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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邮政管理局处罚流程详解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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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情节复杂的按,即需要经过调查才能弄清楚的处罚案件; 3、当事人对于执法人员给予当场处罚的事实认定有分歧而无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 一般程序的具体内容: 1、调查取证 《行政处罚法》36、37条规定: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告知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 《行政处罚法》32、41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 3、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 《行政处罚法》32、41、42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如果当时人要求举行听证,并且确实符合听证条件的,行政机关应当举行听证会。 4、处罚决定 根据《行政处罚法》38、39、40条规定,经过上述三个程序后,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简易程序: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由此可见,行政处罚适用处罚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1、违法事实确凿。就是说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表明有违法事实存在,且确实为当事人所为。 2、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 3、处罚较为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严格遵循以下程序: 1、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人员身份; 2、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根据; 3、听取当时人的陈述和申诉; 4、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写明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行为、行政处罚的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5、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附件: 附件1:听证程序流程图 作出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业整顿、暂停或取消招标代理资格、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后,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举行听证会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当事人未按期参加听证,并且未事先说明理由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听证主持人、听证员、案件调查人员、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书记员等听证参加人参加听证(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当公开举行)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要求延期的,经负责人批准延期一次 听证书记员宣布听证会场纪律、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听证主持人宣布案由,核实听证参加人名单,宣布听证开始 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出示证据,说明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的内容及法律依据 当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对案件的事实、证据、适用的法律等进行陈述和申辩,可以向听证会提交新的证据 听证主持人就案件的有关问题向当事人、案件调查人员、证人询问 案件调查人员、当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相互辩论 当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作最后陈述 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 听证笔录应当场交当事人审校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听证结束后,听证主持人应当依据听证情况,制作听证会报告书,提出处理意见并附听证笔录报负责人审查 附件2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x邮管罚字[ ]第 号 被处罚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业: 工作单位: 住址: 被处罚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电话: 违法事实和证据: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在 以上事实违反了《     》第 条第 款第 项之规定,请□立即改正/□于 年 月 日前自行改 正。 现依据《 》第 条第 款 第 项之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下列行政处罚: 。 对于应缴罚款的,请自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 (银行)缴纳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人民政府或者本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 内直接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逾期不履行本处罚决定,本局将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 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 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在法 定期限内既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xxxx邮政管理局(公章) 年 月 日 (一式三联,一联归档,二联交由当事人代收机构,三联送达) 附件3一般处罚程序基本表格 表格1: 立案审批表 案件来源 案件编号 违法行为 发生地 案发时间 当事人 案情简介及 立案理由 拟办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备 注 表格2 撤销立案审批表 案件编号 立案日期 当事人 撤销立案 主要理由 承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表格3 检查通知书 x邮管检﹝ ﹞ 号  : xxxx邮政管理局决定,从 年 月 日开始,依据 的有关规定 ,对你(单位)的 进行检查。检查小组成员 ,由 任组长。 请你(单位)配合检查。   批准人: (印章) 年 月 日 (一式二联,一联归档,二联送达) 格式4 现场笔录 笔录地点 开始时间 当事人情况 现场情况:  当事方(或 见证人)意见 签名(印章) 年 月 日 执法人员 记录人 备 注 共 页第 页 (续页)                       当事方(或 见证人)意见 签名(印章) 年 月 日 执法人员 记录人 备 注 共 页第 页 (注: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格式5 提取证据材料登记表 被取证人: 联系电话: 时间:        地点:                    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现提取你(单位)的下列证据材料: 序号 证据材料名称 数量及单位 备注 以上材料共 种计 件 被取证人签字或盖章: 取证人签字:     格式6 鉴定委托书 x邮管鉴﹝ ﹞ 号 : xxxx邮政管理局在对 一案的调查取证中,需要确定 ,现委托你(单位)给予鉴定。请于 年 月 日前,将鉴定结论提交我部门。 