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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的注意事项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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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的注意事项 18 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 药品的注意事项 一、 妥布霉素滴眼液( 托百士) 1、 不良反应: 常见为眼部的毒副作用, 过敏反应。如眼睑发肿、 结膜红斑, 发生率低于3%, 局部应用其它氨基糖甙类抗生素也会出现这些不良反应。 2、 禁忌: 禁用于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 3、 注意事项: 不能用于眼内主射, 局部用氨基糖甙类抗生素可能产生过敏反应。出现过敏立即停药。长期用药可能会引起真菌感染, 出现二重感染, 应及时给予适当的治疗。 二、 妥布霉素地塞米松滴眼液( 典舒/典舒膏) 1、 不良反应: 偶有眼部发痒, 红肿。结膜红斑现象。长期应用可引起眼压升高及白内障。 发生角膜真菌感染。 2、 禁忌: 树枝状角膜炎, 眼部分支杆菌及真菌感染。牛痘, 水痘及其它因疱疹性病毒引起的角膜炎、 结膜炎。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额角膜上异物未完全去除者。 3、 注意事项: 仅可眼部滴用。与肾上腺皮质激素与抗生素合剂可能发生二重感染。与氨基糖甙类眼部用药过敏者应小心使用本品。孕妇、 哺乳者、 儿童应慎用。青光眼慎用。长期应用须检测眼压。运动员慎用。 三、 妥布霉素地塞米松滴眼液/眼药膏(典必舒/典必舒膏) 1、 不良反应: 局部眼毒性和过敏反应, 全身应用氨基糖甙类时合用眼部妥布霉素, 应监测血清中药物浓度。 2、 禁忌: 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牛痘、 水痘及一些因病毒感染引起的角膜和结膜疾患, 眼部分歧杆菌, 眼部真菌感染。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角膜异物未完全去除者。 3、 注意事项: 不能用于眼部住射, 一些患者可能对氨基糖甙类药物过敏, 发生过敏立即停药。长期使用可导致青光眼, 损害视神经, 视力下降, 视野缺损, 后囊下形成白内障。在一些导致角膜、 巩膜变薄的病变中可能导致眼球穿孔的发生, 在眼部急性化脓行病变时, 激素可掩盖感染并加重已经存在的感染。长期应用应考虑角膜真菌感染的可能性, 可能发生二重感染。放置到儿童接触不到 地方。与其它氨基糖甙类抗生素可发生交叉过敏。运动员慎用。请勿将瓶口接触任何物体表面, 防止污染。使用本品期间不应配戴隐形眼镜。 四、 氟米龙滴眼液 1、 不良反应: 青光眼。疱疹性角膜炎、 真菌性角膜炎、 绿脓杆菌感染。穿孔。后囊下白内障。 2、 禁忌: 过敏患者。角膜上皮剥离或角膜溃疡的患者。病毒性角结膜疾病、 结核性眼疾病、 真菌眼疾病或化脓性眼疾病患者。 3、 注意事项: 只可做滴眼用。避免眼部接触容器前端。 五、 左氧氟沙星滴眼液/膏(可乐必妥/杰奇) 1、 不良反应: 严重休克、 过敏样反应。 2、 禁忌: 对本品成分, 氧氟沙星及喹诺酮类抗菌剂有过敏者。 3、 注意事项: 尽量将用药时间控制在短时间内。