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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级上册数学知识点总结归纳
一、正数和负数
1.数和负数概念
负数:比0小数 正数:比0大数 0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
注意:①字母a可以表达任意数,当a表达正数时,-a是负数;当a表达负数时,-a是正数;当a表达0时,-a仍是0。(如果出判断题为:带正号数是正数,带负号数是负数,这种说法是错误,例如+a,-a就不能做出简朴判断)
②正数有时也可以在前面加“+”,有时“+”省略不写。因此省略“+”正数符号是正号。
2.具备相反意义量
若正数表达某种意义量,则负数可以表达具备与该正数相反意义量,例如:零上8℃表达为:+8℃;零下8℃表达为:-8℃
3.数字0表达意义
⑴0表达“没有”,如教室里有0个人,就是说教室里没有人;
⑵0是正数和负数分界线,0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
(3)0表达一种确切量。如:0℃,或在有些题目中基准,例如以海平面为基准,则0米就表达海平面。
二、有理数
1.有理数概念
⑴正整数、0、负整数统称为整数(0和正整数统称为自然数)
⑵正分数和负分数统称为分数
⑶正整数,0,负整数,正分数,负分数都可以写成分数形式,这样数称为有理数。
理解:只有能化成分数数才是有理数。①π是无限不循环小数,不能写成分数形式,不是有理数。②有限小数和无限循环小数都可化成分数,都是有理数。③整数也能化成分数,也是有理数
注意:引入负数后来,奇数和偶数范畴也扩大了,像-2,-4,-6,-8也是偶数,-1,-3,-5也是奇数。
2.有理数分类
三、数轴
⒈数轴概念
规定了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直线叫做数轴。
注意:⑴数轴是一条向两端无限延伸直线;⑵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是数轴三要素,三者缺一不可;⑶同一数轴上单位长度要统一;⑷数轴三要素都是依照实际需要规定。
2.数轴上点与有理数关系
⑴所有有理数都可以用数轴上点来表达,正有理数可用原点右边点表达,负有理数可用原点左边点表达,0用原点表达。
⑵所有有理数都可以用数轴上点表达出来,但数轴上点不都表达有理数,也就是说,有理数与数轴上点不是一一相应关系。( 如,数轴上点π不是有理数)
3.运用数轴表达两数大小
⑴在数轴上数大小比较,右边数总比左边数大;
⑵正数都不不大于0,负数都不大于0,正数不不大于负数;
⑶两个负数比较,距离原点远数比距离原点近数小。
4.数轴上特殊最大(小)数
⑴最小自然数是0,无最大自然数;
⑵最小正整数是1,无最大正整数;
⑶最大负整数是-1,无最小负整数
5.a可以表达什么数
⑴a>0表达a是正数;反之,a是正数,则a>0;
⑵a<0表达a是负数;反之,a是负数,则a<0
⑶a=0表达a是0;反之,a是0,,则a=0
四、相反数
⒈相反数 只有符号不同两个数叫做互为相反数,其中一种是另一种相反数,0相反数是0,注意:
⑵ 反数是成对浮现;
⑵相反数只有符号不同,若一种为正,则另一种为负;
⑶0相反数是它自身;相反数为自身数是0。
2.相反数性质与鉴定
⑴任何数均有相反数,且只有一种;
⑵0相反数是0;
⑶互为相反数两数和为0,和为0两数互为相反数,即a,b互为相反数,则a+b=0
3.相反数几何意义
在数轴上与原点距离相等两点表达两个数,是互为相反数;互为相反数两个数,在数轴上相应点(0除外)在原点两旁,并且与原点距离相等。0相反数相应原点;原点表达0相反数。
阐明:在数轴上,表达互为相反数两个点关于原点对称。
4.相反数求法
⑴求一种数相反数,只要在它前面添上负号“-”即可求得(如:5相反数是-5);
⑵求各种数和或差相反数时,要用括号括起来再添“-”,然后化简(如;5a+b相反数是-(5a+b)。化简得-5a-b);
⑶求前面带“-”单个数,也应先用括号括起来再添“-”,然后化简(如:-5相反数是-(-5),化简得5
5.相反数表达办法
普通地,数a相反数是-a,其中a是任意有理数,可以是正数、负数或0。当a>0时,-a<0(正数相反数是负数)
当a<0时,-a>0(负数相反数是正数)
当a=0时,-a=0,(0相反数是0)
五、绝对值
⒈绝对值几何定义
普通地,数轴上表达数a点与原点距离叫做a绝对值,记作|a|。
2.绝对值代数定义
⑴一种正数绝对值是它自身;
⑵一种负数绝对值是它相反数;
⑶ 0绝对值是0。
可用字母表达为:①如果a>0,那么|a|=a;②如果a<0,那么|a|=-a;③如果a=0,那么|a|=0。
可归纳为:
①:a≥0,|a|=a(非负数绝对值等于自身;绝对值等于自身数是非负数。)②a≤0,|a|=-a(非正数绝对值等于其相反数;绝对值等于其相反数数是非正数。)
3.绝对值性质
任何一种有理数绝对值都是非负数,也就是说绝对值具备非负性。
因此,a取任何有理数,均有|a|≥0即
(1)0绝对值是0;绝对值是0数是0.即:a=0 |a|=0;
(2)一种数绝对值是非负数,绝对值最小数是0.即:|a|≥0;
(3)任何数绝对值都不不大于原数。即:|a|≥a;
(4)绝对值是相似正数数有两个,它们互为相反数。即:若|x|=a(a>0),则x=±a;
⑸互为相反数两数绝对值相等。即:|-a|=|a|或若a+b=0,则|a|=|b|;⑹绝对值相等两数相等或互为相反数。即:|a|=|b|,则a=b或a=-b;
⑺若几种数绝对值和等于0,则这几种数就同步为0。即|a|+|b|=0,则a=0且b=0。
4.有理数大小比较
⑴运用数轴比较两个数大小:数轴上两个数相比较,左边总比右边小;
⑵运用绝对值比较两个负数大小:两个负数比较大小,绝对值大反而小;异号两数比较大小,正数不不大于负数。
5.绝对值化简
①当a≥0时,|a|=a;②当a≤0时,|a|=-a
6.已知一种数绝对值,求这个数
一种数a绝对值就是数轴上表达数a点到原点距离,普通地,绝对值为同一种正数有理数有两个,它们互为相反数,绝对值为0数是0,没有绝对值为负数数。如:|a|=5,则a=土5
六、有理数加减法
1.有理数加法法则
⑴同号两数相加,取相似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
⑵绝对值不相等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值较大加数符号,并用较大绝对值减去较小绝对值;
(3)为相反数两数相加,和为零;
⑷一种数与零相加,仍得这个数。
2.有理数加法运算律
⑴加法互换律:a+b=b+a
⑵加法结合律:(a+b)+c=a+(b+c)
在运用运算律时,一定要依照需要灵活运用,以达到化简目,普通有下列规律:①互为相反数两个数先相加——“相反数结合法”;②符号相似两个数先相加——“同号结合法”;③分母相似数先相加——“同分母结合法”;④几种数相加得到整数,先相加——“凑整法”;⑤整数与整数、小数与小数相加——“同形结合法”。
3.加法性质 一种数加正数后和比原数大;加负数后和比原数小;加0后和等于原数。即:
⑴当b>0时,a+b>a
⑵当b<0时,a+b<a
⑶当b=0时,a+b=a
4.有理数减法法则
减去一种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相反数。用字母表达为:a-b=a+(-b)
5.有理数加减法统一成加法意义
在有理数加减法混合运算中,依照有理数减法法则,可以将减法转化成加法后,再按照加法法则进行计算。
在和式里,普通把各个加数括号和它前面加号省略不写,写成省略加号和形式。
如:(-8)+(-7)+(-6)+(+5)=-8-7-6+5和式读法:①按这个式子表达意义读作“负8、负7、负6、正5和”②按运算意义读作“负8减7减6加5”
6.有理数加减混合运算中运用结合律时某些技巧:
Ⅰ.把符号相似加数相结合(同号结合法)(-33)-(-18)+(-15)-(+1)+(+22)
原式=-33+(+18)+(-15)+(-1)+(+22) (将减法转换成加法)=-33+18-15-1+22 (省略加号和括号)=(-33-15-1)+(18+22) (把符号相似加数相结合)
=-49+40 (运用加法法则一进行运算)
=-9 (运用加法法则二进行运算)
Ⅱ.把和为整数加数相结合 (凑整法)(+6.6)+(-5.2)-(-3.5)+(-2.6)-(+4.8)
原式=(+6.6)+(-5.2)+(+3.5)+(-2.6)+(-4.8) (将减法转换成加法)=6.6-5.2+3.5-2.6-4.8 (省略加号和括号)
=(6.6-2.6)+(-5.2-4.8)+3.5 (把和为整数加数相结合)
=4-10+3.5 (运用加法法则进行运算)
=7.5-10 (把符号相似加数相结合,并进行运算)
=-2.5 (得出结论)
七、有理数乘除法
1.有理数乘法法则
法则一:两数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专指“两数相乘”状况,如果因数超过两个,就必要运用法则三)
法则二:任何数同0相乘,都得0;
法则三:几种不是0数相乘,负因数个数是偶数时,积是正数;负因数个数是奇数时,积是负数;
法则四:几种数相乘,如果其中有因数为0,则积等于0
2.倒数
乘积是1两个数互为倒数,其中一种数叫做另一种数倒数,用式子表达为axa1=1(a≠0),就是说a 和 a1互为倒数,即a 是a1 倒数,a 1 是a倒数。注意:
①0没有倒数;
②求假分数或真分数倒数,只要把这个分数分子、分母点颠倒位置即可;求带分数倒数时,先把带分数化为假分数,再把分子、分母颠倒位置;
