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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速公路 2007-2010 年度 日常养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二 OO 七年六月 2 总 目 录 第一卷 第 1 篇 投标邀请书 第 2 篇 投标人须知 第 3 篇 合同通用条款 第 4 篇 合同专用条款 第二卷 第 5 篇 技术规范 第三卷 第 6 篇 投标书与投标担保格式 第 7 篇 工程量清单 第 8 篇 投标书附表格式 第 9 篇 合同协议书格式(含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格式)第 10 篇 履约担保格式 附 篇 养护施工组织设计建议书格式 第四卷 第 11 篇 资格后审文件 第五卷 第 12 篇 图 纸 3 第1篇 投标邀请书 4 投标邀请书 (投标人全称):经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现决定对省高速公路 2007-2010 年度日常养护工程的实施进行邀请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自筹日常养护经费,资金已落实。特邀请你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1 1项目概况及工程主要内容项目概况及工程主要内容 高速公路系沈阳海口国道主干线在省境内的一个组成部分,路线起于市郊的区镇村,经、,、,止于市区镇前场村,起止桩号 K387+982-K469+874,路线全长 81.892 公里,于 1997 年 12 月正式通车运营。公路设计技术标准:高速公路,设计行车速度 120 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 26 米,全封闭,全立交,沿线共设、和共 6个互通立交和收费站。本项目分为一个合同段独立招标。年日常养护费用约 800 万元人民币,本合同段工程内容:完成上述高速公路范围内路面、路基、桥梁、隧道、涵洞及通道、交叉工程、绿化和沿线设施等的巡查、养护、维修等任务。2 2资格条件资格条件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具备下列条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1)企业注册资本金 300 万元及以上,具备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类甲级养护从业资质。(2)从事一级公路小修保养作业 5 年以上,年承担日常养护里程不少于 100 公里;或从事高速公路日常养护作业 2 年以上,年承担日常养护里程不少于 50 公里,且信誉良好。(3)具有数量足够、从业经验丰富的养护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8 人,其中路桥工程师 3 人,绿化、机械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各 1 人。(4)从事小修保养作业的工人必须具有相应工种的养护维修操作等级证书。(5)拥有与日常养护作业相适应的机械和设备(如清扫车、修路王等),具体要求 5 参照高速公路日常养护 100km 机械配置标准表。3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可持本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盖有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于 2007 年 7 月5 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北京时间)、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到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养护工程部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 1000 元,一律用现金支付,且售后不退。4.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考察并召开标前会议。现场考察时间:2007 年 7 月 6 日 830 时(北京时间),集中地点:市区路号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一楼集中。标前会议时间:2007 年 7 月 6 日 1130 时(北京时间),地点:市区路号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7 年 7 月 24 日 1000 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送交至:单 位: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市区路 39 号 5 楼。6招标人定于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招标人地址:市区路 39 号 邮 编:电 话:传 真:联 系 人:招标人:(盖章)200 年 月 日 6 第 2 篇 投标人须知 7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 条条 款款 号号 具体信息或数据具体信息或数据 1.1 招标人名称: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市区路39号 电话:0592-6158029 传 真:0592-6158010 邮编:361021 联系人:1.1 工程项目名称:高速公路 2007-2010 年度日常养护工程 1.2 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 800 万元/年,主线长度 81.894 公里 工程说明:详见附件 1 工程说明 1.3 养护承包期限:2007 年 8 月 1 日至 2010 年 7 月 31 日,期限 3 年 2 资金来源: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自筹日常养护经费 3.2 应更新的资审资料:除本须知 3.2(1)(7)外,还应更新:不适用 5.1 现场考察时间和地点:2007 年 7 月 6 日 830 时(北京时间),市区路39 号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一楼集中 6.1 标前会议时间和地点:2007 年 7 月 6 日 1130 时(北京时间),市区路 39 号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11.5 指明合同是否调价:可调价 12.1 投标文件有效期:开标之日后 90 天内 13.1 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 50 万元 13.2(1)招标人银行账户信息:开户名称: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驻厦办;开户银行:市兴业银行;帐号:9980101400006615 13.2(2)出具投标保函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支行及支行以上 15.1 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16.2(1)送交投标文件的地址:市区路 39 号 16.2(2)高速公路 2007-2010 年度日常养护工程投标文件 16.2(3)开标时间:(同以下 20.1)17.1 投标截止期:2007 年 7 月 24 日 1000 时(北京时间)17.2 投标截止期 3 天前 20.1 开标时间、地点:2007 年 7 月 24 日 1000 时(北京时间)29.1 招标人将按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进行评标,设最高限价 35.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 15 天内 34.1 履约担保的金额和提交时间:年合同工作量的 10,收到中标通知书 15 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 36.1 监督机构: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地址:邮编:8 投标人须知修改表 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对第篇投标人须知的修改如下:条款号条款号 原条款原条款 修改后的条款修改后的条款 2 本招标项目经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批准立项,已列入 路段公司 年度养护工程计划,资金来源为 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下达的年度养护经费。