当葡萄球菌所致的感染较为明显, 临床症状无改进时, 应尽量用抗菌较强药物。仅用于滴眼。避免瓶口接触眼部。 六、 氧氟沙星滴眼液/膏( 泰利必妥、 迪可罗) 1、 不良反应: 偶有辛辣似蜇样的刺激症状。 2、 禁忌: 对氧氟沙星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慎用。 3、 注意事项: 不宜长期使用。过敏反应立即停用。只限于滴眼。瓶口勿触碰眼睛。药品性状改变禁止使用。儿童在成人监护下使用。开启后最多使用四周。 七、 利巴韦林滴眼液 1、 不良反应: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2、 禁忌: 过敏、 孕妇禁用。 3、 注意事项: 不宜用于其它病毒性眼病。长期大量使用可产生全身用药的不良反应, 肝功能、 血象等。有严重贫血、 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八、 氟康唑滴眼液( 普芬) 1、 不良反应: 偶见眼部刺激过敏反应, 与其它咪唑类可发生交叉过敏反应。 2、 注意事项: 仅供滴眼。避免瓶口接触眼睛。溶液混浊不得使用。 九、 更昔洛韦滴眼液/眼用凝胶 1、 不良反应: 短暂的眼痒、 灼热感、 针刺感及轻微视力模糊, 偶见白细胞下降。 2、 禁忌: 对更昔洛韦过敏者禁用。严重粒细胞减少, 严重血小板减少患者慎用。 3、 注意事项: 不要入口不过量用药。 十、 双氯芬酸钠滴眼液( 迪非) 1、 不良反应: 短暂烧灼、 刺痛、 流泪等。极少数结膜充血, 视物模糊。 2、 禁忌: 本品过敏者慎用。 3、 注意事项: 仅限于滴眼用。增加术后出血倾向。带接触镜禁用本品。不要接触眼表面。溶液混浊不可继续使用。开瓶后最多使用四周。 十一、 熊胆滴眼液 1、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2、 禁忌: 眼外伤者禁用。 3、 注意事项: 外用滴眼禁止内服。忌烟酒辛辣刺激食物。用药后如眼痒、 眼睑皮肤肿胀应 到医院就诊。三天无缓解到医院就诊。 十二、 眼氨肽滴眼液 1、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2、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3、 注意事项: 开瓶后十日内用完发现混浊不能使用。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十三、 透明质酸钠滴眼液( 爱丽) 1、 不良反应: 过敏症, 有可能发生眼睑炎、 眼睑皮肤炎等。有可能会出现瘙痒感。刺激感、 充血、 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 出现上述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十四、 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眼用凝胶 1、 不良反应: 偶有一过性刺激反应。 2、 禁忌: 对本品所含成分过敏或同类药品过敏者慎用。 3、 注意事项: 避免将本品置于高温环境, 避免触及眼部打开后一周内用完。 十五、 重组牛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滴眼液( 贝复舒) 1、 注意事项: 避免置于高温或冰冻环境。对感染性或急性炎症角膜病患者须同时应用抗生 素治疗。对某些角膜病应针对病因治疗。 十六、 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滴眼液( 金因舒) 1、 注意事项: 药液如有混浊不得使用。