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定于近期开展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查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办结的行政许可案卷及按照一般程序实施的行政处罚案卷。
二、评查方式
这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采取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自查并选送案卷,县政府法制办组织集中评查的方式进行。
三、评查步骤
自查自评阶段: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对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组织自查自评全部案卷。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每个乡镇、部门选
送行政处罚案卷3宗、行政许可案卷2宗,于8月30日前报送县政府法制办。
集中评查阶段:县政府法制办组织有关人员,对乡镇、部门选送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实行一案一评,按百分制打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合格,79分以下为不合格。选送案卷的平均分,为乡镇、部门得分。无正当理由不选送行政执法案卷的乡镇、部门为不合格。
四、评查结果处理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结束后,将对评查结果进行通报。本次案卷评查结果将作为年度全县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是一种重要监督方式,是贯彻落实全县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的一项举措。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本次评查工作顺利进行。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