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攀登与悬空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 1、攀登作业: 1)攀登的用具,构造构造上必需坚固牢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当梯面上有特别作业时,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状况加以验算。 2)移动式梯子,均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验收其质量。 3)梯脚底部方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为宜,不得有缺档。 4)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50,支撑应采纳不小于75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需坚固,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使用直爬梯进展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米为宜,超过2m时,宜加设
2、护笼。超过8m时,必需设置梯间平台。 5)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展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展攀登。 上下梯子时,必需面对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2、悬空作业 1)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需视详细状况,配置防护栏杆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2)悬空作业所用的家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3)悬空安装大模板时,必需站在操作平台上操作,吊装中的大模板上严禁站人和行走。 4)模板支撑和拆卸时的悬空作业,必需遵守以下规定: 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挨次进展,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展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
3、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构造简单的模板。装、拆应严格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进展。 支模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低于3m的可使用马凳操作业。 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盖没,混凝土板上拆模后形成的临边或洞口,应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标准有关章节进展防护。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 5)钢筋绑扎时的悬空作业,必需遵守以下规定: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需搭设脚手架和马道。绑扎圈梁、挑檐、外墙和边柱时,应搭设操作平台和张挂安全网。悬空大梁钢筋的绑
4、扎,必需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绑扎立柱或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3m以内的柱钢筋,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直立,绑扎3m以上的柱钢筋,必需搭设操作平台。 6)混凝土浇筑时悬空作业,必需遵守以下规定: 浇筑离地面2m以上框架、过梁、雨蓬和小平台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在支撑件上操作。特别状况下如无牢靠的安全设施,必需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7)悬空进展门窗作业时,必需遵守以下规定: 安装门、窗、油漆及安装玻璃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樘子、阳台栏板上操作,门、窗临时固定和封堵材料未到达强度以及电焊时,严禁手拉门、窗进展攀登。 在高处外墙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架时,应张挂安全网。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牢靠物件上。 进展各项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上站立,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进展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