鉴定的内容及要求如下: 承办人: 批准人: (印章) 年 月 日 (一式二联,一联归档,二联送达) 格式7 案件处理意见报告 案 由: 案件编号: (案件由来及调查经过、当事人基本情况、违法事实、案件性质、初步处罚 建议) 共 页第 页 (续页)                       承办人 年 月 日 本局领导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共 页第 页 (注: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格式8 案件讨论(会审)笔录 案由: 案件编号:    时间: 地点:    主持人: 记录人:        参加人:                             内容: 结论: 讨论记录: 记录人: 参加人:                        主持人:      共 页第 页 (续页) 记录人: 参加人:                                        主持人:     共 页第 页 (注: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格式9 行政处罚意见审批表 案 由 案件编号 当事人 立案日期 承办单位 承办人 案件基本 事实 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 处罚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审查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格式10 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 x邮管罚告﹝ ﹞ 号 : 你(单位)于 ,在 ,因 的行为,违反了 的规定,依据 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 的行政处罚。 如你(单位)对上述处罚意见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可当场、或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到本机关进行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印章) 年 月 日 (一式二联,一联归档,二联送达) 格式11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x邮管听告﹝ ﹞ 号 : 你(单位)于 ,在   ,因 的行为,违反了 的规定,依据 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 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要求举行听证。如你(单位)要求举行听证,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后三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印章) 年 月 日 (一式二联,一联归档,二联送达) 格式12 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x邮管听通﹝ ﹞ 号 : 因你(单位)就 一案要求听证,现决定于 年 月 日 时 分,在 举行听证。本次听证由 主持。 请你(单位)或委托代理人凭本通知书准时出席。 参加听证之前,请你(单位)作好以下准备: 1.携带身份证明和有关证据材料; 2.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的,应携带你(单位)的委托书; 3.通知有关证人出席作证,并事先通知本机关; 4.如申请主持人回避,请于 月 日之前通知本机关并说明理由。 若无故缺席,视为放弃听证。 听证会地址: 联系人: 电 话: 批准人: (印章) 年 月 日 (一式二联,一联归档,二联送达) 格式13 行政处罚听证笔录 案由 案件编号 时间 地点 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相关人员 案件承办人员 工作单位 主持人 听证员   书记员 内容: (以下人员签字) 当事人 代理人 案件承办人员 相关人员 主持人 听证员   书记员 共 页第 页 (续页) (以下人员签字) 当事人 代理人 案件承办人员 相关人员 主持人 听证员   书记员 共 页第 页 (注: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格式14 行政处罚决定书 x邮管处罚﹝ ﹞ 号 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经查,你(单位)于 ,在 的行为,违反了 的规定,主要证据有 等,现依据 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 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你(单位)应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本处罚决定书,将罚款缴至 。逾期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的罚款由代收机构直接收缴。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直接向 人民法院起诉。但在复议、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印章) 年 月 日 (一式二联,一联归档,二联送达) 格式15 罚款催缴通知书 x邮管催缴﹝ ﹞ 号 :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向你(单位)送达“阿邮管处罚﹝ ﹞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于 年 月 日前将罚款缴至 。但你(单位)至今未履行该处罚决定。现要求你(单位)立即缴纳罚款和依法加处的罚款。 若超过法定复议和诉讼期限仍不履行处罚决定,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批准人: (印章) 年 月 日 (一式二联,一联归档,二联送达) 格式16 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 案 由 处罚决定书文号 当事人 处罚决定 当事人申请延期(分期) 缴纳罚款 主要理由 情况核实 及拟办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格式17 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批准书 x邮管延﹝ ﹞ 号 :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向你(单位)送达“ 处罚﹝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包括罚款 。现根据你(单位)的申请,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同意你(单位): ( )延期缴纳罚款。延长期至 年 月 日止。 ( )分期缴纳罚款。第 期至 年 月 日前,缴纳罚款 元,其余罚款于 年 月 日前缴纳完毕。 代收机构以本批准书为据,办理收款手续。 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的罚款由代收机构直接计收。 (印章) 年 月 日 (一式二联,一联归档,二连送达) 格式18 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 x邮管申﹝ ﹞ 号 人民法院:    一案,本机关已于 年 月 日将“阿邮管处罚﹝ ﹞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到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具体请求如下: 。 特此申请。 附件: 1、“阿邮管处罚﹝ ﹞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2、 3、 批准人: (印章) 年 月 日 (一式二联,一联归档,二联送达) 格式19 案 件 移 送 书  x邮管移﹝ ﹞ 号 : 根据 的有关规定,本机关将有关材料移送给你机关处理。移送材料的目录如下: 批准人:              (印章)      年 月 日 (一式二联,一联归档,二联送达) 格式20 结案审批表 案 由 案件编号 当事人 立案时间 承办人员 处罚决定 执行情况 结案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格式21 送 达 回 证 送达文件 名称及文号 受送达人 送达地点 送达方式及 送达情况 收件人或见证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送达人签名 备 注 (送达回证是指人民法院或其他司法机关按照法定格式制作的,用以证明送达法律文书的凭证。它既是送达行为证明,又是受送达人接受送达的证明,是人民法院与受送达人之间发生诉讼法律关系的凭证。) 格式22 卷宗封面 全宗号 目录号 年度 案卷号 主题词 (海洋行政机关) 卷 宗 案件编号 案  由 承办单位 承办人 自  年 月 至   年  月 保管期限   本 卷 共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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