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编号:移动互联网广告发布框架合同甲方:乙方:无锡艾德无线广告签署日期:一年 月 日附件一:广告发布执行单甲方(公司名称)甲方产品权属(自有/合法授权)产品名称及简介推广链接(安卓APP可提供apk包)投放周期合作方式(CPC、CPA、CPT、PV 包量、 积分墙、CPM等)单价(人民币/元)投放预算(人民币/元)预付款(人民币/元)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目录第1条定义3第2条合作内容3第3条甲方权利义务3第4条乙方权利义务4第5条投放金额与费用支付4第6条知识产权6第7条保密条款6第8条声明及保证6第9条违约责任7第10条不可抗力7第11条协议期限与终止8第12条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8
2、第13条免责条款8第14条其他条款9甲方:地址:联系人: :电子邮箱:乙方:无锡艾德无线广告注册地址:无锡新区震泽路18号无锡软件园双子座B幢801室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紫金数码园4号楼2层联系人: :电子邮箱: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于 年月一日在北京海淀区签署,以双方签署本合同之日为生效日。鉴于:甲方授权乙方推广其拥有所有权及代理权的产品;甲方产品操作系统为:(Android系统 IOS系统其他系统)乙方依法拥有并合法运营adsage手机信息推广平台。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开展的原那么,经友好协商,就甲方 在乙方拥有和运行的业务推广平台推广甲方产品,乙方向甲方提供业务推广服
3、务,就软件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1条定义除非本合同中另有定义,以下词语均应具有以下特定涵义:1.1 Android系统:由Google公司推出的基于手机等设备的开源操作系统。1. 2 I0S:由苹果公司为iPhone、iPad iTouch开发的操作系统。1. 3 Symbian系统:Symbian公司为手机而设计的操作系统。1. 4 Android产品:安装了 Android操作系统的智能手机/智能移动终端或其它 配件。1. 5 SDK: Software Development Kit,即软件开发工具包,用于为特定的软件 包、软件框架、硬件平台、操作系统等建立应用软件的开发工具的集合。1
4、. 6 CPM: Cost Per Mille,每千次被展现收费。CPC: cost per click,每次 点击产生的网络信息推广费用。CPT: Cost Per Time,每固定时间产生的 网络信息推广费用。CPA: cost per action,每次活动(如下载、激活等) 的网络信息推广费用。1.7 广告投放总金额:指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确认收入并在规定时间内收到甲 方投放款的总金额。1.8 商业标识:本合同一方拥有或基于合同或法律规定控制的任何商标、商号、 名称、字号、特定的图形、文字及其它标志、标识。1.9 甲方产品:甲方拥有的合法手机/移动终端客户端软件。第2条合作内容甲方产品通
5、过乙方推广平台付费推广,每次投放前,双方盖章确认广告发布 执行单上的具体产品及单价,甲方按广告发布执行单向乙方付费。第3条甲方权利义务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需要推广的甲方产品及推广信息,甲方承当甲方产品的 服务器和带宽、技术支持及客户服务。3.1 甲方变更在乙方公司平台上进行推广的甲方产品和信息,需提前三个工作日 以书面、电子邮件或 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审核。3.2 甲方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支付信息服务费,否那么乙方有权终止对甲方 的推广。,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当。3.3 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无黄色反动、无欺 诈、无病毒且不存在中国互联网协会所公布的8种恶意软
6、件产品特征(即强 制安装、难以卸载、广告弹出、浏览器劫持、恶意收集手机/移动终端用户 信息、恶意卸载、恶意捆绑及其它侵犯手机/移动终端用户知情权、选择权 的恶意行为),假设出现上述问题,乙方可要求甲方进行无偿修正,甲方应给 予积极配合,否那么乙方有权终止推广,甲方承当所有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 责任。3.4 甲方负责独立承当并解决由甲方产品、客户服务、日常维护、咨询、投诉等 原因产生的所有服务问题,并保证甲方产品稳定运行。3.61 假设数据以客户方统计为准请保存此段,假设以我方数据为准请删除】甲方 向乙方提供按日实时统计查询后台(统计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时间、访问数、点击数、CPA有效数等)和查询后
7、台的账号和密码,甲方有义务保证数据统 计系统的运行,保证甲方数据平台系统的稳定性、公正性和对乙方的透明性; 甲方有义务确保数据真实有效。第4条乙方权利义务乙方负责在乙方拥有平台上的合作产品中推广甲方产品。4. 2乙方保证在乙方所属平台上放置的甲方产品、甲方产品链接地址与甲方提供的相一致。4.3 乙方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方式推广甲方产品,不以任何其他形式使用该产 品,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该产品许可或转让给第三方。4.4 乙方保证在没有甲方的允许下,不对甲方产品的任何内容进行改动,不对甲 方产品的数据进行任何形式的抓取和收集及修改,保证产生数据的真实性和4.5公正性。【假设数据以我方统计为准请保存此段,
