳莫着,不能勒成大典,垂诫将来。顾省微躬,久妨贤路,乞罢今职,别就他官。至于理人之政,在兢尤所详晓,望令试典一郡,刺举外台,必当效绩循良,不负朝寄。又,兢父致士已来,俸料斯绝,所冀禄秩稍厚,甘脆有资。乌鸟之诚,幸垂矜察。     吴兢是一个嗜史如命的人,怎么会写这样一份表章上奏呢?从“掌史东观,十有七年”推算,以其长安三年为直史馆算起,至开元八年整整17年,正是张说以并州长史兼修国史之际。吴兢所说“久妨贤路”,欲辞史职,与张说兼修国史不无直接关系。《乞典郡表》呈上后,玄宗很快批答:“转要以从闲,乃回难而就易,私愿或惬,公道若何”,不准其请。但为增其父俸禄,下诏“以其父郑州长史处敬为凤州刺史,仍听致仕”。   开元九年九月,张说入朝,与源乾曜、张嘉贞三人并相。先前,吴兢与刘知几重修《则天实录》,长安三年九月张昌宗诬陷魏元忠,引张说作伪证,“赂以美官”,张说“许之”。宋璟、张廷珪、刘知几等都正告张说“不可党邪陷正,以求苟免”。当武则天要张说与魏元忠、张昌宗对质时,张说改变初衷,说是“昌宗逼臣使诬证之”。武则天斥责道:“张说翻覆小人”。此时,张说以宰相兼修国史,见到《则天实录》中这段记述,明知是吴兢所记,却又假装说刘知几论魏元忠事“殊不相饶假,与说毒手”,吴兢当面从容说:“是兢书之,非刘公修述,草本犹在。其人已亡,不可诬枉于幽魂”。在场的其他修史官都惊异地称赞吴兢:“昔董狐古之良史,即今是焉。”张说见暗示无效,便私下找吴兢,“频祈请删削数字”,吴兢回答得很直率:“若取人情,何名为直笔。”《则天实录》虽然未改,但吴兢深知张说是“翻覆小人”,要长期在这样一位宰相手下修史,一定会有无数“小鞋”在等着他。果然,吴兢“以父丧解,宰相张说用赵冬曦代之。”   开元十一年,张说取代张嘉贞为中书令,成为玄宗此间最宠信的宰相。这一变动,反映了玄宗从“尚吏”到“尚文”的重要变化。《旧唐书·张说传》以其“当承平岁久,志在粉饰盛时”,司马光称“张嘉贞尚吏,张说尚文”,都说明“玄宗的重视文治,以张说的用事为真正的转捩点。”“在太平盛世,好大喜功的君主,往往要粉饰文治,张说以其人适当其会”。   十三年,吴兢“丧终”,为太子左庶子。从此,便不再担任史职了。这之后,吴兢从另一个方面表现他的“直”。当年十月东封泰山,玄宗途中“数驰射为乐”。职为太子左庶子的吴兢上《请东封不宜射猎疏》,仍“依贞观故事”劝谏玄宗,说“贞观时,太宗文皇帝凡有巡幸,则博选识达古今之士”,“每至前代兴亡之地,皆问其所由,用为鉴戒。伏愿陛下遵而行之。”同时指出,“骋奔马于涧谷,要狡兽于丛林,不慎垂堂之危,不思驭朽之变”,安可与太宗“同年而较其优劣”。第二年六月上《大风陈得失疏》,进一步劝谏玄宗“斥屏群小,不为慢游”,“明选举、慎刑罚、杜侥幸、存至公”。显然,这是“尚吏”一派的主张。   其间,张说以“引术士占星,徇私僭侈,受纳贿赂”被弹劾,罢中书令之职,但修史如故 。3个月后,吴兢上《请总成国史奏》,追述自己从长安三年以来参预修国史的经历,“以丁忧去官,自此便停知史事”的遭遇,私撰国史的情况,特请朝廷给楷书手和纸墨,以便抄录成书。玄宗未复其史职,只是诏吴兢就集贤院“修成其书”。后张说致仕,亦诏其在家修史。宰相李元纮以其二人,一个在家修史,一个在集贤院撰录,使“国之大典,散在数所”,奏请令其二人“就史馆参详撰录”。二人虽然都回到史馆修撰,身份却不相同。张说是以修国史的身份进行修撰,吴兢却未明确其兼任史职。