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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甬DX-10 宁波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设施运行与维护技术导则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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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宁波市工程建设地方细则 2018 甬甬 DX-10 宁波市宁波市海绵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设施运行城市建设工程设施运行 与维护技术导则与维护技术导则(试行试行)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Ningbo Sponge City Projects facilities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20181125 发布发布 20190101 实施实施 宁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发布 宁波市工程建设地方细则 宁波市宁波市海绵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设施城市建设工程设施运行运行 与维护技术导则与维护技术导则(试行)(试行) Techn

2、ical guidelines for Ningbo Sponge City Projects facilities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2018 甬甬 DX-10 主编单位: 北京建工建筑设计研究院 参编单位: 宁波市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实施日期: 2019 年 1 月 1 日 1 甬建发2018159 号 各区县(市) 、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开发建 设、建筑设计、节能评估、审图、施工、监理、质监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 见 ,指导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设施运行维护管理

3、,有效发挥 各类设施的设计功能和作用,规范各项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 由北京建工建筑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编制的宁波市海绵城市建设 工程设施运行与维护技术导则(试行) 已通过专家评审,现批 准发布,编号为 2018 甬 DX-10,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相 关 文 本 可 在 宁 波 市 绿 色 建 筑 与 建 筑 节 能 网 (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 年 11 月 25 日 2 1 前前 言言 为了更好地指导宁波市海绵城市运行维护管理, 保证相关工程设 施建成后达到设计目标和长久的发挥设施的工程效果,根据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

4、1575 号) 、 住建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 行)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 见 (浙政办发(2016)98 号)等有关资料,认真总结国内外科研成 果和实践经验,结合宁波市海绵城市建设的需求,在广泛调查研究, 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的主要内容是: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渗滞设施; 5 储存设施;6 调节设施;7 截污净化设施;8 转输排放设施;9 附属 设施;10 运行维护管理;附表等。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 请寄送至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 员会(地址:宁波市江东区松下街 595 号,邮

5、编:315010) 。 主编单位:北京建工建筑设计研究院 参编单位:宁波市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王文亮 王耀堂 边 静 王二松 赵丰昌 毛 坤 主要审查人:李俊奇 忻建刚 赵 萍 王贤萍 姚 吉 马林海 冯国光 2 目目 录录 1 总则 . 4 2 术语 . 5 3 基本规定 . 9 4 渗滞设施 . 11 4.1 一般规定 . 11 4.2 透水铺装 . 11 4.3 绿色屋顶 . 12 4.4 生物滞留设施 . 12 4.5 下沉式绿地 . 13 4.6 渗透塘. 13 5 储存设施 . 14 5.1 一般规定 . 14 5.2 雨水罐. 14 5.3 调蓄池. 14 5.4

6、 湿塘 . 15 6 调节设施 . 16 6.1 一般规定 . 16 6.2 调节池. 16 6.3 延时调节塘 . 16 7 截污净化设施 . 17 7.1 一般规定 . 17 7.2 雨水人工湿地、三级处理塘 . 17 7.3 缓冲带与生态驳岸 . 17 7.4 人工土壤渗滤设施 . 18 8 转输排放设施 . 19 8.1 排水管渠 . 19 8.2 道路径流行泄通道 . 19 8.3 生态沟渠 . 20 8.4 植草沟. 20 3 8.5 河道 . 21 9 附属设施 . 22 9.1 雨水口. 22 9.2 雨水检查井 . 22 9.3 泵站 . 22 9.4 初期雨水弃流设施 .

7、23 9.5 溢流排水口 . 23 9.6 监测井. 23 10 运行维护管理 . 25 10.1 安全管理 . 25 10.2 应急措施 . 25 10.3 信息化管理 . 26 附表 检查与维护样表 . 28 附 A 检查与维护表 . 28 附 B 检查与维护记录表 . 45 本导则用词说明 . 55 引用标准名录. 56 附:条文说明. 58 4 1 总则总则 1.0.1 为规范指导宁波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有效发挥 各类设施的设计功能和作用,提高经济效益,方便后期运行及维护管理,特 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指导宁波市域范围内的所有新建、改建及扩建项目的海

