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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监管处的年终工作总结
餐饮服务监管处的年终工作总结范文
2021年我处在局党组和分管局长的正确领导下,深化贯彻落实“四有两责”和新修订的《食品平安法》,紧紧围绕“食品药品平安内蒙古”建设和总局、区局重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监管重点, 提升餐饮食品平安水平,为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典制造良好食品平安环境,重点抓了以下工作:
一、坚持问题导向、扫查风险隐患,夯实监管基础,全面开展餐饮食品平安监管“三大攻坚行动”〔大培训、大整顿、大督查〕
“三大攻坚行动”主要围绕贯彻落实总局、区局2021年食品平安重点工作支配、“两个指导意见”、《量化分级等级提升三年行动规划》等10个方面开放。大培训期间成功举办培训班12期,累计培训旗县以下监管人员4270名,村级协管员9037名,与2021年同期相比,监管人员受训人数增长了3倍,协管员首次全员参与培训。在大整顿、大督查阶段对全区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巡查,检查餐饮单位217987户次,集中发觉和排解各类风险隐患2051个〔件〕,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219件,撤消经营答应证18个。督查了12个盟市,2个单列市的42个旗县〔市区〕,84个苏木〔乡镇〕。全区创建餐饮示范街277条,示范店6764家,进一步推动了餐饮行业的健康进展,到达了整顿的工作目的。
通过大培训做到两个全掩盖,对基层监管人员包括村级协管员、信息员的培训到达全掩盖;对全区餐饮服务单位的'检查、排查到达全掩盖。通过培训到达两个提高,使基层监管人员的监管力量得到提高;使餐饮单位的食品平安管理水平得到提高。通过培训落实两个责任,即监管人员的监管责任和经营者的主体责任。通过大整顿〔自查〕使餐饮单位的经营行为得到规范,管理水平得到提升。通过大督查〔评比〕督促和推动各地餐饮监管工作,鼓舞先进,树立样板,塑造典型,推广阅历做法,促进全区餐饮食品平安工作。
二、多措并举,纠建并重,攻坚克难,深化推动全区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提档升级工作
依据自治区餐饮服务食品平安量化分级管理等级提升三年规划实施进程,2021年是提档升级工作的关键之年,攻坚之年,我们实行多种措施,依据调研状况先后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餐饮服务食品平安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指南》、《关于严格量化等级评定标准保证评定质量的通知》,要求各地在保障质量的前提下,做好提档升级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共有持证餐饮单位85095家,量化评定餐饮单位78333 家,量化率92%,其中A级8137 家、A级率占9.5%,B 级36060家、B级率占42.4%,C 级34136 家、C级率占40.1%,不超过45%。
与2021年同期相比,A级率增长了86%,B级率增长了19.1%,C级率下降了22.2%,符合三年规划提升A、B级比例,压缩C级比例的总体部署和要求。
三、 认真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创新监管制度,管控餐饮风险隐患,强化日常监管
为深化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食品平安法》和《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结合我区监管工作实际,先后出台了6项监管制度。
一是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网络订餐食品平安监督管理方法》。对网络订餐服务经营者和网络第三方平台应当承当的社会义务、法律责任以及食品加工制作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着力解决网络订餐谁来管、管什么、如何管的问题。
目前全国共有5个省〔市、自治区〕出台了网络订餐管理方法,我区此项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
二是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摊贩和小餐饮备案管理方法》。对小餐饮实行备案管理,对其经营资质和开办条件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规范小餐饮的经营和监管。
三是制发了《内蒙古自治区“清单式”餐饮服务单位内部巡查制度》。要求餐饮单位每天对比规定的检查内容进行自我检查,监管部门对其进行定期抽查。从制度上督促企业主动查找食品平安风险隐患问题,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四是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平安保障工作指南〔试行〕》。为今后全系统开展重大活动特殊是自治区成立70周年食品平安保障工作供应了“教科书”。
五是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餐饮服务食品平安责任人约谈制度》和《内蒙古自治区餐饮食品平安督查督办制度》。将责任约谈和督查督办制度化、规范化。已成为督促基层落实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推开工作的有力手段。
四、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公共场所卫生答应证和食品经营答应证的确定,做好四类场所答应整合工作
2021年,国家对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等四类公共场所监管职能和答应事项整合调整。我处按规定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先后与自治区卫计委联合对盟市做好此项工作进行了支配部署,并对各地“两证合一”状况开展了督查。截止2021年10月,全区完成了四类场所卫生答应证和食品经营答应证的整合工作,对上述四类场所卫生答应证,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家答应,统一监管。顺当完成了餐饮服务单位公共场所卫生答应证和食品经营答应证的“两证合一”。
五、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安办等六部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两个监管工作意见”
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内及周边食品平安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意见》规定和要求我们与自治区教育厅、旅游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联合、联手、联动开展了多项整治行动。
一是与自治区旅游局共同在全区开展了旅游景区餐饮食品平安大整治、大检查活动。先后派出6个督查组对呼伦贝尔、兴安盟、锡盟等9个盟市的56个旅游景点进行餐饮食品平安督查,严查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超负荷接待、食品平安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平安操作规范等问题,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二是在春秋季学校开学期间和中高考期间等重点时段加强对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餐饮的监督检查。今年与教育厅联合开展了4次全区学校食品平安大检查、大排查,发觉了问题,提出整改时限,强化了学校主体责任的落实。
三是对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餐饮食品平安进行监督检查,以婚庆宴、升学宴等集体聚餐和高速大路服务区餐饮为重点进行严查严控,发觉问题、消退隐患。
四是与监狱的管理局联合开展了全系统食品平安评价、调度工作,共同召开了联席会议,促进监狱食堂规范化管理,推动了该系统食品平安工作。
六、落实“两个指导意见”,加强集体聚餐监管
在开展的 “三大攻坚行动”中,始终把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安办《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平安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堂等餐饮服务业态食品平安监管工作的意见》列为重点工作项目,对一次性举办10桌以上集体用餐的社会餐饮、农村牧区集体聚餐和学校食堂、托幼机构、同学小饭桌、工地食堂、旅游景区饭店、高速大路沿线餐饮和城乡结合部餐饮食品平安进行了专项检查、规范整顿,取得了明显成效。
全区各盟市结合当地实际,先后出台了农村牧区集体聚餐和“小饭桌”管理方法。农村牧区集体聚餐开办者、举办者全部实行了申报备案制度。
七、各级联动、快速响应,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平安保障工作
依据自治区指导,盟市属地负责的原则,今年组织、协调、指导圆满完成了张德江委员长、公安部的部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中心领导在我区考察工作期间的餐饮食品平安保障工作以及自治区人大、政协“两会”和国际赛事重大活动的餐饮食品平安保障工作。特殊是在张德江委员长到我区视察前夕,杨凤屹副局长带着监管人员和专家对呼和浩特市的餐饮平安进行了历时1个月的拉网式检查。
自治区第十次党的代会期间,我们与呼市局细心部署、周密支配,制定了严谨有效的保障方案,集中力气、狠抓落实,确保了党的代会期间餐饮食品平安没出任何问题,受到自治区党委的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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