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切实抓好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要保持安全工作的一贯性、连续性,要发动学校的每一位师生都来参与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 1、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教师、科任教师是详细责任人。学校要发动全体教职员工,将责任落实到人,齐抓共管,把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落到实处。 2、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训练,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学校要以各种形式加强宣传训练,努力增加全体师生安全第一的意识,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素养。 加强对学生的常规训练,努力提高他们应对突发大事的力量。 3、学校要坚持对学生交通安全意识的培育,要反复宣传交通安全学问,宣传交通规章,养成学
2、生自觉遵守交通规章的良好习惯,要采纳多种方法和生动活泼的形式教会学生识别交通指挥信号。 4、学校要对使用不同交通工具上学、放学的学生,分别进展交通安全训练。对乘车的学生的训练:不抢上、不抢下;等车停稳以后才能上、下车;上、下车时不能使用跳动动作;要当心不被车门挂住衣服或书包;乘车时,头、手或身体的任何部位不能伸出车窗外,不能向车窗外扔东西。 对骑自行车学生的训练:要严格遵守交通规章,只能在非机动车车道上骑车,不得在机动车道上骑车;不要闯红灯;不要几个人并排骑行;自行车不准搭人。 5、对步行的学生,要训练和提示他们特殊留意经过十字路口和横穿道路时的交通状况。学校要组织顺路学生组成上学、放学的路队,设立路队长,相互帮忙、相互照顾。 学校、班级应重点留意那些有特别状况和特别路线的学生,准时和他们的家庭取得联系,确保一旦消失特别状况,能够立刻了解缘由,实行对策。 6、加强校园内的交通治理。要标准校内机动车的停放地点,规定车辆在校内的最大行驶速度;要规定校内的施工车辆不能在师生上学或放学的人流顶峰期在校园内行驶;要加强对学生校园内骑自行车的督导和治理;校外车辆不征得学校治理部门的同意,不能在校园内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