8、绵城市建设工程设施的运行维护。 1.0.3 基本原则 1 宁波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不断吸取本地及国内 外低影响开发雨水工程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经验。 2 应针对各类设施的具体情况,明确设施运行维护的责任主体。海绵城 市建设项目建设及管理应遵循与主体工程 “同步建设、 同步移交、 同步管理” 的原则。根据主体工程不同,海绵设施移交给相应的养护管理单位进行运营 维护管理。 3 相关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健全运行维护制度,完善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维护作业人员应落实安全生产的要求。 4 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提高公众对海绵城市设施重要性的认识,鼓励 公众积极参与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设施的运行和维护

9、。 1.0.4 宁波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设施运行维护除满足本导则规定外,尚应符 合国家、行业、宁波市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5 2 术语术语 2.0.1 海绵城市 Sponge city 海绵城市指通过城市规划、 建设和管理, 充分发挥建筑小区、 道路广场、 公园绿地、河湖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 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2.0.2 低影响开发(LID) Low impact development 指在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通过生态化措施,尽可能维持城市开发建设 前后水文特征不变,有效缓解不透水面积增加造成的径流总量、径流峰值与 径

10、流污染的增加等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 2.0.3 雨水控制与利用 Stormwater control and reuse 雨水径流总量、峰值及径流污染削减和收集回用雨水的总称。 2.0.4 雨水调蓄 Stormwater detention, retention/storage 雨水储存和调节的统称。 2.0.5 雨水储存 Stormwater storage 采用具有一定容积的设施, 对径流雨水进行滞留、 集蓄, 削减径流总量, 以达到集蓄利用、补充地下水或净化雨水等目的。 2.0.6 雨水调节 Stormwater detention 也称调控排放,在降雨期间暂时储存(调节)一定量的雨水

11、,削减向下 游排放的雨水峰值径流量、延长排放时间,一般不减少排放的径流总量。 2.0.7 雨水渗透 Stormwater infiltration 利用人工或自然设施,使雨水下渗到土壤表层以下,以补充地下水。 2.0.8 透水铺装地面 Pervious pavement 可渗透、滞留和渗排雨水并满足一定要求的地面铺装结构。 2.0.9 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 Pervious concrete pavement 由具有较大空隙的水泥混凝土作为路面结构层、容许路表水进入路面 (或路基)的一类混凝土路面。 2.0.10 透水沥青路面 Pervious asphalt pavement 由较大空隙率混合

12、料作为路面结构层、容许路表水进入路面(或路基) 的一类沥青路面。 6 2.0.11 绿色屋顶(屋顶绿化) Green roof 在高出地面以上,与自然土层不连接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顶部以及 天台、露台上由表层植物、覆土层和疏水设施构建的具有一定景观效应的绿 化屋面。 2.0.12 下沉式绿地 Depressed green space 下沉式绿地具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下沉式绿地指低于周边铺砌地 面或道路在 200mm 以内的绿地;广义的下沉式绿地泛指具有一定的调蓄容 积 (在以径流总量控制为目标进行目标分解或设计计算时, 不包括调节容积) , 且可用于调蓄和净化径流雨水的绿地,包括生物

13、滞留设施、渗透塘、湿塘、 雨水湿地、调节塘等。 2.0.13 生物滞留设施 Bio-retention 具有一定蓄水深度,通过植物、土壤和微生物系统蓄渗、净化径流雨水 的设施, 生物滞留设施按形态不同又称作雨水花园、 生物滞留带、 高位花坛、 生态树池等,按构造不同可分为简易型和复杂型生物滞留设施。 2.0.14 渗透塘 Infiltration pond 指雨水通过侧壁和池底进行入渗的滞蓄水池(塘)。 2.0.15 湿塘 Wet pond 湿塘指具有雨水调蓄和净化功能的景观水体, 雨水同时作为其主要的补 水水源。 2.0.16 雨水湿地 Stormwater wetland 雨水湿地(含三级

