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8章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n8.1 8.1 验收标准与验收程序验收标准与验收程序n8.1.1 8.1.1 验收标准验收标准n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2007,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是现行最新国家标准)是现行最新国家标准n规范为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规范为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质量检测和验收质量检测和验收提供判提供判断是否合格的标准,提出切实可行的验收要求,从断是否合格的标准,提出切实可行的验收要求,从而起到确保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质量的作用。而起到确保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质量的作用。n规范应与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应与现行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范
2、GB50311-2007配套使用。配套使用。第8章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n由于综合布线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同的项目会涉及到电气、通信、机房、防雷和防火等问题,因此,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还需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如:n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n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n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GB50374等。第8章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n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要求采用国际标准时,应按要求采用适用的国际标准验收,但不应低于国家标准的规定。以下国际标准可供参考:n用户建筑综合布线ISO/IEC 11801。n商业建筑电信布线标准EIA/TIA 5
3、68。n商业建筑电信布线安装标准EIA/TIA 569。n商业建筑通信基础结构管理规范EIA/TIA 606。n商业建筑通信接地要求EIA/TIA 607:n信息系统通用布线标准EN 50173:n信息系统布线安装标准EN 50174。第8章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注意:n工程验收时,既要符合规范的要求,又要满足合同要求,这是因为合同虽不属于质量范围,但其属于管理范围,因此,验收时同时要符合合同的约定。验收依据:n经审查取得施工图审查批准书的设计图纸是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的依据。第8章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n8.1.2 8.1.2 验收程序验收程序n时间:竣工验收是在施工单位提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
4、进行n方式:由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分别确认竣工验收具备的条件,然后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运行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n结论:竣工验收后,由验收组确定结论,并及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以便准备使用。第8章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第8章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n竣工验收应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n1施工单位的“自检”工作完成。n2施工单位整理完备工程所有竣工验收所要求的工程资料。n3由施工单位提前7天提出书面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签证齐全。n4由监理单位确认竣工验收是否具备条件,并办理完所有应由监理工程师的签证。n5由建设单位确认竣工验收具备的条件,并办理完所有应由建设单位的签证。第8章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n竣工
5、验收应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n6由建设单位成立竣工验收组,组织监理、设计、运行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组先组织召开竣工验收预备会,分为若干现场检查小组和资料核查小组,最后根据有关规程规范检查情况汇总,组织召开竣工验收总结会,提出竣工验收整改清单,并确定竣工验收的结论,出具竣工验收报告。参与竣工验收的各方负责人应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第8章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第8章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n8.2 8.2 验收内容验收内容n按照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2007)的要求n综合布线工程验收的内容主要包括:n环境检查n设备安装验收n缆线敷设检验n保护措施检验n缆线终接检验n工程电气测试