开平后一周内用完。应注意不同适应症的其它对症 治疗。 十七、 富马酸依美斯汀滴眼液( 埃美丁) 1、 不良反应: 头痛、 异梦、 乏力、 眼干、 充血、 角膜炎等。 2、 禁忌: 与其成分或本药过敏者慎用。 3、 注意事项: 只能滴眼用。不能将瓶口接触眼睑。用药期间不得不得佩戴隐形眼镜。 十八、 马来酸非尼拉敏盐酸萘甲唑啉滴眼液( 那素达) 1、 不良反应: 偶见瞳孔散大眼压增高。长期使用可产生全身反应如高血压、 心律失常及高 血糖等。 2、 禁忌: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闭角型青光眼禁用。 3、 注意事项: 有严重心血管疾病的老年患者,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以及未控制好的高血压、 糖尿病慎用。开盖一个月后应弃之。用后出现眼红、 疼痛应立即就医。配戴隐形眼镜者滴药前摘下滴入后15分钟再戴上。 十九、 硫酸阿托品眼用凝胶( 迪善) 1、 不良反应: 可出现粘膜干燥、 发热、 面部潮红、 心动过速现象。出现发痒、 红肿、 结膜 充血等过敏现象立即停药。 2、 禁忌: 青光眼及前列腺肥大病人禁用。 3、 注意事项: 对眼压异常或窄角、 浅房角患者可使眼压升高而激发青光眼。不要直接将瓶 口与眼部接触。开瓶后最多使用四周。 二十、 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 美多丽) 1、 不良反应: 休克、 过敏样反应, 发现红斑、 皮疹、 呼吸困难、 血压降低、 眼睑浮肿应立 即停药。 2、 禁忌: 青光眼和具有房角狭窄、 前房较浅等眼压上升因素患者。 3、 注意事项: 半天左右避免驾车及危险作业。小儿、 高血压症患者, 动脉硬化患者、 冠心 病、 糖尿病、 甲亢者应慎用。 二十一、 七叶洋地黄双苷滴眼液( 施图伦) 1、 注意事项: 配戴隐形眼镜时滴药前请摘除, 滴后至少15分钟后带回。有新生血管膜患者 请咨询医师。对驾驶及操作机器无不良影响。 二十二、 法可林滴眼液 1、 不良反应: 个别人出现结膜充血及过敏反应。 2、 禁忌: 化脓性眼病患者禁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二十三、 马来酸噻吗洛尔滴眼液 1、 不良反应: 最常见眼烧灼及刺痛, 偶有角膜知感减退及浅层点状病变, 视网膜脱落、 黄 斑出血等。心血管系统心动过缓、 心率失常、 低血压。头晕、 肢体乏力、 皮肤过敏等反应。呼吸系统反应上呼吸道感染。内分泌系统掩盖糖尿病低血糖症状。 2、 禁忌: 支气管哮喘患者禁用。窦性心动过缓, 明显心衰、 心源性休克者禁用。过敏者禁 用。孕妇哺乳期小儿慎用。 3、 注意事项: 不宜单独用于治疗闭角型青光眼。避免接触眼睛用前摇匀。运动员慎用。 二十四、 硝酸毛果芸香碱滴眼液 1、 不良反应: 有眼刺痛、 烧灼感、 浅表角膜炎。长期使用可出现晶体混浊。 2、 禁忌: 任何不应缩瞳的患者, 如虹膜炎、 瞳孔阻滞性青光眼。禁用于对本品任何成分过 敏患者。 3、 注意事项: 哮喘角膜炎患者慎用。夜间开车或从事照明危险职业应小心。应用手压迫泪 囊部1—2分钟, 防止吸收过多发生身体不良反应。意外服用, 需给予催吐或洗胃。 二十五、 盐酸倍她洛尔滴眼液( 贝特舒) 1、 不良反应: 精神疾病抑郁。神经系统头痛失眠。眼部眼睛刺激、 结膜充血、 畏光、 视力 模糊、 流泪增加。骨骼肌肉肌无力肌痛。 2、 禁忌: 对任一成分过敏者, 有心源性休克心衰病史者。 3、 注意事项: 与糖尿病使用ß-受体阻滞剂者合用, 可掩盖低血糖症状。与甲亢患者使用ß- 受体阻滞剂者合用会掩盖甲亢体症。