投标报价和中标后的工程价款均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省高速公路 2007-2010 年度日常养护工程,经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批准立项,资金来源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自筹日常养护经费。投标报价和中标后的工程价款均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3.1 投标人必须通过资格预审并取得投标资格。当采取邀请招标(或称有限招标)方式而不经资格预审时,被邀请的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后审资料。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及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后审资料。3.2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最新情况更换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仍能继续满足资审合格的最低标准。至少应更新以下资料(如有):(1)财务状况方面的变化,新近取得银行信贷额度(如有必要)的证明和/或获得其他资金来源的证据;以及现已接受(中标或签约)的新合同工程对财务状况的影响;(2)资格预审之后新承包的工程名称、规模、进展程度和工程质量;(3)资格预审之后新交工的工程及评定的质量等级;(4)最近的仲裁或诉讼介入情况;(5)拟投入本工程所需关键施工设备的当前备有情况;(6)投标人名称的变化及有关批件;(7)拟投入项目主要人员变化情况。投标人应通过资格后审资格后审审查(本项目资格后审标准详见资格后审文件)。8.1 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解答的投标人,应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至少 18 天前,将要求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信函)送达招标人。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 15 天前,将书面答复以编号的补遗书方式送达(以收到日期为准,下同)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书面答复(补遗书)后,应在 24 小时以内(以发出时间为准)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解答的投标人,应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前至少 7 天前,将要求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信函)送达招标人。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 5 天前,将书面答复以编号的补遗书方式送达(以收到日期为准)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书面答复(补遗书)后,应在 24 小时以内(以发出时间为准)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11.3(1)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由承包人以承包人与业主联名投保,保险费由业主承担。投保的范围与条件和保险费率由招标人与承保人在所商定的投保协议中确定,并在招标文件中写明。上述保险费在工程量清单第 100 章中列有一个单独的支付细目,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填写总额价,中标后业主将按承包人实际支付的保险费的保单支付给承包人。工程一切险不投保;第三方责任险由承包人以承包人与业主联名投保,保险费由业主承担。投保的范围与条件和保险费率已在招标文件中写明。上述保险费在工程量清单第 100 章中列有一个单独的支付细目,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填写总额价。9 投标人须知 一、总一、总 则则 1招标范围招标范围 1.1 本项目业主 愿意接受为完成资料表 1.1 和 1.2 所定义的本工程所提交的投标文件。1.2 工程说明列于投标人须知正文之后附件 1,养护工程数量表见附件 2。1.3 养护承包期限:计划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3年),实际日期以养护承包合同确定日期为准,合同期满后,根据合同执行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续签承包合同。续签合同一般按年度不超过三年。2资金来源资金来源 本招标项目经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批准立项,已列入 路段公司 年度养护工程计划,资金来源为 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下达的年度养护经费。投标报价和中标后的工程价款均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3投标人的合格条件投标人的合格条件 3.1 投标人必须通过资格预审并取得投标资格。当采取邀请招标(或称有限招标)方式而不经资格预审时,被邀请的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后审资料。3.2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最新情况更换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仍能继续满足资审合格的最低标准。至少应更新以下资料(如有):(1)财务状况方面的变化,新近取得银行信贷额度(如有必要)的证明和/或获得其他资金来源的证据;以及现已接受(中标或签约)的新合同工程对财务状况的影响;(2)资格预审之后新承包的工程名称、规模、进展程度和工程质量;(3)资格预审之后新交工的工程及评定的质量等级;(4)最近的仲裁或诉讼介入情况;(5)拟投入本工程所需关键施工设备的当前备有情况;(6)投标人名称的变化及有关批件;(7)拟投入项目主要人员变化情况。10 3.3 投标人必须独家投标,不能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3.4 投标人必须对整个合同段投标,只对某合同段中的部分工程投标者,将不予考虑。3.5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3.6 每个投标人对同一合同段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不允许投标人以任何方式参与同一合同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4投标费用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5现场考察现场考察 5.1 招标人将在资料表写明的地点和时间统一组织投标人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一次考察,以便使投标人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一切资料。5.2 现场考察前,招标人将介绍工程的概况、现有养护设施、水源、电源、通信、交通条件等,以帮助投标人了解现场情况,利于编标。5.3 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5.4 现场考察期间的交通、食宿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5.5 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入现场考察,招标人将予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6标前会议标前会议 6.1 投标人应按照资料表中写明的时间和地点,派代表出席招标人召开的标前会议。6.2 标前会议的目的,是澄清澄清并解答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现场考察后,可能提出的涉及投标和合同方面的任何问题。