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2021全国二级建造师公路实务基础夯实班主讲:李洪革2B330000公路工程项目施工相关法规与标准2B331000 公路建设管理法规和标准2B332000 公路施工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相关规定2B333000 二级建造师(公路工程)注册执业管理规定及相关要求2B331000公路建设管理法规和标准2B331010 公路建设法规体系和标准体系2B331020 公路建设管理相关规定2B331010公路建设法规体系和标准体系2B331011 公路建设法规体系2B331012 公路建设标准体系2B331011公路建设法规体系2B331012公路建设标准体系三、公路工程体系编号定义由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标准编号为JTG x x xx x x x。JTG是交、通、公三字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字母,后面的第一个字母为标准的分类,A、B 类标准后的数字为序号。CH类标准后的第一个数字为种类序号,第二个数字为该种标准的序号,如JTG D54 表示交通部公路工程标准D类第5种第4项标准,短横线后是发布年。2B331020公路建设管理相关规定2B331021 公路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管理2B331022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相关规定2B331023 公路建设信用信息管理相关规定2B331024 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相关规定2B331025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相关规定2B331026 公路工程验收相关规定2B331021公路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管理一、公路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划分1.公路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类别划分公路工程施工企业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公路工程特点,共分为六大类,具体划分如下:第一类: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第二类: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企业。第三类: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企业。第四类: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企业。第五类: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第六类: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2.公路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的划分公路工程施工企业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公路工程特点,具体等级划分如下: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分为特级企业、一级企业、二级企业、三级企业。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分为一级企业、二级企业、三级企业。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分为一级企业、二级企业、三级企业。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分为一级企业、二级企业、三级企业。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分为一级企业、二级企业、三级企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按施工内容分为两个分项施工企业,即公路安全设施分项承包企业和公路机电工程分项承包企业。(一级资质、二级资质)2B331022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相关规定一、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主要规定(一)市场准入管理1.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市场准入条件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均可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公路建设市场实行地方保护,不得对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实行歧视待遇。2.公路建设项目依法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项目法人可自行管理公路建设项目,也可委托具备法人资格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进行项目管理。项目法人或者其委托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的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的技术和管理能力应当满足拟建项目的管理需要,符合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要求。3.收费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和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进入公路建设市场实行备案制度。(二)市场主体行为管理1.国家投资的公路建设项目,项目法人与施工、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签订廉政合同。2.项目施工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项目已列入公路建设年度计划。(2)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完成并经审批同意。(3)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并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计。(4)征地手续已办理,拆迁基本完成。(5)施工、监理单位已依法确定。(6)已办理质量监督于续,已落实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措施。3.公路工程实行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4.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应当合理确定建设工期,严格按照合同工期组织项目建设。项目法人不得随意要求更改合同工期。如遇特殊情况,确需缩短合同工期的,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缩短合同工期,但应当采取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并按照合同规定给予经济补偿。5.勘察、设计单位经项目法人批准,可以将工程设计中跨专业或者有特殊要求的勘察、设计工作委托给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但不得转包或者二次分包。监理工作不得分包或者转包。6.施工单位可以将非关键性工程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并对分包工程负连带责任。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分包工程不得再次分包,严禁转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指定分包、指定采购或者分割工程。项目法人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工程分包的管理,所有分包合同须经监理审查,并报项目法人备案。7.施工单位招用农民工的,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将劳动合同报项目监理工程师和项目法人备案。二、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的主要规定(一)总承包单位选择及合同要求1.总承包单位由项目法人依法通过招标方式确定。