张说“志在粉饰盛时”,吴兢旨在“直书”、“实录”,这也水火不相容。玄宗始终任用张说修国史,正是看中了他“志在粉饰盛时”这一点。相反,“享国既久,骄心浸生”的玄宗,对于吴兢总用“贞观故事”进行规谏,越来越加厌烦。吴兢惟一所能做的,就是充分利用在史馆的机会,尽可能地采录各项史料,以备日后总成《国史》。   开元十七年六月至八月,源乾曜罢侍中,封安阳郡公,张嘉贞去世,监修国史为新任中书令萧嵩。缅怀张嘉贞、源乾曜两位“良相”,又能够避开张说向玄宗进书,吴兢便写了《上贞观政要表》,连同《贞观政要》一并呈上。没有想到,玄宗不仅不予理睬,还将吴兢本人“出为荆州司马”,仅“许以史稿自随”。   贬出京师之后,可以考知的吴兢经历大致   由于“许以史稿自随”,吴兢的主要精力便集中在国史修撰上。“中书令萧嵩监修国史,奏取兢所撰《国史》,得六十五卷。”这说明,在开元二十一年萧嵩罢相之前,吴兢在荆州司马任上所撰《国史》为65卷。   接下来,吴兢一面续修国史不辍,一面辗转“台、洪、饶、蕲四州刺史”。台州,属江南东道,上州。洪州,属江南西道,上都督府。饶州,属江南西道,《旧唐书·地理志》三为下州,《新唐书·地理志》五为上州。蕲州,属淮南道,《旧唐书·地理志》三为中州,《新唐书·地理志》五为上州。《新唐书》又以吴兢“累迁洪州刺史,坐累下除舒州”,而未提及台、饶、蕲三州。舒州,与蕲州为邻,在蕲州东,亦属淮南道,《旧唐书·地理志》三为下州,《新唐书·地理志》五为上州。   《旧唐书》在叙吴兢累迁四州后,紧接着写道:“加银青光禄大夫,迁相州长史,封襄垣县子。”通常,“加银青光禄大夫”总是与其人在某方面有功劳相关。此时则应当是吴兢续修国史有功,才得到嘉奖。根据刺史的任期时间和传文“天宝初改官名,为邺郡太守”,吴兢迁相州长史、晋爵县子,应当在开元二十九年前。   《旧唐书》以吴兢此时封“襄垣县子”,《新唐书》则在贬荆州司马之前“进封长垣县男”,均有不当之处。据苏颋《授吴兢谏议大夫制》,吴兢封长垣县男在守谏议大夫之前,即在开元三年前后。《旧唐书》无封“长垣县男”,而《新唐书》无“加银青光禄大夫,迁相州长史,封襄垣县子”。吴兢既先已封“长垣县男”,则《旧唐书》“封襄垣县子”当作“封长垣县子”为是。   天宝元年改官名,以州为郡。相州改为邺郡,吴兢由长史晋为太守,随即入朝为恒王傅。在恒王府数年,“意犹愿还史职”,但李林甫“以其年老不用”。吴兢只能“以梁、陈、齐、周、隋五代史繁杂,乃别撰梁、齐、周史各十卷,陈史五卷、隋史二十卷”,但“又伤疏略”。   天宝八载,卒于家中,时年八十余。吴兢卒后,其子进吴兢所撰《唐史》80余卷,被认为“事多纰缪,不逮于壮年”。   下面,根据现存有关吴兢的文献,将其生平大略列表如下,以便观览   吴兢   长安三年 直史馆修国史,右拾遗内供奉。   神龙元年 《为桓侍郎让侍中表》。 转迁右补阙。 柳冲请修姓族系录,吴兢以补阙之职预修。   神龙二年 预修《则天实录》。   景龙二年 《上中宗皇帝疏》。   景龙四年 转起居郎。   景云三年 先天元年 水部郎中,兼判刑部郎中,知国史事。   开元元年 母丧守制。   开元二年 三上《让夺礼表》。   开元三年 服阕起复,以长垣县男守谏议大夫兼修国史。   开元四年 与刘知几重新修定《则天实录》,新成《中宗实录》、  《睿宗实录》,姚崇奏请褒奖。   上《谏畋猎表》。   开元五年前后 以卫尉少卿之职奉诏编次书目。   《上玄宗皇帝纳谏疏》。     