会加重肌无力症状。 二十六、 布林佐胺滴眼液( 派立明) 1、 不良反应: 头痛、 头晕、 眼干、 眼部疼痛、 干燥性角膜炎、 鼻干、 口干、 疲劳。 2、 禁忌: 对布林佐胺过敏者。严重肾功能不全。已知磺胺过敏者。高氮性酸中毒。 3、 注意事项: 使用前摇匀, 瓶口不应接触眼睑, 不用时紧闭瓶盖。 二十七、 氨碘肽注射液 1、 不良反应: 有一定降压作用, 低血压。个别有过敏反应。 2、 禁忌: 甲亢者禁用, 低血压慎用。 3、 注意事项: 有过敏样反应, 应停止用药。振摇后有不消失的析出物, 则不能使用。 二十八、 眼氨肽注射液 1、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慎用。化脓性眼病患者局部禁用。 2、 注意事项: 眼敷、 眼浴等适于不易注射用药的急性患者。当药品性状改变时不宜使用。 二十九、 普罗碘胺注射液( 安妥碘) 1、 不良反应: 偶见轻度碘中毒症状。 2、 禁忌: 碘过敏者慎用。甲状腺肿大、 甲亢患者慎用。严重肝功能减退, 活动性肺结核、 消化道溃疡出血者慎用。 3、 注意事项: 不用于病变早期。不得与甘泰制剂合并使用。 三十、 复方障柳碱注射液 1、 不良反应: 少数患者出现口干。 2、 禁忌: 脑出血及眼出血患者禁用。有普罗卡因过敏史者禁用。 3、 注意事项: 用过扩血管药和激素治疗无效者, 可适当增加疗程。青光眼和心房纤颤者慎 用。 三十一、 注射用头孢唑啉纳 1、 不良反应: 静脉注射发生血栓性静脉炎和肌肉注射区疼痛。血清转氨酶升高, 碱性磷酸酶升高。二重感染。偶有药物热。 2、 禁忌: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迹及青霉素过敏性休克即刻反应史者禁用本品。 3、 注意事项: 过敏或过敏体质慎用。直接或间接coombs试验阳性及尿糖假阳性反应。 三十二、 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 1、 不良反应: 胃肠道反应。引起皮肤过敏反应。有一过性的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和血小板减 少现象。 2、 禁忌: 对青霉素或头孢菌素过敏者慎用。 3、 注意事项: 严重胆梗阻、 肝疾病或损害时控制剂量。可引起维生素k缺乏。用药期间不 易饮酒。 三十三、 苦碟子注射液 1、 不良反应: 偶见皮疹、 头痛、 恶心、 气促、 乏力等症状。 2、 禁忌: 对本品过敏及过敏体质慎用。近期出血或出血倾向者禁用。 3、 注意事项: 低血压患者慎用。过敏体质慎用。肝、 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本品应单独使用, 禁止与其它药品混合使用。没10ml药液应不少于100ml葡萄糖或氯化钠注射液做稀释使用, 滴速不易过快。 三十四、 吲哚美辛胶囊 1、 不良反应: 消化不良、 胃痛、 恶心反酸。头晕头痛、 焦虑失眠。出现血尿、 水肿、 肾功 能不全。各形皮疹。再生障碍性贫血。过敏反应、 哮喘。 2、 禁忌: 溃疡病、 癫痫、 帕金森、 肝功能不全、 支气管哮喘禁用。 3、 注意事项: 交叉过敏反应。心功能不全、 血友病、 再障患者慎用。饭后食用。 三十五、 醋甲唑胺片 1、 不良反应: 听力障碍、 耳鸣、 疲劳。 2、 禁忌: 血清钾、 钠水平偏低, 严重肾、 肝疾病或功能不全等禁用。磺胺类过敏者禁用。 3、 注意事项: 慎用于有代谢性酸中毒及低血钾危险的患者等。 三十六、 长春胺缓释胶囊 1、 禁忌: 颅内高压者禁用。 2、 注意事项: 本品不具有长期抗高血压作用, 不能代替抗高血压药。心律失常、 低血钾患 者慎用。 