14、处理塘)利用物理、水生植物及微生物等作用净化雨 水,是一种高效的径流污染控制设施,雨水湿地分为雨水表流湿地和雨水潜 流湿地,一般设计成防渗型,以便维持雨水湿地植物所需要的水量,雨水湿 地常与湿塘合建并设计一定的调蓄容积。 2.0.17 蓄水池 Rainwater pool 蓄水池指具有雨水储存功能的集蓄利用设施, 同时也具有削减峰值流量 的作用,主要包括钢筋混凝土蓄水池,砖、石砌筑蓄水池及塑料蓄水模块拼 装式蓄水池,用地紧张的城市大多采用地下封闭式蓄水池。 2.0.18 雨水罐 Rainwater barrel 7 雨水罐也称雨水桶,为地上或地下封闭式的简易雨水集蓄利用设施,可 用塑料、玻璃钢

15、或金属等材料制成。 2.0.19 调节塘 Detention pond 调节塘也称干塘,以削减峰值流量功能为主,一般由进水口、调节区、 出口设施、护坡及堤岸构成,也可通过合理设计使其具有渗透功能,起到一 定的补充地下水和净化雨水的作用。 2.0.20 调节池 Detention basin 调节池为调节设施的一种,主要用于削减雨水管渠峰值流量,一般常用 溢流堰式或底部流槽式,可以是地上敞口式调节池或地下封闭式调节池。 2.0.21 延时调节 Extended detention 指在达到削减径流峰值流量和延缓径流峰值出流时间的基础上, 进一步 延长雨水在调节设施内的放空时间, 以实现水质控制和

16、下游河道保护的目的。 2.0.22 植草沟 Grassed swale 植草沟指种有植被的地表沟渠,可收集、输送和排放径流雨水,并具有 一定的雨水净化作用,可用于衔接其他各单项设施、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和超 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除转输型植草沟外,还包括渗透型的干式植草沟及常 有水的湿式植草沟,可分别提高径流总量和径流污染控制效果。 2.0.23 渗管/渠 Infiltration trench 渗管/渠指具有渗透功能的雨水管/渠,可采用穿孔塑料管、无砂混凝土 管/渠和砾(碎)石等材料组合而成。 2.0.24 植被缓冲带 Buffer strip 植被缓冲带为坡度较缓的植被区, 经植被拦截及土壤下渗

17、作用减缓地表 径流流速,并去除径流中的部分污染物,植被缓冲带坡度一般为 2%-6%, 宽度不宜小于 2m。 2.0.25 初期雨水弃流设施 First flush rainwater removel facilities 初期雨水弃流指通过一定方法或装置将存在初期冲刷效应、 污染物浓度 较高的降雨初期径流予以弃除,以降低雨水的后续处理难度。弃流雨水应进 行处理,如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雨污合流管网)由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 理等。 2.0.26 人工土壤渗滤 Artificial soil filtration 8 人工土壤渗滤主要作为蓄水池等雨水储存设施的配套雨水设施, 以达到 回用水水质指标。

18、 2.0.27 行泄通道 Flow path 包括人为“设计通道”以及因地形条件而自然形成的“非设计通道”,“设 计通道”包括水系、沟渠、城市道路、或利用道路旁带状绿地、城市绿道设 计的生态沟渠等。 2.0.28 运行维护 Operating maintenance 指设施的运行、维护及管理等所有活动,包括对设施进行清理、疏通、 除杂草、修理、更换等运行维护活动。 2.0.39 功能性检测 Functional testing 对影响设施效果、排水管渠过流能力,如沉积、障碍物、树根、浮渣、 倒坡等缺陷的检测。 2.0.30 结构性检测 Structural testing 对影响设施结构本体,

19、如裂缝、破裂、变形、塌陷、侵蚀、异物堆积等 缺陷的检测。 2.0.31 检查 Inspect 是指通过观察、资料查阅核实、问询等方法对设施的设置情况、运行情 况进行日常、定期查看,并判断设施状态的运维手段。 2.0.32 巡视 Inspection 对设施外部或地面可见部分运行状况的日常巡视和检查。 2.0.33 应急检查 Emergency inspection 对发生突发事件的设施进行的紧急检测和调查。 9 3 基本基本规定规定 3.0.1 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设施运行维护与管理应按照相关管理制度、操作规 程的要求进行实施,相关部门应完善落实设施维护责任制。 3.0.2 工程运行的管理人员应经

