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过程人民民主对传统民本思想的传承与超越彭巍内容摘要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大理论创新,不仅是对西方民主制度的扬弃,而且植根于中国传统民本思想。中国传统民本思想的核心是以民为本,关注于实现和保障民众的根本利益,在核心问题及实现方式上都与西方民主存在一定差异。社会主义现代化背景下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以人民当家作主为本质和核心,以制度化、法律化的民主制度确保人民合法权利和正当利益的实现,是对传统民本思想的传承与超越。关键词民本思想以民为本全过程人民民主法治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本内容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规律提出的重要
2、理念,也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时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取得的重大成果。年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首次提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概念,强调“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年月,“全过程民主”概念被写入修改后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同年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周年大会上庄严宣告“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同年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同年 月,在 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 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3、被列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十个明确”之一。年 月,党的二十大报告以专章的形式论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并将其列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是实现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形态,也是当代中国民主政治的核心要义与关键议题。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理念的提出和确立,得益于习近平总书记历来对民主建设的高度重视。早在 年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 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创造性地提出了“八个能否”,作为评价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的、有效的依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始终不渝坚持的重要理念,“评价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是
4、不是民主的、有效的,主要看国家领导层能否依法有序更替,全体人民能否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人民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特聘副研究员,法学博士。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中国传统法理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研究”()和浙江省文化工程重大项目“新时代 枫桥经验 研究系列丛书”()的阶段性成果。群众能否畅通表达利益要求,社会各方面能否有效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国家决策能否实现科学化、民主化,各方面人才能否通过公平竞争进入国家领导和管理体系,执政党能否依照宪法法律规定实现对国家事务的领导,权力运用能否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在 年 月召开的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明确指