6、n工程验收项目汇总第8章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n8.2.1 8.2.1 环境检查环境检查n环境检查验收主要是对工作区、电信间、设备间、建筑物进线间及入口设施的检查验收。n1工作区、电信间、设备间的验收检查应包括的内容n(1)工作区、电信间、设备间土建工程已全部竣工。房屋地面平整、光洁,门的高度和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n(2)房屋预埋线槽、暗管、孔洞和竖井的位置、数量、尺寸均应符合设计要求。n(3)铺设活动地板的场所,活动地板防静电措施及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第8章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n(4)电信间、设备间应提供220V带保护接地的单相电源插座。n(5)电信间、设备间应提供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值及接地
7、装置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n(6)电信间、设备间的位置、面积、高度、通风、防火及环境温、湿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第8章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n2建筑物进线间及入口设施的验收检查应包括的内容n(1)引入管道与其他设施如电气、水、煤气、下水道等的位置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n(2)引入缆线采用的敷设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n(3)管线入口部位的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检查采取排水及防止气、水、虫等进入的措施。n(4)进线间的位置、面积、高度、照明、电源、接地、防火、防水等应符合设计要求。第8章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n8.2.2 8.2.2 设备安装验收设备安装验收n1机柜、机架安装验收要求n(1)机柜、机架安装位置
8、应符合设计要求,垂直偏差度不应大于3mm。n(2)机柜、机架上的各种零件不得脱落或碰坏,漆面不应有脱落及划痕,各种标志应完整、清晰。n(3)机柜、机架、配线设备箱体、电缆桥架及线槽等设备的安装应牢固,如有抗震要求,应按抗震设计进行加固。n2各类配线部件安装验收要求 n(1)各部件应完整,安装就位,标志齐全。n(2)安装螺丝必须拧紧,面板应保持在一个平面上。第8章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n3信息插座模块安装验收要求n(1)信息插座模块、多用户信息插座、集合点配线模块安装位置和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n(2)安装在活动地板内或地面上时,应固定在接线盒内,插座面板采用直立和水平等形式;接线盒盖可开启,并应具有
9、防水、防尘、抗压功能。接线盒盖面应与地面齐平。n(3)信息插座底盒同时安装信息插座模块和电源插座时,间距及采取的防护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第8章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n3信息插座模块安装验收要求n(4)信息插座模块明装底盒的固定方法根据施工现场条件而定。n(5)固定螺丝需拧紧,不应产生松动现象。n(6)各种插座面板应有标识,以颜色、图形、文字表示所接终端设备业务类型。n(7)工作区内终接光缆的光纤连接器件及适配器安装底盒应具有足够的空间,并应符合设计要求。第8章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n4电缆桥架及线槽的安装验收要求n(1)桥架及线槽的安装位置应符合施工图要求,左右偏差不应超过50mm。n(2)桥架及线槽
10、水平度每米偏差不应超过2mm。n(3)垂直桥架及线槽应与地面保持垂直,垂直度偏差不应超过3mm。n(4)线槽截断处及两线槽拼接处应平滑、无毛刺。第8章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n4电缆桥架及线槽的安装验收要求n(5)吊架和支架安装应保持垂直,整齐牢固,无歪斜现象。n(6)金属桥架、线槽及金属管各段之间应保持连接良好,安装牢固。n(7)采用吊顶支撑柱布放缆线时,支撑点宜避开地面沟槽和线槽位置,支撑应牢固。n5安装机柜、机架、配线设备屏蔽层及金属管、线槽、桥架使用的接地体应符合设计要求,就近接地,并应保持良好的电气连接。第8章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n8.2.3 8.2.3 缆线敷设检验缆线敷设检验n1缆线敷设
11、验收要求n(1)缆线的型式、规格应与设计规定相符。n(2)缆线在各种环境中的敷设方式、布放间距均应符合设计要求。n(3)缆线的布放应自然平直,不得产生扭绞、打圈、接头等现象,不应受外力的挤压和损伤。第8章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n8.2.3 8.2.3 缆线敷设检验缆线敷设检验n1缆线敷设验收要求n(4)缆线两端应贴有标签,应标明编号,标签书写应清晰、端正和正确。标签应选用不易损坏的材料。n(5)缆线应有余量以适应终接、检测和变更。对绞电缆预留长度:在工作区宜为36m,电信间宜为0.52m,设备间宜为35m;光缆布放路由宜盘留,预留长度宜为35m,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设计要求预留长度。n(6)屏蔽电缆的
