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储粮机械通风技术规程
编 制 说 明
《储粮机械通风技术规程》国家标准制定工作组
二○○八年八月
一、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
根据国家标准化委员会[2007] 85号文件《关于下达2007年第四批国家标准修订计划的通知》附件《2007年第四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及《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标准制修订工作的通知》(国粮办发[2008]74号文件)要求,由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负责,南京财经大学牵头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储粮机械通风技术规程》标准修订工作组,负责修订《储粮机械通风技术规程》标准。参加本次《储粮机械通风技术规程》标准修订的协作单位有河南工业大学、辽宁粮食科学研究所、国家粮食储备局成都粮食储藏科学研究所等。
(二)主要工作过程
1、成立标准修订工作组
2008年3月签订课题任务书后,南京财经大学立即组建《储粮机械通风技术规程》标准修订工作组,工作组在全国范围内吸收了部分主要的储粮机械通风研究专家和一线技术骨干。
2、调研及资料收集整理
工作组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对原粮食行业标准《储粮机械通风技术规程》(LS/T 1202-2002)的意见,掌握了大量第一手资料。在此基础上,工作组对各地储粮企业在机械通风工作中积累的实践经验进行了系统化的搜集和整理,为标准的修订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调研情况如下:
(1)东北地区(负责人:辽林粮科所曹毅)
主要负责对东北地区应用机械通风和谷物冷却的情况、风道布置形式比较、寒冬季节通风参数的合理选择等内容进行调研。
带着上述调研的内容,重点对机械通风使用情况进行走访和调查,并听取了有关库点仓储技术人员对原标准中计划修改的内容的意见和建议。分别与各库点仓储主管人员和主要技术人员进行座谈。在此基础上,完成了《关于修改完善〈机械通风储粮技术规程〉的建议》。
(2)西南、华南地区(负责人:成都粮科所王双林)
成都粮科所主要负责对西南、华南地区高大平房仓风道布置形式比较、通风参数的合理选择、通风时机的掌握、谷物冷却机的合理使用等内容进行调研。
带着上述调研的内容,对西南、华南地区部分国家储备库、部分省储备库和粮站,进行走访和调查,并与粮库仓储技术人员一起就机械通风过程中的技术问题交换了意见,各库点对原标准的修改提出了许多有益的建议。由于时间和费用等方面原因,在走访和调查的同时,本所还向距离较远的部分国储库发了包含“机械通风技术应用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如何修改”等内容的《调查表》,通过电话或信件受到了许多反馈意见,收集了大量第一手资料,为标准的修订打下基础。通过对前期收集的资料、数据进行归纳、整理,根据标准修订工作组组长杨国峰同志提出的具体修改范围意见,在7月初递交了《关于修改完善〈机械通风储粮技术规程〉的建议》。
(3)西北、华北地区(负责人:河南工业大学张来林)
召集了部分专家座谈会和通风储粮工作突出的基层库点座谈会,与会专家对原规程逐条逐字进行了审核,着重提出今后修订的规程既要有较强的科学性、规范性,以便达到安全储粮的目的,同时又要兼顾我国气候的多样性、仓型的多样性等特点,修订后的标准应具有灵活性和可操作性。对整个标准修订提出了许多建议。取得了第一手资料,为修订工作打下了基础。在7月初递交了《关于修改完善〈机械通风储粮技术规程〉的建议》。
(4)华东、华中地区(负责人:南京财经大学万忠民)
4月份以来,分别在江苏、安徽等省20多个县,50多个粮站进行了广泛的调研。向江苏、安徽等粮食仓储企业就原标准的修订发函征求意见。通过调研和征求意见,使工作组对原标准的修订内容、操作方法和一些技术参数的取值有了较为统一的看法和共识。在7月初递交了《关于修改完善〈机械通风储粮技术规程〉的建议》。
3、提出《储粮机械通风技术规程》标准初稿及讨论稿,征求意见
2008年6月-8月,将《储粮机械通风技术规程》初稿发与相关专家审阅,并及时收集了反馈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对标准初稿进行了修改并形成讨论稿(一稿)。
4、提出《储粮机械通风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2008年9月,将讨论稿提交“粮油储藏及物流技术工作组”审核。
二、标准的修订原则、修订依据和和主要修订内容
(一)修订原则
本标准的编写规则是按照GB/T 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及 GB/T 1.2-2002《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二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的要求进行编写。新修订的标准除了要反映我国储粮机械通风的新技术新方法,应具有一定的先进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外,还应尽可能全面完整地表述储粮机械通风的各项技术特点和要求,以利于各地使用标准指导生产。
(二)修订依据
储粮机械通风技术多年来一直为我国储粮行业广泛应用,它是确保粮食储藏安全和品质完好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各地储粮企业根据多年的实际工作经验,不断探索适合本地域储粮特点的机械通风方式,使机械通风技术得到不断完善。目前,我国储粮机械通风技术的在风道设计、设备配套等方面呈现多样化的趋势。特别是近年来,由中央财政投资兴建的大批现代化大型储备粮库推广实施了一批和机械通风有关的新技术、新设备,也对储粮机械通风技术提出了一些新的或特殊的要求。