20、过专门培训上岗,所有的维护工作应做维护 管理记录,记录按本导则附表 B 执行。 3.0.3 海绵城市建设工程应至少经过一年的试运行期后交付使用并进入正式 运行维护期,试运行期由施工单位进行维护管理。 3.0.4 汛期来临前,应对各项分散式雨水设施进行清洁和维护,确保其安全 运行;在汛期,定期对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及时清扫、清淤,确保工 程安全运行。 3.0.5 除需要对雨水设施清洁和维护外,对设施周边的下垫面也需按照当地 市政环卫清扫频率进行定期清扫。 3.0.6 为保障设施的维护管理, 管理部门应储备常用的检查维护工具和材料。 除特殊说明外,用于设施修复和替换的材料,其安全性能、渗透性能

21、及其他 保障设施正常运行的性能不得低于原设计文件的要求; 替换后的设施废料应 参照相关固体废物处理方法进行合理处置。 3.0.7 检查工具和设备的类型应根据检查内容的复杂性确定,常用工具和设 备包括:卷尺等测量工具、开检查井盖用撬棍等工具、相机、手电筒、护目 镜、安全帽、手套、围挡带、铁铲、观察口帽旋转器(渗透设施)、空气检 测仪、氧气瓶、防毒面具、管道用 CCTV 监测机器人等。维护工具和材料可 参考表 3-1。 表表 3-1 设施维护常用工具和材料设施维护常用工具和材料 维护项目 设备、材料 植物养护 破土工具 灌溉工具 除草工具 修剪工具 运输工具 补种植株 侵蚀控制,设施修 补 筑坝材

22、料(水泥、土、砖、混凝土等) 防水材料(土工布等) 修补工具 消能材料(碎石、卵石等) 10 临时覆盖 塑料薄膜、防尘网 碎树皮、陶粒、木屑或者椰糠 管道/结构检查和 维护 疏通工具 修补工具 替换管材 其他替换材料 垃圾、淤积清理, 渗透机能恢复 铲、撬、扫帚 翻土、破土设备 垃圾袋、垃圾桶 路面渗水仪(透水铺装) 卷尺、直尺 挡水隔板 高压清洗机、透水路面清洗车(透水铺装) 压力水枪 排污泵 替换用种植土 替换用填料 淤泥清理, 水池/罐 体清洁 手套,防滑雨鞋 排污泵 清洁水源 软管 冲洗设备 其他 小型挖掘机 水质测试设备 3.0.8 应根据不同设施的功能要求,选择适宜的本土植物,如补

23、种植后生长 情况依然不好,可考虑更换植被或土壤;所有种植植物的维护工作应满足景 观设计维护要求;海绵设施的种植施肥应采用缓控释肥,减轻施速效肥造成 的面源污染。 3.0.9 加强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设施数据库的建立与信息技术的应用,通过数 字化信息技术手段,进行科学规划、设计,并为海绵城市建设工程系统建设 与运行提供科学支撑。 3.0.10 海绵城市建设工程的运行维护应注重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提高公众 对海绵城市建设、低影响开发、绿色建筑、城市节水、水生态修复、内涝防 治等工作中雨水控制与利用重要性的认识, 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海绵城市建设 工程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维护。 11 4 渗滞设施渗滞设施 4

24、.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4.1.1 汛期前,检查设施的完整性,并对设施内、进出口、溢流口、预处理 设施及周边下垫面的垃圾杂物及沉积物进行清理。 4.1.2 汛期时定期清理设施内、进出口、溢流口、预处理设施的杂物及沉积 物。 4.1.3 当土壤或填料受到污染时,应及时更换符合要求的土壤或填料。 4.2 透水铺装透水铺装 4.2.1 透水路面的维护除本导则规定外, 应按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CJJ36 及相关规范要求执行。 4.2.2 透水铺装应进行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以保证路面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 状态。 4.2.3 可采用风机吹扫、高压冲洗或真空清扫等方法对表面封堵孔隙进行清 理。 4.2.4