开元七年 授着作郎兼昭文馆学士。   开元八年 张嘉贞、源乾曜命其撰录《贞观政要》。   上《乞典郡表》。   开元九年 以着作郎修国史。   张说“祈请删削”《则天实录》,答以“若取人情,  何名为直笔。”    开元十一年 父丧解史职。   开元十三年 起复为太子左庶子。   上《请东封不宜射猎疏》、《谏十铨试人表》。   开元十四年 上《大风陈得失疏》、《请总成国史奏》。   开元十七年 上《贞观政要》10卷。   出为荆州司马,许以史稿自随。   开元二十一年前 萧嵩奏取所撰《国史》,得65卷。   开元二十九年前 累迁台、洪、饶、蕲四州刺史。   续修国史,修订《唐春秋》30卷。   加银青光禄大夫,封长垣县子。   迁相州长史。   天宝元年 为邺郡太守。   天宝七载前 入为恒王傅。   别撰梁、齐、周史各10卷,陈史5卷、  隋史20卷。   天宝八载 卒。   子进其所撰《唐史》80余卷。   藏书及《吴氏西斋书目》遗外孙蒋乂。       二、《贞观政要》成书时间商榷     《贞观政要》的成书时间,篇首所引《直斋书录解题》、《玉海》、《四库全书总目》的着录,代表自宋至清的三种说法。   陈振孙着录说:“《馆阁书目》云‘神龙中所进’”,这是目前所见关于《贞观政要》成书中宗之时的惟一记载,但紧接着陈振孙就对“神龙中所进”提出质疑,认为“当考”!   王应麟带着陈振孙的质疑,引用《书目》的考证:“乾曜、嘉贞开元八年五月始拜是官,至九年九月张说亦相。若二公并相之时,盖可知矣,其上于开元八年、九年欤。”否定了中宗时进书说,采用了开元八、九年间进书说。      清修《四库全书》,根本没有考虑中宗时进书一说,主要针对“开元八、九年进书”说提出质疑:“书中所记太宗事迹,以《唐书》、《通鉴》参考,亦颇见抵牾。……史称:‘兢叙事简核,号良史,而晚节稍疏牾。’此书盖出其髦年之笔,故不能尽免渗漏。”以《贞观政要》为吴兢“髦年之笔”――成为开元、天宝之际进书的一种依据。   对上述三种说法,下面分别商榷。   中宗时进书说   首先,从《直斋书录解题》说起。《直斋书录解题·目录类》着录宋代书目16种,只对南宋《中兴馆阁书目》、《馆阁续书目》提出批评,认为《馆阁书目》“中兴以来庶事草创”,“其间考究疏谬”;《馆阁续书目》“纂续前录,草率尤甚”。所以,陈振孙认为“《馆阁书目》云‘神龙中所进’当考。”   其次,也是更为重要的一点,人们都误以为《玉海》关于开元八、九年进《贞观政要》是王应麟的考证,其实这是北宋李淑在《邯郸书目》中的考证。《玉海》卷49《唐贞观政要》、《太宗勋史》合条这样着录:“《志·杂史》:吴兢《贞观政要》十卷、《太宗勋史》一卷。《书目》:兢于太宗实录外采太宗与群臣问对之语,以备观戒,为《政要》凡四十篇十卷,始《君道》……若二公并相之时,盖可知矣,其上于开元八年、九年欤。《会要》:元和二年……”都是引用的唐、宋的着录,并非王应麟本人的考证。   那么,所谓《书目》,何以知道一定就是北宋李淑《邯郸书目》呢?通常认为王应麟所引《书目》是《中兴馆阁书目》,但这又与陈振孙引《馆阁书目》相矛盾。请仔细看《玉海》同卷书稍后的《天圣三朝宝训》条,王应麟清楚地写着     天圣五年十月乙酉,监修史王曾言:“唐史官吴兢于《正史》、《实录》外,录太宗与群臣问对之语,为《贞观政要》。今欲采太祖、太宗、真宗《实录》、《日历》、《时政记》、《起居注》,其间事迹不入‘正史’者,别为一书,与‘正史’并行。”