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公路工程总承包招标。公路工程总承包招标应当在初步设计文件获得批准并落实建设资金后进行。2.总承包单位应当具备以下要求:(1)同时具备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勘察设计和施工资质,或者出具备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2)具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财务能力,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关于勘察设计、施工能力、业绩等方面的条件要求。(3)以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4)总承包单位(包括总承包联合体成员单位,下同)不得是总承包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8.总承包费用或者投标报价应当包括相应工程的施工图勘察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缺陷责任期维修费、保险费等。总承包采用总价合同,除应当由项目法人承担的风险费用外,总承包合同总价一般不予调整。项目法人应当在初步设计批准概算范围内确定最高投标限价。三、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主要规定(一)管理职责1.发包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和合同约定加强对施工分包活动的管理,建立健全分包管理制度,负责对分包的合同签订与履行、质量与安全管理、计量支付等活动监督检查,并建立台账,及时制止承包人的违法分包行为。2.除承包人设定的项目管理机构外,分包人也应当分别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对所承包或者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动实施管理。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具有与承包或者分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计量、质量、安全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二)分包条件1.承包人可以将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项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不得分包的专项工程,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分包人不得将承接的分包工程再进行分包。2.分包人应当具备如下条件:(1)具有经工商登记的法人资格。(2)具有与分包工程相适应的注册资金。(3)具有从事类似工程经验的管理与技术人员。(4)具有(自有或租赁)分包工程所需的施工设备。3.承包人对拟分包的专项工程及规模,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未列入投标文件的专项工程,承包人不得分包。但因工程变更增加了特殊性技术要求、特殊工艺或者涉及专利保护等的专项工程,且按规定无须再进行招标的,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可以分包。(三)合同管理1.承包人有权依据承包合同自主选择符合资格的分包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指定分包。2.承包人应在工程实施前,将经监理审查同意后的分包合同报发包人备案。3.分包合同不免除承包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的责任或者义务。4.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工程向承包人负责,并就所分包的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四)行为管理1.承包人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对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动实施有效管理,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转包:(1)承包人将承包的全部工程发包给他人的。(2)承包人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发包给他人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转包行为。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分包:(1)承包人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对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动实施有效管理的。(2)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企业或者个人的。(3)分包人以他人名义承揽分包工程的。(4)承包人将合同文件中明确不得分包的专项工程进行分包的。(5)承包人未与分包人依法签订分包合同或者分包合同未遵循承包合同的各项原则,不满足承包合同中相应要求的。(6)分包合同未报发包人备案的。(7)分包人将分包工程再进行分包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分包行为。3.承包人和分包人应当互相开展信用评价,并向发包人提交信用评价结果。发包人应当对承包人和分包人提交的信用评价结果进行核定,并且报送相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将发包人报送的承包人和分包人的信用评价结果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对其进行信用管理。4.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统一采购的主要材料及构、配件等的采购主体及方式。承包人授权分包人进行相关采购时,必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5.为确保分包合同的履行,承包人可以要求分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分包人提供担保后,如要求承包人同时提供分包工程付款担保的,承包人也应当予以提供。6.分包人有权与承包人共同享有分包工程业绩。分包人业绩证明由承包人与发包人共同出具。分包人以分包业绩证明承接工程的,发包人应当予以认可。分包人以分包业绩证明申报资质的,相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予以认可。劳务合作不属于施工分包。劳务合作企业以分包人名义申请业绩证明的,承包人与发包人不得出具。2B331023公路建设信用信息管理相关规定一、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2.信用信息内容(1)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包括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基本信息、表彰奖励类良好行为信息、不良行为信息和信用评价信息。(2)从业单位基本信息是区分从业单位身份、反映从业单位状况的信息,主要有:从业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登记基本情况及组织机构代码。基本财务指标、在金融机构开立基本账户情况。资质、资格情况。主要经济、管理和工程技术从业人员的职称及执业资格基本状况。自有设备基本状况。近5年主要业绩及全部在建的公路项目情况等。3.信用信息发布与管理信用信息发布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设定:(1)从业单位基本信息公布期限为长期。(2)表彰奖励类良好行为信息、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为2年,信用评价信息公布期限为1年,期满后系统自动解除公布,转为系统档案信息。行政处罚期未满的不良行为信息将延长至行政处罚期满。上述期限均自认定相应行为或做出相应决定之日起计算。【总结】二、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根据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对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作了如下规定:1.本规则所称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是指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合同文件等,通过量化方式对具有公路施工资质的企业在公路建设市场从业行为的评定。