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有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发展的现状与对策研究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国有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范围还很狭窄,多以金融服务类业务为主,“或有类”业务较少,因此与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相比差距十分明显。具体来说,存在表外业务收入占比偏低、创新能力不足、发展不平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包括分业经营管理体制的约束、金融市场环境欠佳、市场交易主体不够成熟、银行体制改革滞后及专业人才与先进技术缺乏等。因此,国有商业银行大力发展表外业务必须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尽快实行混业经营制度,统筹规划、强化产品开发,加大科技投入和人才储备力度,实施有效市场营销策略,强化风险防范和金融监管。关键词国有商
2、业银行,表外业务,发展战略,混业经营,市场营销,风险防范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金融自由化背景下,在生存压力和发展需要的推动下,表外业务在西方国家商业银行的重要性与日俱增,其涉及的金额和获取的收入在银行总收入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像美国、日本、英国的商业银行表外业务收入占全部收入的比重均在40%左右。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金融改革的逐步深化和对外开放程度的提高,国有商业银行虽然把表外业务定位于业务和利润的新增长点,但是在业务发展过程中,由于理论准备不足和实践经验的欠缺,导致表外业务层次较低,市场份额较小,与外国商业银行差距十分明显。在我国银行业面临即将全面开放的今天,其落后的现状已成为国有商业银
3、行参与国际竞争的“软肋”。因此,加强国有商业银行“服务中介”功能建设,大力发展表外业务成了国有商业银行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一、商业银行表外业务概念释义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Off-Balance Sheet Activities,OBS)是指商业银行按照通行的会计准则,不列入资产负债表内,不影响其资产负债总额,但能影响银行当期损益的经营活动。根据巴塞尔委员会提出的判定标准,表外业务可以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的表外业务是指未列入资产负债表,但同表内资产和负债业务关系紧密,并在一定条件下会转为表内资产和负债业务的经营活动,即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主要包括贷款承诺、担保、金融衍生工具、投资银行业务等;
4、广义的表外业务除包括狭义的表外业务之外,还包括结算、代理、咨询等金融服务类业务。在传统上,我国商业银行把资产、负债业务以外的业务统称为中间业务(Mid-business),即指银行不运用或较少运用自己的资产,以中间人的身份为客户办理收付和其他委托事项的各类金融服务,从中赚取手续费或佣金的业务活动。表外业务与中间业务是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两个范畴。其联系在于两者都是独立于资产负债业务之外、以收取手续费为目的的业务,而且都是以接受委托的方式开展业务活动。而区别则在于以下三点:(1)中间人的身份不同。在中间业务中,如支付结算、信托、代理等业务,银行都是以交易双方当事人之外的第三者身份接受委托,扮演
5、中间人的角色;而表外业务在业务发展牛可能发生银行中间人角色的移位,成为交易的直接当事人,如贷款承诺,在银行与客户签订协议时无信贷行为发生,但是一旦具备协议所列的某项具体贷款条件,银行就必须履行贷款责任。(2)业务风险不同。中间业务是不直接作为信用活动的一方出现的,其较少动用或不动用自己的资金,虽然业务经营中也要承担一定的风险,但风险程度明显低于信用业务;而银行开展表外业务在提供服务的同时,还可能以某种形式垫付资金,从而形成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其风险度较大。(3)发展的时间长短不同。表外业务是近20多年才发展起来的,与国际业务的发展、国际金融市场及现代通讯技术的发展紧密相关;而我国银行