从之。六年五月,曾奏委李淑修纂,宋绶、冯元看详。九年二月,淑又奏直集贤院王举正同修。十年正月,敕以《三朝宝训》为名。明道元年二月癸卯书成,凡三十卷,监修国史吕夷简诣承明殿上进,赐编修官王举正、李淑章服。……康定元年四月十八日,淑又言:《宝训》欲先读第一卷《政体》……     《玉海》引《书目》着录说:“兢于太宗实录外采太宗与群臣问对之语,以备观戒,为《政要》。”仁宗天圣五年监修史王曾言:“唐史官吴兢于《正史》、《实录》外,录太宗与群臣问对之语,为《贞观政要》。”《书目》着录与王曾奏言,文字如出一辙。委李淑仿效《贞观政要》修纂《三朝宝训》,李淑必然了解《贞观政要》的流传和版本。皇佑己丑,李淑还编录完成《邯郸书目》。由此知道:1)王应麟所引《书目》是李淑《邯郸书目》。2)李淑非常了解北宋《贞观政要》的情况。3)从李淑《书目》中的考证知其所见《贞观政要》是有《表》、有《序》的完本。因此,王应麟引《邯郸书目》对《贞观政要》的了解,要比陈振孙引《馆阁书目》对《贞观政要》的了解更为可靠、可信!换句话说,北宋时,根本没有中宗时进书的说法!   上个世纪50年代,日本学者原田种成开始系统研究日本现存《贞观政要》各种古写本,在成书时间上形成“两次进书说”,主要观点   1)日本现存《贞观政要》古写本,最古、最完整的有南家本、菅家本两个系统,是根据从唐朝传入的“吴兢真本”传抄的。   2)南家本、菅家本之外,异本卷第四篇章与各钞本、刊本全异,而且江家本《上贞观政要表》最后还有“景龙三年正月 日卫尉少卿兼修国史崇文馆学士臣吴兢等上表”26字,推断为中宗时吴兢最初上进的原本,上书表是为向中宗奉上“初进本”而作;“开元初”吴兢为太子左庶子,新增教戒太子和诸王的篇章,源乾曜、张嘉贞二人并相,命其撰录,修改上进,为“开元初年的再进本”,书序是为向玄宗奉上“再进本”时所作。   3)“初进本”和“再进本”两个系列并行,分别流传到日本。宋刊本则是根据“再进本”,附入“初进本”的资料而编成。   这一系列的说法,也给中国学者造成某种误解,认为《贞观政要》“两次进上”。黄永年、贾宪保《唐史史料学》中这样写道:“此书本有景龙三年正月上书表,是早在中宗时即已撰成,至开元年间稍事修订重撰序文进上而已。《四库全书》所据元人戈直本无景龙上书表,所以讲不确切”。牛致公同样认为:“根据原田种成的《贞观政要定本》,《上贞观政要表》进呈的时间是中宗景龙三年正月。”   在陈振孙着录“《馆阁书目》云‘神龙中所进’”后,这是惟一提出了“证据”的论证,让我们来看一看这一“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首先,江家本《上贞观政要表》最后的26字,有着极其明显的错误,根本不能成为吴兢在中宗时“初进”《贞观政要》的“证据”。   吴兢历官“弘文馆学士”没有问题,却从未有过“崇文馆学士”的经历。崇文馆为东宫官属,隶属左春坊。太宗时置崇贤馆,高宗上元时为避太子李贤名讳改崇文馆,学士、直学士、校书郎等无常员,多以左庶子领馆事。而昭文馆隶属门下省,高祖时置,后改弘文馆。中宗神龙元年为避孝敬皇帝弘名讳改昭文馆,二年又改修文馆。景龙二年,置大学士四人、学士八人、直学士十二人。景云中,减其员数,复为昭文馆。至玄宗开元七年,定名弘文馆。据《授吴兢着作郎制》,吴兢以谏议大夫兼修国史进为着作郎兼昭文馆学士,在玄宗开元三年至七年间。