5、出,一个国家民主不民主,关键在于是不是真正做到了人民当家作主,并提出“四个要看、四个更要看”的具体标准:要看人民有没有投票权,更要看人民有没有广泛参与权;要看人民在选举过程中得到了什么口头许诺,更要看选举后这些承诺实现了多少;要看制度和法律规定了什么样的政治程序和政治规则,更要看这些制度和法律是不是真正得到了执行;要看权力运行规则和程序是否民主,更要看权力是否真正受到人民监督和制约。这些评价标准不仅充分反映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对世界各国民主制度和理论的兼容并蓄,及对中国民主建设实践的根本把握,而且突出反映了法律制度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地位。理解全过程人民民主,需要从全过程人民民主与西方民主的共
6、通与差异、与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与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紧密联系三个方面予以切入。二、全过程人民民主与西方民主的共通与差异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同时,民主又植根于具体国家和地区的历史文化土壤,从而呈现出不同的发展道路和实践样态。经过长期探索,中国成功探索出一条适合自身历史文化传统和国情的社会主义民主道路,发展出“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民主形态。由于中国古代并不存在当代意义上的民主制度,尽管这一民主形态具有鲜明的中华文明特性,但从制度发展的脉络上看,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在与西方民主制度交流互鉴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西方民主一般被认为起源于古希腊时期的政治实践和思
7、想。从词源上看,民主的英文“”源于古希腊文“”,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在其著作 历史 中首次使用了这一概念。这一词语由表达“人民”之意的“”和表达“权力”或“统治”之意的“”两个词组合而成,字面含义就是“人民的权力、权威”或“人民进行治理、统治”。古希腊的民主政治表现为一种“直接民主”,就是将城邦重大事务交给享有公民身份的奴隶主们以辩论、抽签、投票等形式予以决定。在这种原始的民主形态中,享有民主权利的人甚至不到总人数十分之一,广大妇女、奴隶等都没有民主权利,民主程序的整个过程充斥着无意义的争吵甚至打斗,而且具有煽动性的言行极易引发集体不理性,这都使得古希腊的民主流于形式。正因如此,古希腊众多伟
8、大思想家都在不同程度上反对民主。柏拉图在其著作中借苏格拉底之口,质疑没有政治技能的民众何以承担政治决策的责任,认为多数人统治的民主制度就是暴政的代名词。亚里士多德对多数人统治的制度作出进一步的区分,将服务于每个人自身利益的多数人统治称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对传统民本思想的传承与超越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 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载 人民日报 年月日。参见习近平: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载 求是 年第期。有观点认为“”的含义接近“强权”,因此“民主”在古希腊词汇中原本就是贬义词。参见王绍光:民主四讲,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年版,第 页。柏拉图对民主制度的批判基于许多理由,除了民众不具有政治的
9、专业知识外,他还认为民主是一种被欲望而非知识所支配的政体。参见 古希腊 柏拉图:理想国,郭斌和、张竹明译,商务印书馆 年版。柏拉图的民主观念也受到其老师苏格拉底死于雅典法庭民主审判事件的深刻影响。参见 古希腊 柏拉图:游叙弗伦苏格拉底的申辩克力同,严群译,商务印书馆 年版,第 页。民主制(),是一种坏的制度;将服务于公众共同利益的多数人统治称为共和制(),是一种好的制度。古罗马征服古希腊后建立了长期的共和制度,这种制度被古罗马人认为是综合了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的优点,并克服了三者缺陷的制度。西方文明进入中世纪后,在宗教神学的笼罩下,属于世俗政治的民主制度和思想几乎没有任何发展。直到文艺复兴时
10、期,西方文明才重新燃起对民主的热烈追求。伴随着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发展,特别是资产阶级开始寻求政治权力时,民主的思想开始在西方国家迅速传播并成长出丰富多样的制度形态。新兴的资产阶级用民主思想对抗封建专政和宗教压迫,但这种民主主张也并不是广泛的、全体民众的民主,而仅仅是资产阶级自身的民主,本质上是让资产阶级获得政治权力以保障自身经济利益的制度工具。正因如此,近代西方学者一面主张自由、平等,反对宗教神学的价值观,一面不忘激烈地批判真正的民主制度。孟德斯鸠认为,在民主政体下,由于民众缺乏美德,会导致平等精神走向极端,一群暴民最终会自己成为暴君。伏尔泰认为尽管人在天然能力上是平等的,但存在财产、社