6.3 投标人应在标前会议召开以前,以书面的形式将要求答复的问题提交招标人,招标人将在会上就此作出澄清和解答,会后,招标人将其书面答复和澄清的内容以编号的补遗书补遗书形式发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书面答复(补遗书)后,应在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二、招标文件二、招标文件 11 7招标文件的内容招标文件的内容 7.1 招标文件应分卷装订,除本款下述各卷册的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有编号的补遗书和其他正式有效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各卷册的内容如下:卷卷 次次 篇篇 次次 内容内容 第一卷第一卷 第第 1 篇篇 投投标邀请书标邀请书 第第 2 篇篇 投标人须知(含“资料表”和投标人须知(含“资料表”和“附件”)“附件”)第第 3 篇篇 合同通用合同通用条款条款 第第 4 篇篇 合同专用合同专用条款条款 第第二卷二卷 第第 5 5 篇篇 技术规范技术规范 第三卷第三卷 第第 6 6 篇篇 投标书与投标担保格式投标书与投标担保格式 第第 7 7 篇篇 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 第第 8 8 篇篇 投标书附表格式投标书附表格式 第第 9 9 篇篇 合同协议书格式(含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工合同协议书格式(含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工程质量责任合同格式)程质量责任合同格式)第第 1010 篇篇 履约担保格式履约担保格式 附附 篇篇 养护施工组织设计建议书养护施工组织设计建议书 第四卷第四卷 第第 1111 篇篇 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审查文件 第五卷第五卷 第第 1212 篇篇 图图 纸纸 7.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如果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不符合,则投标人应自行负责。凡与招标文件的规定有重大不符合的投标书,将按本须知有关重大偏差的规定办理。7.3 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有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 8.1 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解答的投标人,应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至少 18天前,将要求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信函)送达招标人。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 15 天前,将书面答复以编号的补遗书方式送达(以收到日期为准,下同)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书面答复(补遗书)后,应在 24 小时 12 以内(以发出时间为准)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9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 15 天之前,招标人可能会因任何原因,包括按本须知第6条对在标前会议期间提出的问题,以发出编号的补遗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9.2 补遗书将寄(送)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各次补遗书应按时序编号,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有约束力。投标人每次收到补遗书后,应在 24小时以内(以发出时间为准)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9.3 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并反映上述补遗书的内容,必要时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 17 条的规定,酌情延后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期。三、投标文件三、投标文件 10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内容:(1)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2)投标担保;(3)授权书;(4)标价的工程量清单;(5)投标书附表;(6)养护组织设计;(7)资格预审的更新资料(如果有)或资格后审资料(如系资格后审);(8)按本须知规定应填报的其他资料。以上内容都必须使用必须使用招标文件第三卷中提供的格式或大纲,除另有规定者外,投标人不得修改。10.2 养护组织设计是全部小修保养内容的施工组织设计,应满足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的要求,并作为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的重要依据。10.3 施工组织设计中应详细编制交通安全布控方案及交通应急,并应响应招标文件对交通安全布控的具体要求。未编制交通安全布控方案或交通布控方案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或布控方案内容无法满足行车安全畅通和施工安全要求的,将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13 10.4 投标人还必须随投标文件递交另行装订成册的投标预算书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为正本,其余两份为副本),同时递交一份 DOC 或 XLS 格式的电子文档,投标预算书的格式由投标人自定。11投标价投标价 11.1 投标人的投标价,应是本须知第 1 条中所述的本工程所投合同段的全部工程的投标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额价为根据。11.2 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细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工程量清单中有数量或以总额报价的工程细目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的,业主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细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细目或单价、合价或总额价业主将不予接受,严重者将视为重大偏差,其投标将被拒绝。11.3 投标人的投标价中应含的保险费按如下规定办理:(1)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由承包人以承包人与业主联名投保,保险费由业主承担。投保的范围与条件和保险费率由招标人与承保人在所商定的投保协议中确定,并在招标文件中写明。上述保险费在工程量清单第 100 章中列有一个单独的支付细目,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填写总额价,中标后业主将按承包人实际支付的保险费的保单支付给承包人。(2)承包人装备险和承包人职工的(人身)事故险由承包人自行投保,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不单独报价。11.4 承包人因承包本合同工程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内。11.5 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和总额价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与合同专用条款第 50 条的规定予以调整或不予调整。11.6 工程数量除非招标人以补遗书予以更正,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11.7 本招标不使用调价函进行调价。本招标不使用调价函进行调价。11.8 承包人在养护施工中应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和交警高管20035 号关于印发省高速公路施工作业管理规定的通知的要求进行交通安全布控。交通安全布控方案由承包人按标准编制并列入施工组织建议书,所需费用包含在工程量清单有关细目的 14 报价中。11.9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以下原因引起的变化,合同价格将不予调整,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予以充分考虑:因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的变化,以及交通营运影响,采取的临时措施。因非中标人原因的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变化的,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计价。