故称吴兢为昭文馆学士或弘文馆学士都可以,而称其为修文馆学士则不妥。至于以其为崇文馆学士,就大错而特错了。崇文馆、弘文馆完全是两个职官系统,连崇文馆、弘文馆都分不清楚,怎么可能是吴兢本人所亲写的上书表呢?更何况,中宗时吴兢尚未任卫尉少卿之职。所以,江家本上书表末所署“景龙三年正月 日卫尉少卿兼修国史崇文馆学士臣吴兢等上表”26字必为传抄者套用书序前的题衔所为,既不知道有崇文馆与弘文馆之别,又未考察清楚吴兢任卫尉少卿的时间,这与《馆阁书目》着录《贞观政要》为“神龙中所进”一样,都是一种“人云亦云”的说法,根本不能成为中宗时上“初进本”的证据。   其次,只要稍稍对照一下书序与上书表的文字,谁先谁后就清楚了,证明“两次进书说”根本不能成立。 书《序》中有这样一段文字     太宗时,政化良足可观,振古而来,未之有也。至于垂世立教之美,典谟谏奏之词,可以弘阐大猷,增崇至道者。…… 凡一帙十卷,合四十篇,名曰《贞观政要》。     再来看《上书表》   窃惟太宗文武皇帝之政化,自旷古而求,未有如此之盛者也。…… 至于用贤纳谏之美,垂代立教之规,可以弘阐大猷,增崇至道者,并焕乎国籍,作鉴来叶。…… 撰成一帙十卷,合四十篇,仍以《贞观政要》为目,谨随表奉进。   两段文字,如此之多雷同相似处,怎么可能前后相隔十多年?而且,最能说明问题的是:书《序》称“名曰《贞观政要》”,《上书表》则称“仍以《贞观政要》为目”,表示仍然沿用已经取定的书名。如果说书《序》是写给玄宗的,开元时名其书为《贞观政要》,那么中宗神龙中的《上书表》怎么会有“仍以《贞观政要》为目”的说法?书《序》在先,《上书表》承其后,这已是无可辩驳的事实了,中宗时“初进”说不攻自破。   “证据”已不足以为证,再来讨论各种推测,看那一种推测最有说服力而疑问又最少。   1、按照原田种成的说法,玄宗时吴兢为太子左庶子,南家本、菅家本调整了写字台本卷第四的内容,增入教戒太子和诸王的篇章。果真如此,下面的问题就必须要有合理的解释   1)为什么南家本、菅家本《上贞观政要表》没有署“景龙三年 正月”等26字,惟有江家本《上贞观政要表》最后署“景龙三年 正月”等26字?   2)虽然江家本已经不存,但所有校合本都没有指出江家本卷第四与写字台本卷第四相同,显然江家本卷第四与南家本、菅家本、各刊本卷第四相同,那么江家本《上贞观政要表》最后署“景龙三年 正月”等26字,江家本究竟是属于“初进本”,还是属于“再进本”呢?   3)如果写字台本是中宗时所进,为什么写字台本没有《上书表》,更没有署“景龙三年 正月”等字样的《上书表》呢?   显然不能自圆其说!   说神龙二年修成《则天实录》后,面对政令是否“依贞观故事”的政治纷争,吴兢开始考虑编录“贞观故事”是完全可能的,也是令人信服的。但要说其已经编录完成《贞观政要》,并进书中宗,不仅没有可靠的证据,实在是有点异想天开。   2、原田种成以“天下托望中宗者洵笃”,吴兢“深欣慕创业英主,编《贞观政要》而上进,期中宗以中兴之主”,但中宗昏庸,“吴兢之微衷终无效”。   果真如此,不能回避的问题又提出来了:吴兢在开元初亲自参预编定《中宗实录》,并受到褒奖,为什么以实录、国史为底本的《旧唐书》只字不提这件事?   前面已经说过,景龙二年韦氏集团加紧密谋,作为谏官的吴兢,针对安乐公主等“日夜连谋,欲陷相王”,上疏中宗,这就是《新唐书》摘有片断的《上中宗皇帝疏》。