11、会地位上的差异,主张开明君主制,反对建立在平等基础上的民主制度。即使是激烈主张人民民主的卢梭,也认为民主只适用于规模较小、较为贫困且民风淳朴的国家。康德更是从理性的角度提出,民主只是多数人随性而为的结果,不是建立在从事物永恒秩序中生发出来的理智和正义之上,因此不是一种合理的政治制度。在西方民主典范美国的独立战争和制宪活动中,建国者们几乎一致认可美国不应当选择民主制度,而是应当建立服务于公共利益的共和制度。为此,美国建国者们效法英国在众议院之外设置参议院以限制民选代表的立法权,使用间接民主而非直接民主的选举制度来产生最高行政长官,并设计了极具贵族色彩的最高法院大法官制度。不难发现,资产阶级民主在
12、形成时期始终追求和维护的都只是自身群体的利益,是一种不完全、不充分的民主制度。世纪以来,伴随着资产阶级政权的广泛建立,资产阶级民主也日渐成熟,并使西方民主实现了从观念到制度、从理论到实践的转变,以政治制度、国家组织结构、宪法和法律等多种形式和方法规定了资产阶级的民主权利和民主政治的运作模式。资产阶级民主作为目前西方民主较为成熟的形态,其重要特征就是看上去极为丰富的民主制度和民主权利。但是,资产阶级民主仍然是虚伪的和局限的,它通过一系列的程序设计和制度安排让民众特别是无产阶级自以为拥有了许多权利,但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核心只不过是保障资产阶级的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当代西方资产阶级民主的主要内容就是
13、选举民主,通常表现为民众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选举国家公职人员,如议会成员及行政长官等。也正因如此,当代西方学者在研究民主时常常将目光局限于民主选举的制度设计,甚至本末倒置地将选举认定为民主的本质。如熊彼特提出民主就是竞争性的,“民主是一种政治方法,即为达到政治立法与行政的决定而作出的某种形式的制度安排”。经过这种概念转换,民主从人民的统治转变为被统治,在竞争性民主概念的掩饰下剥夺了人民在有限的选项中进行投票之外的一切权利。通过这样的制度安排,资产阶级精英通过在选举活动中争取民众选票,在获得政治权力的同时也收获了民主政治的美誉,并将古希腊民主彻底异化法治现代化研究 年第期参见 古希腊 亚里士多德:
14、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 年版,第 页。亚里士多德对政体的划分中包括三种正宗的政体及其变态,其中民主政体就是共和政体的变态。但在许多中文翻译中为了避免对“民主”的否定表达,使用了“平民政体”的表述替代“民主政体”。参见 法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许明龙译,商务印书馆 年版,第 页。参见 法 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 年版,第 页。参见 美 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程逢如、在汉、舒逊译,商务印书馆 年版。美 约瑟夫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吴良健译,商务印书馆 年版,第 页。为资产阶级精英的统治。出于对这种极端思想的纠正,进一步发展的协商民主理论重新提出了作为民主制度
15、的选举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罗尔斯提出,公共利益需要独立的机制予以实现,而不是通过投票方式来汇总个体意志,?10将投票和选举的程序与公共利益的实现区分开来。哈贝马斯进一步提出协商民主的理论,在坚持民主的本质是一种程序的基础上,认为民主政治有效的基础不是狭隘的自我利益追求,而是正义和善等规范性因素。?11但是,这种协商民主在西方的实践中往往只限于在某些局部问题上进行范围有限的协商,只是对选举民主做了意义有限的补充,而民众的全局性、长远性的公共利益仍然不能在民主制度下予以保证。总的来看,西方政治法律思想在发展历程中对民主的评价和态度并不总是积极的,甚至在较长的历史时期中都对民主持有怀疑和否定的态度
16、。西方民主发展过程中一个核心问题是民主与公共利益的关系,从古希腊哲人到近代西方启蒙思想家都普遍认为,只有能够维护和保障公共利益的民主制度才是可取的。因此,西方民主制度在近代以来的发展集中于代议制的制度设计和程序安排上,这有助于克服直接民主带来的暴政和不理性。但由此带来的问题,是日益凸显的民主的形式与实质之间的差异和矛盾。对选举程序的关注使西方民主越来越流于形式,并且正在这条舍本逐末的道路上渐行渐远。西方国家将民主等同于选举,使民主被转变为每隔几年让公民在几个相互竞争的政治团体中进行选择的活动,不仅使公民的民主权利局限于极有限的时间和范围,更使得公民的民主权利成为与自身利益和公共利益无关的空洞内
17、容。而且,公民只是在选举活动中自以为自由地行使着民主权利,在选举活动结束后就几乎失去了民主权利。近些年来,西方民主政治乱象频出,根本问题就在于民主越来越形式化、表面化,并且由于形式民主在实质上抹杀了公民的权利和利益,使得民主程序在进行过程中常常由于公民对自身政治、经济、社会甚至人身权利的伸张而陷于混乱之中。从结果上看,西方民主既剥夺了民众的参与权,又剥夺了民众的个人利益,也没能保障公共利益,真正受益的只是在民主形式掩饰下的少数资产阶级精英。真正的民主在兼顾民主的形式方面的同时,更要致力于实现民主的实质方面,就是实现民众的普遍意志和公共利益,民主的全过程就是从个人意志中汇聚、凝练并实现公意的过程
18、。但这一过程既不能等同于民众个人意志的简单加总,也不能等同于少数精英对公意的概况表达,而是两者的交互、平衡和结合。真正意义上的民主必须兼顾民主的形式和实质,既充分保障民主权利被广泛享有及民主权利能够充分运用,也能够让国家和社会的发展真正造福于民众,让民众享有实在的利益。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民主,保证人民的权利得以真正实现,保障国家和社会健康稳定发展。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