6、业长期使用的中间业务大部分是与银行的资产负债业务相伴而生的。根据以上分析,我们认为,我国商业银行目前普遍指称的中间业务应包含在表外业务中,其实质就是指金融服务类表外业务。之所以长期使用“中间业务”这一概念,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发展范围狭窄,多以金融服务类业务为主,“或有类”业务发展长期缓慢造成的,而国外近20多年表外业务的扩张则主要体现在狭义表外业务方面。因此,为了避免概念的混淆、便于国际比较,以及促进我国商业银行业务全面发展的需要,从规范的角度出发,我们认为有必要改变目前“中间业务”的习惯称呼,统一使用“表外业务”这一国际公认的称谓。本文所使用的表外业务概念是指广义表外业务,
7、即包括金融服务类和或有资产、或有负债类表外业务。二、国有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发展的现状及滞后原因分析(一)国有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发展的现状自1979年10月中国银行首次开发信托、租赁类表外业务以来,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努力转换经营机制,不断吸收国外商业银行的先进经验,先后开发了保函、商业票据承兑与贴现、代客外汇买卖、代理发行债券、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循环包销便利、贷款承诺、远期交易等业务,表外业务无论在数量、规模还是在业务范围上均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相比,国有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表外业务的发展速度、种类、规模、质量等方面与国有商业银行现有的经
8、营水平相比还很不相称,不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银行发展表外业务的要求,具体表现在以下4个方面表外业务收入占比较低。从表1中看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表外业务收益比重平均在10%左右。中国农业银行表外业务收入占比达%,主要是其基数比较小,2005年增长较快,达%,而其营业收入净额2005年却比2004年减少亿元,这一增一减导致变化突出。中国银行则由于历史原因外汇业务收入较大所致,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收入占比均较低。相反,德国商业银行60%以上的收入来自表外业务;美国花旗银行等20家大银行的表外业务占比均在70%以上;英国最大的商业银行巴莱克银行表外业务的利润弥补全部支出的73%;香港汇丰银行表外业务收入
9、占总收入的比例,2003年为%,2004年为%。2.表外业务创新能力不足。以小国银行2005年的表外业务收入为例(见表2),国有商业银行表外业务仍以传统的结算、代理、担保类业务为主,收入占比超过50%,咨询、基金业务占比极低,投资银行业务甚至亏损亿元。而国外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收入构成明显不同,以美国大通银行为例(见表3),其收入主要来源于知识含量较高的对外投资和投资管理业务,且分布均匀、来源广泛,对某一类业务的依赖性较小。3.表外业务发展不平衡。首先,供需不平衡。公司、居民需要的理财、咨询、信用卡、外汇衍生保值、投资银行等业务,国有商业银行的开发严重不足,供需结构失衡。其次,国际领域表外业务的
10、发展强于国内表外业务的发展。这主要是由于国际领域所受限制较小,开发国际业务没有违反商业银行法的有关规定,而在国内领域,表外业务的开发显得相对薄弱,仍然依靠网点优势推行各种代收代付业务。最后,地区发展不平衡。东部沿海地区及开放城市凭借经济优势、较高的劳动力素质及旺盛的需求,表外业务发展迅速;中西部及边远地区则相对滞后,尤其是金融衍生工具,有些银行工作人员都不知道是什么,更不用说如何开展。4.表外业务管理不规范。国有商业银行对表外业务缺乏足够的重视和统一的管理,内部没有相应的专门机构,还处于“散兵游勇”的发展阶段,尚未形成集约经营,各部门相互制约也不够完善;在业务操作程序上,许多业务品种没有完整和
11、统一的操作办法,也缺乏一套科学、有效的表外业务指标统计、考核体系,使表外业务的市场需求不能迅速反馈,制约表外业务的拓展;在发展对策上,缺乏统一的规划和协调,有些银行甚至是即时的、附带的、非固定的业务,因而在发展过程中存在严重的盲目性和随机性,导致资源重复投入和浪费现象严重。(二)国有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发展滞后的原因分业经营管理体制的约束。目前,西方许多国家为了增强商业银行的综合竞争能力,纷纷放松金融管制,允许银行、证券、保险、信托之间有业务交叉,实施混业经营,而我国由于各种因素限制,金融业仍然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制度。这种分业经营模式虽然有助于在银行、证券、保险之间建立防火墙,分散经营风险,规