12、屏蔽层端到端应保持完好的导通性。第8章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n(7)缆线的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n1)非屏蔽4对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4倍。n2)屏蔽4对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8倍。n3)主干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10倍。n4)2芯或4芯水平光缆的弯曲半径应大于25mm;其他芯数的水平光缆、主干光缆和室外光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光缆外径的10倍。第8章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n(8)缆线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n1)电源线、综合布线系统缆线应分隔布放,并应符合表8-3的规定。n2)综合布线电缆与配电箱、变电室、电梯机房、空调机房之间最小净距宜符合表8-4的规
13、定。n3)建筑物内电、光缆暗管敷设与其他管线最小净距见表8-5的规定。n4)综合布线缆线宜单独敷设,与其他弱电系统各子系统缆线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n5)对于有安全保密要求的工程,综合布线缆线与信号线、电力线、接地线的间距应符合相应的保密规定。对于具有安全保密要求的缆线应采取独立的金属管或金属线槽敷设。第8章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第8章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第8章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第8章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n2预埋线槽和暗管敷设缆线验收要求n(1)敷设线槽和暗管的两端宜用标志表示出编号等内容。n(2)预埋线槽宜采用金属线槽,预埋或密封线槽的截面利用率应为30%50%。n(3)敷设暗管宜采用钢管或阻燃聚氯乙
14、烯硬质管。布放大对数主干电缆及4芯以上光缆时,直线管道的管径利用率应为50%60%,弯管道应为40%50%。暗管布放4对对绞电缆或4芯及以下光缆时,管道的截面利用率应为25%30%。第8章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n3缆线桥架和线槽敷设缆线应验收要求n(1)密封线槽内缆线布放应顺直,尽量不交叉,在缆线进出线槽部位、转弯处应绑扎固定。n(2)缆线桥架内缆线垂直敷设时,在缆线的上端和每间隔1.5m处应固定在桥架的支架上;水平敷设时,在缆线的首、尾、转弯及每间隔5l0m处进行固定。n(3)在水平、垂直桥架中敷设缆线时,应对缆线进行绑扎。对绞电缆、光缆及其他信号电缆应根据缆线的类别、数量、缆径、缆线芯数分束绑
15、扎。绑扎间距不宜大于1.5m,间距应均匀,不宜绑扎过紧或使缆线受到挤压。n(4)楼内光缆在桥架敞开敷设时应在绑扎固定段加装垫套。第8章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n4采用吊顶支撑柱作为线槽在顶棚内敷设缆线时,每根支撑柱所辖范围内的缆线可以不设置密封线槽进行布放,但应分束绑扎,缆线应阻燃,缆线选用应符合设计要求。n5建筑群子系统采用架空、管道、直埋、墙壁及暗管敷设电、光缆的施工技术要求应按照本地网通信线路工程验收的相关规定执行。第8章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n8.2.4 8.2.4 保护措施检验保护措施检验n1配线子系统缆线敷设保护验收要求n(1)预埋金属线槽保护要求n1)在建筑物中预埋线槽,宜按单层设置,每一
16、路由进出同一过路盒的预埋线槽均不应超过3根,线槽截面高度不宜超过25mm,总宽度不宜超过300mm。线槽路由中若包括过线盒和出线盒,截面高度宜在70l00mm范围内。n2)线槽直埋长度超过30m或在线槽路由交叉、转弯时,宜设置过线盒,以便于布放缆线和维修。第8章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n3)过线盒盖能开启,并与地面齐平,盒盖处应具有防灰与防水功能。n4)过线盒和接线盒盒盖应能抗压。n5)从金属线槽至信息插座模块接线盒间或金属线槽与金属钢管之间相连接时的缆线宜采用金属软管敷设。设置过线盒。第8章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n(2)预埋暗管保护要求n1)预埋在墙体中间暗管的最大管外径不宜超过50 mm,楼板中暗管
17、的最大管外径不宜超过25mm,室外管道进入建筑物的最大管外径不宜超过l00mm。n2)直线布管每30m处应设置过线盒装置。n3)暗管的转弯角度应大于90,在路径上每根暗管的转弯角不得多于2个,并不应有S弯出现,有转弯的管段长度超过20m时,应设置管线过线盒装置;有2个弯时,不超过15m应设置过线盒。第8章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n4)暗管管口应光滑,并加有护口保护,管口伸出部位宜为2550mm。n5)至楼层电信间暗管的管口应排列有序,便于识别与布放缆线。n6)暗管内应安置牵引线或拉线。n7)金属管明敷时,在距接线盒300mm处,弯头处的两端,每隔3m处应采用管卡固定。n8)管路转弯的曲半径不应小于所
18、穿入缆线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并且不应小于该管外径的6倍,如暗管外径大于50mm时,不应小于10倍。第8章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n(3)设置缆线桥架和线槽保护要求n1)缆线桥架底部应高于地面2.2m及以上,顶部距建筑物楼板不宜小于300mm,与梁及其他障碍物交叉处间的距离不宜小于50 mm。n2)缆线桥架水平敷设时,支撑间距宜为1.53m。垂直敷设时固定在建筑物结构体上的间距宜小于2m,距地1.8m以下部分应加金属盖板保护,或采用金属走线柜包封,门应可开启。第8章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n3)直线段缆线桥架每超过1530m或跨越建筑物变形缝时,应设置伸缩补偿装置。n4)金属线槽敷设时,在下列情况下应设置支