19、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12中国人民能够在西方民主制度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发展出全过程人民民主,一方面得益于对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坚持与发展,另一方面则是扎根于中国自身文化的深厚底蕴。全过程人民民主对传统民本思想的传承与超越?10?11?12参见 美 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年版,第 页。参见 德 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年版;高鸿钧:商谈法哲学与民主法治国 在事实与规范之间 阅读,清华大学出版社 年版,第 页。习近平: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载 求是 年第期。三、全过程人民民主对传统民本思想的传承党的二十
20、大报告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其中蕴含的天下为公、民为邦本、为政以德、革故鼎新、任人唯贤、天人合一、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讲信修睦、亲仁善邻等,是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积累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的重要体现,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具有高度契合性。”?13中国古代的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文化基础和思想渊源,是以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典范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有力支撑。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涵中,我们能够从中看到诸多古代思想观念的厚重底色,如“天下为公”(礼记礼运),即天下之资源和公器都从根本上为民众所有;“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
21、听”(尚书泰誓),即高于君主的“天”的认识与民众相一致,君主对国家和社会的治理既然要听从“天意”,本质上也就要听从民意;“为政以德”(论语为政),“政者正也”(论语颜渊),执政者应当以自身高尚正直的品德作为表率和模范,让民众因为尊敬其德行而服从;“选贤与能”(礼记礼运),不单是实现“天下为公”的根本途径,还要注重遵从民意选择贤能之人出任各级官员;“询于刍荛”(诗经大雅),商榷国事甚至要征询割草打柴的平民百姓的看法;等等。可以说,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民主的价值理念、实现方式、保障方法等方面都具有丰富且深厚的传统思想文化渊源,但归根结底,“民本”“以民为本”的思想是其中最为核心,也最具洞见的内容。中国
22、古代的“民本”思想是具有悠久历史且极具特色的一种文化传统。尚书五子之歌 中夏禹的训诫“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坦诚地表达了国家安宁在于以民为本的思想。尚书 中这段内容是对“太康失邦”的悔恨和反思,前面还有“民可敬,不可下”一语,意为统治者对待民众应当有敬爱之情,不能在内心认为民众地位低下甚至凌虐百姓。发端于夏朝的“民本”思想,从一开始就是一种强调统治者应当发自内心地具有对民众的尊重并设身处地考虑和保障民众利益的思想,它不是一种对程序或方法的要求,也不是一种具体的制度或规定,而是一种对身居高位的当权者的训诫和警示。显而易见,民本思想的理念及要求都与西方主张个人自由和权利并强调程序和法治的文化存在较
23、大差异。民本思想的另一经典表述是孟子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章句下)。尚书 只讲“民”是国家和政治安宁的根本,但没有涉及“民”与“邦”孰轻孰重的比较,也没有提到作为统治者的“君”;但 孟子 不同,将“民”“社稷”“君”三者分别开来,不仅提出在地位上“民”最高,“君”最低,而且将“君”与“社稷”严格区分,“君”不能理所当然地等同于“社稷”、国家。至此,“民本”思想的三个基本要素得以完备,构成了一种要求统治者治理国家应以民为本的政治思想。后世对“民本”思想的表达和发展大致都不超出这三者关系的范畴。如,唐朝李世民所言“君依于国,国依于民”?14。又如,明末清初黄宗羲所言“天下之治乱,