8、假设以客户方数据为准请删除】乙方向甲方提供有效的手机/移动终端用户统计数据,乙方有义务保证数据统计系统的运行,保证乙方数据平台系统的稳定性、公正性和对甲方的透明性; 乙方有义务确保数据真实有效。第5条投放金额与费用支付广告投放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整(即元),双方按照另行盖章签署的单笔移动互联网广告发布合同或广告发布执行 单进行核算。甲方在本合同签署后的十个工作日内须向乙方预付30%的保 证金/预付款人民币 元整(元),预付的保证金/预付款可以冲抵最后一个月合作费用。如因甲方原因单方提出终止合作,那么保 证金/预付款不予退还,也不能冲抵广告费;如因乙方原因单方提出终止合 作,保证金/预付款将退
9、还甲方或冲抵广告费。5. 2对帐和付款:以本合同14. 5条款约定为准,以乙方的统计后台的数据统计 为准,双方可以随时查询数据。每个自然月的前殳个工作日内,由乙方通过 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向甲方发起对帐,甲方在收到乙方对帐申请后殳个工作 日内同乙方完成对帐,并在每个自然月的前坨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对于 预付费用可直接进行充抵),如对于相关数据有异议,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但甲方应领先支付无争议数据对应的合同款项。5.3 付费支付:预付费方式,甲方预先在乙方账户中充值,使用完毕后乙方停止推广,甲 方可在乙方提供的平台查询推广账单,乙方可续费推广。【假设采用预付方式请保存前半段,假设是后付费请删除
10、】甲方通过电汇或汇款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广告费用,乙方收到甲方费用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完整、 正确并符合国家税务机关要求的发票,发票内容为信息服务费。甲方应在 收到发票后1个工作日内告知乙方,否那么认定为对发票信息无异议。假设甲 方在收到发票并告知乙方后遗失或对发票信息有异议的,未能在十日内退 回的,需承当发票金额的6%的税点。乙方的银行账户信息为:.账户名称:无锡艾德无线广告 开户行:招商银行无锡分行新区支行 账号:优惠政策【如没有返点,此条款可删除】5.3.1 乙方根据甲方完成的广告执行额度及广告款实际支付情况,给予甲方相应比例 的优惠。返点周期为季度/半年度/年度。5.3.2 政策
11、说明:任何优惠政策只适用于常规广告的投放。如有线下活动相结合或者 和第三方媒体合作的独立工程,不享受返点,但工程金额可计入框架任务。CPA广 告不计入框架任务。5.3.3 框架优惠的计算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计入优惠的款项回款必须处于乙方规定账期内,账期截止日如为公休假或节 假日,那么顺延,甲方应在此之前支付回款。超过账期后,即使付清欠款也不能享 受优惠。(2)计入优惠的款项必须为乙方广告合同的实际到款。(3)计入优惠时相关的所有广告合同原件(包括但不限于本框架合同、单笔广告 发布合同和广告发布执行单)必须经双方盖章并且乙方已经收到。在合同未收 到之前,到款不计算当期优惠。(4)甲方支付的预
12、付款和保证金不能享受优惠。预付款在合同执行完毕且转化为 合同款后,可以按照转换当期的政策享受相应优惠。保证金必须在框架执行完毕 转化为合同款后,按照转换当期的优惠比例享受相应优惠。(5)获得优惠前提是不低于广告售卖单价标准(IOSCPC不低于0.4元,android CPC不低于0.25元)。(6)返点政策是先入乙方公司账户再返点,配送资源需与乙方运营协商确定时间 后再安排广告排期,甲方不能直接指定时间。5.3.4 账期:甲方应最迟在每笔与乙方签订的具体单笔广告发布合同所规定的广告投 放结束之日起的30天内付清广告款。5.3.5 优惠比例:(X为全年框架投放执行总额)执行回款额(人民币/万元)
13、优惠比例累计投放金额200万WXV500万返点15%或配送15%累计投放金额500万WXV1000万返点20%或配送20%累计投放金额X) 000万返点25%或配送25%5.3.6 优惠规那么:(1)本广告优惠政策有效执行日期为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2)本广告优惠政策的最终解释权归艾德无线所有。(3)本框架协议统计广告执行额度不超过一年。5.3.7 返点支付方式:先入乙方公司账户再返点,配送资源须与乙方运营协商确认时 间后再安排广告排期,甲方不能直接指定时间。返点甲方需提供给乙方广告业发票。第6条知识产权双方因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而被授权接触或使用对方之商标、专利、著作权 或任何其他相关资料
14、涉及的任何专有权均不视为转移上述权利的所有权,上 述权利的所有权应属于提供方。6.1 除本合同规定之业务推广投放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 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6.2 双方使用的所有硬件、软件、程序、密码、商品名、技术、许可证、专利、 商标、技术知识等皆归各方所有权人所有,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另一方及 第三方对于此无任何权利或利益。第7条保密条款7.1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合同而了解或接触到对方的机密资料和信息 (以下称“保密信息”)均应属商业机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 得向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秘密信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15、、政府部 门、证券交易所或其它监管机构要求提供保密信息和甲乙双方的法律、会计、 授权雇员在授权范围内接触保密信息不构成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信息。