③正数倒数是正数,负数倒数是负数。(求一种数倒数,不变化这个数性质);
④倒数等于它自身数是1或-1,不涉及0。
3.有理数乘法运算律
⑴乘法互换律:普通地,有理数乘法中,两个数相乘,互换因数位置,积相等。即ab=ba
⑵乘法结合律:三个数相乘,先把前两个数相乘,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乘,积相等。即(ab)c=a(bc)
⑶乘法分派律:普通地,一种数同两个数和相乘,等于把这个数分别同这两个数相乘,在把积相加。即a(b+c)=ab+ac
4.有理数除法法则
(1)除以一种不等0数,等于乘以这个数倒数。
(2)两数相除,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除。0除以任何一种不等于0数,都得0。
5.有理数乘除混合运算
(1)乘除混合运算往往先将除法化成乘法,然后拟定积符号,最后求出成果。
(2)有理数加减乘除混合运算,如无括号指出先做什么运算,则按照‘先乘除,后加减’顺序进行。
八、有理数乘方
1.乘方概念
求n个相似因数积运算,叫做乘方,乘方成果叫做幂。在an中,a叫做底数,n叫做指数。
2.乘方性质
(1)负数奇次幂是负数,负数偶次幂正数。
(2)正数任何次幂都是正数,0任何正整多次幂都是0。
九、有理数混合运算
做有理数混合运算时,应注意如下运算顺序:
1.先乘方,再乘除,最后加减;
2.同级运算,从左到右进行;
3.如有括号,先做括号内运算,按小括号,中括号,大括号依次进行。
十、科学记数法
把一种不不大于10数表达到ax10 n 形式(其中1≤a<10,n是正整数),这种记数法是科学记数法。
十一、用字母表达数
代数式:用基本运算符号把数和字母连接而成式子叫做代数式,如n,-1,2n+500,abc。单独一种数或一种字母也是代数式。
单项式:表达数与字母乘积代数式叫单项式。单独一种数或一种字母也是代数式。
单项式系数:单项式中数字因数
单项式次数:一种单项式中,所有字母指数和
多项式:几种单项式和叫做多项式。每个单项式叫做多项式项,不含字母项叫做常数项。
多项式里次数最高项次数,叫做这个多项式次数。常数项次数为0。整式:单项式和多项式统称为整式。
注意:分母上具有字母不是整式。
代数式书写规范:
① 数与字母、字母与字母中乘号可以省略不写或用“*”表达,并把数字放到字母前;
② 浮现除式时,用分数表达;
③ 带分数与字母相乘时,带分数要化成假分数;
④ 若运算成果为加减式子,当背面有单位时,要用括号把整个式子括起来。
合并同类项
同类项:所含字母相似,并且相似字母指数也相似项叫做同类项。合并同类项法则:同类项系数相加,所得成果作为系数,字母和字母指数不变。
合并同类项环节:
(1)精确找出同类项;
(2)运用加法互换律,把同类项互换位置后结合在一起;
(3)运用法则,把同类项系数相加,字母和字母指数不变;
(4)写出合并后成果。
去括号法则
(1)括号前面是“+”号,把括号和它前面“+”号去掉,括号里各项符号都不变;
(2)括号前面是“—”号,把括号和它前面“—”号去掉,括号里各项符号都要变化。
整式加减:
进行整式加减运算时,如果有括号先去括号,再合并同类项。
整式加减环节:(1)列出代数式;(2)去括号;(3)合并同类项。
十二、一元一次方程
一元一次方程概念:只具有一种未知数(元)且未知数指数是1(次)方程叫做一元一次方程。
普通形式:ax+b=0(a≠0)
注意:未知数在分母中时,它次数不能当作是1 次。
如1/x+3=x,它不是一元一次方程。
解一元一次方程
方程解:能使方程左右两边相等未知数值叫做方程解。
解方程:求方程解过程叫做解方程。
等式性质:
(1)等式两边都加上或减去同一种数或同一种整式,所得成果仍是等式;
(2)等式两边都乘或除以同一种不等于0数,所得成果仍是等式。
移项:方程中某些项变化符号后,可以从方程一边移到另一边,这样变形叫做移项。
移项根据:
(1)移项事实上就是对方程两边进行同步加减,依照是等式性质1;(2)系数化为1事实上就是对方程两边同步乘除,依照是等式性质2。移项作用:移项时普通把含未知数项向左移,常数项往右移,使左边对含未知数项合并,右边对常数项合并。
注意:移项时要跨越“=”号,移过项一定要变号。
解一元一次方程普通环节:去分母、去括号、移项、合并同类项、未知数系数化为1。
注意:去分母时不可漏乘不含分母项。分数线有括号作用,去掉分母后,若分子是多项式,要加括号。
用方程解决问题
列一元一次方程解应用题基本环节:审清题意、设未知数(元)、列出方程、解方程、写出答案。核心在于抓住问题中关于数量相等关系,列出方程。
解决问题方略:运用表格和示意图协助分析实际问题中数量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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