24、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明夷待访录原臣)。当代学者也大都从此三者关系的角度理解传统“民本”,如,张分田认为“民本”或“以民为本”思想的核心包含“立君为民”“民为国本”“政在养民”三方面内容。?15又如,日法治现代化研究 年第期?13?14?15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 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载 求是 年第 期。参见 资治通鉴唐纪八。李世民还有许多注重养民的言论,如“为君之道,必须先存百姓。若损百姓以奉其身,犹割股以啖腹,腹饱而身毙。”参见 资治通鉴唐纪八。“舟所以比人君,水所以比黎庶,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参见 贞
25、观政要教戒太子诸王。参见张分田:民本思想与中国古代统治思想,南开大学出版社 年版,第 页。本学者沟口雄三认为,民本思想包含堪称“双璧”的两个方面:一是君主以民的苦乐为第一义,而不以自己为本位;二是天下非为君主而存在,乃为民而存在。?16在中国古代,“民本”思想普遍存在于各种思想流派之中,只是在侧重点和表达形式上存在差别。道家经典 道德经 有言:“圣人无常心,以百姓之心为心。”(四十九章)“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三十九章)庄子在宥 亦曰:“卑而不可不因者,民也。”即使极端重君尊法的法家,也有如 管子 中的名言:“以人为本,本理则国固,本乱则国危。”(霸言)“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
26、心。”(牧民)综有儒、法两家色彩的 管子大略 则直言:“天之生民,非为君也;天之立君,以为民也。”在先秦时期所谓“九流十家”的诸家思想中,至少儒、墨、道、法、阴阳、农、兵等都或多或少有“民本”思想的色彩,正因如此,早在清末时期,梁启超在比较中西方思想文化之后,就专门提出“民本主义”的概念并视之为中国古代政治思想的重要特质。?17有学者甚至提出,清末受到西学冲击后兴起的民权诉求本质上是先秦民本思想的自然展开,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为人民服务”“人民当家作主”等种种以民为本的表达本质上也都是传统民本思想的发扬光大。?18因此,民本思想在中国古代的核心地位和在当代的重要价值是毋庸置疑的。综合历代思想家的
27、阐发和近现代学者的研究,本文认为,即使在现代社会的政治环境中,中国传统“民本”思想仍有突出价值,集中体现在以民为本的深刻内涵及其实现途径。第一,“民”指通常意义上的民众,是占国家绝大多数人口的黎民百姓,与之相对的是占人口少数但拥有更高地位及政治、经济利益的统治者“君”。以民为本要求以民为主体,而不是以统治者为主体,这不仅是一种政治原则或价值追求,更是构成政权合法性的来源和正当性的基础。这种观念经过儒家的发展被推衍为君子及士大夫的自我修养,也就是说,以民为本的观念不仅是对身居最高统治地位的皇帝的要求,也同样适用于有出仕为官的政治理想的君子的自我要求,而且为民比为君更加正当,也更加崇高。黄宗羲提出
28、:“我之出而仕也,为天下,非为君也。为万民,非为一姓也。”(明夷待访录原臣)第二,“民”指从事生产生活的民众,是现实世界中活生生的人,与之相对的是宗教文明中的鬼神等非人因素。中国古代的政治制度和社会文化总体上是世俗的,不同于西方以宗教特别是基督教为核心的文化。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内容,以民为本的观念不单单是在君民关系或国民关系中讲以民为本,“民”实际表达着一种对现世的关怀,就是关注于实际社会生活中的民众百姓,而非寄托于神秘莫测的鬼神或命运。西方社会直到文艺复兴后才重新树立起人文主义的文化,借助古希腊、古罗马文化的精神摧毁了以“神”为本的宗教意识形态,将现实社会中的人的意志和利益重新放在了高于
29、上帝的位置。但在中国传统中,早在西周时期的统治者就意识到天命不是来源于商朝信奉的鬼神,而是与民心紧密连结,“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尚书泰誓);到春秋时期更是清晰地意识到听信鬼神而非民众是亡国之计,“国将兴,听于民;将亡,听于神”(左传庄公三十二年);先秦儒家“子不语怪力乱神”(论语述而),所宣扬的以民为本就已经是完全世俗化的了。?19应当说,在对现实世界民众的实际利益和需求的关注上,中国古代有着深远的优良传统。全过程人民民主对传统民本思想的传承与超越?16?17?18?19参见 日 沟口雄三:中国前近代思想的屈折与展开,龚颖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年版,第 页。参见梁启超:先秦政治思想史,商
30、务印书馆 年版,第 页。夏勇:民本与民权 中国权利话语的历史基础,载 中国社会科学 年第期。有观点认为传统“民本”思想以“天”或“天理”为本质或保障,以民为本和顺应民意就是顺应天意和遵循天理,这种观点尽管契合古代思想家的部分表述,但从当下社会回看传统“民本”思想时,绕过其中“天”的因素并不妨碍其含义的表达,不妨从字面意义上将“民本”的内容限定于实际的民众本身。第三,“以民为本”直观地表达着以民众实际利益为本的含义,这种利益在中国古代儒家思想中被表达为“公”。“公”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核心概念,通常对应于“私”。尚书周官 有言:“以公灭私,民允其怀。”就是讲,民众会归顺于有公心的统治者。“公”代