25、对于透水路面的损坏,应根据损坏程度,及时安排维修工程: 1 透水沥青路面出现裂缝、坑槽、飞散等现象,需进行表面层或者基层 修补。 2 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出现裂缝和集料脱落面积较大的情况时,必须进 行维修。维修时,应先将路面疏松集料铲除,清洗路面去除孔隙内的灰尘及 杂物后,方可进行透水水泥混凝土铺装。 3 透水砖铺装出现断裂、沉陷、松动、隆起、翘曲等现象时,应及时挖 出损坏砖块,并加铺新砖块。 4 损坏的透水沥青路面、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及透水砖铺装等必须及时 采用原透水材料或透水性和其他性能不低于原透水材料的材料进行修复或 替换。 12 4.2.5 对于设有下部排水管/渠的透水铺装,若下部管/渠

26、堵塞,应根据城镇 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 6-2009 的相关规定进行管道疏通;若管道错 位或破裂,应立即采取措施修复或更换管道。 4.2.6 禁止透水路面区域堆放土工施工材料(土壤,砂石,混凝土等) 。 4.2.7 透水铺装如设置在地下室顶板上时,应进行防渗检测。 4.2.8 应明确标识透水铺装以及透水路面的具体区域,且严禁在透水铺装设 施上堆放私人物品,提升公众意识并加强公众教育。 4.2.9 透水铺装检查和运行维护应符合附表 A-1 的规定。 4.3 绿色屋顶绿色屋顶 4.3.1 应定期对排水设施进行检查,清理杂物,避免堵塞排水通道。 4.3.2 应定期对屋顶防水层进行检查,检查

27、防水层是否漏水。 4.3.3 对坡屋面进行维护时,应配备安全带、防滑鞋等用品。 4.3.4 设施内植物维护要求应按 浙江省园林植物维护管理技术规程 (试行) (DB33/T1009.6-2001)及当地园林绿化要求的相关规定执行。 4.3.5 绿色屋顶的检查和运行维护应符合附表 A-2 的规定。 4.4 生物滞留设施生物滞留设施 4.4.1 当渗透性能严重下降时,可采用深翻耕等方式改善土壤的渗透性。 4.4.2 当积水时间超过设计排空时间时,应检查种植土层、填料层的堵塞情况, 必要时可更换种植土、填料。 4.4.3 若生物滞留设施中的土壤被有害材料污染,应迅速移除受污染的土壤 并尽快更换合适的

28、土壤及材料。 4.4.4 设有防渗的生物滞留设施,应检查防渗膜是否破损,若破损应根据生 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防渗系统工程技术规范CJJ113-2007 的相关规定,对防 渗膜进行修补或替换。 1 若内壁渗漏,应人工开挖四周填料,清除防渗层上的砂土,寻找渗漏点并 进行修补; 13 2 若底部渗漏,应将设施内填料层分层挖出,根据渗漏严重程度进行修补或 更换。 4.4.5 涉及建筑周边 3 米内绿地和绿地下包含地下室或者车库的,应进行防 渗检测,防止建筑受损。 4.4.6 设施内植物维护要求应按 浙江省园林植物维护管理技术规程 (试行) (DB33/T1009.6-2001)及当地园林绿化要求的相关规定

29、执行。 4.4.7 生物滞留设施的检查和运行维护应符合附表 A-3 的规定。 4.5 下沉式绿地下沉式绿地 4.5.1 下沉式绿地主要检查与维护内容可参照生物滞留设施检查维护要求执 行。 4.5.2 设施内植物维护要求应按 浙江省园林植物维护管理技术规程 (试行) (DB33/T1009.6-2001)及当地园林绿化要求的相关规定执行。 4.6 渗透塘渗透塘 4.6.1 汛期前对渗透塘检查,主要包括不均匀沉降、塌陷、泥沙淤积等。 4.6.2 当积水时间超过设计排空时间时, 应检查塘底覆盖层、 填料层的堵塞情况, 必要时可更换覆盖物、填料。 4.6.3 若渗透塘中的土壤被有害材料污染,需进行应急