吴兢上此疏是载入了《中宗实录》的,《资治通鉴》景龙元年八月《考异》证明:“《实录》载此事于今年八月。”时隔仅仅一年,为什么目前所能见到的与唐代实录、国史有直接渊源关系的任何史籍都没有吴兢上《贞观政要》的丝毫线索,难道吴兢连自己“上进”《贞观政要》“期中宗以中兴之主”也忘记写入《中宗实录》了吗?自己参预纂修的《中宗实录》,只记自己上疏中宗,却不记自己上《贞观政要》,主张吴兢中宗时上《贞观政要》,是不能不回答这个问题的!陈振孙对《馆阁书目》“神龙中所进”提出质疑,或许就是从《实录》中发现问题的,因为他那个时候还能够看得到唐代《实录》。   3、前引牛致公文认为,吴兢《上贞观政要表》篇末所言“昔殷汤不如尧舜,伊尹耻之;陛下倘不修祖业,微臣亦耻之”,“只有在中宗时说这些话才有现实意义”,而开元十三年玄宗还在“大收群书,以广儒术”,表明他“更加重视贞观年间太宗的治国之道”,不存在所谓“不修祖业”的问题。  《上贞观政要表》开头一段文字,“臣愚,比尝见朝野士庶有论及国家政教者,咸云:‘若以陛下之圣明,克遵太宗之故事,则不假远求上古之术,必致太平之业。’…… 今圣德所感,可谓深矣。”对照景龙二年《上中宗皇帝疏》,吴兢已经在直谏中宗不要听信“贼臣”诬奏相王,强调“自昔剪伐枝干、委权异族者,未有不丧其宗社也”,并举例“秦任赵高,卒致倾败;汉委王莽,遂成篡逆”云云。《上书表》中的“以陛下之圣明,克遵太宗之故事”,“今圣德所感,可谓深矣”等语,会是说给中宗的吗?惟有针对前期的玄宗更符合实际。   应当作出区分的是,这里是在考察吴兢对玄宗的看法,而不是谈对玄宗的历史评价。吴兢在开元十三年、十四年有两篇上疏,《请东封不宜射猎疏》认为玄宗“骋奔马于涧谷,耍狡兽于丛林,不慎垂堂之危,不思驭朽之变”,安可与太宗“同年而校其优劣”。上《大风陈得失疏》,“恐陛下左右有奸臣擅权,怀谋上之心”,指出“赇谒大行,趋竞弥广”的弊政,劝谏玄宗“斥屏群小,不为漫游”。这些言词,与《上贞观政要表》中“陛下倘不修祖业,微臣亦耻之”是完全吻合的。换句话说,此时的玄宗,在吴兢心目中的印象与后来史家对玄宗的评价不完全一致。分析吴兢在《上书表》中是否可能“耻”玄宗,只能看吴兢本人当时对玄宗的认识,而不应该将后人对玄宗的认识加在吴兢头上。   开元八、九年进书说   王应麟所引北宋李淑《邯郸书目》最先考得书《序》中“侍中安阳公”为源乾曜、“中书令河东公”为张嘉贞,“二公并相之时”在开元八年五月至开元九年九月之间,认定《贞观政要》其书“上于开元八年、九年”。   然而,这一考证同样存在重大疏忽。其一,忽略了书《序》中“爰命下才”数字,将吴兢受命编录《贞观政要》的时间误作为成书时间。依据书《序》,开元八、九年“二公并相”之际,应该是吴兢受命正式编录《贞观政要》之时。其二,只注意到二人拜相的时间,却没有考虑到张嘉贞封河东侯的时间是开元十三年、源乾曜封安阳郡公的时间是开元十七年秋。如果是开元八、九年间成书,怎么可能在书《序》中提前写上二人的封爵呢?显然成书时间不在开元八、九年间。前引瞿林东《论吴兢》一文首先指出这一点:张嘉贞封河东侯在开元十三年、源乾曜封安阳郡公在开元十七年,《贞观政要》“成书当在开元十七年之后”。   顺便说一下原田种成“两次进书”的第二次进书时间问题。原田种成这样推测:“开元初”吴兢为太子左庶子,新增教戒太子和诸王的篇章,源乾曜、张嘉贞二人并相,命其撰录,修改上进,为“开元初年的再进本”,书《序》是为向玄宗奉上“再进本”时所作。