31、表的是包括统治者和民众在内的整个社会组织的共同利益,既不属于统治者个人,也不是民众个人利益的集合。礼记礼远 所言“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将“大道”等同于“天下”之“公”,以明确且直白的表达将“公”置于至高的地位。“道”是一种正确的状态和标准,理想的政治一定合于“道”,但得“道”的过程和途径是困难的,需要以谨小慎微的态度去持之以恒地追求,即 尚书大禹谟 所言:“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在“道”与“人”的关系之中,要靠统治者以执中的方法小心地处理好变幻莫测的人心与隐微不明的道心之间的平衡。“公”与“私”,“道”与“人”,这两对范畴无疑体现了中国古人对于包括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人心
32、与政治实践之间关系的独特理解,就是对人心中潜藏的恶意和私利的提防,提醒统治者不仅应当克制自身的“私利”,也要对抗民众的“人心”。在这种语境下,统治者和民众的个人私利都居于次要地位,尽管民众的个人利益在实际上附属于“公”,但“公”并不是民众个人利益的简单汇集,而是一种超越具体个人的独立存在。这种观念部分类似于西方近代思想家卢梭提出的“公意”和“众意”的区分。卢梭认为,“公意”是人民公共利益的反映,而“众意”反映的只是所有的个人利益的总和,理想的民主过程是从个人意志中汇总、凝练出公意。?20尽管如此,西方民主制度的发展仍然只是在形式上的不断精细化,无论用怎样的民主程序加以包装,最终反映的都只是“众
33、意”。而且由于民众各个个体大都出于私心和非理性,使得作为总和的“众意”往往与反映全体民众根本利益的“公意”相去甚远。由此不难发现,以民为本的主体内容就是对居于统治地位的人或群体的一系列要求。如果说西方民主关注的核心问题是自下而上的民主参与,主要表现为程序性内容,那么,中国传统民本思想中的核心则主要是自上而下的“为民”“为公”,主要表现为实质性地体察并满足民众的现实需求和共同利益。正因如此,以民为本对居于统治地位的当权者提出了极高的政治责任和道德要求,并将其内化为一种对民众的责任意识。这种责任意识首先表现为尊重民意、听取民意。譬如,设置专门的机构或机制让民意能直接上达给最高统治者,所谓“进善之旌
34、,诽谤之木,敢谏之鼓”(汉书贾谊传);要求统治者用人应当根据民众的共识,“左右皆曰贤,未可也;诸大夫皆曰贤,未可也;国人皆曰贤,然后察之;见贤焉,然后用之”(孟子梁惠王章句下);等等。此外,这种责任意识还表现为富民、教民等义务。古代儒家主张先富后教,?21认为只有满足基本生活条件了才能对民众提出行为及内心方面的要求,“贫而无怨难”(论语宪问),“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孟子滕文公章句上),民众如果疲于生计甚至食不果腹,就不可能安分守己,难免违法犯罪。在民与法的关系上,法家尽管也有诸多爱民、利民的论说,如“法者所以爱民也”(商君书更法),“圣人
35、之治民,度于本,不从其欲,期于利民而已”(韩非子心度),但往往是从工具主义角度提出的,法律顺应民意、保障民利归根结底是服务于权威统治的需要。儒家则是从民利出发,认为以严刑峻法威吓民众是本末倒置的乱政,而应当以德行和教化努力让民众发自内心地认可并遵守各类社会规则,正如孔子所言“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后世儒者白居易亦言:“富其人,崇其法治现代化研究 年第期?20?21参见前引,卢梭书,第 页。论语子路:“子适卫,冉有仆。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荀子大略:“不富无以养民情,不教无以理民性
36、。故家五亩宅,百亩田,务其业,而勿夺其时,所以富之也。立大学,设庠序,修六礼,明七教,所以道之也。诗 曰:饮之食之,教之诲之。王事具矣。”教,开其廉耻之路,塞其冤滥之门;使人内乐其生,外畏其罪,则必过犯自省,刑罚自措。”(白氏长庆集白氏文集卷第四十八)比较而言,西方民主发展史上常常是民众在物质水平和文化程度提高后争取自身政治权利,而中国历史上则更多的是统治者特别是儒家士大夫群体主动肩负起爱民、富民、教民的责任。不过,在“以民为本”的表达中,就潜在地蕴含着重实质轻程序、重结果轻过程的观念。尽管在自上而下的责任主导之余,也有登闻鼓、风闻言事等自下而上的方式,但总的来看,一是没有形成明确、稳定的制度
37、或机制,更没有以法律规定的形式将之确定下来,二是自下而上的渠道常常需要依赖上位者先行设置。总的来看,传统民本思想的核心是民众的根本利益而不是民众的政治参与。这一根本差异在近代中西方政治思想文化碰撞过程中就已经被准确地认识到了,如梁启超所言,在林肯提出的“民有、民治、民享”?22的民主框架中,中国传统民本思想不具有“民治”理念,但有“民有”“民享”的内容。?23对此问题的理解如果局限于其中的消极因素,自然会得出中国古代没有民主的结论;但近现代中国一百余年的民主建设历程已经在不断吸收西方民主制度精华的基础上弥补了民众政治参与的权利,并且始终关注保障民众根本利益这一核心和本质。因此,中国民主政治发展
38、的关键,不仅是充分吸收西方民主的精髓,更为重要的是认真理解和发展源于本土的传统民本思想,将民主落到实处。“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全过程人民民主强调人民至上,把个人利益与人民整体利益统一起来,让广大人民都享有平等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权利,共享社会发展带来的种种利益,这不仅是对西方民主制度的发展,更是对中国传统民本思想的传承。?24四、全过程人民民主对传统民本思想的超越“民本”思想无疑是一种先进的政治思想,但清末民初的衰颓国势也反映出传统政治制度和理念中存在严重缺陷。近代学者徐复观就提出在中国古代“政治的理念,民才是主体,而政治的现实,则君又是主