30、处理,应迅速移除受 污染的土壤并尽快更换合适的土壤及材料。 4.6.4 设施内植物维护要求应按 浙江省园林植物维护管理技术规程 (试行) (DB33/T1009.6-2001)及当地园林绿化要求的相关规定执行。 4.6.5 渗透塘的检查和运行维护应符合附表 A-4 的规定。 14 5 储存设施储存设施 5.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5.1.1 汛期前应检查设施完整性,并对设施内、进出水口、预处理设施的垃圾杂 物、沉积物等进行清理。 5.1.2 汛期定期清理设施内及预处理设施的沉积物、垃圾杂物等。 5.2 雨水罐雨水罐 5.2.1 雨水罐的运行维护通常包括雨水利用、清理垃圾、驱除蚊蝇、检查泄漏和 堵

31、塞状况,设计复杂的雨水罐维护还包括泵和管路的例行检查。 5.2.2 当雨水储存时间超过 2 天时,可采取在雨水罐进出水口设置纱网等措施防 止蚊虫滋生。 5.2.3 雨水罐的检查和运行维护应符合附表 A-5 的规定。 5.3 调蓄池调蓄池 5.3.1 合流制溢流调蓄池、初期雨水调蓄池和雨水调蓄池应在每年汛前进行设施 设备的全面检查与维护保养,汛中保持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汛后及时进行池内清 淤和设备维护保养。 5.3.2 调蓄池需对进水管、出水管、溢流管连接井进行检查,如发生堵塞或淤积 导致排水不畅时,应按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 6-2009 的相关 规定进行清淤。 5.3.3 对有初期

32、雨水池的调蓄池,每次降雨后应及时排除初期雨水。 5.3.4 应对调蓄池进行全面清洗和消毒。塑料模块蓄水池采用人工冲洗清淤 时,应确保通风透气,进行有毒有害气体实时监测,下池操作人员配备防护 装置。采用水力设备清淤冲洗时,冲洗频率宜依据使用频率而定。采用机械 冲洗时,应采用操作便捷、故障率低、冲洗效果好、抗腐蚀的设备。 1 清洗的流程是:关闭进水总阀,开启泄水阀,排空水池中的水鼓风 机通气 2 小时以上燃着的蜡烛放入池底, 如不熄灭说明水池内不缺氧清 15 洗和检查人员进入池内工作, 刷洗水池四周和底部, 并对水池的管道及浮球、 液位计进行检查用潜水泵排尽水池中的污水最后用清水冲洗池底部, 冲

33、洗干净为止; 2 清理出来的淤泥和污水应进行合理处置。 5.3.5 调蓄池出水有回用要求时应满足不同回用水的水质要求。 5.3.6 机电设备的维护应按照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维修保养规定执行。 5.3.7 及时修复受损的调蓄池防误接、误用、误饮等警示标识以及护栏等安 全防护设施及预警系统。 5.3.8 调蓄池的检查和运行维护应符合附表 A-6 的规定。 5.4 湿塘湿塘 5.4.1 湿塘的检查维护要求与渗透塘类似,需要注意的是底部设防渗的湿塘需定 期检查主塘水位,当水位下降深度超过设计值时,应检查渗漏原因并及时修复。 5.4.2 湿塘需检查公共卫生情况,防治恶臭、蚊虫滋生等,可采用设置机械曝气 设备

34、、洒水装置及投放食蚊鱼和蜻蜓幼虫等方式。 5.4.3 设施内植物维护要求应按 浙江省园林植物维护管理技术规程 (试行) (DB33/T1009.6-2001)及当地园林绿化要求的相关规定执行。 5.4.4 警示标志、安全护栏等防护设施损坏或丢失时,应及时更换。 5.4.5 湿塘的检查和运行维护应符合附表 A-7 的规定。 16 6 调节设施调节设施 6.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6.1.1 汛期前,应对预处理设施、主体设施及其周边的雨水口进行清理和维护。 6.1.2 汛期定期检查预处理设施及主体设施底部沉积物累积状况,并及时清理杂 物及沉积物。 6.1.3 警示标志及防护措施损坏或丢失时,应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 6.2 调节池调节池 6.2.1 每年对阀门、闸门和其他机械设备的运作状况进行至少 1 次检查。 6.2.2 应定期检查调节池的结构是否完好, 发现沉降、 裂缝、 渗漏时应及时修补。 6.2.3 降雨后应检查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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