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中共丰台区区委---丰台教育信息网
丰教工发〔2005〕16号
关于印发丰台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外出
请假报告制度的通知
教委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单位:
为严明组织纪律,推进领导干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规范我系统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外出(出京)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各级领导干部都要自觉遵守组织纪律,严格执行外出请销假和报告制度。凡是因公外出开会、办事、考察、学习培训等,都要履行书面报告审批制度;凡是因私外出都要履行书面请假制度。
二、教工委、教委主要领导外出,按规定向上级组织请假、报告;教工委、教委领导班子成员外出,应提前一周向教工委、教委主要领导请假、报告。将外出的时间、地点、事由报告教工委、教委主要领导,经批准同意后成行,同时告知办公室。返回后按同样程序销假。
三、教工委、教委各科室科长外出,应提前一周向主管领导请假、报告,填写《丰台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外出请假申请表》(见附件),将外出的时间、地点、事由书面报告主管领导,经批准同意后成行。《申请表》送办公室备案。主管领导通报教工委、教委主要领导。科员外出向科长请假,经批准同意后成行。
凡因私外出原则上应提前三天写请假条,经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成行,请假条交办公室备案。返回后按同样程序销假。
主管领导不在京时,应向教工委、教委主要领导或主持工作的领导请假、报告。
四、各直属部门、各基层单位党政一把手因公外出开会、考察、学习培训等原则上只允许参加上级主管行政、业务部门组织的活动。
因公或因私外出,应提前一周填写《丰台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外出请假申请表》,将外出的时间、地点、事由、外出后单位主持工作的人员情况、联系方式等向教工委、教委主要领导书面报告,经批准同意后成行。《申请表》报教委办公室备案。凡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会议、考察、学习培训的,应将有关通知复印件附在《申请表》后。
五、各直属部门、各基层单位党支部(总支)书记向教工委主要领导请假;行政一把手向教委主要领导请假;党政一肩挑的领导向教委主要领导请假,并由教委主要领导通报教工委主要领导。
六、领导干部请假外出,应按时返回,因故需延长外出时间、不能按时返回的,须在规定外出时间未满前口头按审批权限提出申请,并报教委办公室备案。
七、如遇特殊情况或事情紧急来不及书面请假的,应尽早口头请假,批准后成行,事后必须补办请假手续。
八、基层党政一把手不能同时外出。主要领导外出后,学校工作由主持工作同志负责,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行。领导干部请假外出期间,手机应保持开机状态,确保工作联系畅通。
九、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予以通报批评。无故不履行请假手续的,当年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外出未履行请假手续、单位(部门)出现安全重大事故的,将依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从重追究领导干部的领导责任。
十、各单位要加强本单位(部门)干部教师外出管理工作。
附件:丰台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外出请假申请表
中共丰台区委教育工委
丰台区教育委员会
2005年11月7日
主题词:教育 管理 通知
北京市丰台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05年11月7日印发
拟稿、核稿:樊凌 校对:李量 共印260
丰台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外出请假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单位及职务
外出地点
请假期限
月 日— 月 日
外出事由
主持工作
领导情况
(职务、联系方式等)
单位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审
批
意
见
备
注
(审批后送办公室备案)
—6—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