39、体。这种二重的主体性,便是无可调和的对立”。?25因此,如何在民本的理想与现实的割裂之中通过制度性变革防止民本的表面化、肤浅化,是近现代中国政治体制建设和改革过程中始终需要真正解决的问题。从清末立宪与“虚君共和”,到民国时期的三民主义,再到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民主法制建设,通过不断摸索和反复检验,越来越显现出民主的制度化与法律化在民主建设中的关键作用。制度化、法律化弥补了传统民本思想的缺陷,为现代民主的中国模式提供了根本性的支持和保障。制度化、法律化对于民主的作用在中国与西方的语境中不能一概而论。在西方民主发展的历史上,民主的适用范围包括政治和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通过民主程序行使的权力类型非常丰富
40、,包括且不限于立法权、行政权、外交权、战争权等,甚至包括今天被认为最具专业性、不适合讲民主的司法权,如古希腊城邦中的陶片放逐法代表的民主司法。而在中国,尽管很早就产生了影响广泛的民本思想,但这种思想没有以制度或法律的形式被确定下来。不过,西方民主尽管有着悠久的制度化、法律化历史,但这些制全过程人民民主对传统民本思想的传承与超越?22?23?24?25美国总统林肯在 年葛底斯堡演讲中提出了“,”,通常被一一对应翻译为“民有、民治、民享”。参见前引?17,梁启超书,第 页。参见刘九勇: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传统思想渊源,载 政治学研究 年第期。参见徐复观:学术与政治之间,台北学生书局 年版,第 页。度和
41、法律常常被用于限制人民(特别是没有公民资格的人,他们本质上没有足够的财产和地位)的真正权利和利益,西方民主需要的是对人民的真正普遍的关怀和对人民根本利益的真正保护。而在拥有民本思想传统的中国,关注人民根本利益、对人民负责的观念和文化早已深入统治者的意识形态,所需要的,是在现代法治的框架内融入“民本”的核心价值观念,使“民本”从一种政治理念和道德要求上升为制度化、法律化的刚性规定,从古代仁人君子的自我要求和对皇帝、官员的内心约束,转化为对公权力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规制和对全体人民合法权利、正当利益的制度保障。正因如此,中国的民主制度无论在发展的方式抑或目标上都与西方民主有显著区别。正如邓小平同
42、志曾指出的:“资本主义社会讲的民主是资产阶级的民主,实际上是垄断资本的民主,无非是多党竞选、三权鼎立、两院制。我们的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制度,不能搞西方那一套。”?26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27党的二十大围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主题,提出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积极发展基层民主、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四个重要方面,并明确指出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基层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
43、“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28中国的协商民主不是西方民主中对选举投票过程的补充,而是达成社会最广泛共同利益和意愿的制度设计。“要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切实防止出现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的现象。”?29中国的基层民主也不是西方民主中的普选和直选,而是构成全社会和谐稳定基础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代表的社会基层治理体系在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我国的民主制度高度发达、形式多样、畅通有序,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
44、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以及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形成了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全体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我国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途径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二是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围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重要制度载体,要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依法行使选举权利,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人大代表,确保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
