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一、 制定目
为了更好优先解决急危重病人,提高急救效率
二、 合用范畴
急危重症病人
三、重要内容
为切实做好急诊患者急救及后续治疗工作,提供迅速、有序、有效和安全诊断服务,尽最大也许保证患者生命安全,让人们真正感受到“救死扶伤、治病救人”人道主义精神,保证病情危重患者可以得到及时、有效地急救治疗,制定优先处置制度:
1、建立优先处置通道,符合条件者及时启动优先处置通道。在急诊引导单上加盖急诊章。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病人:是指各种创伤、休克、昏迷、心肺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垂危者。
2、“优先处置通道”工作规定及诊断程序如下:
(1)急诊科必要对所有急诊病人实行24小时应诊制和首诊负责制。
(2)送入急诊急救室病人,与否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由急救室当班医生依照病情决定,凡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病人,按状况而定与否需要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对于危、重患者可实行“先急救,后收费”,及时予以急救,提供全程服务。
(3)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病人,各关于科室必要优先诊治和简化手续,迅速报告检查成果给急诊科。各科室间必要密切配合,互相支持。
(4)危重患者优先入院急救,由急诊科医生、护士护送,后补办住院手续。
(5)各专业科室每日预留1~2张急诊床位。
(6)全院职工必要执行我院设立急诊“优先处置通道”决定,凡对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病人如有发现推诿病人或呼喊不应、脱岗离岗个人和科室,除按规定解决外视对病人急救影响程序追究其责任。
3、对群体伤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情危重者,急诊科在积极救治同步要上报总值班,必要时上报主管副院长、院长。
急诊科
急危重症患者处置流程
急诊
危重病人先急救后挂号交费
急诊医生接诊
病人评估
危重病人及时急救
进入ICU病房
待急救结束、病情稳定,护士协助补挂号、交费
病情再评估
转普通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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