2.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实行定期评价和动态管理相结合的方式。3.定期评价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对公路施工企业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市场行为进行评价。4.评价内容由公路施工企业投标行为、履约行为和其他行为构成。投标行为以公路施工企业单次投标为评价单元,履约行为以单个施工合同段为评价单元。5.投标行为和履约行为初始分值为100分,实行累计扣分制。其中,投标行为占20%,履约行为占80%,若有其他行为的,从企业信用评价总得分中扣除。6.公路施工企业投标行为由招标人负责评价,履约行为由项目法人负责评价,其他行为由负责行业监管的相应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评价。招标人、项目法人、负责行业监管的相应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等评价人对评价结果签认负责。信用信息公布期限基本仏B长期衣彰奖励类良好行为信.&2年2年(行政处罚末满的将延K电彳T政处罚期满+良行为m.a信用评价信息1汁9.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分为AA、A、B、C、D五个等级,各信用等级对应的企业评分X分别为:10.对存在直接定为D级或降级的行为,自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之日起企业在该省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或降一等级。被1个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接认定为D级的企业,其全国综合评价直接定为C级;被2个及以上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接认定为D级以及被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公路施工企业,其全国综合评价直接定为D级。11.公路施工企业信用升级实行逐级上升制,每年只能上升一个等级,不得越级。12.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有效期1年,下一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在该省份无信用评价结果的,其在该省份信用评价等级可延续1年。2年以上在该省份无信用评价结果的,按照初次进入该省份确定,但不得高于其在该省份原评价等级的上一等级。13.公路施工企业资质升级的,其信用评价等级不变。企业分立的,按照新设立企业确定信用评价等级,但不得高于原评价等级。企业合并的,按照合并前信用评价等级较低企业等级确定。14.公路施工企业在某省级行政区域的信用评价等级可使用本省级综合评价结果,也可使用全国综合评价结果,具体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综合评价的公路施工企业初次进入某省份公路建设市场时,其等级按照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尚无全国综合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A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B级及以下对待。联合体参与投标时,其信用等级按照联合体各方最低等级认定。2B331024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相关规定1.设计变更指自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等活动。2.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设计变更:(1)连续长度10km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2)特大桥的数量或结构形式发生变化的。(3)特长隧道的数量或通风方案发生变化的。(4)互通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5)收费方式及站点位置、规模发生变化的。(6)超过初步设计批准概算的。企仆m川冲价等级信川杈度i平分AA级好952X2100A级较好85SX95B级一般75iX85较寿C级60X751)4)2X6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较大设计变更:(1)连续长度2km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2)连接线的标准和规模发生变化的。(3)特殊不良地质路段处置方案发生变化的。(4)路面结构类型、宽度和厚度发生变化的。(5)大中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6)隧道的数量或方案发生变化的。(7)互通式立交的位置或方案发生变化的。(8)分离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9)监控、通讯系统总体方案发生变化的。(10)管理、养护和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规模发生变化的。(11)其他单项工程费用变化超过500万元的。(12)超过施工图设计批准预算的。3)一般设计变更是指除重大设计变更和较大设计变更以外的其它设计变更。重大设计变更由交通部负责审批。较大设计变更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一般设计变更由项目法人负责审查。工程变更设计变更一般总监理工程师一般项目法人重要业主较大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重大国家计划主管部门重大交通部2B331025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相关规定一、招标1.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履行项目审批或者核准手续后,方可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监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招标。施工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在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可以进行资格预审。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唯一、秘密)(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2)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3)采购人自身具有工程施工或者提供服务的资格和能力,且符合法定要求。(4)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施工或者提供服务。(5)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6)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招标人不得为适用前款规定弄虚作假,规避招标。9.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或者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10.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标段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当否决其投标。11.招标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允许分包的或者不得分包的工程和服务,分包人应当满足的资格条件以及对分包实施的管理要求。招标人不得在招标文件中设置对分包的歧视性条款。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歧视性条款:(1)以分包的工作量规模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2)对投标人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分包计划设定扣分条款。(3)按照分包的工作量规模对投标人进行区别评分。(4)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投标人进行分包的行为。二、投标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密封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监理招标的投标文件应当以双信封形式密封,第一信封内为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第二信封内为报价文件。