11.10 业主将为承包人用于本工程的施工车辆提供高速公路的免费通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工程完工之日,缺陷责任期内另行约定。11.11 承包人在路况巡查、养护施工中要作好数据收集、拍照、记录等,为养护基础资料编制做好准备。养护基础资料的编制须按照省高速公路养护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所需费用包含在工程量清单有关细目的报价中。12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文件有效期 12.1 投标文件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资料表所载明的时间内,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2.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对此要求向招标人作出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要求,而不会因此被没收投标担保。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应相应地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投标文件的要求。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 13 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3投标担保投标担保 13.1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按资料表规定的数额提交投标担保。13.2 投标人必须选择下列任一种投标担保形式: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或招标人规定的其他形式。(1)若采用现金支票或银行汇票,投标人应确保上述款项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能划到招标人指定的账号上,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2)若采用银行保函,则应由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制商业银行开具,银行级别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投标人须知资料中规定。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第三卷中提供的格式。银行保函原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递交给招标人。13.3 投标担保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 30 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本须知 12.2款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文件有效期,则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15 13.4 投标文件中必须装有现金支票或银行汇票的复印件,未按规定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13.5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后 5 天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担保,最迟应不超过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 30 天。13.6 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1)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2)投标人不接受依据本须知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或(3)中标人未能按本须知第 34 条和35条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书。14选择方案选择方案 14.1 本项目招标人(业主)不要求也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任何选择方案。15投标文件的签署和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装订装订 15.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 10.1 款的规定,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份数按资料表规定,其中一份为正本并标记,其余为副本,副本应是正本的复印件。当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5.2 投标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逐页小签或签署,不得用签名章代替。15.3 投标文件的任何一页都不应涂改,不应有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均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改动处小签或盖法人章。15.4 本须知第 15.2 款规定的授权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由公证机关公证。公证书原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且应由公证机关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公章的真实性作出公证。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书。15.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它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四、投标文件的送交四、投标文件的送交 16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都应分别包装,包装必须使用内外两层封套,并在内外层封套上都要加贴封条,上有“正本”、“副本”标记。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16.2 在外层封套上应写明(具体资料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收件人(招标人)的全称和详细地址;(2)项目 合同段投标文件;(3)在 年 月 日 时(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外层封套上不应有任何投标人的识别标志。16.3 内层封套上应写明投标人的全称和详细地址,以便因投标文件迟到或其他原因宣布不能接受该投标文件时,得以原封退回。书写方法是:投标人 邮编:地址:名称:招标人地址及名称:(寄)16.4 如果因投递地点未写清楚而使投标文件迟到或遗失;或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招标人概不负责。17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 17.1 投标人必须按 16.2 款(1)写明的地址,在资料表中所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签收。17.1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至少应在原定的投标截止期(资料表所规定的天数)天前,将此决定通知送达所有的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日。18迟到的投标文件迟到的投标文件 18.1 招标人在按本须知第 17 条规定的送交投标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投标人。19投标文件的更改与撤回投标文件的更改与撤回 19.1 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前,投标人可以更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经授权的投标文件签字人签署。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投标文件撤回的 17 要求可先以传真通知招标人,但应随即补发一份正式的书面函件予以确认。