这同样不能够成立。   吴兢为太子左庶子是父丧起复之后的事,时在开元十三年。把开元十三年说成是“开元初年”,已经不够确切。说书《序》是为向玄宗奉上“再进本”时所作,与上述《邯郸书目》犯的是同样的错误,即所谓的“开元初年”张嘉贞尚未封河东侯、源乾曜尚未封安阳郡公,即便以开元十三年计,源乾曜也还没有封安阳郡公。“二次进书说”的第二次进书时间,也有问题。   开元、天宝之际进书说   前引瞿林东《论吴兢》一文,在正确指出二公封爵的时间后,以源乾曜封爵在开元十七年,便推断其成书“当在开元十七年之后”,其书的“定稿和进呈”在开元、天宝之际。同时提出以下“主要根据”:吴兢在《上贞观政要表》中说“臣愚比尝见朝野士庶有论及国家政教者,咸云:若陛下之圣明,克遵太宗之故事,则不假远求上古之术,必致太宗之业。故知天下苍生所望于陛下者,诚亦厚矣!”这几句话所反映出来的社会背景,颇不象是开元前期、中期的所谓“开元盛世”,而倒很象是开元后期的政治环境。《上贞观政要表》还说:“昔殷汤不如尧舜,伊尹耻之;陛下倘不修祖业,微臣亦耻之。”这种口气,当然不是从一个普通的地方官员或普通的中央官员口中说出来的,只有那些具有相当影响的地方官员和中央官员,才有可能对皇帝这样说话。天宝初年,吴兢由封疆大吏升为恒王的老师,恒王“授右卫大将军,加开府仪同三司”,地位是很显赫的。后来补充说:吴兢撰成《贞观政要》一书,正值李林甫青云直上之时,他在《序》中推崇“良相”,正是为了讥刺李林甫这样的“奸相”。   这样的一些推断,也都未免疏忽、武断。   首先,以自《序》推崇源乾曜、张嘉贞为“良相”,说是为了讥讽李林甫,不如说针对张说更符合吴兢的难言的心境。   第一部分已经披露出吴兢与张说的种种分歧,还应当注意当时三人并相出现的种种不和:中宗时,张说为兵部侍郎,张嘉贞是兵部员外郎。此时同为宰辅,张说位张嘉贞下,便借故讥讽道“宰相也,时来即为,岂能长据”,以此“激怒嘉贞,由是与说不叶”。十一年,张嘉贞弟嘉佑“脏污事发”,张说趁机搞倒张嘉贞,使其出为幽州刺史,张嘉贞“恨张说挤己”,在中书省与宰相宴会时“攘袂勃骂”。玄宗宠信张说,以张说为中书令,源乾曜“不敢与之争权,每事皆推让之”。但到十二年为泰山封禅事,张说与源乾曜“由是颇不相平”。在张说排挤张嘉贞之时,“小鞋”也穿到了吴兢的脚上。这就是《新唐书·吴兢传》中所说:“以父丧解,宰相张说用赵冬曦代之。丧终,为太子左庶子。”从此,吴兢便不再担任史职了。所以,十四年吴兢连上二疏。   其一,因大风拔木毁屋,玄宗诏群臣陈得失,吴兢上《大风陈得失疏》。上疏中的“恐陛下左右有奸臣擅权,怀谋上之心。臣闻百王之失,皆由权移于下”等语,不用说也可以知其所指。接着又指出“赇谒大行,趋竞弥广”等弊政,进一步劝谏“斥屏群小,不为慢游”。   其二,《请总成国史奏》中有如此的一段“诉状”     臣往者长安、景龙之岁,以左拾遗、起居郎兼修国史。时有武三思、张易之、张昌宗、纪处讷、宗楚客、韦温等,相次兼领其职。三思等立性邪佞,不循宪章,苟饰虚词,殊非直笔。臣愚,以为国史之作,在乎善恶必书,遂潜心积思,别撰《唐书》九十八卷、《唐春秋》三十卷,用藏于私室。虽绵历二十余年,尚刊削未就。但微臣私门凶衅,顷岁以丁忧去官,自此便停知史事。     张嘉贞受张说排挤后,吴兢随即被张说解除史职,因此吴兢将“停其史事”的张说,同“长安、景龙之岁”“相次兼领史职”的武三思等相提并论。