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污水厂生产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污水处理厂内运行安全生产一般要求 1、凡本厂职工(包括学员、实习生)要熟知安全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岗位,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 2、生产作业时必需穿工作鞋,留意防滑,不得在池上追赶奔驰,不得酒后上池子。 3、常常检查走道板、栏杆,如有不坚固或损坏状况,马上汇报修理。 4、夜里不得摸黑工作。 5、遇有池上积雪或结冰时,应先清扫,然后上池工作。 6、作好日常维护、保养并作好巡察检查记录,发觉特别状况,马上上报有关部门。 其次条防毒气治理要求 1、下池、下井工作必需先填写井下、池内作业工作票,向领导申报,经厂长、或分管厂长批准前方可进展。 2、下池、下井工作前
2、,必需检测池内、井下毒气浓度,不符合工作要求时,不得下去工作。 3、当井下、池内毒气超标时,必需实行必要的通风措施,等安全条件具备后,才可下池、下井工作。 4、井下、池内作业必需明确分工,明确负责人、安全员、抢救员,作业人数不得少于3人。 5、井下、池内作业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的确需要明火作业的,必需经安全主管负责部门批准,批准后才能进展。 6、井下、池内作业必需全神贯注,亲密协作,工作时不许玩耍及随便离开岗位,以免发生危急。 第三条防溺水和防高空坠落要求 1、池上栏杆必需常常检查,以防发生事故。 2、不准随便越栏工作,经批准后,越栏工作必需穿好救生衣或系好安全带并有人监护。 3、池上救生圈不
3、得挪用,以备不测之需。 4、池上走道板必需保持平坦和无积雪、无结冰。 5、全厂井盖如有腐蚀损坏,要准时调换。 6、患有心脏病、高血压和深度近视人员不得登高作业。 7、迷雾、大雪、大雨或六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登高作业。 8、登高时必需佩带安全帽和安全带。 9、夜间不摸黑登高。 10、饮酒、精神不振或医院证明不宜登高者不得高空作业。 11、登高必需检查脚手架、脚手板的坚固状况。 12、登高不准穿厚底皮鞋或携带笨重工具。 第四条交接班规定 交接班工作是保证安全正常运行,明确责任的重要环节,全厂职工必需严格执行。 一、交接班工作内容: 1、交清本班生产运行及设备运转状况; 2、交清生产报表、生产工具;
4、3、交清上级工作指令; 4、共同对设备进展巡回检查。 二、交接班要求: 1、接班人员必需提前15分钟到岗; 2、交接班时,交接人员应全部到齐; 3、交接双方经仔细检查,双方认可后,方可交接班。 三、交接人员任务: 1、交班前,交接人员必需对设备进展全面检查; 2、交班前应整理好生产报表,运行记录; 3、交班时,有责任答复接班人提出的问题; 4、发觉接班人有酗酒、精神失常等影响正常工作的状况时,不得交接,并有责任坚守岗位,报告有关部门,等待处理; 5、接班人逾时不到,有责任坚守岗位,报告有关部门。 四、接班人任务: 1、接班人必需仔细听取交班人介绍状况,严格按交接内容逐项检查; 2、交班人员提前离岗,接班人应准时记录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3、交班人交班不清,接班人可拒绝接班,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五、特别状况处理: 1、交接班时,突然发生事故或设备故障,应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人应帮助工作,待处理完毕前方可交班。 2、如事故或设备故障在短时间内难以解决的,应汇报有关部门,有部门负责人打算交班人是否可离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