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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目标督查工作调研报告】扫黑除恶督查调研报告
综合目标督查工作调研报告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指导下,**局按照“加快旧城改造、城市南连西扩”的建设思路,把服务决策作为第一要务,不断丰富综合目标督查工作内涵,创新工作机制,提高服务质量,较好地发挥了参谋服务、督促检查、综合协调等职能作用,确保了政令畅通,提升了政府公信力,有力地推动了经济建设的稳步发展。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充分发挥督查职能作用。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督查工作,把综合目标督查作为促进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注重发挥督查队伍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了局党委、办公室为主要要素的督查责任体系。一是健全督查工作机构。调整充实人员力量,由办公室牵头,配备了专职督查人员,加强了督查队伍的建设。二是优化督查工作环境。为紧贴工作思路抓督查,督查工作人员经常参加各种会议,跟随领导现场办公抓督办。
(二)健全机制,加强督查工作规范化建设。在建立健全督查工作机制上下功夫,使督查工作成为一种工作常规。一是建立领导亲自抓督查的机制。“领导督查”是抓落实的重要手段。对一定时期决策的执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要求督查落实的事项等,局领导亲自进行检查落实,增强了督查工作的针对性。二是健全督查运行机制。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目标督查工作的一系列文件,印制了催办查办、决定事项办理督查通知单以及领导批示件、督查通知书,对全局的督查工作从立项到反馈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纳入了目标考核体系,使全系统的督查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网络化的轨道。
(三)抓好结合,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在综合目标督查工作中,注重横纵向结合,点面结合,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力求高质高效。一是将督查工作与目标管理相结合。紧密结合目标责任制,细化分解落实督查任务,使督查工作更具可操作性。同时,以目标管理考核为载体,把工作着力点放在对各项任务目标的全程跟踪督查上,切实抓好落实。
二是综合协调与限期督查相结合。针对较难解决的问题,积极督促有关职能科室及下属单位限期解决;
对涉及头绪多的问题,明确牵头科室或部门进行解决;
对办理难度大的,由局党委主要领导亲自牵头,明确责任,限期解决。
二、存在问题 虽然综合目标督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但是,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仍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目标制定不尽科学。一是对时代特点、工作中心和工作重点的准确把握不够到位,有时在个别工作目标的设置和考核及导向上存在力度偏差。二是宏观管理的水平欠强,对大与小、粗与细、主与辅的关系处理不够好,不便于下属单位完全吃透精神和严格执行到位。三是结合自身实际不够紧密,创新工作、特色工作、亮点工作提倡的力度不够。四是分类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的不好,统包统揽,缺乏公平。以上问题在目标项目、分值设定上有所存在,过去个别单项监管和保障工作方面,有的责任单位因不涉及而得平均分甚至满分,涉及的单位因工作的个别方面不到位反倒被扣分。
(二)目标监控不够有力。一是目标责任体系不够健全,层层负责制在具体实施中,日常考核通报、记载、确定检查考核对象及范围上,存在薄弱环节。二是对目标运行的适时监控不够,在日常检查督导方面,指导和考核力度不够到位。三是除定期汇总维护稳定、创先争优等个别单项工作外,对目标工作进度的综合评价和督查督办不够有力。四是目标监控不够系统,部门、科室对单项工作实施监控与全局综合性监控存在一定的脱节和不平衡。
(三)目标考核不够全面。一是反映目标分项管理的原有方式不够科学。二是年终考核评定与日常掌握情况结合不够紧密。三是基础性、规范性工作的考核和体现不够,实地检查考核不足,未完全反映下属部门工作的真实情况。四是系统考核与市委、市政府及社会评价的切入点和结合度不够。五是量化评分的比重还应加大。
三、对策及建议 (一)健全落实目标管理的组织体系。必须坚持目标管理推动决策执行、确保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管理模式和方法。在现有责任单位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落实各级目标管理组织体系,细化明确目标制定、目标责任分解、目标运行监控、目标考核实施、目标奖惩规定等流程和制度,形成较为完善的体系,提高目标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二)正确定位目标管理的基本原则。从可持续发展和系统实际出发,目标管理应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体现量化、注重实效、整体推进的原则,牢牢把握正确的工作导向;
坚持基础性和规范性工作的原则,既全面兼顾面上整体工作,又突出打基础、重规范,为又好又快实现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坚持提高量化和注重平时、重在考实的原则,增强目标管理的务实性和可操作性,以目标的务实促进工作的务实;
坚持综合管理与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的目标要求及单项工作相结合,力求目标管理全面、真实地反映工作全貌;
坚持目标管理方式方法创新原则,与时俱进,结合实际,体现科学。以上原则要落实到目标的制定、目标的实施、目标的监控、目标的考核及目标考核成果运用的全过程,使目标管理基本科学、合理、公平,更加规范,形成链条,建立长效机制。
(三)努力增强目标管理的实效。一是目标的制定。吃透上级精神和工作要求,使目标设置紧跟形势发展和时代脉搏,与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牢牢合拍,目标重点体现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重点,体现职能发挥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紧密结合度,体现系统自身建设的客观要求。把握宏观,合理细化。在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结合实际设置综合目标的基础上,按业务工作分类合理细化,由相关考核部门根据综合目标相应项目制定相应的单项目标细则和评分规定,努力实现既删繁就简、又指向明确便于基层理解和操作。提高量化标准,降低主观因素。对能量化的工作提出合理、科学、实际的量化指标,以量化指标完成情况衡量目标责任单位的工作实绩,避免部门、科室人为操作或将订书订报等非业务工作纳入目标项目考核。综合设置、分类管理。在实行综合目标管理的同时,根据不同目标责任单位具体工作要求的差异,个别目标内容实行分类管理、考核评定。
二是目标运行的监控和考核。对上级下达的重点工作目标实行分片重点考核,力促重点工作等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坚持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考核部门根据综合目标任务和相应单项目标细则,实行季度或平时不定期对目标进展情况进行考核通报,达到督导的目的。健全完善目标督查通报制度,在目标责任单位定期自查上报本单位目标工作实施情况的同时,由考核部门根据日常掌握情况,对系统目标工作特别是重点工作进度实行综合督查通报,反映进度,分析不足,强化指导。按照注重基础性、规范性工作和提高量化的原则,结合指导督导、专项工作检查抽查等,深入实地对各部门、科室规范化建设、信息化建设等目标工作运行情况进行考核,以量化指标的完成比例来衡量,提高目标考核的公平、公正、公开度。考核部门根据目标任务相应项目和分值设置,以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季度考核、综合督查通报、实地考核为重要依据,年终根据各责任单位目标得分依据,制定下发年度工作目标,制定考核细则须与各考核单位的考核细则统一下发,单独组织考核,年终在提交审定的目标得分意见和依据;
年终派出督查组抽查考核督导重点工作,收集初审目标加分依据和创新工作资料,经综合汇总后审定,再提交局党委决定,以此为依据,年终进行总评。三是目标的激励奖惩。坚持依法依规实施奖惩激励,坚持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以奖励促进工作的原则,努力通过奖励逐步改善下属部门工作条件,提高工作效能。加强目标奖惩与干部人事管理的结合,健全完善干部评价体系,以实绩定奖惩、以奖惩定岗位,让能干事的人有目标、干得成事的人有机会、干错事或不用心干事的人有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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