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萨维尼法学方法论讲义与格林笔记 法律出版社2008版一、 经典摘要1、 P4 三条基本原则:(1)法学是一门历史性的科学;(2)法学也是一门哲学性的科学。(3)科学是历史性科学与哲学性科学的统一。(肤浅的结合即过早的结合是毫无意义的。只有从不同的视角对二者进行透彻的研究之后,才能对二者进行深刻地结合。)2、 P7 (对解释)有两种常见的分类是完全不可取的。第一种分类是:立法解释、普通解释与学理解释对错误的说明。第二种分类是:阐明性的解释、扩张解释与限缩解释。3、 P7 法律解释=法律重建。解释者应该站在立法者的立场上,模拟后者再次形成法律思想。4、 P8 法律解释具有三个要素:逻辑、语法、历史
2、(后两者是前者的条件)。不存在单纯的“逻辑解释”,因为每一个解释都必须同事具备这三个要素。5、 P8法律本身必须是客观的,也就是说,它必须自我展现,因此,解释的全部前提条件都是必须存在于法律自身之中,或者存在于一般知识之中,惟其如此,解释本身才能具备一般性与必然性。借此可以更准确地界定这条规则“解释者应该站在立法者的立场上”此种立场必须能够直接从法律本身显现出来。6、 P9 关于个人语言习惯或特殊历史情景的偶然知识绝不应该作为解释的依据。7、 P9 解释=对法律所包含的思想的重建,前提是可以直接从法律本身探知这种思想。8、 P9 对一种流俗鄙见的批驳,这种观点认为,法律解释=阐明模糊不清的法律
3、。注意,以此种错误认识为基础,人们把法律解释划分为逻辑解释与其他解释。9、 P10 考证的确实性,虽然不可能确保在实际应用的过程中总是具备确实性,但必须将其作为理念。10、 P13 解释的个殊性与普遍性:相结合,每一个解释都必须为体系提供结论。从这个意义上看,以下这条规则是正确的:所有的解释都必须具备时间目的,否则它就只能算是花拳绣腿,惟其如此,前面所要求的解释与体系的结合才是可能的。11、 P17 绝不应当仅仅孤立地探寻各个历史序列,比如,所有权本身的历史,或者比这更狭隘的历史。这样的研究只能取得很有限的成果,甚至经常是完全错误的。法学的历史性研究(法律史)=体系史的整体。12、 P18 研
4、究的法则:我们应当毫不迟疑地对此种历史联结地进行深入思考,彻底地执行它,把它作为法学研究的目标。首先构建一般性的框架,选定一个主要时期,然后借此把各个具体的素材研究联系起来。13、 P19 依据法源的不同对法学予以区分,这是完全必要的,也是法学研究的首要法则。对于那些本身就互相不相同的东西必须加以区分,应当在彻底区分不同法源的前提下研究法学。14、 P21 体系=解释的各种对象的统一。尚未达到真正的体系化高度的研究成果,即拥有多样性的素材,但没有成果地进行整合。超出真正的体系化高度的研究成果,即追求统一性,但却欠缺多样性的素材。15、 P34 该如何研究自然法?目前流行的观点:作为法学的基础知
5、识,自然法是必需的。恰恰相反,这种意义上的自然法绝不是必需的,学者可以自由选择是否研究自然法。按照目前的方法研究自然法,只花费短短的半年时间,仅仅将其作为是在法学的序言,这样的自然法是可有可无的,因为它根本不能取得任何真正的成果。 关于自然法的含义,在人类认识史上出现过多种不同的认识,但通常是指宇宙秩序本身中作为一切制定法制基础的关于正义的基本和终极的原则的集合。自然法学说之共性:(1)自然法是永恒的、绝对的。(2)人的理性可以认识、发现自然法。(3)自然法超越于实在法之上,后者应当服从前者。自然法是独立于政治上的实在法而存在的正义体系。FROM百度百科。16、 P35 阅读的原则:批判地阅读
6、;历史地阅读。批判地阅读是指在阅读的过程中把著作本身与其所要实现的理想进行比较,易言之,探究:这部著作的目标何在只有在阅读的过程中才能知悉其目标;为了实现这个目标,这部著作都做了些什么。辅助手段:(1)我们自身必须尝试探究某些东西,研习某一个法律素材,哪怕是一个很小的片段,因为,关于别人成果中的法律规范的诠释终究比不上自己的成果。(2)我们需要阅读一些名著,以便获得一个正确的评判基础。(3)(详尽地)我们必须尽可能地把注意力集中于正在阅读的著作。对阅读素材进行摘选,这是非常有效的手段,同时需要把自己对于这些素材的评判记录下来,这是很重要的。17、 P37 批判地阅读意味着我们把某一本书和它的理
7、想的目标整体联系起来进行观察,历史地阅读意味着我们把一本书和它的历史整体联系起来进行观察,这表明,我们必须把方法论与文献史结合起来。18、 P60 大学的任务:通过有计划的学业训练以及通过祛除大量的错误方法人们需要借助于长期的经验才能摆脱这些错误培养学生进行自由、独立的学术研究的能力。二、 心得体会萨维尼法学方法论讲义与格林笔记然是的法学方法论的早期成果,萨维尼的法学方法论仍然有重大的意义。首先,该书强调法学的方法的重要性。在其绪论部分即强调“方法即智力运用的方向对学术研究成就的重要意义。”特别是在我们这个国家对知识的教育重视程度远比智慧教育程度高的现状下,其在1802年时就能够对方法论重视到
8、这个程度实属难能可贵。不仅有助于我们了大陆法系的法学方法论的历史根基。事实上,在当今的法学方法论研究与教学中,萨维尼法学方法论的任然有很重的作用,如,他对于法学的历史性的研究的强调,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如我国现在部门法学理论研究过多的解释性的著作,缺乏历史性研究的著作,特别是缺乏新中国以来内部历史性的著作,“外部法律史涵盖所有的事实,即便这些不包括法律规范。内部法律史应该包括法律规范本身的历史,即法体系的发展历史。”其次,对于我们中国的法律学者而言,萨维尼法学方法论的主要意义在于对文献的研究方法上面。如何的批判的和历史的阅读法学文件都至少提出研究文献的方法论的引子。对阅读的文献的材料做出自己的评
9、价并且予以记录下来,形成自己的成果。以某部“名著”为基准来评价文献和著作。再次,以历史作为基础贯穿全部讲义,结合语文和体系对法学进行研究。历史,解释和体系的有机结合在一起,最后来分析法学文献。历史的阅读和分析不同于王泽鉴先生的历史的方法。王泽鉴的历史的方法指的是“指就案例事实发生的过程,依序检讨其法律关系。”而萨维尼法学方法论讲义与格林笔记的历史的阅读指的是作者生活时代的限制,必须置于当时的历史环境整体下进行研究。综上所述,本书的阅读,让学生感悟颇多。作为一名民商法学硕士新生,如何学习民法,如何进行理论研究,是我所未知的,也是我现在所最需要掌握的。这本书的学习,让我对民法学研究方法有了些许入门,对我未来三年的研究生学习都会有很大的帮助。在此感谢黄健雄老师推荐此书给学生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