12、范银行运作,但是其带来的弊端也越来越显现,最直接的影响就是极大地限制了表外业务的拓展空间,割裂了商业银行与资本市场的联系,抑制了金融创新,使商业银行的业务局限在传统的存、贷、汇等方面。据统计,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品种约为100多种,而西方商业银行经营的表外业务品种数量均在300种以上,这充分说明分业经营模式已经严重制约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发展的生存空间。2.金融市场环境欠佳。表外业务的拓展要求各种金融市场完善且发展较成熟。我国金融市场相对不发达,企业债券市场和商业票据市场在规模、流通机制等方面还很不完善;股票市场虽历经改革,仍然存在市场分割、投机性严重等问题;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开辟又与利
13、率和汇率市场化及人民币走向完全自由兑换的进程密切联系。因此,发展滞后的金融市场既使国有商业银行缺乏开拓诸如期货、期权、互换、掉期交易和远期利率协议等与利率、汇率相关的金融衍生产品类表外业务的基础,又使各类经济主体无法利用现代衍生金融工具规避市场风险。同时,我国居民、企业、金融机构所持有的股票、债券、外汇等金融资产的数量有限,这些无疑也是国有商业银行大力拓展表外业务的一个制约因素。3.市场交易主体不够成熟。就国有商业银行来说,经营理念更新较慢,对表外业务的认识不足,仍然把主要精力放在传统的存、贷等表内业务上,加上其在金融体系中的垄断地位及来自资本充足方面的监管压力不大,使国有商业银行不像外资银行
14、那样尽力去开拓表外业务。就企业来说,目前更多的是资金需求,在信息咨询、承诺服务、投资理财等创新表外业务的需求还很不充分,而且对银行提供的表外业务也知之甚少,有限的金融消费市场难以形成国有商业银行发展表外业务的驱动作用。此外,大量有风险的表外业务要求缔约双方有良好的信用习惯,否则极易使银行承担过多的风险。而事实上,我国银行与企业之间,甚至是银行之间的债务拖欠时有发生,这种银企之间不到位的信用意识,是令商业银行在诸如担保、承诺等风险表外业务上驻足不前的主要原因。银行-飞诺网4.银行体制改革滞后。这几年,国有商业银行围绕股份制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引进了部分战略投资者,挂牌成立了股份有限公司(农业银
15、行除外),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还在香港成功上市,但是,离完全意义上的现代商业银行尚有较大差距,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利益软约束致使规避风险的经营主体缺位,从而不可避免地造成对规避风险的金融工具需求减少,那么为规避风险而设计出来的表外业务在我国金融市场的实际交易中必然出现保值者少、投机者众的结果。而在金融市场上,投机者和套期保值者是缺一不可的,否则任何一种有良好初衷的金融工具最终都会被扭曲成高风险的投机工具,从而影响表外业务的良性发展。5.专业人才与先进技术缺乏。国外商业银行发展的经验表明,表外业务孕育着许多金融创新的机会,完全是一种知识密集型的金融产品,集合了
16、对人才、技术、网络、信用与信誉于一体的要求,一些新兴业务不但交易复杂而且技术要求很高,需要一批熟悉国际金融业务、精通先进电子技术、掌握现代管理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复合型人才。而国有商业银行长期以来一直从事资产负债业务,加上这几年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员工远离投资证券业,缺乏从事财务顾问的专业经验,衍生金融工具的人才更是风毛麟角。在技术支持方面,国有商业银行虽然实行了电子化革命,拥有较为先进的网络服务系统,但是,与表外业务快速发展的要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具体表现在软件程序开发能力不足、计算机应用配套能力较差、管理信息系统有待完善等方面,从而无法满足客户多样化、个性化的产品开发需求。三、加快国