三十七、 卵磷脂络合碘片( 沃丽汀) 1、 不良反应: 过敏反应, 偶见皮疹。消化道反应, 偶然发生胃肠不适。 2、 禁忌症: 对碘过敏患者禁用。 3、 注意事项: 患有慢性甲状腺疾病患者慎用。曾患突眼的甲状腺患者。内源性甲状腺素合 成不足者。 三十八、 荧光素钠注射液 1、 不良反应: 过敏反应: 荨麻疹、 呼吸困难、 哮喘发作、 呼吸停止、 血压下降、 休克、 心 脏停搏、 心肌梗死、 肺水肿、 脑梗等。恶心、 呕吐、 眩晕、 肌肉注射后可有局部疼痛, 静脉注射后皮肤和尿液暂时染色, 视物有黄色或粉红色感觉。 2、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有哮喘史和其它过敏性疾病折者禁用。严重肝、 肾功能损害 者禁用。先天性缺血性心脏病患者禁用。 3、 注意事项: 少数病人可发生过敏反应, 应给药前10—15分钟做过敏实验, 给药数小时 内严密观察病人反应, 现场应备有急救药品和器材。本品忌与酸、 碱及重金属类混合使用。对诊断有干扰性。本品不可与亲水性软接触镜接触, 否则镜片会染色。荧光素染料在暗室用紫外线或蓝色光激发可发生绿色荧光, 更易观察。本品易受绿脓杆菌污染。眼底血管造影前宜先扩瞳, 并做眼底检查, 孕妇禁用。 三十九、 肾上腺色棕注射液 1、 不良反应: 本品毒性低, 可有恶心、 呕吐、 头晕、 耳鸣、 视力减退等, 对癫痫病人可引 起异常脑电活动, 注射部位有痛感。 2、 禁忌: 对水杨酸过敏, 有癫痫史及精神病患者慎用。本品含苯甲醇, 禁止用于儿童肌肉 注射。 3、 注意事项: 本品变成棕色时不能再用。 四十、 酚磺乙胺注射液 1、 不良反应: 毒性低, 可有恶心、 头痛、 皮疹、 暂时性低血压等, 偶有过敏性休克报道。 2、 注意事项: 本品可与维生素k混合使用, 但不可与氨基乙酸注射液合用。 四十一、 盐酸氯丙嗪注射液 1、 不良反应: 常见口干、 上腹不适、 食欲缺乏、 乏力嗜睡。可引起体位性低血压, 心悸或 心电图改变。可出现锥体外素反应。长期用药可引发迟发性障碍。溢乳、 男子女性化乳房、 月经失调、 闭经。引起中毒性肝损害或阻塞性黄疸。可引起注射局部红肿、 疼痛、 硬结。少见骨髓抑制。偶可引起癫痫、 过敏性皮疹、 剥脱性皮炎及恶性综合征。 2、 禁忌: 基底神经节病变、 帕金森病、 帕金森综合征、 骨髓抑制、 青光眼、 昏迷、 及对吩 噻嗪类过敏者。 四十二、 呋塞米注射液 1、 不良反应: 体位性低血压、 休克、 低钾血症、 低氯性碱中毒、 低钠血症、 低钙血症、 口渴、 乏力、 肌肉痛、 心律失常。少见过敏反应, 恶心、 头痛、 呕吐、 腹痛、 胰腺炎、 肌肉强直等。骨髓抑制症、 尿糖阳性、 高尿酸血症、 耳鸣、 听力障碍、 黄视症。 2、 注意事项: 1) 交叉过敏: 对磺胺类和噻嗪类过敏者, 对本品易过敏。 2) 对诊断的干扰, 可致血糖升高、 尿糖反应阳性。 3) 下列情况慎用: A、 高尿酸血症或痛风患者。 B、 糖尿病。 C、 急性心梗。 D、 严重肝功损害。 E、 急性心梗。 F、 胰腺炎及其有此病史者。 G、 有低钾血症倾向。 H、 红斑狼疮。 I、 前列腺肥大。 4) 随访检查: A、 血、 电解质 B、 血压 C、 肾功 D、 肝功 E、 血糖 F、 血尿酸 G、 酸碱平衡情况 5) 肠道外用药宜静脉治疗。 6) 宜用氯化钠注射液稀释。 7) 存在低钾血症, 应补充钾盐。 8) 与降压药合用, 应调整剂量。 9) 少尿或无尿患者应用大剂量24小时仍无效时应停药。 10) 运动员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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