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废旧物资处理规定.docx

上传人:可**** 文档编号:4356425 上传时间:2024-09-12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8.52KB 下载积分:8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废旧物资处理规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废旧物资处理规定.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本文档共2页,全文阅读请下载到手机保存,查看更方便
资源描述
废旧物资处理规定 为规范废旧物资的管理,充分利用闲置、废旧材料,杜绝浪费现象,特做出如下规定: 1、 分厂内部在进行工艺改造、设备检修时新产生的设备、管件、配件、边角料等物资,不得随意丢弃,统一堆放到分厂指定的位置,并竖立标识。 2、 废旧物资堆积一定数量确需运离分厂的,由分厂填写《废旧物资转移单》,由分厂审核后上报生产部。 3、 生产部根据分厂所报的《废旧物资转移单》内容,对实际物品进行鉴定、区分,分开报废与可利用的物资。 4、 可利用的物资由分厂收回或协调其他分厂领用,确需报废的备件、管件、边角料等由生产部鉴定人员及部长签署意见后,报分管副总审批。分管副总审批后,由生产部给予开具《出门证》。分厂批凭《废旧物资转移单》和《出门证》,方可将物资运离公司,并指定运往施工单位回收库。 5、 废旧物资在交于施工单位之前,需进行计量称重,由施工单位人员在磅码单上签字接收,作为结算依据。 6、 废旧设备确需报废,要参照固定资产报废程序进行办理,由使用分厂提出报废申请,由生产部签署意见后,报分管副总审核,固定资产小组鉴定,符合报废后,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报废。 7、 固定资产报废办理后,填写《废旧物资转移单》办理出门手续,属设备类固定资产运往仓储废旧设备库,属金属储槽类固定资产需进行称重,然后运往施工单位。 ? 内容总结 (1)废旧物资处理规定 为规范废旧物资的管理,充分利用闲置、废旧材料,杜绝浪费现象,特做出如下规定: 1、 分厂内部在进行工艺改造、设备检修时新产生的设备、管件、配件、边角料等物资,不得随意丢弃,统一堆放到分厂指定的位置,并竖立标识 (2)4、 可利用的物资由分厂收回或协调其他分厂领用,确需报废的备件、管件、边角料等由生产部鉴定人员及部长签署意见后,报分管副总审批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