而且,事态发展果然如吴兢所言,张说以“引术士占星,徇私僣侈,受纳贿赂”被弹劾,“源乾曜等鞫张说,事颇有状”。玄宗“怜之”,仅罢张说中书令之职,仍然信用之,朝廷有事“常遣中使访之”。在这种情况下,联系吴兢对张说的一贯认识,加之源乾曜罢职、张嘉贞去世,任何人都会认为吴兢称二人为“良相”,更符合他当时的心境!   以恒王傅的地位来证明《上贞观政要表》最后数句的语气,更难令人信服。恒王“授右卫大将军、加开府仪同三司”,并不表示其“显赫”。王,本身已是正一品爵,何需用从一品的文散、正三品的武职来表示其地位“显赫”。更何况,开元中期以后左、右卫等已经是只有官职、机构而无兵员的名号了。而且,在玄宗封王的22子中,有一多半都加开府仪同三司的散阶,绝不证明其“显赫”。相反,恒王“性好道,常服道士衣。”将吴兢派给这样的王子为傅,其用意恐怕也是不欲吴兢有所为。特别应当弄清楚的是:玄宗诸子多不出阁,以至王府之官地位益轻,往往不受重视,王傅一度废置。天宝中,包括恒王在内的十四王均居内宅,“幕府列于外坊,时通名起居而已”。作为恒王傅的吴兢,仅备名问候起居,恐怕连上疏皇帝都不可能,还会有什么“耻”之类的语气。相反,太子的地位较任何一个“王”的地位都要“显赫”,太子左庶子在东宫官中被比作侍中,用“耻”一类的口气上疏玄宗,不比徒有虚名的王傅更符合身份吗?所以,开元十七年职为太子左庶子的吴兢,比天宝初身为恒王傅的吴兢上《贞观政要》、“耻”玄宗“不修祖业”,更具真实性!   开元十七年进书说   许道勋、赵克尧《唐明皇与杨贵妃》专有《吴兢献贞观政要》一节,提出:开元十七年每事切谏的吴兢,不为玄宗所容,“出为荆州司马”,那部早已编成而未及上献的《贞观政要》也随身带去了。就在这年,他素来敬仰的宰相源乾曜,被罢免了侍中职务,得了个“安阳郡公”封号。也在这年,他敬仰的原宰相“河东侯”张嘉贞病逝于洛阳。吴兢百感交集,忧国忧民,情不自禁地写下二百余言的《贞观政要序》。大约不久,吴兢将《贞观政要》呈献给玄宗,“上表批评玄宗不如太宗,开元中期不如前期。因此,建议从随表奉进的《贞观政要》中,择善而从,克遵前轨,以致太平之业。遗憾的是,玄宗似乎不理睬吴兢的一片心意,从现存的史籍中看不到玄宗对《贞观政要》的一丝一毫的反应。……说明他已经背离了‘依贞观故事’的方针。”   通过系统比较玄宗前期、中期变化得出的论断,要比上述种种推测更具说服力。遗憾的是,书中没有进一步将吴兢奉进《贞观政要》的时间具体,只认为在开元十七年吴兢被贬后“不久”。   随后,笔者发表《试解贞观政要成书之“谜”》一文,通盘考察了武则天退位后8年间吴兢的政治经历和修史经历,认为“依贞观故事”成为开元初的历史趋势。大约自开元五年始,吴兢着手编录《贞观政要》,初具规模,因而书前题写“卫尉少卿兼修国史”。开元八、九年间,张嘉贞、源乾曜二公并相时,“命”吴兢“备加撰录”,开始正式编撰。张说入相兼修国史后,吴兢、张说二人在志趣、人品等各个方面都不相容。父丧期间完成《贞观政要》最有可能,但在张说排斥异己的情况下,吴兢怎么可能通过将自己解除史职的张说将书呈献给玄宗呢,只得一拖再拖。从钞本、戈本吴兢《序》前题衔“卫尉少卿兼修国史弘文馆学士”,而不署“谏议大夫”、“太子左庶子”,亦可表明其书基本撰成于开元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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