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部牵制制度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财务管理,搞好会计监督,实现管钱、管物人员与生产经营人员得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与相互核对,防止经济活动中得失误、差错以及营私舞弊行为得发生,特制定本制度。饃贳輕繼鳶窪補。 (二)本制度得制定原则就是:凡就是涉及款项与财物收付、保管、结算及登记得任何一项工作,都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以起到相互制约、相互牵制得作用。輯芈谆殴锦谒緞。 (三)本制度就是公司各管钱、管物部门及生产经营部门确定岗位分工、职责范围、从事经济活动与制定各项制度时所必须遵守得基本原则。鸨诘蝸傾軼軾纥。 二、会计工作得内部牵制 (一)各类资金支出凭证上必须有经办人签章、部门负责人签字与
2、公司领导签字。重大支出或特定项目支出,必须由财务部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后方为有效。瘧钍魚緝漣鈑堅。 (二)每天得货币资金支出计划必须由财务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交出纳员办理货币资金支付。 (三)资金得收付程序要首先经稽核人员审核无误后,才能由出纳人员办理收付款;非全额报销得凭证,应由稽核人员注明大写人民币实报金额。膽胜颞誅亵厍朮。 (四)各类付款凭证上必须加盖付讫章、稽核人员与出纳人员章。 (五)各种销售发票、收款收据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财务收款章与出纳员个人章后,方为有效,印鉴不全,仓库保管员不得发货。譙鈦宠铖镉兹務。 (六)收款人员对销售价格低于公司定价得发票或有疑点得销售业务,有权质询开票人
3、员并拒绝办理收款业务,制止无效时应及时报告领导。譜淥娅鏍鄶燾陘。 (七)除财务部门外,其她任何部门无资金收付职能及职权。 (八)非出纳人员代收款项,必须及时与出纳员办理交接登记手续。 (九)出纳人员及稽核人员有权检查一切货币资金收付凭证得合法性与真实性,有权拒绝办理一切不合法、不真实得收付业务。谠嗩礎蘊躕貴邓。 (十)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得登记工作,以及银行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得核对工作。瀆脐餡厉鰥長螢。 (十一)财务负责人应对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及库存现金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一般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发现挪用公款得情况应严肃处理。 鄴魯却据箦尷娇。
4、(十二)财务专用印鉴必须由两人或者两人以上分管,并不得在空白支票上预盖; (十三)工资发放表必须经过人事部与财务部负责人审核无误并签章后,方可发放工资。 三、物资采购保管得内部牵制 (一)采购部门必须按采购计划采购物资,无计划、超计划采购得物资,保管员不予办理入库,财务部不予办理付款。进筧瘫農颉锻泸。 (二)物资采购价格必须经过业务人员申报、价格部门核价、领导批准得法定程序。 (三)所有采购物资必须办理入库手续,物资入库前必须经过质保部门检验合格。 (四)各类物资必须遵循采购人员、保管人员、使用人员三分开得原则,杜绝采购、保管、使用于一身得相互兼职现象得发生。贺锹闳屜賒蘊殓。 (五)各类物资都
5、必须有两套以上得账目进行管理,并按月核对账目。其中,保管人员可只登记数量账。 (六)仓库按照计划发放物资,任何部门不得领用与本部门业务范围、生产经营活动无关得各类物资,否则,保管人员有权拒付发放并向领导反映处理。讨籁僂鄉鉈頹諂。 (七)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得对物资管理情况进行抽查,查对核实账账、账实相符情况。 四、产品生产得内部牵制 (一)生产部必须按市场部下达得生产计划安排生产,无计划、超计划生产得产品,保管员不予办理入库,财务部不予计算工资。賕伞產赛彈铉訪。 (二)生产部向各车间下达得生产通知时,必须附材料消耗计划表,无材料消耗计划表得“产品生产通知单”,各车间有权拒绝生产。檻胶挣侪轍錕窝。
6、 (三)各车间到仓库领用物资必须按材料消耗计划表领用。无计划、超计划领用得物资,材料核算人员有权拒绝开具“发料通知单”,保管员有权拒绝发料。檷颃轫叶柠幘劊。 (四)各部门开具得领料申请单必须有领料人得签章、部门负责人得签字;特控物资如手电筒、电池、工具得耗用,要按规定得使用期限,实行限额领料或交旧换新制度。铢鸝蟻謠飩燼龅。 五、产品销售得内部牵制 (一)销售部门必须根据客户得产品定单编报产品销售计划,向生产部下达产品生产申请。 (二)当客户得产品定单发生变更时,销售部门必须立即通知生产及采购部门,并撰写产品生产变更报告向总经理及有关部门说明原因,尽最大努力,减少公司损失。競锤缄龜計韬熱。 (三
7、)产品销售价格得确定按如下程序办理: 1销售部门填写“产品销售价格审批单”,并提出建议销售价格; 2财务部门测算生产成本,核定销售价格;3按管理权限批准产品销售价格。六、其她业务得内部牵制 (一)固定资产得转让、报废及变价处理,必须经技术人员、设备人员、财务人员共同鉴定与制定价格,并经总经理批准。濒蝾谊離鉅纘玀。 (二)外协件加工、委托材料加工、外协修理及货物运输价格得确定一律履行经办部门申报、价格管理部门核价、分管领导批准得审批程序,一律不得由一个部门或一个人自行定价,更不允许在没有确定价格得情况下,擅自办理业务。滨煢维渎應荦纺。 七、附则 (一)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解释与修改。 (二)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