更改、撤回的确认书必须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前送达招标人签收。19.2 更改的投标文件应同样按照投标文件送交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19.3 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后,投标文件不得更改。需作澄清时,必须按本须知第 27 条的规定办理。19.4 如果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则按本须知第 13.6 款的规定没收其投标担保。五五.开标与评标开标与评标 20开标开标 20.1 招标人将按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和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对所有收到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委派授权代表人准时出席,在开标时检查投标文件,确认开标结果,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20.2 开标仪式由招标人(或委托代理招标机构)组织并主持。20.3 对已按第 19.1 款规定要求撤回的投标文件,不予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标,原封退还给投标人。20.4 开标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当众拆封,对投标文件的签署及投标担保的提交情况等进行核查。未按投标人须知第 16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标;开标后,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担保,或者投标书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署并加盖公章,或者未在投标书上填写投标总价,招标人将当场宣布为废标。20.5 只对符合第 16 条要求的投标文件开标,并由招标人宣读合同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价、业主标底(如果有)、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招标人应做好开标记录,存档备查。20.6 若招标人宣读的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督或公证机关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结果。20.7 招标人设有标底的,应在开标时当场公布并记录备案。18 20.8 投标人因故不能派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事先应以书面形式(信函或传真)通知招标人,此时,招标人将认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21保密保密 21.1 开标以后,直到签订合同协议书为止,凡有关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和评比工作,都应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有关信息和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泄露。21.2 投标人在上述工作过程中对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的行为,都将会导致取消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定。21.3 从开标至工程承包期限后 3 年时间内,业主或招标人均不得将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向任何第三方泄露,除非征得原投标人的书面同意。2222评标评标 22.1 评标、定标原则评标、定标原则: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标书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评审,证明报价合理、施工作业方案可行、技术先进、能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具有良好的业绩和信誉。22.2 评审机构和监督机构评审机构和监督机构 招标人依法组织评标委员会,从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抽取评标专家组成本项目的评审机构(评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一般由 5 个及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至少从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库内抽取 2/3 及以上专家,业主代表不多于 1/3。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详细评审。(1)评审委员会:在资格审查申请书于规定的时间送达后,按照本评审细则,负责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申请书进行审阅。评审委员会根据规定完成评审,确定澄清方案,通知投标申请人澄清时间和地点,然后根据本细则的评审办法对投标申请人申请书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推荐方案。(2)监督单位:在评审工作的全过程,邀请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人员负责监督工作。23投标资格审查投标资格审查 本工程的施工投标资格评审工作是按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的规定和资格审查文件 19 要求,对所有资格审查申请书进行综合评价,提出通过、不通过资格评审的评审意见,确定投标单位,并编写评审报告,提交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并备案。23.123.1 评审程序 评审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1、强制性资格条件评审;2、评委根据基础工作的情况,确定投标申请人的澄清方案(如有)。3、评委根据澄清的情况并按本评审细则的规定,确定资格后审结果。23.223.2 评审细则 1、强制性资格条件评审 对全部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申请人进行强制性资格条件评审。强制性资格条件评审根据资格审查文件强制性标准规定对投标人的业绩、人员、财务和设备进行强制性条件审查。申请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相关证书、证明资料原件接受查验,则资格审查申请资料中相对应的内容不予确认。全部达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投标申请人通过强制性资格条件评审,未全部达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投标申请人不能通过资格后审。2、评委根据基础工作的情况,确定投标申请人的澄清方案(如有)。3、确定资格审查结果 评委根据澄清的情况并按本评审细则的规定,确定资格审查结果。通过符合性检查和强制性资格条件评审的投标申请人,即通过资格审查,其投标文件转入初步评审阶段。未通过符合性检查和强制性资格条件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能通过资格审查。24初步审查初步审查 招标人依法组织的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详细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书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价、工期;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亲笔签字,盖有法人章;b.投标书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c.投标书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d.按规定提供了拟投入的主要人员的证件复印件,证件清晰可辨、有效;20 e.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装订。