对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招标人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招标且评标方法为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的,或者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的,投标文件应当以双信封形式密封,第一信封内为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第二信封内为报价文件。三、开标、评标和中标5.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或者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包括合理低价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合理低价法,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再对其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仅依据评标基准价对评标价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与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不得少于3个。综合评分法,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评标价、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其中评标价的评分权重不得低于50%。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总结】评标方法分类内容应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排序工程规模小、技术含量低综合评估法合理低价法仅依据评标基准价对评标价进行评分一般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综合评分法评标价、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1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格、质量、安全、履行期限、主要人员等主要条款应当与上述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12.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招标人不得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履约保证金的支付形式,由中标人自主选择银行保函或者现金、支票等支付形式。1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重新招标:(1)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2)投标人少于3个的。(3)所有投标均被否决的。(4)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的。2B331026公路工程验收相关规定一、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依据1.公路工程验收阶段划分和验收阶段主要工作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交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竣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做出整体性综合评价。2.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1)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3)施工许可。(4)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5)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6)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一)公路工程交工验收1.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工作一般按合同段进行,并应具备以下条件:(1)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成。各方就合同变更的内容达成书面一致意见。(2)施工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3)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4)质量监督机构按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检测意见中需整改的问题已经处理完毕。(5)竣工文件按公路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成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第三、四、五部分(不含缺陷责任期资料)内容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6)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报告。2.交工验收程序(1)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且经施工自检和监理检验评定均合格后,提出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报监理单位审查。交工验收申请应附自检评定资料和施工总结报告。(2)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抽检资料以及对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对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申请及其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应同时向项目法人提交独立抽检资料、质量评定资料和监理工作报告。(3)项目法人对施工单位的交工验收申请、监理单位的质量评定资料进行核查,必要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重点抽查检测,认为合同段满足交工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交工验收。(4)对若干合同段完工时间相近的,项目法人可合并组织交工验收。对分段通车的项目,项目法人可按合同约定分段组织交工验收。(5)通过交工验收的合同段,项目法人应及时颁发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6)各合同段全部验收合格后,项目法人应及时完成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报告。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公路工程各合同段的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参加交工验收。路基工程作为单独合同段进行交工验收时,应邀请路面施工单位参加。拟交付使用的工程,应邀请运营、养护管理单位参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机构视情况参加交工验收。4.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分采用所含各单位工程质量评分的加权平均值。即工程各合同段交工验收结束后,由项目法人对整个工程项目进行工程质量评定,工程质量评分采用各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分的加权平均值。即投资额原则使用结算价,当结算价暂时未确定时,可使用招标合同价,但在评分计算时应统一。交工验收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程质量评分值大于等于75分的为合格,小于75分的为不合格。(二)公路工程竣工验收1.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通车试运营2年以上。(2)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已全部处理完毕,并经项目法人验收合格。