45、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使人民代表大会真正成为民意的表达平台和载体,运用民主协商将各方面社情民意统一于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之中。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关键是要把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充分发挥出来,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提供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30法治现代化研究 年第期?26?27?28?29?30参见前引,习近平文。参见李林: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本质特征和理论内涵,载 社会治理 年第期。习近平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 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 推进人民政协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新推
46、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载 人民日报 年月 日。前引,习近平文。前引,习近平文。“法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于人间,合乎人心而已。”(慎子逸文)法律制度应当合乎人心、顺应民意,不断完善法律制度、保障法律体系有效实施、捍卫法律尊严和权威,是保障人民根本利益的基本要求。“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王安石 周公)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能够确认并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能够有效约束并规范公权力的运行,不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就能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我国宪法法律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至高的权威和效力,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
47、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党的二十大报告前所未有地提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命题,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应有之义。?31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要依靠宪法法律及其有效实施来保障人民民主制度,保障公民政治权利和自由,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科学和有效地解决在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中所遇到的各种理论和实践问题。?32因此,以传统民本思想为渊源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是中国文化传承和历史发展的自然延续,也通过制度化、法律化的方式实现了对传统民本思想的超越,实现了对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和思想精华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持续绽放智慧光彩的典范。:,:,学科编辑:丰霏吕露鹏责任编辑:杨佳宜全过程人民民主对传统民本思想的传承与超越?31?32参见张文显: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载 中国法律评论 年第期;公丕祥: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中国式法治现代化,载 法学家 年第期。参见莫纪宏: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载 中国法学 年第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