(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含小签)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凡投标书、投标书附录、投标担保、授权书、工程量清单、投标书附表、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必须逐页签字。(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a.投标担保为无条件式投标担保;b.投标担保的受益人名称与招标人规定的受益人一致;C.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d.投标担保有效期为投标文件有效期加 30 天;(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其授权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的公证书;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之后。(5)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7)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应认为其存在有重大偏差,并对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25算术性修正算术性修正 25.125.1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文件的报价进行校核,并对有算术上的和累加运算上的差错给予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1)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3)当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细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25.2 按以上原则对算术性差错的修正,应取得投标人的同意,并确认修正后的最 21 终投标价。如果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并没收其投标担保。修正后的最终投标价与原报价相比偏差在 1以上者,属于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2626详细评审详细评审 26.1 评标委员会还应对通过初步评审,完成算术性修正之后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从合同条件、高速养护技术能力、管理水平以及投标人以往施工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26.2 进行详细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1)投标人应接爱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不得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2)投标人不得增加业主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3)投标人不得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4)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不得提出异议;(5)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不得含有欺诈行为;(6)投标人不得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投标文件如有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属于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26.3 对投标人技术能力和以往履约信誉进行详细评审的主要内容:(1)对投标人提供的财力资源情况(财务报表及相关资金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财务能力财务能力的评价;(2)对投标人承诺的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人员素质、设备配置情况的可靠性、有效性进行养护养护技术能力技术能力的评价;(3)对投标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关键工程技术方案的可行性,以及质量标准、进度与质量、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的符合性进行管理水平管理水平的评价;(4)对投标人近五年完成的类似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以及履约表现进行业绩与信誉业绩与信誉的评价。26.4 在对投标人技术能力和履约信誉详细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下列问题之一,则属于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1)承诺的质量检验标准低于招标文件或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2)关键工程技术方案不可行;(3)施工业绩及履约信誉证明材料虚假。27细微偏差细微偏差 22 27.1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在算术性复核中发现的算术性差错;(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3)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或所报单价增加或减少了报价范围;(4)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修改了某些支付号的工程数量;(5)除强制性标准规定之外,拟投入本合同段的施工、检测设备、人员不足;(6)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不够完善。27.2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1)按本须知第 27 条规定对算术性差错予以修正;(2)对于漏报的工程细目单价和合价或单价和合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3)对于多报的工程细目报价或工程细目报价中增加的部分报价从评标价中给予扣除;(4)对于修改了工程数量的工程细目报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的合价予以修正,评标价作相应调整;28投标文件的澄清投标文件的澄清 28.1 招标人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澄清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或补正内容将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8.2 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补正的,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并没收其投标担保。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2929评标方法评标方法 29.129.1 高速公路日常养护工程招标高速公路日常养护工程招标采用分项目的单价合同,并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采用分项目的单价合同,并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标,设最高限价价法评标,设最高限价 不含暂定金额(含不可预见费总额、或暂定金额、或某个给定单价的支付号的合价、或某个给定的总额价等)及指定项目限价及指定项目限价。最高限价及指定项目限价作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投标截止日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 23 件收受人。29.229.2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1、高于最高限价或指定项目高于限价的现场开标报价按废标处理,不参与评标基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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