7 . 2保密信息是指任何一方依照本合同向对方所披露的所有非公开的专有信息 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一方的产品信息、软件程序、统计数据、商业运 作、技术、业务活动、资金状况、客户资源、财务等有关的任何非公开信息。8 .4在本合同终止之后,各方在本条款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 本合同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其他方同意其解除此项 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而给另一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 害时为止。7. 5商业秘密之披露
16、7. 5.1任何一方在以下任一情形下披露商业秘密不视为违反本合同:8. 5. 2该信息在披露时已为公众所知悉;9. 5. 3该信息根据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而披露;10. 5. 4 一方按照对其有管辖权的政府司法等部门依据我国法律法规执行公 务时的要求而披露,前提为披露之前一方先以书面形式将披露的商业秘密的 确切性质通知另一方。11. 当政府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要求乙方披露资料时,乙方将根据执法单位之要求 或为公共平安之目的提供相关资料。在此情况下之任何披露,乙方均不承当 任何责任。第8条声明及保证1双方互相向对方声明、陈述和保证如下:其是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其有资格从事本协议项下之合作,且
17、该合作符合其经营范围之规定;其授权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其签署本协议(授权书正本交另一方存 查);;其旨能力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并且该等履行义务的行为不违反任 何对其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的限制。8.2对本协议项下各自产品有合法的权利,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权益,并对各自 产品的平安性、适用性承当责任。8. 3双方互相保证在合作期间不得实施任何有损对方利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侵犯对方的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假设任何一方违反此保 证,守约方有权随时单方终止本协议,由违约方承当一切责任并赔偿守约方 因此遭受的损失。8.4任何一方违反了上述声明、陈述和保证即被视为违反了本协议的约定
18、,应按 本协议的规定承当违约责任。第9条违约责任1 一般性违约如果非因不可抗力因素及甲方因素,乙方不能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正当执行投 放,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予以改进,如仍未到达甲方要求, 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甲方仍需支付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前已发生的推广 费用;9.2任何一方(违约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对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当赔偿 责任。假设违约方在发生违约行为后,守约方尚未遭受损失,而违约方未在守 约方书面通知限定的合理时间内纠正违约行为的,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 方解除本协议,本协议自上述解除通知送达违约方之日解除,该等情形下违 约方仍应对守约方的损失承当赔偿责任;9. 3
19、因手机/移动终端用户使用授权产品而导致任何第三方向任何一方提起索赔 要求、诉讼或其他侵权指控行为,政府机构对任何一方做出处理/处分,双 方应互相配合进行处理。因违反合同、存在明显技术缺陷等原因造成发生问 题的一方应承当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损失和赔偿,与另一方无关,包括但 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用、和解金额、罚款或生效法律文书中 规定的损害赔偿金额、软件使用费等全部损失等。一方给另一方造成名誉损 失的,应当赔偿另一方名誉损失费用。9.4如因甲方原因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须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3%。的违约金; 如在没有提前协商或通知的情况下,甲方逾期支付30日以上(以汇款方银 行存根为准)