工作组根据调研和资料收集所取得的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法规的具体要求,对原行业标准按国家标准的要求重新进行了修订,并完成了《储粮机械通风技术规程》标准报批稿。本次修订工作的目的在于充分反映已取得的研究成果和经验,使修订后的标准更科学、更规范、更具可操作性,更有利于指导和推广我国的储粮机械通风技术。
(三) 主要修订内容
根据以上的分析和标准制订原则,对原《规程》做了全面的修订,并根据GB/T 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规定,按照国家标准的格式要求编写本标准。并对原标准中有疑义的个别参数进行了论证。例如有关专家提出“降温通风的温差定为8℃,是否有依据”,工作组成员专门对此进行了理论研究与分析,给出了科学的论证。相关论文《储粮机械通风中若干问题的探讨》在国家粮食局主办的第2届粮食储藏技术与管理论坛交流并发表在《食品科学》2008第八期。
修订的主要内容见“《机械通风储粮技术规程》修订内容一览表”。
三、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以及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
目前尚无适用的储粮机械通风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
四、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为推荐性国家标准,按GB/T 1 《标准化工作导则》制订。
五、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本标准无重大分歧意见。
六、对标准的基本评价
修订小组半年来的工作是卓有成效的,完成了预定的修订任务,达到了预定的目标。
七、贯彻标准的意见
1、该标准作为行业性标准建议颁布执行,同时对原LS/T 1202-2002《机械通风储粮技术规程》应予作废。
2、加大对标准的宣传力度,并做好粮库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八、其他应予说明的情况
无。
附表1:意见汇总处理表
附表1:
意见处理汇总表
储粮机械通风技术规程修改意见
序号
标准章节编号
意 见 内 容
提出
单位
采纳情况
备 注
1
2
增加《粮油储藏技术规范》和《谷物冷却机应用技术规程》,不应重复应用修订前的通风规程
南京财经大学、辽宁粮科所
采纳
2
3.1
建议将“通风机”改为“通风设备”,以便包括谷物冷却机等其它相关设备,下同
辽宁粮科所
采纳
3
4.4 c
改为“进行环流通风和熏蒸”
辽宁粮科所
不采纳
4
5.2
调整分类,与移动式通风系统相对应分类中增加固定式通风系统,将地槽通风系统、地上笼通风系统、箱式通风系、夹底通风系、径向通风系统归入固定式通风系统;移动式通风系统分类下增加组合式立管通风系统(实质上也是一种多管通风系统,目前叫移动组合式立体通风系统、简称立体通风系统,靳祖训等认为立体通风叫法欠妥)。
成都储藏所
不采纳5.3已经有
5
5.2
建议增加“环流通风系统”,此技术目前应用较为普遍。
辽宁粮科所
不采纳5.3已经有
6
5.4
按气流方向分类增加“径向通风”。
成都储藏所
不采纳
7
5.7.4
建议改为“机械制冷冷却通风”,以便包括空调等其它制冷设备
南京财经大学、辽宁粮科所
采纳
8
6.2.2
建议增加对调质通风推荐选用的单位风量,或附带一句“可参照降温通风选用”
辽宁粮科所成都储藏所
采纳
9
6.2.6.1
当前高大平房仓降温通风设计空气途径比K温一般不大于1.5,建议改为1.3~1.8之间。
成都储藏所
不采纳
10
6.2.9.3
建议改为“空气分配器开孔率不小于25%”,对环流通风系统中粮堆内埋设的环流管道开孔率建议另外规定
辽宁粮科所
不采纳
11
7.1.1.1.1
由于高大粮堆度夏后的冷心热皮现象很突出,粮堆平均温度与外温温差大于8℃,则最高粮层温度(如上层粮温)与外温温差可能大到引起粮食结露和水分转移问题(水分越高越可能发生),建议将粮堆平均温度改为温度最高的粮层平均温度。为节能需要仍需通风过程中在使粮堆平均温度与外温温差保持在一定水平之上。
中央储备粮绵阳直属库
不采纳
12
7.2.4
建议改为“仅利用仓底通风管网系统时,粮堆高度一般不应大于3m。”
辽宁粮科所、成都储藏所
采纳
13
7.3.4
和现在调质通风的实际情况不符。建议修正一下粮堆高度要求。
辽宁粮科所
采纳
14
8.3.3.2
“水分:每8个小时分层测定一次”,根据生产实际建议改为“水分:每24小时分层测定一次”。
河南工业大学
不采纳
15
8.3.3.3
“水分:每8个小时分层测定一次”,根据生产实际建议改为“水分:每24小时分层测定一次”。
河南工业大学
不采纳
16
8.4.2
应为《粮油储藏技术规范》中“粮油储藏期间的粮情检测与品质检验”
南京财经大学、辽宁粮科所
采纳
17
8.6.2
此条已不适用,建议改为“考核合格后发给国家粮食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鉴定的《粮油保管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南京财经大学、辽宁粮科所
采纳
18
附录C C.3
建议增加“调质通风的单位能耗要求”
辽宁粮科所
不采纳
19
附表
表中“风网总阻力”多数库点很难填报,建议改为“粮层阻力”
辽宁粮科所
不采纳
20
建议规范正文和附表中的中文单位描述,均改为统一的英文字母
辽宁粮科所、成都储藏所
采纳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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