17、有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发展的若干思考(一)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尽快实行混业经营表外业务发展的实质是充分动用银行业的资金、信息、人才和技术优势,更好地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以提高商业银行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综合竞争力。但是,我国金融机构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现状,限制了银行、证券、保险企业之间的业务互通,使得商业银行拓展表外业务受到诸多制约,难以适应国际金融市场激烈的竞争。相反,在西方,自1986年英国伦敦证券交易所允许商业银,行直接参与证券业务开始,欧洲、美国、日本等金融体系发达国家和地区先后通过立法或修改法案等方法,将商业银行制度由分业经营转变为混业经营。到目前为止,混业经营已经成为世界银行
18、业的主流模式,成为国际金融发展的大趋势。因此,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及金融自由化的发展趋势,面对我国金融业全面开放后的激烈市场竞争,我们应审时度势,在稳步推进改革的基础上,抓住银行、保险、证券之间的合作高潮迭起的有利时机,逐步放开对金融业务的限制,为金融业务创新提供更大的空间,允许金融机构在业务上交叉合作,或成立金融控股集团,采取恰当的方式开展混业经营,提高商业银行的竞争实力和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能力。(二)统筹规划,积极稳妥地发展表外业务目前,国有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开展都是由总行统一推出,逐级授权办理,基层行对上级银行推广的表外业务只强调一个“有”字,而没有专门机构主动地研究市场和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19、这在一定程度上使表外业务的管理缺乏统一性、连贯性以及业务推动的有效性。因此,我们发展表外业务首先要制定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要在分析表外业务经营的特点、现状和市场需求的基础亡,制定出包括总体市场预测、自身发展规模、目标客户群体、新产品的研究与开发、产品定价策略、人才储备培养等内容的发展战略规划,并对规划执行情况逐年进行考核。其次,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包括庞大的机构网络资源、现有的客户资源、几十年经营积累起来的信用资源以及相对优势的人力资源;同时挖掘潜在的资源,包括潜在的市场资源、西方商业银行的经验资源、信息技术资源和我国特有的文化资源等,尽力拓展表外业务发展的空间。最后,要充分利用当前及今后相当
20、长时期内分业经营藩篱将逐步被打破的良好契机,不断开拓表外业务的新品种。具体说来,可以从以下3方面努力信息咨询业务。信息咨询业务涉及的内容广泛,国有商业银行可在以下方面着力:有偿提供经济金融情报,为客户提供国内外金融市场动态、外汇和人民币价格走势、信息数据等服务;对企业资信进行评估,对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诊断,对国内外市场动态、贸易政策、关税等进行调研;协调国企改革,设计公司上市、资产重组、企业并购等业务,担任民营企业的项目融资和投资顾问,充当企业产权交易并购的中介,协助企业制定并购战略和财务方案;提供中介服务,即银行为客户进行经济合作和商品交易充当中介人,为客户牵线搭桥,促使双方达成协
21、议。2.金融保证业务。金融保证业务是银行运用其无形资产信誉来获得收入的典型方式,是比较有代表性的表外业务。国有商业银行一是要进一步拓宽贷款承诺、备用信用证、贷款出售等表外业务的范围和空间。如逐步开办不可撤销贷款承诺业务、票据发行便利业务;在国内客户中适时推广备用信用证业务;努力探索针对民营中小企业的贷款出售业务等。二是要在已有试点的基础上,不断汲取经验,积极开展不良贷款证券化、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消费贷款证券化以及金融租赁证券化等业务。三是积极开展以信用担保和融资担保为主要内容的国际金融担保业务。3.金融衍生业务。目前,我国经济市场化水平不断提高,利率、汇率市场化进程不断推进,国有商业银行的风
22、险意识及风险管理能力也在不断增强,从而发展金融衍生市场的宏观经济制度基础和微观条件也趋于成熟。国有商业银行如果适时推出远期外汇交易、远期利率协议、利率互换、利率上限、利率下限甚至是期货和期权等金融衍生业务,则不仅有利于吸引国际资金、防范资本外流、有效促进我国经济发展,而且能扩大银行的业务空间、丰富银行的产品和服务品种,大大提高应对外资银行竞争的综合能力。(三)加强科技投入,加大人才储备力度表外业务包括金融、税收、财会、法律等广泛领域,需要一大批熟谙金融市场业务、善于捕捉市场信息、洞察客户需求、把握金融创新最新进展、了解金融法律法规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西方国家商业银行拓展表外业务也是以雄厚的人