19、架或吊架:线槽接头处;每间距3m处;离开线槽两端出口0.5m处;转弯处。n5)塑料线槽槽底固定点间距宜为lm。n6)缆线桥架和缆线线槽转弯半径不应小于槽内缆线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线槽直角弯处最小弯曲半径不应小于槽内最粗缆线外径的10倍。n7)桥架和线槽穿过防火墙体或楼板时,缆线布放完成后应采取防火封堵措施。第8章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n(4)网络地板缆线敷设保护要求n1)线槽之间应沟通。n2)线槽盖板应可开启。n3)主线槽的宽度宜在200400mm,支线槽宽度不宜小于70mm。第8章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n4)可开启的线槽盖板与明装插座底盒间应采用金属软管连接。n5)地板块与线槽盖板应抗压、抗冲击和阻
20、燃。n6)当网络地板具有防静电功能时,地板整体应接地。n7)网络地板板块间的金属线槽段与段之间应保持良好导通并接地。第8章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n(5)在架空活动地板下敷设缆线时,地板内净空应为150300mm。若空调采用下送风方式则地板内净高应为300500mm。n(6)吊顶支撑柱中电力线和综合布线缆线合一布放时,中间应有金属板隔开,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n2当综合布线缆线与大楼弱电系统缆线采用同一线槽或桥架敷设时,子系统之间应采用金属板隔开,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第8章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n3干线子系统缆线敷设保护方式验收要求n(1)缆线不得布放在电梯或供水、供气、供暖管道竖井中,缆线不应布放在强电
21、竖井中。n(2)电信间、设备间、进线间之间干线通道应沟通。n4建筑群子系统缆线敷设保护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n5当电缆从建筑物外面进入建筑物时,应选用适配的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应符合设计要求。第8章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n8.2.5 8.2.5 缆线终接检验缆线终接检验n1缆线终接应要求n(1)缆线在终接前,必须核对缆线标识内容是否正确。n(2)缆线中间不应有接头。n(3)缆线终接处必须牢固、接触良好。n(4)对绞电缆与连接器件连接应认准线号、线位色标,不得颠倒和错接。第8章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n2对绞电缆终接要求n(1)终接时,每对对绞线应保持扭绞状态,扭绞松开长度对于3类电缆不应
22、大于75mm;对于5类电缆不应大于13mm;对于6类电缆应尽量保持扭绞状态,减小扭绞松开长度。n(2)对绞线与8位模块式通用插座相连时,必须按色标和线对顺序进行卡接。插座类型、色标和编号应符合图8-1的规定。第8章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n两种连接方式均可采用,但在同一布线工程中两种连接方式不应混合使用。n(3)7类布线系统采用非RJ-45方式终接时,连接图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n(4)屏蔽对绞电缆的屏蔽层与连接器件终接处屏蔽罩应通过紧固器件可靠接触,缆线屏蔽层应与连接器件屏蔽罩360圆周接触,接触长度不宜小于l0mm。屏蔽层不应用于受力的场合。n(5)对不同的屏蔽对绞线或屏蔽电缆,屏蔽层应采用不同的
23、端接方法。应对编织层或金属箔与汇流导线进行有效的端接。n(6)每个2口86面板底盒宜终接2条对绞电缆或1根2芯/4芯光缆,不宜兼做过路盒使用。n3光缆终接与接续应采用的方式n(1)光纤与连接器件连接可采用尾纤熔接、现场研磨和机械连接方式。第8章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n(2)光纤与光纤接续可采用熔接和光连接子(机械)连接方式。n4光缆芯线终接应符合的要求n(1)采用光纤连接盘对光纤进行连接、保护,在连接盘中光纤的弯曲半径应符合安装工艺要求。n(2)光纤熔接处应加以保护和固定。n(3)光纤连接盘面板应有标志。n(4)光纤连接损耗值,应符合表8-6的规定。第8章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n5各类跳线终接规定n(
24、1)各类跳线缆线和连接器件间接触应良好,接线无误,标志齐全。跳线选用类型应符合系统设计要求。n(2)各类跳线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第8章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n8.2.6 8.2.6 工程电气测试工程电气测试n1综合布线工程电气测试包括电缆系统电气性能测试及光纤系统性能测试。电缆系统电气性能测试项目应根据布线信道或链路的设计等级和布线系统的类别要求制定。各项测试结果应有详细记录,作为竣工资料的一部分。测试记录内容和形式宜符合第7章中表7-1和表7-22的要求。n2对绞电缆及光纤布线系统的现场测试仪应符合下列要求:n(1)应能测试信道与链路的性能指标。第8章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n(2)应具有针对不同布线
25、系统等级的相应精度,应考虑测试仪的功能、电源、使用方法等因素。n(3)测试仪精度应定期检测,每次现场测试前仪表厂家应出示测试仪的精度有效期限证明。n3测试仪表应具有测试结果的保存功能并提供输出端口,将所有存贮的测试数据输出至计算机和打印机,测试数据必须不被修改,并进行维护和文档管理。测试仪表应提供所有测试项目、概要和详细的报告。测试仪表宜提供汉化的通用人机界面。第8章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n8.2.7 8.2.7 管理系统验收管理系统验收n1综合布线管理系统宜满足下列要求:n(1)管理系统级别的选择应符合设计要求。n(2)需要管理的每个组成部分均设置标签,并由唯一的标识符进行表示,标识符与标签的设