(3)工程决算编制完成,竣工决算已经审计,并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认定。(4)竣工文件已完成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的全部内容。(5)档案、环保等单项验收合格,土地使用手续已办理。(6)各参建单位完成工作总结报告。(7)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合格,并形成工程质量鉴定报告。2.竣工验收准备工作程序(5)工程质量鉴定等级为合格及以上的项目,负责竣工验收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时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委员会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机构、造价管理机构等单位代表组成。国防公路应邀请军队代表参加。大中型项目及技术复杂工程,应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接管养护等单位参加竣工验收工作。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接管养护等单位代表参加竣工验收工作,但不作为竣工验收委员会成员。5.竣工验收质量评定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分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其中交工验收工程质量得分权值为0.2,质量监督机构工程质量鉴定得分权值为0.6,竣工验收委员会对工程质量的评分权值0.2。对于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合并进行的小型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工程质量鉴定得分权值0.6,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得分权值为0.1,竣工验收委员会对工程质量的评分权值0.3。工程质量评分大于等于90分为优良,小于90分且大于等于75分为合格,小于75分为不合格。2B332000公路施工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相关规定2B332010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相关规定2B332020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相关规定2B332010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相关规定2B332011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条件2B332012 公路工程承包人安全责任2B332013 公路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风险评估2B332014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报告2B332011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条件1.从业单位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活动,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2.施工单位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活动,应当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施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施工作业特点、安全风险以及施工组织难度,按照年度施工产值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5000万元的至少配备1名;5000万元以上不足2亿元的按每5000万元不少1名的比例配备;2亿元以上的不少于5名,且按专业配备。3.从业单位应当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4.公路水运工程从业人员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5.翻模、滑(爬)模等自升式架设设施,以及自行设计、组装或者改装的施工挂(吊)篮、移动模架等设施在投入使用前,施工单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等事项。施工单位还应当向从业人员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6.施工单位在工程投标报价中应当包含安全生产费用并单独计提,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经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在项目建设成本中据实列支,严禁挪用。8.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应当实施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按规定开展设计、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设计单位应当依据风险评估结论,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施工单位应当依据风险评估结论,对风险等级较高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报监理工程师批准执行。必要时,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核。9.建设、施工等单位应当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和风险评估情况分别制定项目综合应急预案、合同段施工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告知相关人员紧急避险措施,并定期组织演练。10.从业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鼓励从业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2B332012公路工程承包人安全责任3.施工单位应当书面明确本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代表本单位组织实施项目施工生产。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建立、制定)(2020真题多选30)(1)建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相应的考核与奖惩。(2)按规定配足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结合项目特点,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4)组织制订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5)督促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规范使用。(6)依据风险评估结论,完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7)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督促、检查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确认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8)组织制订本合同段施工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9)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组织自救。4.施工单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参与、落实)(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以及合同段施工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3)督促落实本单位施工安全风险管控措施。(4)组织或者参与本合同段施工应急救援演练。(5)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做好检查记录步提出改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建议。(6)及时排查、报告安全事故隐患,并督促落实事故隐患治理措施。