23、才队伍和先进的技术设施为后盾,他们不仅招募许多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高级管理人员,而且投入巨资,开发先进的电子通讯技术,建设计算机网络,更新管理手段和业务处理方式。因此,国有商业银行大力发展表外业务,首先要立足现实,从现有队伍中选拔精通业务、年富力强、善于钻研且具有开拓意识的人员安排到表外业务岗位上来,并通过国内外培训、理论研修与实务培训相结合等方式,对他们进行表外业务、计算机、公共关系、外语等较高层次的知识培训;同时要多渠道、多措施、多方法从国内外本科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金融机构中引进具有理论基础知识扎实和实践经验丰富的高级管理人员,充实到表外业务开发队伍中来。还要建立好的用人机制,使这些优秀专
24、业人才留得下来、安下心来、工作积极性调动得起来。其次加大科技资金投入力度,在加快推进电子计算机硬件设施建设的同时,尤其重视表外业务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尽可能提高设备利用率,扩大网络覆盖面,完善服务功能,避免每增加一项代理业务都要开发一套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和经营管理水平。(四)实施有效的表外业务市场营销策略国有商业银行拓展表外业务同其他企业一样,不可能仅以自己的产品吸引住所有消费者,而必须加强市场分析、产品开发与包装、销售促进和研究售后顾客反映等市场营销的管理。由于表外业务具有每笔业务交易量大、交易集中、高风险和高收益且社会认知度较低的特点,其市场营销要有别于一般产品,应该以关系营销为指导思想。该
25、理论认为市场营销是企业与客户、竞争者、政府机构等一系列营销对象发生互动作用的过程,核心是强调保持长期的客户关系,认为保留客户比吸引新客户更为重要。为此,国有商业银行一是要综合考虑自身的实力和竞争对手的情况,对整体市场进行细分,在此基础上合理确定目标客户、目标市场,并进行整合重组,制定符合实际的客户战略。二是要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实施差异化的市场营销策略,为客户度身定造。表外业务的客户主要以公司客户和机构投资者等大客户为主,个人客户相对较少,而这些客户对银行服务的质量要求较高,也比较挑剔,因此研究他们的需要、满足他们的欲望就格外重要;即使向个人投资者提供表外业务服务,也需要细致地考虑他们各自不同的
26、需求,做好市场细分工作。三是要根据不同客户群的贡献程度,提供差异的服务价格。这样,不仅可以提高客户对产品和服务的相对满意度,稳定客户群,保持市场竞争优势,而且有利于表外业务收入水平的提高。(五)加强表外业务的风险防范和金融监管表外业务对于银行来说是一种利润与风险的博弈。开展得好,可以给银行带来新的市场机会和丰厚的利润;风险控制得不好、管理不善,很可能使银行陷入困境,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甚至导致银行破产、引发金融危机。因此,国有商业银行开展表外业务首先应从管理制度入手,如建立信用评估制度、业务风险评估制度、双重审核制度等,明确表外业务运作中的岗位分工和岗位职责,确立严格的业务程序和业务条件,将具有
27、信用风险的或有资产业务实行统一授信管理,使各项业务的操作者、监督者和风险管理者相互制衡和相互约束。其次,要不断建立和完善会计信息系统,增加表外业务报表,以及时向金融管理当局报告交易情况和统计数据,强化交易透明度。最后,要加强对表外业务的内部审计,确保各项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得到切实有效执行。金融监管机构应根据市场情况、金融业发展状况和客户需求,严格审查国有商业银行拟开办表外业务特别是金融衍生业务的风险防范措施、成本和收益预测、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业务支持系统、操作规程和相关内控机制建设情况,并以此作为表外业务市场准入的基本条件;要完善表外业务报告制度,规范表外业务信息披露,并按照巴塞尔协议对银行表外业务的监管要求,建立统一的表外业务风险衡量标准和风险检测体系;要尽快制定有关表外业务的法规和规章,如表外业务管理通则,为国有商业银行开展表外业务提供宽松的法律政策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