26、置应符合设计要求。n(3)管理系统的记录文档应详细完整并汉化,包括每个标识符相关信息、记录、报告、图纸等。n(4)不同级别的管理系统可采用通用电子表格、专用管理软件或电子配线设备等进行维护管理。第8章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n8.2.7 8.2.7 管理系统验收管理系统验收n2综合布线管理系统的标识符与标签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n(1)标识符应包括安装场地、缆线终端位置、缆线管道、水平链路、主干缆线、连接器件、接地等类型的专用标识,系统中每一组件应指定一个唯一标识符。n(2)电信间、设备间、进线间所设置配线设备及信息点处均应设置标签。n(3)每根缆线应指定专用标识符,标在缆线的护套上或在距每一端护套
27、300mm内设置标签,缆线的终接点应设置标签标记指定的专用标识符。n(4)接地体和接地导线应指定专用标识符,标签应设置在靠近导线和接地体的连接处的明显部位。n 第8章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n(5)根据设置的部位不同,可使用粘贴型、插入型或其他类型标签。标签表示内容应清晰,材质应符合工程应用环境要求,具有耐磨、抗恶劣环境、附着力强等性能。n(6)终接色标应符合缆线的布放要求,缆线两端终接点的色标颜色应一致。n3综合布线系统各个组成部分的管理信息记录和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n(1)记录应包括管道、缆线、连接器件及连接位置、接地等内容,各部分记录中应包括相应的标识符、类型、状态、位置等信息。n(2)报告
28、应包括管道、安装场地、缆线、接地系统等内容,各部分报告中应包括相应的记录。n4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如采用布线工程管理软件和电子配线设备组成的系统进行管理和维护工作,应按专项系统工程进行验收。第8章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n8.2.8 8.2.8 工程验收项目汇总工程验收项目汇总n1工程竣工验收项目汇总n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竣工验收项目汇总于表8-7,应按表中所列项目、内容进行检验与验收,检测结论作为工程竣工资料的组成部分及工程验收的依据之一。n2工程合格判定n(1)系统工程安装质量检查,各项指标符合设计要求,则被检项目检查结果为合格;被检项目的合格率为100%,则工程安装质量判为合格。n(2)系统性能检测中
29、,对绞电缆布线链路、光纤信道应全部检测,竣工验收需要抽验时,抽样比例不低于10%,抽样点应包括最远布线点。n(3)系统性能检测单项合格判定第8章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第8章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第8章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n1)如果一个被测项目的技术参数测试结果不合格,则该项目判为不合格。如果某一被测项目的检测结果与相应规定的差值在仪表准确度范围内,则该被测项目应判为合格。n2)采用4对对绞电缆作为水平电缆或主干电缆,所组成的链路或信道有一项指标测试结果不合格,则该水平链路、信道或主干链路判为不合格。n3)主干布线大对数电缆中按4对对绞线对测试,指标有一项不合格,则判为不合格。n4)如果光纤信道测试结果不
30、满足7.4光纤链路测试一节中的指标要求,则该光纤信道判为不合格。n5)未通过检测的链路、信道的电缆线对或光纤信道可在修复后复检。n(4)竣工检测综合合格判定n1)对绞电缆布线全部检测时,无法修复的链路、信道或不合格线对数量有一项超过被测总数的1%,则判为不合格。第8章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n光缆布线检测时,如果系统中有一条光纤信道无法修复,则判为不合格。n2)对绞电缆布线抽样检测时,被抽样检测点(线对)不合格比例不大于被测总数的1%,则视为抽样检测通过,不合格点(线对)应予以修复并复检。被抽样检测点(线对)不合格比例如果大于1%,则视为一次抽样检测未通过,应进行加倍抽样,加倍抽样不合格比例不大于1
31、%,则视为抽样检测通过。若不合格比例仍大于1%,则视为抽样检测不通过,应进行全部检测,并按全部检测要求进行判定。n3)全部检测或抽样检测的结论为合格,则竣工检测的最后结论为合格;全部检测的结论为不合格,则竣工检测的最后结论为不合格。第8章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n(5)综合布线管理系统检测,标签和标识按10%抽检,系统软件功能全部检测。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则判为合格。n8.3 8.3 竣工技术文档竣工技术文档n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在工程验收以前,将工程竣工技术资料交给建设单位。n1竣工技术资料应包括的内容n(1)安装工程量。n(2)工程说明。n(3)设备、器材明细表。n(4)竣工图纸。n(5)测试记录(宜采用中文表示)。n(6)工程变更、检查记录及施工过程中,需更改设计或采取相关措施,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之间的双方洽商记录。第8章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n(7)随工验收记录。n(8)隐蔽工程签证。n(9)工程决算。n2竣工验收技术文件的主要要求n(1)竣工技术文件和相关资料应做到内容完整、条理清楚、数据准确、文件外观整洁、图表内容清晰,不应有互相矛盾、彼此脱节和错误遗漏等现象。n(2)竣工技术文件通常为一式三份,如有多个单位需要时,可适当增加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