(7)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2B332013公路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风险评估一、高速公路路堑高边坡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高速公路路主高边坡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的通知(交安监发 2014 266号)要求,施工项目应充分重视对老滑坡体、岩堆体、老错落体等不良地质体地段,膨胀土、高液限土、冻土、黄土等特殊岩土地段,以及居住区、地下管线分布区、高压塔等周边地段的施工安全风险评估。(不良、特殊、需要保护)评估范围不良地质、特殊岩土地段、居住区、地下管线分布区、高压塔等评估方法专家调查评估法、指标体系法评估对象总体风险评估全线的路堑工程整体专项风险评估风险等级达到(级)及以上的路堑段作为评估单元,以施工作业活动为评估对象评估结论总体风险评估作为编制路堑边坡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依据专项风险评估作为编制或完善专项施工方案的依据评估时间总体风险评估项目开工前专项风险评估路堑边坡分项工程开工前评估组织总体风险评估建设单位专项风险评估施工单位评估报告编制依据、工程概况、评估方法、评估步骤、评估内容、评估结论及对策建议等二、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一)评估范围1.桥梁工程(1)多跨或跨径大于40m的石拱桥,跨径大于或等于150m的钢筋混凝土拱桥,跨径大于或等于350m的钢箱拱桥,钢桁架、钢管混凝土拱桥。(2)跨径大于或等于140m 的梁式桥,跨径大于400m的斜拉桥,跨径大于1000m的悬索桥。(3)墩高或净空大于100m的桥梁工程。(4)采用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新技术的特大桥、大桥工程。(5)特殊桥型或特殊结构桥梁的拆除或加固工程。(6)施工环境复杂、施工工艺复杂的其他桥梁工程。2.隧道工程(1)穿越高地应力区、岩溶发育区、区域地质构造、煤系地层、采空区等工程地质或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隧道,黄土地区、水下或海底隧道工程。(2)浅埋、偏压、大跨度、变化断面等结构受力复杂的隧道工程。(3)长度3000m及以上的隧道工程,、级围岩连续长度超过50m或合计长度占隧道全长的30%及以上的隧道工程。(3,5)(4)连拱隧道和小净距隧道工程。(5)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隧道工程。(6)隧道改扩建工程。(7)施工环境复杂、施工工艺复杂的其他隧道工程。【总结】桥梁工程隧道工程评估范围高长新旧复杂1.墩高或净空大于100m的桥梁工程。2.跨径大于或等于140m的梁式桥,跨径大于400m斜拉桥,跨径大于1000m的悬索桥。3.采用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新技术的特大桥、大桥工程。4.特殊桥型或特殊结构桥梁的拆除或加固工程。5.施工环境复杂、施工工艺复杂的其他桥梁工程。1.连拱隧道和小净距隧道工程。2.长度3000m及以上的隧道,、级围岩连续长度超过50m或合计长度占隧道全长的30%以上的隧道。3.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隧道工程。4.隧道改扩建工程。5.浅埋、偏压、大跨度、变化断面等结构受力复杂的隧道工程。6.施工环境复杂、施工工艺复杂的其他隧道工程。7.穿越高地应力区、岩溶发育区、区域地质构造、煤系地层、采空区等工程地址或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隧道,黄土地区、水下或海底隧道工程。评估方法风险指标体系法、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评估对象总体风险评估整体专项风险评估风险等级达到(级)及以上的施工作业活动(或施工区段)评估组织总体风险评估原则上由施工单位负责,当被评估项目含多个合同段时,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专项风险评估施工单位评估工作制定评估计划、选择评估方法、开展风险分析、进行风险估测、确定风险等级、提出措施建议、编制评估报告。评估步骤开展总体风险评估、确定专项风险评估范围、开展专项风险评估、确定风险控制措施评估报告编制依据、工程概况、评估方法、评估步骤、评估内容、评估结论及对策建议(五)实施要求1.施工单位应根据风险评估结论,完善施工组织设计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对项目施工过程实施预警预控。专项风险等级在级(高度风险)及以上的施工作业活动(施工区段)的风险控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重大风险源的监控与防治措施、应急预案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论证或复评估。(2)施工单位应建立重大风险源的监测及验收、日常巡查、定期报告等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3)施工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在工程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与交底;施工现场应设立相应的危险告知牌。(4)适时组织对典型重大风险源的应急救援演练。(5)当专项风险等级为lV级(极高风险)且无法降低时,必须提高现场防护标准,落实应急处置措施,视情况开展第三方施工监测;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不得施工。2.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应遵循动态管理的原则,当工程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施工队伍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进行风险评估。3.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费用应在项目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2B332014公路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报告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相关人员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措施没落实不放过。一、事故分类及等级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 6441-1986事故分20类: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2.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二、事故报告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3.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总结】现场有关人员(立即)施工单位负责人(1h)有关部门。情况紧急时,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有关部门报告。安全事故般较人审人特別审人死亡人数31030艰伤人数5010100I継济微1亿1000万5000/J2B332020公路工程质量管理相关规定2B332021 公路工程施工单位质量责任和义务(通读)2B332022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管理相关规定2B332023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相关规定(通读)2B332022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管理相关规定一、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的等级划分根据直接经济损失或工程结构损毁情况(自然灾害所致除外),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和一般质量事故四个等级;直接经济损失在一般质量事故以下的为质量问题。1.特别重大质量事故,是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2.重大质量事故,是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者特大桥主体结构垮塌、特长隧道结构坍塌,或者大型水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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