20、,乙方有权停止甲方的广告发布且不承当任何违约责任,直至 甲方支付费用。第10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甲乙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 免的事件,该事件阻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协议履行其全部或局部 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网络通信故障(非 由于甲乙双方的行为引起的)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10.1 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充分地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 并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协议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 相关证明。10.2 3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协议的局部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那么甲乙双方彼此间不承当任何违约责任。
21、10. 4在不可抗力消失后,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第11条协议期限与终止11.1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月一日到一年一月日,如双方同意延续合作,双方需在本协议期限届满前30日内协商并确认,双方需另行 签署书面协议延续合作期限。11. 2甲乙双方均可提出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7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11. 3本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影响双方于本协议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 的所有权利和义务。11. 4终止之情形本合同于以下任一情形出现时即终止:11.1.1 任何一方宣布破产或进入清算、解散程序;如不可抗力持续三十(30)日以上,任何一方发出终止本合同的 书面通知;11.1.2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终
22、止情况。第12条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适用法律12.1.1 本合同之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以及本合同项下争议之解决均 应适用中国法律。12. 1. 2本合同条款与中国法律有抵触时,以中国法律为准。12. 2协商与调解对于因本合同的解释及执行而产生之争议,应首先由双方通过友 好协商或经由中立之第三方调解来解决。12 . 2. 2如争议未能于前述方式在开始协商后三十(30)日内解决或协商未 达成协议,那么任何一方均可将有关争议提交仲裁。12. 3仲裁12. 3.1经双方协商选择仲裁合同争议的仲裁机构为北京仲裁委员会。12. 3. 2在仲裁过程中,双方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提交仲裁之局部。第13条免责条款
23、乙方仅按现有技术提供相应的平安措施来使乙方掌握的信息不丧失,不被 滥用和变造。这些平安措施包括向其它服务器备份数据和对手机/移动终端 用户密码加密。尽管有这些平安措施,但乙方不保证这些信息的绝对平安。 以下情况本公司无需承当任何责任:13.1.1 由于甲方将相关信息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注册帐户,由此导致 的任何资料泄露。13.1.2 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正常经营之不可抗力而造 成的个人资料泄露、丧失、被盗用或被篡改等。13.2 因产品自身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提供的推广内容等)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与风险均与乙方无关。第14条其他条款14. 1本协议对双方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24、14. 2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 禾U,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14. 3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局部无效或不具有执行 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那么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 仍应有效并具有约束力。14. 4签署本协议之前双方签署的有关协议或谅解备忘录等文件与本协议不符 的,以本协议为准;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署补充文件,与本协议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补充的附件视为合同的一局部,和主合同具有同 等效力。14. 5甲乙双方通过电子邮件确认投放产品,合作方式,单价,投放周期等信息、,通 过本条款指定的电子邮件发送的信息视为双方对于本协议的修改及补充, 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电子邮件信息发生变化,一方应当在发生 变化前至少3个工作日通过 或电邮的方式送达另一方,否那么应当承当 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14. 6本合同含附件L个附件:广告发布执行单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页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乙方(盖章):无锡艾德无线广告授权代表: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